最近疫情升溫,為避免病毒入侵產房,大多數的婦產科診所都會在孕婦入院待產之前兩天,先針對covid-19進行快篩或PCR採檢,確認為陰性才能入院。因此,不少婦產科醫師都會建議孕婦超過38周後先預約日期催生,以利入院前就完成採檢,避免臨時陣痛才緊急採檢,在等待報告期間,不僅無法入院、無法打減痛分娩,醫療...
最近疫情升溫,為避免病毒入侵產房,大多數的婦產科診所都會在孕婦入院待產之前兩天,先針對covid-19進行快篩或PCR採檢,確認為陰性才能入院。因此,不少婦產科醫師都會建議孕婦超過38周後先預約日期催生,以利入院前就完成採檢,避免臨時陣痛才緊急採檢,在等待報告期間,不僅無法入院、無法打減痛分娩,醫療人員也得全副武裝等待接生。不過,一講到催生,許多孕婦都會立刻接著問:「催生會不會不好」?
之前針對催生的迷思我也寫過文章,簡單整理如下:
1.催生不會比較痛,反而可在陣痛前先埋好減痛分娩的導管,讓孕婦更不會痛到。
2.催生的藥物並沒有特別特殊,和產後預防出血的藥物雷同,即使不催生基本上也都會使用。
3.過去總認定催生容易吃「全餐」其實是統計上的偏誤,事實上,39週就催生反而會降低剖腹產率。
4.根據統計,超過預產期才生反而會增加胎兒風險,如胎兒在子宮中解胎便、胎盤功能退化等。
**催生,也可能是幫助媽媽的一個方式
不討論醫療層面,我認為催生在某些狀況下,對媽媽也有許多好處。好比有些孕婦到後期胎動劇烈,半夜頻頻起床尿尿,肚子撐漲到無法好好睡覺。或是假性宮縮頻繁,反覆去產房檢查卻又未達住院標準天天心情糾結,這時候倒不如提前催生,讓媽媽「卸貨」解脫。另外也有家庭會刻意選擇週末催生,讓先生可安心全程多陪產,在目前陪產假天數太少的情況下,也能爭取到更多產後陪伴的時間。也有一些家庭中有大寶,媽媽催生就可提早安排大寶的照顧者。當然,也有聽過少部分人是為了指定孩子的星座而選擇催生,雖然我個人不相信星座,但只要媽媽指定的催生時間合理(38周到40週),我覺得都是個人的選擇,不會阻止反對。
過去很多人把催生歸類到過度醫療,認為這是醫師為了方便安排出國、開會的自私考量,但我認為若醫師能照實把情況提出給病人選擇,而非用其他理由誘導、要求孕婦催生,好比「我下週要出國,不如我們這週先催生,或是我把你轉給其他醫師產檢接生?」又何錯之有?
因此,回應孕婦們的疑問,我認為不論是否為了因應疫情,催生都是產婦和醫師可主動提出的醫療選項,能讓生產更順利、更符合個人需求,大家其實不用過度排斥。無論如何,最重要的都是,要在醫病互信、尊重醫師專業與產婦自主權的良好基礎下互相溝通,一起做選擇。
剖腹產住院天數 在 宋雨蓁 《 Nikar. Falong 》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孕婦笑了 產檢假5天 陪產假5天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2014.11.21 03:02 pm
立院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給予產婦體貼的支持與照顧。圖為藝人陳冠霖陪同妻子產檢照。
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雇主應給懷孕女性勞工五天的有薪產檢假。陪產假從現行三天增為五天。先生陪太太生產,若搭配兩個周末例休,可以一次休到九天,給予產婦最體貼的支持與照顧。
新法規定,女性受僱者有三天可以不併入病假的生理假,將從現行無薪改為薪資減半發給。
除了陪產假,女性工作者懷孕,將有五天產檢假可請。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在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陪產假三天,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但缺乏有薪產檢假的規定。
上午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天。受僱者在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產檢假及陪產假薪資照給。產檢假五天,主要是參考全民健康保險對孕婦產檢給付的次數限額是10次,每次產檢所花的時間約是半天左右,將產檢假訂為五天,陪產假增為五天,也是參考健保給付剖腹產住院天數也是五天的規定。
據估計,陪產假將每年有17萬4000名男性勞工受惠,產檢假有約14萬名女性勞工受惠。
三天生理假可不併入病假
這次修法在雇主對員工涉性別歧視問題,提高罰鍰上限,由10萬到50萬,提高為30萬到150萬元。女性受僱者共三天可以不併入病假的生理假,超過三天的部分,仍將併入病假計算。
有關育嬰假部分,原法規定勞工必須在同一家公司任職滿一年以上,可於子女滿三歲之前,申請最長兩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修正案將滿一年才可申請的規定,改為任職滿6個月就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