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前科查詢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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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查詢 在 Jamie醫學日記|讀書×學習×生活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16:39:58

. 【2021閱讀計畫26/50】 #從紅斑性狼瘡看免疫風濕 by #謝松洲 醫師 . 其實之前已經讀過了,不過因為真的寫得很不錯,所以決定再次納入書評計畫介紹給大家。順便做了一些簡單的圖文,帶大家認識 #紅斑性狼瘡 這個疾病 . 🙋🏻什麼是SLE ? 紅斑性狼瘡(Systemic Lupus Er...

前科查詢 在 三歲看世界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9:57:59

_ 《人資實用網站》 分享的原因是 1.最近大家都是剛入職場應該對於整個勞動法和勞檢保等法令不夠瞭解 (多少要看一下勞保的使用範圍) _ 2.學弟妹遇到人資課的法令不了解 _ 3.遇到了公司違反法令,捍衛權利 因此整理幾個可以自己在家使用的網站 _ 1.勞動法令諮詢系統 https://laws.m...

  • 前科查詢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1 15: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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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市議員詹江村造謠抹黑無極限,支持國民黨改革,請國民黨秉公處理
    大家可以上司法院網站查詢前科紀錄(但是要小心有可能同名同姓)👇👇
    我在2010年主持「和信養生」尾牙,「和信養生」董事長 曾XX後來被告詐欺判刑⋯⋯
    圖二:判決書上面清楚寫著我是[主持人]

    詹江村惡意栽贓造謠,說我主持2016年台灣8.4億醫美詐騙案~說我舅舅凌XX有罪(他無罪),說醫美是我家族事業,影射我的資產是詐騙洗錢…
    說謊被「自己」揭穿⋯⋯請看影片

    #挖人隱私11年前主持被他影射詐騙
    #公佈民眾爸爸病情隱私
    #造謠人家棄養
    #反霸凌

  • 前科查詢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14: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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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 前科查詢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28 1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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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端網絡觀察:伍家朗未能晉級,同是為港爭光,卻因 #黑色球衣 遭人非議 ?】

    近日東京奧運開打,7月24日晚,港隊羽毛球「一哥」,男單選手伍家朗卻在比賽外陷入球衣風波。當晚他出戰男單小組賽時,由於身穿黑色球衣並未印有區徽,只印有白色的「HONG KONG CHINA」和姓名英文縮寫字樣。與之相對的是,其他出征奧運的香港羽球選手皆穿著印有香港區旗的球衣。而伍家朗的一襲黑衣莫名引來香港民建聯成員、中學教師穆家駿非議,相關討論更從臉書一路延燒至微博上。

    穆家駿於25日在其Facebook上發文「強烈譴責」伍家朗穿著沒有區旗標識的衣服代表出賽,表示「如果不想代表中國香港,請選擇退賽!」。而支持伍家朗的香港網友也不斷湧入,稱穆家駿發表不實言論挑動仇恨,要求他對伍家朗道歉,甚至呼籲向教育局投訴。

    7月28日,伍家朗再次出戰分組賽時換上了帶有區旗的FILA綠色球衣,但最終不敵危地馬拉對手無緣晉級。賽後接受記者訪問時,有記者問及是否因為事件影響了比賽心態,而伍家朗表示「這幾日盡量調整自己心態,同自己講要平靜少少應付比賽」,記者追問是否同意惹出球衣爭議的人應該對他道歉時,伍家朗未有回應,但希望大家唔好再提此事,「過咗去就由佢過去。」而釀成這一風波的穆家駿只是出面為自己「語氣過重」致歉,並未對伍家朗本人表示歉意。

    伍家朗稍早前在自己的IG表示「所有支持者既信息我全部都有睇,我全部收到晒,好感動好窩心,我知道我並不孤單。或者有啲人註定就係做悲劇既主角。我一定會再企番起身不過需要啲時間。」

    同是為港爭光,為何伍家朗不能穿著黑衣比賽?

    📌「#球技出色有實力,又何須特別衣裳」

    作為香港羽球男單目前的主力男單,伍家朗曾於​​​​2015年香港羽球超級賽擊敗中國名將林丹一戰成名,林丹賽後都坦言伍家朗「打得很好很快令自己沒辦法發力」,然而身為現世界排名第九,兩屆香港傑出青少年運動員的伍家朗,在這樣的爭議發生後也只好抽身出來在個人Instagram主頁上解釋:由於他和之前的球衣贊助商Yonex的合作已經終止,因此需要自備球衣出戰,而自己只是選擇了穿著舒適的衣服而已。隨後,他再次貼出港府有關展示及使用國旗及區旗的規定,表示並未獲得授權去印上區旗標誌,所以無法私自把區旗印在衣服上。自己一直為能代表香港比賽而感到很自豪,心底都好喜歡這一朵洋紫荊花,希望大家能關注運動員的表現而不是著眼於衣服。目前已經和東京主辦方積極處理球衣問題,希望下一場比賽之前可以得到修正。

    在伍家朗Instagram的評論區,有香港網友表示理解:「舒服最重要!」、「球技出色有實力,又何須特別衣裳!」。而該套黑色球衣的品牌方Lululemon官方賬戶也留言表示感謝和支持。有網友認為Lululemon才是此次風波「最大贏家」,呼籲品牌方應為伍家朗提供贊助。有網友對運動員需要孤身出戰而無支援而感到憤怒:「一個為香港出賽的運動員,竟然連球衣都要著私伙,責任誰負?」、「究竟呢個地方嘅運動團隊,係有幾咁支持自己嘅運動員出去比賽?」。

    香港羽毛球總會也與25日晚發文證實,承認羽毛球隊之間的溝通存在問題,正在和相關機構協調,為伍家朗的下次出戰提供印有區旗的球衣。民建聯也透過立法會議員張國鈞發文,香港羽毛球總會的安排實在有欠周全,以致社會人士產生不必要的誤會,正在敦促妥善解決相關問題,「我們將一如既往,全力支持香港運動員爭取佳績,為香港爭光」。

    有港媒報道行政會議成員、工聯會黃國健認為,某些批評者「過份敏感」,見到黑衫就覺得「黑暴回朝」,未經查證便批評。他認為相關人士應向運動員道歉,擔心事件影響運動員備戰和心理狀態。教聯會會長黃均瑜表示,「(穆家駿)也是『網紅』,常在網上發表各種意見,我們當然尊重這個權利,至於這些言論是否適當,會否引起大家誤會,或是令一些市民反感,這個我們會再評估。他所說的話,也不是代表教聯會,純粹個人言論」。

    官方回應反轉後,穆家駿再次臉書發文,改口「希望伍家朗下場比賽能夠真的穿上有區旗的球衣參賽,預祝取得佳績,對得起球衣上的洋紫荊!」,但並未給出正式道歉聲明。其Facebook主頁隨後無法訪問,至今仍顯示「無法瀏覽此頁面,此連結可能損壞,或是該網頁已被移除」。

    📌穆家駿現身微博仍引指責

    7月27日,穆家駿(@穆SIR)在新浪微博突然「現身」,祝賀另一位「家朗」——香港男子花劍運動員張家朗奪金。隨後他表示,自己和未婚妻近期被「黃人」圍攻、全面起底,所有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全面公開,為了避免牽連其他社媒平台上有合照的朋友,因此暫時關閉Facebook和Instagram賬戶,而「微博是國家管理下的平台就更不用擔心」。查詢編輯記錄後發現,穆家駿之後多次將該條微博轉為粉絲、好友圈可見,最終才公開,並將正文中對「黃人」二字的指控刪去。

    有微博網友在評論區認為穆家駿的質疑沒有問題、合情合理,表示同情他被起底的遭遇,「穆老師,注意安全!先保護好自己和家人!」、「不要怕!你的背後是祖國和我們!」、「穆sir只是說出了事實扯了他們的遮羞布,他們氣急敗壞了」。

    對於伍家朗的澄清,有微博網友也毫不買賬,懷疑伍有「港獨傾向前科」,表示「伍家朗明顯在詭辯」、「亂港派都是穿黑衣」,或是希望伍家朗再次給出令人信服的說法:「明明港隊一早有給他FILA團隊服裝,無個人贊助服。請伍家朗再次解釋為什麼拒絕香港代表團提供統一比賽服,非要穿黑衣黑褲?」。

    但穆家駿的微博也引發種種反噬。有內地微博網友指責穆家駿為人師表卻「死不認錯」,是別有用心「低級紅高級黑」,其心可誅——「這次你真的興風作浪,那位運動員是代表國家而戰,大家都是愛國愛港,但你卻刻意離間大家」、「不要以為逃到這裡所有人都會幫你,趕快去跟伍家朗道歉!」、「沒有弄清楚真相,公開地譴責運動員,而且誣蔑這位運動員不愛國,事後該運動員和羽毛球總會都發出聲明解釋事件的來龍去脈。但是這位老師不但沒有道歉,還把事件推上政治層面,說別人迫害他,我也真的無語了」。更有網友指出穆家駿的微博iPhone客戶端尾綴,諷刺「在微博請用簡體字,另外可否購買華為手機,而不是用iphone,你已經回歸祖國了,最好請支持國貨」。

    香港網民也直指穆家駿關閉臉書、之後跑到微博訴苦的行為過於「龜縮」、「肉酸」,表面上單方面指控「黃人」和反對派,事實上卻被同黨割席,黃藍皆不受待見,並諷刺他甚至可以獲得奧運會「潛水冠軍」。

    「真心撑香港,支持香港運動員的人,看見香港羽毛球代表伍家朗的波衫(球衣)沒有區徽,當然非常愕然,會聯想到什麼:資源短缺、團隊疏忽….會為他著急,思考如何幫手解決困難;然而,這名港羽『一哥』旗開得勝的受關注度,卻遠不及一身全黑衫褲『吸睛』,『忠誠的廢物』看見黑衣便失去理智,更揚言『不想代表就不要參賽』,煽惑港人,挑起仇恨」、「有這些人做教師,香港的下一代會如何?」。一些香港網友如此感慨道。

    7月28日,穆家駿也在YouTube頻道發文,為「語氣過重」道歉,並未向伍家朗本人道歉,穆表示:「很高興看到香港羽毛球隊袍甲鮮明,穿着有香港特區標誌的運動服在奥運的賽場上出戰。」稱自己「無意影響香港羽毛球隊的備戰,因此留到今天才回應」、「一時情切,在Facebook發表的評論語氣有點過重,再次表示歉意」。但下方香港網友並不接受,大量評論仍以指責為主,「因為你,輸左啦」、「影響為港參加奥運既運動員無哂狀態? 宜家仲輸埋,你咩居心?」、「依家人哋輸咗你開心啦係唔係?」「因為你一個人嘅言論,搞到佢比賽心情受到影響,仲要出嚟澄清兩次,你幾時出嚟同人道歉?!」。亦有網友以簡體字留言,「黨和國家都在支持中國香港運動員,而你卻批鬥運動衣顏色?此人是否美帝間諜有意令中國香港球員輸球,請國安公署查證一下!」。

    #延伸閱讀
    香港睽違25年的奧運金牌,張家朗於男子花劍賽奪金: https://bit.ly/3ryvj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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