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制度性保障釋字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制度性保障釋字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制度性保障釋字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制度性保障釋字產品中有2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行政法林清老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10年警察特考、退役三等行政法擬答 一、此題為100年原住民三等考古試題,上課時老師有特別提醒🔔 (一)解題方向:釋字第690號 1、必要處置或應變措施,其法律構成要件意義非難以理解,受規範者所得預見,得由司法機關加以審查確認,並無違法律明確性原則之要求。 2、14日居檢規定之法律性質為行政處分,...

制度性保障釋字 在 有話好說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18:11:31

布農族獵人 #王光祿 (#Talum) 獵槍案,經過聲請 #釋憲,大法官在月初宣告法令 #部分違憲,王光祿仍須服刑,但總統 #蔡英文 在連任就職周年的今天宣布 #特赦,王光祿得以免刑。 . 王光祿在 2013 年,為獵捕野味供年邁母親食用,持非自製的 #後膛槍 射殺 #長鬃山羊、#山羌 等保育類動物...

制度性保障釋字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10:55:33

【釋字769號解釋-議長選舉,能亮票嗎?】 - 這是一個剛剛兩個小時前出爐的大法官釋字,也曾經是個被大家激烈討論的議題。 - ★甚麼爭議? - 在前幾年,有議員亮票,被法院判決「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的地方制度法在議長選舉上規定要「無記名」,所以如果有議員故意亮票,就被認定是上...

  • 制度性保障釋字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8 08:13:10
    有 651 人按讚

    110年警察特考、退役三等行政法擬答
    一、此題為100年原住民三等考古試題,上課時老師有特別提醒🔔
    (一)解題方向:釋字第690號
    1、必要處置或應變措施,其法律構成要件意義非難以理解,受規範者所得預見,得由司法機關加以審查確認,並無違法律明確性原則之要求。
    2、14日居檢規定之法律性質為行政處分,如不服該主管機關之處分,仍得依行政爭訟程序訴求救濟,即受14日居家檢疫之不利處分不服得提起撤銷訴願(訟),但是如果該14日之居家檢疫處分己執行完畢,且無法回復原狀時,相對人得提起「確認行政處分違法之訴」。
    (二)、14日居家規定如何起算:
    1、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期間以日、星期、月或年計算者,其始日不計算在內,即以次日為起算日,但法律規定即日起算者,不在此限。
    2、該條第5項規定,期間涉及人民處罰或其他不利行政處分者,其始日不計時刻以一日論。
    3、本題民眾於2020年4月1日晩上10:00入境,受14日居檢之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以日為期間,其始日4月1日不計算在內,但是14日居檢為不利之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5項規定,仍應以4月1日不計時刻以一日論,即以4月1日為起算日。
    二、解答方向:行政罰法第4條,此題亦為考古題。
    (一)行政罰處罰法定原則,即行政罰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二)學校對學生之記大過,其法律性質乃學校對學生之「敎育或管理措施」,依行政程序法第92條規定,係行政機關(學校)對特定具體事件所為之單方決定或公權力措施,並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行政處分(釋字784號參照)。
    (三)大學以校規為處罰學生之依據,是否符合「行政罰法定原則」?
    1、大學自治雖為憲法制度性保障,有關教學、研究、學習事項享有自治之權。大學得於合理範圍內享有自治權,有考核學生學業與品行之權責,各大學依法定程序訂定大學之自治規章,此大學自治事項包括內部組織、課程設計、研究內容、畢業條件、入學資格等在內(釋字626號)。
    2、但是,大學自治係於大學為維持教育及學校秩序內之自治,大學對於校內所訂定之自治規章,並不得就學生校外違反行政法義務之裁罰依據,如各大學依大學所訂定的校規,對學生校外之違反行政法義務,如交通違規、菸害防治、廢棄物清理⋯等,各大學得依校規為處罰依據,乃有牴觸法律之虞,並且與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有違。

  • 制度性保障釋字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15:00:30
    有 305 人按讚

    上個月底,彰化縣喬友大樓火災釀成四死悲劇。其中,一位消防員不幸殉職,引發各界對消防員權益的關注。在消防員基層團體的倡議下,消防員因《工會法》限制,不得組織工會的議題也因此再度浮上檯面。
     
    針對消防員組工會議題,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上週舉行「別再殉職換改革,盡速開放組工會」記者會,再次呼應基層消防員訴求,呼籲 #儘速修法開放消防人員組織工會,提升消防員勞動權益。

    除了透過修法,我們也要邀請各位朋友與我們一起加入連署聲援消防員組工會的行列。
    ⚠️【連年殉職何時了?請國家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基層有自救的權利!】網路連署 https://tinyurl.com/yfjaurnw

    本次記者會由時代力量中壢區辦公室林佳瑋主任主持,邱顯智、立法委員 陳椒華、王婉諭三位立法委員出席,並邀請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一同參與,共同為爭取消防員成立工會發聲。

    #殉職憾事不斷才換來緩步改革
    邱顯智委員指出,過去十年來,第一線消防員因公殉職的憾事不斷發生,已經有 42 名消防員不幸犧牲。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 2015 年新屋保齡球館的違章工廠大火案,共造成 6 名消防員殉職。而在短短四年後,2019 年的大雅火災案,再度發生無人受困的違章工廠火警,造成 2 名消防員殉職。

    邱顯智進一步說明,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於 2018 年起強力推動《消防法》修法草案,最後在2019年大雅火災後終於順利通過,保障消防三權,包括資訊權、調查權及退避權。透過這項改革讓消防員能夠擁有火場的完整資訊、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境可以及時撤離、發生意外事故後基層能夠介入調查的權利。
     
    邱顯智表示,長年來因相同原因造成多名消防員殉職,而問題卻從來沒有根本解決,甚至被外界譏為「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因此,在《消防法》完成制度改革後,要更進一步讓消防員擁有工會,才能透過工會機制,強化基層消防員溝通與政府溝通協商的能力。
     
    #破除特殊權力關係 #還權於消防員
    王婉諭委員指出,過去政府拒絕消防員組織工會的原因,主要是基於「特別權力關係」。過去公務員被視為國家支配的特殊關係,不得享有一般人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組織工會或尋求司法救濟等權利。然而,自從司法院大法官陸續發布釋憲,開放公務員、軍人及學生得透過司法進行救濟,以及羈押被告及受刑人監所的管理措施不得逾越必要程度的情形下,可見「特別權力關係」已逐漸被揚棄,不能再作為阻擋消防員組織工會的理由。

    王婉諭強調,先前不斷發生消防員殉職才換來制度一點點的推進。政府應負起作為雇主的責任,站在與公務員平等地位共同協商勞動條件,將制度疏失及職業安全等眼下看不到的問題,透過組織並實質運作消防員工會來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參考歐美制度 #開放警消組織工會
    陳椒華委員指出,英國、美國、日本、德國、法國等國,均肯定公務人員的結社權,甚至開放團體協商權,如美國就有數十個州允許州或地方政府公務員能有限度的罷工。美國、德國、義大利都有由基層警察或消防員組成之工會組織,因而能夠積極得向政府爭取警消人員的勞動權益。

    相較之下,台灣不僅限制警消人員籌組工會的權利,消防員甚至必須冒著被解僱或被懲處的風險,才能向政府爭取權益,非常沒有保障。因此,陳椒華認為台灣應該參考歐美制度,讓消防員組織工會,取得和政府對等溝通的管道。

    #消防量能嚴重不足 #消防員成血汗勞工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消防員的過勞與人力不足,是各縣市共有的問題。而大法官釋字 785號解釋明確指出,對於外勤消防員而言,不對等的加班補償以及工時保障不佳,嚴重侵害其健康權,顯示了對全國的消防員而言,過勞處境是非常常見的。

    吳韋達進一步以內政部消防署 去年12月彰化縣的統計說明,彰化消防員與人口服務比為1:1830,凸顯消防人力嚴重不足。而長期的人力缺口,除了使救災救護的量能不足,更使消防人員的勞動權益與生命安全缺乏保障。

    #消促會發動聯署 #盼工會能強化消防員權益保障
    消防員工作權利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消促會之所以發動聯署,是因為這十年間已失去太多消防員的寶貴生命,然而制度問題卻持續存在。因此,消促會認為消防改革其實是改革與殉職之間的賽跑,同時,消促會也深刻認知到,消防員在沒有工會組織的情況下,將無法事前與雇主協商基層消防員在工作場域上發生的問題,甚至無法獲得工會在爭取過程中的法律保障,導致消促會的會員和幹部要接受被懲處、解雇的風險來爭取。

    朱智宇進一步說明,目前組織工會的連署已突破 2 萬 4000 人參與,其中有包括約 2500 位的消防員參與連署,已佔全國消防人力約八分之一左右,希望能透過連署人數的繼續爬升,讓國家能看到包含整個社會、消防人員及家屬,都是非常盼望並重視消防員組織工會的權益。這次發動和參與連署的民眾,包括過去消防殉職案的家屬,都是為了要求殉職案的真相。

    #全教總權力聲援消防員組織工會
    全教總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表示,自1995 年開放成立教師會以來,到 2011 年可以成立教師工會,教師組織走了足足 16 年,但今日台灣的民主化程度已不可同日而語,讓消防員,以及所有政府受雇者取回應有的團結權,不該再等這麼久。

    王英倩進一步指出,成立工會後,最大的差別是突顯教師作為勞動者的身分。當社會只看到教師的職業特殊性,會認為教師犧牲奉獻是理所當然。然而,政府和社會常常忘記老師也是血肉之軀,需要合理的工時和適當的休息。當教師可以用勞動者的身分,透過工會集體發聲,能讓政府正視教育現場所需的人力與資源,例如 2018 年成功爭取提高 1493 名國中小學員額編制就是一例,如果沒有工會,這一天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來臨。

    王英倩認為,消防員面對的問題和教師相近,社會認為消防員救人救災是天職、不幸殉職是犧牲奉獻,然而消防員的殉職其實就是職災,是可以預防的職災,而預防職災的責任就是消防員雇主(即政府)的責任。而基於教師與消防員同樣受雇於政府,全教總全力支持消防員組織工會,讓工會成為每位在前線奮戰的消防員最堅強的後援。

    #消防員爭取權益卻遭清算 #凸顯成立工會重要性
    時代力量林佳瑋主任指出,目前消防員因為缺乏制度性的溝通管道,往往只能透過記者會、遊行、申請大法官釋憲等方式倡議消防員權益改革,但往往改革還沒成功,倡議者卻已經被記過、調職、甚至解僱,如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曾申請大法官釋憲,替所有輪班公務人員打開了超勤補償的大門,然而他卻在 40 天之內被記了 42 支申誡,因而被免職。這凸顯為何需要工會制度,讓消防員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同樣受到法律保障,免於被清算的情況再度出現。

    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並於今年5月於立法院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希望能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在不被清算、不被解僱、不被威脅的狀況之下,提出對制度的改革建議。時代力量呼籲立法院盡快處理《工會法》修正草案,將其排案審查,並誠懇地呼籲朝野各政黨,共同正視台灣消防員的權益問題,預防悲劇再度發生。

    ⚠️一起支持【連年殉職何時了?請國家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基層有自救的權利!】網路連署
    https://tinyurl.com/yfjaurnw

  • 制度性保障釋字 在 台中市議員 陳廷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18 11:53:08
    有 137 人按讚

    【食安條例宣告無效,陳廷秀促提釋憲】

    20210317台中市議會第3屆第7次臨時會:

    陳廷秀議員針對本次中央宣告地方食安自治條例無效後,建議應由台中市議會提出申請釋憲。

    廷秀表示,去年底中央來函宣告萊豬零檢出相關自治條例無效,
    這違反憲法對地方自治的制度性保障及中央地方權限的分權分立原則,應由議會提起釋憲。

    法制局長李善植回應:
    今年1/18已向中央提出訴願,但中央尚未回應,訴願仍審理中。
    廷秀也預告中央回應將無任何結果,並且說明,依照大法官釋字第527號解釋意旨,地方自治團體在受憲法及法律規範前提下,享有對自治事項制定規章並執行之權力,
    中央主管機關應予尊重,以確保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功能;地方自治團體對函告無效之內容有不同意見時,應由台中市議會向司法院大法官申請釋憲或統一解釋法令。

    最後廷秀表示,
    在做任何決策時,應以民意、專業、價值為依歸,詢問盧市長是否會繼續堅持零檢出政策?

    盧市長回應:我們從政的目的就是為了人民的健康人民的權益,
    支持議會向司法院提出釋憲及相關救濟,

    廷秀將在臨時動議時提釋憲案,
    待議會通過後,再以議會名義,向司法院聲請大法官解釋,
    釋憲文將由議會法規室草擬。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