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利益偏義複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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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東方直布羅陀爭霸戰:日本如何完勝大英帝國」介紹 訪問主編:區肇威 內容簡介: 太平洋戰爭的第一槍是在馬來亞打響的 一個國力懸殊的亞洲民族 如何以少勝多,以劣勝優 挑戰稱霸多年的大英帝國而成功了 馬來半島最南端,是號稱「東方直布羅陀」的要塞堡壘——新加...

利益偏義複詞 在 如履的電影筆記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05 15: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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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偏義複詞 在 Jying Chang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7: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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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偏義複詞 在 4Samantha 莎曼莎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4-21 13:41:38

• #抽書 今晚分享的兩本書,都和憂鬱症有關。 ⠀⠀⠀⠀⠀ 從小到大,身邊不乏受憂鬱症所苦的朋友。 有些朋友會公開談論憂鬱症與服藥歷程,多數時候我不太能作出具體回應,只能留言說「辛苦了」。我不清楚憂鬱症,也不曉得是否該跟他們說「加油」。 ⠀⠀⠀⠀⠀ 因為在我眼中,他們已經「很加油了」。 ⠀⠀⠀⠀⠀ ...

  • 利益偏義複詞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2 18:26:54
    有 2,030 人按讚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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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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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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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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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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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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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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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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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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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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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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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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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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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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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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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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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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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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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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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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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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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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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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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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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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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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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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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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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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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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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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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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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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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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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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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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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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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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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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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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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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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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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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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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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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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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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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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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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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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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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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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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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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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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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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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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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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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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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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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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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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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鶴 #林靖賢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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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益偏義複詞 在 吳軒 Wu Xuan 手工皮包創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7 18: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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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襲?模仿?侵權?不要偷換概念~~】
     
    好好的為什麼要突然PO這篇文?

    最近除了[刻在]這首歌抄襲風波外,

    又陸續有不同領域的作者被爆出疑似有該情況,

    最大的就屬某LINE插畫貼圖的事件。

    因為當事人可能的抄襲對象,是美國動漫公司,

    所以就有某爆料人FB的PO文中(好像其他人在Dcard也有)

    用我的事件來舉例,說迪士尼對侵權有多嚴~~~

    我也是朋友剛剛跑來貼給我看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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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一個創作者或設計師來說,

    被指控、影射「抄襲」是很嚴重的指控、恥辱。

    你說我史迪奇包「侵權」OK呀,

    但你在罵的人他是「抄襲」耶?

    乾我屁事啊XD?

    不過我相信該PO文者對我並沒有惡意,

    或者只是對「抄襲、模仿、侵權」的定義不是那麼明確。

    並且他發文針對的對象與事件也不是我,

    應該只是剛好PO文時拿我來舉例而已~~

    但我覺得擺在一起討論,難免容易被聯想、劃上等號,

    所以想想還是要來解釋一下這個概念,

    並且做為跟迪士尼打過交道的老前輩(被打),

    來順便跟大家科普一下XD
    (該文章我貼在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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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抄襲」、「模仿」、「侵權」

    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我們一個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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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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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襲(plagiarism)」

    像是論文發表抄襲、歌曲旋律抄襲、服裝設計的抄襲等等。

    看到人家作品的手法技術、核心概念的成功,

    或者是其商業模式、產品的市場反應很好。

    就偷偷摸摸的、換湯不換藥的搬來用,以謀求更大的利益。

    並且最好不要被人發現。(重點)

    比較接近於「剽竊」,是一種在職業上比較不道德的挪用,

    所以「抄襲」這個詞,通常是比較貶意的。

    更甚者,像是喬X體育這種,

    LOGO故意搞得很像,讓想買NIKE的人買到他們的東西,

    這也是比較接近抄襲的定義,或者我們會叫他「山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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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仿(imitate、mimic)」則是中性的詞語。

    例如最近有個網路主播模仿柯文哲唱歌,

    (請搜尋:柯文哲 105度 真的超像XDDDD笑死)

    或是媽媽做HelloKitty的菜色讓女兒帶便當、

    萬聖節扮成無臉男、Cosplay成海賊王拍照等。

    你不會覺得這些東西很不妥、很丟臉,甚至可能自己都曾做過,

    因為這就是一種廣義上的「二創」。

    也就是把他人既有的作品當作主題元素,

    用不同形式的作品去延伸、表現出來。

    前提是大家都知道你的東西從何而來,

    所以大家看你的角度也跟抄襲完全不同,

    抄襲時會很怕被抓到,還要遮遮掩掩欲蓋彌彰;

    但模仿時(或者說二創時)卻是完全相反,

    你模仿的越像,或者在其基礎上融入自己創意,

    反而代表你越有才華。

    就像你也不會說陳漢典在抄襲DJ Dennis吧?
    (他就是故意要模仿啊,他還怕你不知道他在模仿誰勒~)

    不然《貓》劇的演員就是在抄襲一隻貓了。
    -
    -
    -
    所以,同樣都是學火影忍者:

    『大量將該動漫角色,融入自己的插圖創作,還出馬克杯、滑鼠墊、LINE貼圖等周邊,說我這是"台影忍者"。』
    v.s.
    『學火影忍者雙手擺後面跑步,大喊:「我是佐助!!」然後還用手裡劍扔你。』

    你覺得,兩者的意義會是相同的嗎?

    何者是抄襲?何者是模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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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上面兩個搞定了。

    至於第三個「侵權」又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喔。

    侵權是種比較偏向法律上的用詞,

    跟抄襲、模仿可以並存,也可以完全無關。

    例如你走在路上拍人家臉,拿去做商業用途,

    不是抄襲,也沒模仿,

    可是侵犯了肖像權,那他可以告你,

    這種東西就叫「侵權」。

    而在法律上要認定是否侵權,

    是看既定的事實,而不是你大眾的觀感。(重點喔)

    所以很多山寨貨,一看就知道他是在抄襲某某某,你知我知大家知,

    但他一定侵權嗎?不一定。

    他可以巧妙的避開LOGO、註冊過的印花、或者專利,

    再硬坳說:這好像有點像,但還是不一樣啊!

    這會讓受害品牌很難在法庭上舉證指控他侵權。


    所以極端來說,

    即使律師主張:「作品沒有明確的侵權事實。」

    也不代表,你沒有抄襲的意圖或行為。
    (可能只你抄得有技巧,沒讓人抓到把柄罷了)

    反之,判決說:「作品有明確的侵權。」

    也不等於你就有抄襲、或剽竊了人家概念來用。

    例如你在Youtube上cover別人歌曲,

    可能尚未跟原作、唱片公司、詞曲創作人談好版權問題;

    或者你做電影懶人包解說影片,節錄原作大量的影音素材等等。

    這些行為都可能有侵權疑慮,

    但跟「抄襲」這件事其實比較無關。

    以古X莫來舉例,

    大家可能說他侵權,但你見過有誰說他是抄襲的?

    事實上,他侵權的方式也是侵的挺「原創」的,

    都是別人在抄襲他XDDD
    (畢竟這種詼諧、嘲弄式的電影解說,他可能是最早出來做的)

    所以,以上就是「侵權」與「抄襲」的不同。
    -
    -
    -
    P.S.我當時在事務所與兩個律師聊了一下午,

    幾乎把抄襲、版權相關的問題能問的都問了,

    我想我的轉述的說法,應該是有說服力的吧XD
    (只差請律師們來背書ㄌ,但感覺要錢ㄟ==)
    -
    -
    -

    好,最後給新朋友補充我與迪士尼的懶人包:

    去年我用"史迪奇"與"鴨嘴獸泰瑞"做了兩個造型皮包,

    我當初覺得作品的觀賞性應該很強,

    並且要把2D的圖像,用皮革這種平面素材,去做成3D的包款,

    還要把精品流行皮包,做成卡通風格,

    這是具有非常大的挑戰性的事。

    不但要能做得出來、還要夠像、神韻到位。

    光是那個超大耳朵,要怎麼做才能不垂下來,我就搞了非常久,

    我只能說,我最後成品那是真的像。
    (我無法貼圖或影片,自己GOOGLE吧)

    作品做好後我就PO到FB跟Youtube給大家看。
    (影片沒開營利,作品也沒販售、也沒用它來教學。)

    然而後來過沒幾個月,

    迪士尼的律師就發函過來,說這樣是侵權請我配合下架。

    即使我沒有營利行為、自己也下了很多苦心,

    可是在「未經原作、或版權持有者的同意下」,

    的確就是有侵權疑慮嘛~~

    畢竟,這個作品會受到大家喜歡,

    很大程度上,的確沾了他們的光,

    佔人家便宜,還跟他們上法院輸贏,也太荒謬ㄌㄅ?

    所以最後我們就和談收場,算是皆大歡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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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想解釋的就是:單就迪士尼事件來講,

    確實有嚴重的侵權嫌疑,

    但我的模式跟「抄襲」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如果把皮革換成紙筆,史迪奇換成蠟筆小新,

    想像我拿紙筆畫好一張圖後,然後拿給你說:

    「你看我畫ㄌ蠟筆小新。很像吧?」

    ……這哪門子抄襲XD

    所以,請不要把這兩種概念混唯一談啊~

    我可不想被扣一個抄襲的帽子啊,很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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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年來,我繼續做我的事,其實這事也沒再拿出來講過,

    因為事情始末就很單純:

    雙方當時透過律師聯繫,我也覺得對方言之有理,

    接著我就發聲明解釋,隨後把東西下架了~

    迪士尼既沒告我、也很友善,大家積極處理、握手言和。

    雖然說有些公司鼓勵二創,支持Cosplay、同人誌這類作品,

    例如前陣子網路上各種作品洗版的「天竺鼠車車」,

    網路上一堆有用羊毛氈、用保麗龍、

    甚至還有把整台車包住的作品。

    我也有朋友去問過,

    他們官方對於二創的態度就是樂見其成,

    因為這也是間接幫他們作品宣傳。

    但迪士尼這種量級的企業,自有他們的考量,
    (他們哪缺你那點小流量haha)

    捍衛企業價值也好、角色形象也好,

    人家不想要你二創,我們該做的就是尊重~

    哪有什麼好坳的?

    甚至至今我都覺得他們有大企業風範,

    不會跟你鑽牛角尖,或借題發揮、獅子大開口、提出不合理要求,

    他就是適度的警告,只要你能理解配合,

    他願意點到為止,也捍衛了他們企業的立場。

    我自己學到一課,也拍成影片跟大家分享這件事,

    這樣事情就落幕了,皆大歡喜,不是很好嗎?

    我的態度在當時的影片已經表達的很清楚了。

    關鍵字就是:不要把簡單的事情搞複雜。

    有興趣的自己看,就這樣xd
    https://youtu.be/fSlg70JjH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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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大家都看過的泰國創作者Lowcostcosplay 低成本Cosplay

    同樣都是二創,

    差別在我用牛皮創作、他則是用自己的肚皮haha

    他的取材對象就比較高招,

    他去模仿鬼滅之刃、模仿海賊王、甚至模仿金正恩,

    但他才不會自找麻煩,去惹你爺爺迪士尼或任天堂XD

    你各位趕快學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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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該篇PO文所提到的LINE貼圖抄襲事件,
    我不是他們的粉絲,也沒特別關注這件事,
    所以也沒啥好評論的,
    我只想說:想想怎樣是最好的結果,該幹嘛就幹嘛吧XD

  • 利益偏義複詞 在 nage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5 22:11:08
    有 10,127 人按讚

    「石虎很好吃耶!」

    最近動保議題熱議,想起那次埋在心底的恐怖親身經歷。鬼故事般毛骨悚然,適逢鬼月,和大家分享。沒有很長,3千字。

    今年上半年的某日,和幾位朋友到苗栗一位友人的私人莊園作客。管家阿姨(或許應該稱大媽?),煮了簡單的午飯,和大家一起用餐。席間大家閒話家常,身為苗栗銅鑼鄉當地人的阿姨,從午餐的臘肉,聊到她們那邊的居民都會打野味的日常生活。

    田裡的、山區的、路邊的田鼠或小型哺乳類,都會打來吃。有時候也會抓到蛇,把蛇剝皮,吃內臟、蛇肉、喝蛇血、泡酒。小朋友下課了,就揪同學一起來吃。下午或晚上大家也會串門子烤肉,感覺整個村子,整個社區鄉里就是這樣愜意的日常。阿姨講的起勁。

    我就順勢問一下關於社會禁忌的話題:「那你們會吃貓咪和「香肉」(狗肉)嗎?」

    「吃啊,為什麼不吃?」阿姨秒回。然後描述一些吃貓狗的料理細節。這邊我已經有點出神了,因為腦中正在醞釀下一個問題。其實我真正好奇的不是貓狗,只是怕問地太直接,不知道對苗栗人來說會不會冒犯、覺得有成見、偏見、污辱當地人?不過,經過了阿姨熱心介紹貓狗料理的過度性話題潤飾,也差不多可以很順的接上正題…

    「那…你們會吃石虎嗎?」

    「石虎很好吃耶!」阿姨又是秒回。

    這時候,席間友人們包含我,看似平靜的聽阿姨敘述。但內心就像漫畫分鏡那樣,低頭吃飯裝沒事,但眼睛睜的大大的滿臉汗珠。好像美國驚悚殺人魔情節,意外發現兇手是誰,又像是惡靈古堡的里昂來到奇怪的村莊,突然發現村民怪怪的…

    「石虎很好吃耶!」這句話實在太震驚了!不只是描述的事件本身,而是阿姨在說這件事的時候,是那麼的輕鬆自然,好像一個圍著圍裙的大媽,端出一盤烤雞,說著「烤雞好吃唷~」那樣的稀鬆平常。

    阿姨一邊述說料理石虎要用什麼漿料、吃起來像什麼肉,但我記不得了,太可怕了。

    更驚悚的是阿姨他們吃石虎的心態:獵到石虎的時候,是很爽的,是值得慶祝的,會把村子認識的都找來,阿姨說:「因為石虎是稀有、珍貴的」。所以他們根本就知道石虎是稀有的保育類,而不是因為好不好吃。

    這並非個案,對某些人來說已經是普通的飲食文化了。(後面會附上網路新聞資料)銅鑼鄉,也不是很偏僻深山的地區,查了一下地圖,大概也算是有個規模的鄉鎮吧。參與這樣飲食文化的居民,究竟有多少人呢?據阿姨說,他們打野味使用的工具是獵槍和捕獸夾。但捕獸夾不是已經被動保法禁止使用了嗎?不過,都吃石虎了,違法使用捕獸夾也不意外了吧?

    村民們打到石虎,就開揪,開酒,老幼婦孺都來吃,石虎是一種食材,一種分享、榮耀。更可說是一種「炫耀」。阿姨確實用了這個詞彙。

    想起之前去帛琉,當地一個中國人餐廳,也是有賣野味「水果蝙蝠湯」之類的,就有華人客人向老闆詢問,是否有賣帛琉國寶魚「蘇眉魚」。庫存還真的有!不一會就端上桌了。點餐的客人,心態就跟那些吃石虎的一樣,就是炫耀。拿起相機拍照,一臉滿足的樣子。你幾乎可以看到,那些人回國之後,跟親友炫耀他吃了珍奇異獸時的得意嘴臉。

    不想給人貼上特定族群或地名的標籤。但是就阿姨的自白看來,銅鑼鄉有人吃石虎,可說是公開的祕密,甚至某些當地人心中連祕密都不算,是可以分享給外人聽的故事。更可怕的是,有石虎可以吃的時候,苗栗銅鑼當地的民代鄉代,還常常負責主揪!

    席間,我依稀想起以前也看過苗栗有政府官員反石虎,甚至吃石虎的新聞。且好像不是個案。於是拿出手機搜尋「苗栗 吃石虎」,果然就搜尋到一堆新聞標題:

    環評大會鄉代:品嚐石虎來找我!全場譁然
    「石虎多到可拿來打牙祭」 銅鑼鄉鄉代為失言道歉
    「石虎可以吃」遭批!苗栗鄉代改口:玩笑話
    挺三義外環道鄉代:石虎多得很,當地人拿來打牙祭!
    這些新聞日期落在2014年4月16-17日,地點就是這位阿姨的家鄉銅鑼鄉。

    「交通部與苗栗縣(劉政鴻)政府主導開發台13線三義外環道闢建,因穿越台灣特有貓科動物石虎的棲息地引爆強烈抗議,環評會上銅鑼鄉代會副主席林九台在會議上語出驚人,他說苗栗的石虎和野狗一樣多,當地人拿來打牙祭用的,如果要品嚐石虎滋味可以找他,引發全場譁然」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吃石虎,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那些中國黨籍的鄉代,除了口頭表示失言,說是玩笑話,當然一如往常的不用負任何政治和法律責任,就安全下庄。

    2014年那時候看到這樣的新聞,就像聽到台灣有邪教吃小朋友一樣不可思議。當年反對環評的銅鑼鄉代會副主席林九台,說吃石虎可以找他,真的是玩笑話嗎?代理石虎大餐的民代,只有他一人嗎?回到2021年的當天,我在餐桌爬文,對照銅鑼阿姨口述現今的日常。彷彿什麼都沒改變。

    近十年來,台灣瀕臨絕種動物石虎,路殺數量122隻
    資料來源:臺灣動物路死觀察網(石虎路殺數量統計)

    苗栗縣 83
    臺中市 14
    彰化縣 2
    南投縣 23
    其他縣市為「零」
    全都是中國黨長年執政的縣市,並幾乎集中在苗栗。

    石虎不但是保育類,又超可愛,社會輿論的容忍度(或者該說漠視度)怎麼會這麼高?依照近幾年的民眾對監督執政黨(限中央,不含地方)的責任標準,只要發生一兩起石虎路殺,輿論就該要炎上了。路殺5隻,就該有主管單位高層要下台了不是嗎?

    苗栗那些中國黨鄉代民代,選擇了開發,把石虎視為擋路石,覺得吃光最好的心態。可是比村民為了炫耀和虛榮心,更加可惡。環境與經濟勢必需要找到平衡點,那苗栗這些年來除了負債快七百億,有什麼說的出來建設?有誰這些事負上政治責任?民眾對這些事有什麼記憶?

    前鎮子在吵保護藻礁反天然氣電廠的時候,一堆中國黨陣營的政客和網路聲援者衡空出世。我就一直想起「石虎很好吃」的事。如果連藻礁,都一夕之間,有那麼多人要來聲援。那更有靈性更可愛動人的石虎,怎麼會任由苗栗的官僚陋習帶頭踐踏殘殺,輿論是船過水無痕?

    大家都知道,主流中間選民對議題的情緒性關注和淺碟,非常容易受媒體操弄。那麼,一直以來主流媒體是掌握在什麼陣營的手上呢?

    和這幾天的中國狂犬病疫區走私品種貓事件一樣,藻礁公投也是徹頭徹尾的假議題,容我趁今天再講一次基本重點:2018年,沙包黨的燃氣方案,已經迴避兩個最主要的潮間帶,開發面積為馬政府的十分之一,且那十分之一,是使用馬政府任內已經開發的土地。等於三接燃氣站在民進黨任內,開發的藻礁面積是「零」。但是反對者仍不滿意。2021年五月,沙包黨再退讓的方案是,退到海外五公里,等於幾乎完全退出「潛在、可能」的藻礁生態區了。這樣的外推方案,要再增加150億經費,延遲三年完工。這不論在環保或在經濟民生上,都是為了安撫民眾情緒的作為。根本反專業。但這就是民主政治,不要把這些愚蠢的決策,又再一次怪給順從民意者。什麼叫做巨嬰政治?就是只會拉屎又不負責清。這不叫民主,民主是人民為自己作主,作主就是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不是針對公眾議題罵一罵,就叫關心社會關心政治。

    連藻礁的保護,做到上述那樣,還要被罵是環境殺手,連署立案順利通過,年底要和減碳能源轉型(也就是平日大眾最關心的產經民生議題)的取捨,做對決公投了。這藻礁在大眾心中的份量,不是普通的重要啊!

    石虎議題呢?保護石虎的公投在哪?罵苗栗縣長和民代是石虎殺手,滾下台負責的聲音在哪?「水泥石虎公園」聽過嗎?2018年的事而已。

    苗栗花了八千萬前瞻計劃的經費,在佔地五公頃的生態溼地,蓋了一片水泥公園(還非常醜!),摧毀石虎和其他原生動物的棲息地來「復育石虎」。

    砸8千萬把苗栗石虎家變公園 專家PO千字文+衛星照狠打臉
    2018年12月23日

    石虎保育》苗栗石虎公園成為生態墳場(連結整理在留言)

    很多議題,拿出來比較一下,就知道滿嘴公平正義的輿論,其實多是失衡和不理智。本月21日查獲中國走私品種貓等後續,引起的社會輿論轟炸,因為連總統都親自出來「安撫社會情緒」。再過幾天。誰會記得這些日子,記得急著跳出來做政治鬥爭的政黨和政治人物的嘴臉?誰還記得那些議題在罵什麼?一日政治迷根本解決不了問題,要嘛偽善刷聲量,要嘛幫倒忙。

    不只是動保,任何議題都是。政治議題非我們多數人本業,大家都在學習的路上,10年、20年前學生時代的你,看一個議題,跟現在的看法,如果還是一樣,那是你沒有成長,還是政治太簡單?

    就像以前,我也覺得安樂死很殘忍,幻想如果能推動零安樂死,世界該有多美好。現實是,零安樂死其配套代價是否為公眾可以承擔?結果推行了漂亮的口號,後續衍生骨牌效應,卻是把更多動物推向無間地獄。這就是當初都沒有想到的殘酷現實。

    民主政治遠比獨裁複雜,因為人民要自己作主,就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人民如果不好好做功課,了解自己在堅持的政策,經歷史不斷證明,往往在做劣幣驅逐良幣的蠢事。永遠是在幫媒體聲量高的一方在推動他們的政治利益而已。

    查獲中國狂犬病疫區走私名種貓事件,至今過了4天。也差不多沒有人再討論了。雖然只過了4天,也產生很多很精彩的論述,晚點陸續整理在留言,大家真的有心要解決問題,就多爬文,多做功課,多學習。

  • 利益偏義複詞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4-25 00:50:47

    本集主題:「東方直布羅陀爭霸戰:日本如何完勝大英帝國」介紹
           
    訪問主編:區肇威
        
    內容簡介:
    太平洋戰爭的第一槍是在馬來亞打響的
    一個國力懸殊的亞洲民族
    如何以少勝多,以劣勝優
    挑戰稱霸多年的大英帝國而成功了
       
      馬來半島最南端,是號稱「東方直布羅陀」的要塞堡壘——新加坡。它是大英帝國在東南亞的明珠,也是白人殖民的象徵性存在。這樣一座堡壘,人們普遍認為是座難以攻克的要塞。德國元帥戈林說:「要攻陷新加坡,需要五個師團的兵力、以及一年半的時間才行。」但是日本沒有這樣的資源與時間。邱吉爾這樣評論馬來亞作戰:「日本在戰前便針對地形與條件進行了詳盡的研究,是一場準備周到的大規模計畫。」辻政信卻認為真若如此的話,這場爭奪戰大概還可以再縮短一個月。所以到了戰後,日英雙方對於作戰過程的論述依然沒有交集。
       
      日本面對外交上的ABCD包圍,國內的壓力日趨嚴重。當時日本內閣一心只想透過發動戰爭紓壓,如同他們在過去常做的那樣。新加坡爭奪戰正是日本為確保利益的同時,也為自己的開戰動機建立藉口的一個突破點。負責馬來亞與新加坡防衛的英軍將領們,全都深信日軍不會從馬來半島登陸。英軍在馬來亞擁有數量龐大的軍隊,對於防衛是充滿了自信。英國人的自信、樂觀、誤判,特別是偏見等種種心態複雜交織,才使得日軍獲得了萬分之一的成功機會。
       
      1941年12月8日,外號「馬來亞之虎」的山下奉文從泰國登陸,一路戰戰兢兢的殺進馬來亞。在裝備不足、訓練不夠的情況下,日本軍把裝備精良、固守陣地的英軍殺得片甲不留。日軍出奇制勝,繞過不可能通過的地方,開山闢嶺截斷敵軍退路。人肉浮橋、銀輪部隊、邱吉爾補給,都成為馬來亞作戰的代名詞。邱吉爾讚揚:「日軍不管哪支部隊,都相當熟稔叢林戰」。事實是日軍的膽大妄為以及果敢向前,才是換得戰後的讚美與肯定的原因。
       
      新加坡淪陷使得大英帝國威風掃地,日本取得在當地不到4年呼風喚雨的日子。辻政信認為,兩大帝國爭權奪利,最後得益的是包括新加坡在內的眾多東南亞國家。新加坡的陷落正如邱吉爾一語所道破:「是命運的轉捩點」。英國雖然最後贏得了戰爭,卻失去了亞洲的殖民地,在馬來半島也面臨到民族革命的波濤衝擊。讓英國喪失了120年來的威嚴。日本雖然贏得了戰役,最後卻是輸掉了戰爭,好諷刺的對比。
       
      開戰之前,辻政信作為台灣軍研究部成員之一,利用台灣的地理之便,開始進行熱帶雨林作戰的研究,為全軍蒐集熱帶地區作戰的必要相關資料。這些成果最後都成為確保南方作戰勝利的基石,台灣成就了日軍在東南亞發動閃電戰的可能。
       
    作者介紹:辻政信
      1902年,出生在石川縣的一個貧寒之家。他因為嚮往軍人生涯,所以很早就進入名古屋陸軍幼校就讀。由於學業優異,廣受軍中長官矚目,陸軍大學畢業時名列前茅。
       
      先後服役於上海、滿洲等地,期間受到石原莞爾的思想影響,開始傾向大亞洲主義。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他奉派擔任攻佔馬來半島的日本第25軍作戰主任,身先士卒率領部隊突破戰線,僅僅用了55天佔領馬來半島、70餘天攻陷新加坡,此後被奉為「戰爭之神」。
       
      和平後,從中國潛逃回日本,並在1959年選上日本參議員,著有多本二戰相關著作。1961年於東南亞失蹤,結束了他傳奇性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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