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初設戶籍登記意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初設戶籍登記意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初設戶籍登記意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初設戶籍登記意思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孩子只有成年前才需要監護權 現在孩子已經3歲近2個月,不要再讓我們的孩子等到18歲.... 那天已不再需要監護權了..... ----- 作為同志收養家庭的原罪?跨不過的門檻? 😩 【回顧2021/3/30舊文】 作為「同志家收養家庭」,我們既要背負著社會對「同志家庭」的不理解,也要背負社會對「收...

  • 初設戶籍登記意思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30 14: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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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只有成年前才需要監護權
    現在孩子已經3歲近2個月,不要再讓我們的孩子等到18歲....
    那天已不再需要監護權了.....
    -----
    作為同志收養家庭的原罪?跨不過的門檻? 😩
    【回顧2021/3/30舊文】

    作為「同志家收養家庭」,我們既要背負著社會對「同志家庭」的不理解,也要背負社會對「收養家庭」的不理解
    但這都還好,至少至少,會希望不要連法律上,設置著我們跨不過去的門檻

    歧視一:同志要收養小孩要維持單身🙀
    我們當年要收養送件前,748施行法通過了,原本是想要結婚的,但我們被阻止了,因為如果我們去結婚,我們會變成「不合格的家長」
    現行法律逼得我們「先有後婚」
    這也讓同志伴侶
    被迫捨棄雙親收養的條件😭
    只能將就單親收養的條件
    用比較差的經濟條件、比較差的照顧資源條件來進行收養媒合
    雖然收養機構,通常會要伴侶兩人一起走整個收養過程
    但最後法律上,又只能呈現一個人的資料
    用伴侶的方式要求同志收養人
    但只給同志收養人較差的法律關係

    歧視二:已婚同志要再收養小孩要先離婚🙀
    朋友們問我們:「我們想收養小孩,但我們已經結婚了,那怎麼辦?」😟
    只能看家人能不能允許你們先離婚?或去辦離婚,但不要讓家人知道?這會不會很觸霉頭?這會不會反而在收養程序上,因為有離婚的記錄,變成婚姻關係不佳的理由?
    為何國家法令要逼著社工要已婚同志先離婚?衛福部要社工不可以要已婚同志先離婚,那要怎麼幫助已婚同志收養小孩?衛福部自己要不要說清楚?
    我們家,已婚,想要再收養二寶,但我們需要先離婚,才能收養?憑什麼當初叫我們收養送件不能結婚,現在又要我們結婚?
    我們同志收養人能不能結婚,都是國家的行政立法說了算😢

    歧視三:已婚同志要收養配偶小孩
    好不容易完成所有的收養程序,孩子入戶口了,我們登記結婚了🙀
    從2014年9月20日衝戶政,登記結婚,被這個國家拒
    終於在2021年1月20日得以在彼此身份證的配偶欄,看到彼此的名字
    現在要我們先離婚再收養小孩就算了
    為什麼不讓喵爸可以收養肉肉?喵爸就是肉肉的爸爸
    為什麼連讓喵爸成為肉肉爸爸的權利都沒有?
    異性伴侶親生子女沒這個問題,異性伴侶無血緣收養子女沒有個問題,同性伴侶親生子女沒這個問題,就只有我們同性伴侶無血緣收養子女會遇到這種鳥問題

    歧視四:沒親權就沒辦法留職停薪🙀
    原本我們在收養程序中,是希望圍爸先育嬰留停半年,全心照顧肉肉;再換喵爸育嬰留停半年,全心照顧肉肉。
    但748施行法通過後,沒有允許我們共同收養。喵爸沒有親權,所以喵爸沒有資格申請育嬰留停。最後,我們只能決定先送托嬰中心,請人照顧。

    歧視五:沒親權,進修也沒辦法留職停薪🙀
    喵爸在一邊工作,一邊進修,一邊育兒,原本要進行諮商實習,但育兒的責任感,讓喵爸更多時間投入育兒,陪伴肉肉。蠟燭真的沒有辦法三頭燒。
    最後喵爸選擇兼顧工作與育兒。如果喵爸有親權,就可以選擇以育嬰的理由申請延長修習年限。而不是,沒有選擇。

    歧視六:沒親權就沒醫療同意權🙀
    每次到診所、醫院,都是圍爸填資料、圍爸簽名,因為喵爸沒親權,就算有委託監護,也沒有醫療同意權。
    憑什麼這個國家法令,要讓一個當爸爸的人,當女兒生病時,連處理自己女兒醫療照顧的權益都沒有?

    歧視七:沒親權如果法定監護人掛了,那孩子怎麼辦?🙀
    如果圍爸突然心臟不跳了,呼吸停了,那孩子的監護人會變成誰?
    肯定的是,這個監護人不會是喵爸
    那什麼時候才會是喵爸成為監護人?連圍爸死了,喵爸也無法成為監護人…因為喵爸只是法律關係上的陌生人,因為748施行法,沒有允許同志家庭有姻親,連姻親都不是

    歧視八:沒親權,但是孩子家長的配偶,又有委託監護,那這個人是……🙀
    每次去銀行、郵局、證券、戶政,只要處理到肉肉的事
    只要出示戶籍資料,就會進入澄清孩子有沒有雙親,要不要另一個法定代理人來的問題,陷入無限循環,原本辦理5分鐘就可以搞定的事,就會搞好幾個小時
    法律就是沒有給肉肉同志收養雙親的權利,我們才需要辦委託監護
    委託監護就是圍爸不能親自處理時,委託喵爸處理監護的意思
    不要再鬼打牆,請行政、立法給我們親權呀!

    同志收養家庭的孩子,被剝奪了擁有雙親的權利
    不符合最佳利益
    孩子只有成年前才需要監護權
    現在已經過了2年半,不要讓我們的孩子等18年😭

    #同志收養家庭 #法律困境 #生養平權 #收養自由 #性傾向平權
    #他是我爸爸 #同性配偶收養 #親權 #兒童節 #兒童最佳利益

  • 初設戶籍登記意思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1 2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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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安安大家好,本肥宅是台女兼民間團體的遊民社工,昨天在板上回覆了遊民相關新聞,並跟大家邀請有遊民問題可以問我。

    我以為大家的焦點會在塔綠班或疫苗之類的新聞,這個回應數真的嚇鼠偶了,沒想到大家對遊民議題這麼感興趣,那我就來多寫一點我工作看到的事情,如果版主覺得不妥(可能跟原新聞沒啥關係了)可以把我刪掉,真不好意思。

    #前一篇文章聊到身懷鉅款的遊民就跟日本進口的壓縮機一樣非常稀少,我說我七年看到少於十個真的是客氣說法(0123456789都少於十啊大家!),並沒有每年都看到至少一個那麼頻繁。

    #但大家好像對很有錢的遊民很有興趣,我還是要認真澄清,千萬富翁遊民的比例是非常非常非常稀少的(大概千分之一吧),請不要誤會每個遊民都這樣,如果有興趣想了解遊民為什麼變遊民,可以參考我以前在八卦上發過的廢文,原始文章被洗掉了,但NPOst上面有備份。 https://npost.tw/archives/26009
    (【複習】Re: [新聞] 萬華街友被趕 他怒:你知道我的苦衷嗎? https://www.facebook.com/PttGossiping/posts/803644103106589 )

    有些人問說,#為什麼億萬土地阿北不去找其他親戚賣掉他的持份換一筆錢?這裡有幾個條件:
    1.你要有親戚台灣電話
    2.你要能夠打給親戚
    3.你願意跟親戚說你現在的落魄狀態,賣給他們
    4.你的親戚願意買你那少的可憐的持份
    5.買賣土地曠日費時,還牽涉到稅金(這部分要請懂不動產買賣的專業大大說明了),還有你要有手機,親戚或土地仲介或律師或土地代書才能找到你。
    6.就算共同持有者願意買,你還要跟等著領你遺產的子女解釋為什麼你把他們可能得到的遺產賣掉了(如果你子女知道的話啦)
    7.強制分割這就不是我遊民社工的守備範圍了,但連我這個不動產外行人都知道要搞很久(甚至好幾年的官司),阿北要活到那個時候才可以。

    阿北光是在第一個階段就卡住了。那些久遠的親戚早就在外國,連死了沒都不知道。失聯幾十年的狀態下,你要怎麼找到他們?手機早就在流浪的第一天晚上睡覺時被偷了,連鞋子都被偷走,早上醒來只能赤腳跟路人乞討零錢,去便利商店買一雙最便宜的藍白拖。「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謄本啊!上面有戶籍地資訊啊!」你只能調直系親屬的資訊,假設這塊土地是你7個手足共同持有(那個年代都生很多),然後每個手足又生了三個小孩,這樣至少就有21個人要聯絡,而你手足的子女個資,你是沒有權限調閱的,你只能調直系。

    再來是就算你調到你子女的資料了,上面也只會有戶籍地址,不住在戶籍地根本是常態。
    而且這個阿北的子女都在外國,他也沒有想要放棄身為父親僅存的自尊,告訴他們把巴流浪在街頭,只能靠路人接濟的飯糰。(要是我可能也會跟他做一樣的選擇QQ)

    阿北的這個故事帶給我的啟示是不要生小孩,這樣我以後初四了必須申請低收入戶時,不養我的小孩的才不會收入被算進我的收入,#造成我無法申請低收,然後我又不好意思告他們。#共同持有的土地最好也趁能分割的時候割一割,以免像這個阿北一樣,我當初幫他找不動產專業人士調土地資料時,複雜的人名與關係已經可以媲美魔戒三部曲全部出場人物或斯卡羅的一萬倍了。

    然後在我做盡了一切努力之後阿北就消失去南部了,幹你娘。雖然時間重來或他再次出現的話,我應該也是無法幫他啦,可能只能公部門社工用539專簽了吧,這就不是我這個小廢物的權限了。

    唉,社工這個工作啊,無力感真的很多很多。其實有好多人,都是我沒辦法幫忙的。我工作的時候常常都覺得自己很廢,像是疑似精障但沒有病識感又沒有自傷傷人所以不能強制安置、因為以前在收容所曾經東西被偷被霸凌不想住收容所、還在酒癮或毒癮的狀態、囤積症、不願意告子女、要坐輪椅但身障生活補助金不足以負擔電梯大樓租金、住在違建無法申請租屋補助、容易與職場人際起衝突但又還沒65歲身障輕度、智障邊緣但不是智障、流浪一兩天我要去帶她安置的那天就消失......。

    哎呀呀寫太多怕大家不想看,但看大家留言說辛苦了、很偉大什麼的,我都覺得很愧疚、承擔不起。我只是一個很廢、很多事情都做不到的人,而我也不覺得上面這些困境是任何一個社工能做到的,所以我才會上來發廢文,想讓更多人關注這個議題,我們從不同的位置一起去做自己能做的好事,這樣才能減少更多人流落來街頭,畢竟沒有人一出生,就是遊民的。

    有很多留言也說,要有四千萬才能當遊民、連遊民都有老婆。想跟大家說一個好消息(不然前一段我把氣氛搞氣氛太差了抱歉),就是啊,#台女並不是只看錢的喔!身為一個台女兼遊民社工,#我發現很多男遊民啊,#都有女朋友呦ㄏㄏ。他們窮到爆,但為什麼他們的伴侶會跟他們交往呢?
    有的人雖然窮,但很願意花時間在伴侶身上。有的人雖然又窮又機掰,但女友精神疾病發作的時候,是他不離不棄的守在他旁邊,每天在捷運站門口乞討到的錢,都會去買一瓶她最喜歡的生活泡沫綠茶(還指定一定要這個牌子,幹),去康家看她的時候,一次送給她。

    我每次都很生氣,因為幫個案強制儲蓄的時候,聽到他把好幾萬當成紅包送給女友的孫子我就想說幹那又不是你親生的你這個盤子!!我花多少口舌與技巧才把這些錢存起來,你他媽......「那我看到她孫子叫我阿公,我就覺得很幸福......。」阿北望著遠方自己跟自己講話,我剛剛想殺人的戾氣整個都軟掉了。

    唉,那有多幸福呢,我光想就覺得一定很棒吧。好啦,都包,都給你包。

    雖然我懷疑他女友根本就是為了低收入戶補助金跟他在一起,但看到他幸福快樂的樣子,
    我就覺得好啦你高興就好了。

    話題怎麼會講來這邊?啊對啦是要講 #我交不到女朋友都是因為台女只愛錢 這句話是假的,如果你真的想交,好好對待眼前的每個人、交友軟體滑起來、徵友訊息放出去、不要把女生分成可幹不可幹,保持善良,就會有女朋友了啦,就算真的交不到女朋友,你也可以試試看跟男生交往看看啊,說不定會找到另一片天地。

    大家都說阿北不找子女是他活該,#那我再講另一個有子女的大老闆變遊民的故事好了。以下的小故事都隱去個資。

    人生就跟爬樓梯一樣,要從低處往上爬樓梯到101頂樓要花很久而且很累,可是從101上跳下來摔在地上,只需要幾秒的時間。

    阿北以前是開工廠的,跟老婆育有一個小孩。後來阿北生意失敗工廠倒閉,跟老婆那邊的親戚借錢但還不出來,老婆很怒就離婚了,小孩跟老婆。

    事業失敗的阿北到處流浪做粗工,一個月收入六千塊,剛好睡路邊,把錢拿來吃飯跟交通,偶爾拿去買佛珠跟玉佩(幹拎娘買個屁佛牌但我有忍住不要罵出來,我是個專業的社工,我學會用好的兩個代替靠北),他希望神明可以保佑他人生好起來。

    阿北很想念孩子,我陪他去戶政事務所調戶籍謄本,查到孩子的地址,我陪他寫信(因為他沒錢買信紙),他說「我不會寫啦社工你幫我寫」我說「幹拎娘小孩是你的還是我的」
    不是啦我當然不會講這麼不專業的話,我只是笑笑的說他先寫,寫什麼都可以,我會幫他修改、出主意,他放心吧。

    他盯著信紙,手開始抖,然後慢慢寫上孩子的名字,說爸爸很想你。他邊寫邊哭,字本來就很醜了,豆大的淚珠更是把整張信弄得更難讀。我沈默的想著幹,原字筆應該拿油性的給他才對。

    信寄了好多次,每次都查無此人被退回我的辦公室(因為遊民沒有信箱可以收信),我每次看阿北很興奮來找我問我有沒有回信,我只能搖搖頭。然後我就帶他去報警,報子女失蹤。報案的那天,我坐在他旁邊等著做筆錄,#員警說因為子女已經成人了,就算找到,#員警也無法告知他子女所在地址,#除非子女自己願意講,#他們才能幫忙傳話。阿北請警察一定要告訴他子女他的電話,警察說好,也留了阿北的資料。

    後來你們也猜到了,警察找到子女,子女銷案,但不願意透露行蹤,阿北只知道子女還活著。

    我不知道這樣是好還是不好。

    某天阿北很激動的打給我,說他子女打給他了。我很高興的問他發生什麼事,阿北說有個無聲電話打來,那一定是他的孩子,他很激動的對無聲電話大喊「xXX是你嗎!我是爸爸啊!」他喊了很久,電話都沒有回音,然後掛斷了。他手機儲值卡沒錢了,只能接不能撥,拜託我幫他聯絡。

    我用Whoscall查了那支號碼,那是一支上千人通報過的詐騙電話,大家都說這支電話無聲騷擾,不要接。

    「不可能、不可能」阿北不接受我的答案,他空洞的轉身離開辦公室,不知道是藍白拖破掉導致的足部蜂窩性組織炎,還是他此刻魂不附體,他搖搖晃晃的離開。

    我也很難過,我多希望像上一篇的留言一樣,這些都是唬爛的,如果這些悲傷都是唬爛就好了,如果我說的都是假的、我掰的、如果大家都可以真正過快樂的生活,那就好了。

    可是就不是啊。
    我說的每個字,都是真的。』

    Re: [新聞] 4千萬身價街友被長照女主任偷偷登記結婚 https://disp.cc/b/163-e0Tl |前情提要 https://www.facebook.com/PttGossiping/posts/2410647919072858

  • 初設戶籍登記意思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30 16: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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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同志收養家庭的原罪?跨不過的門檻?

    作為「同志家收養家庭」,我們既要背負著社會對「同志家庭」的不理解,也要背負社會對「收養家庭」的不理解
    但這都還好,至少至少,會希望不要連法律上,設置著我們跨不過去的門檻

    歧視一:同志要收養小孩要維持單身
    我們當年要收養送件前,748施行法通過了,原本是想要結婚的,但我們被阻止了,因為如果我們去結婚,我們會變成「不合格的家長」
    現行法律逼得我們「先有後婚」

    這也讓同志伴侶
    被迫捨棄雙親收養的條件
    只能將就單親收養的條件
    用比較差的經濟條件、比較差的照顧資源條件來進行收養媒合
    雖然收養機構,通常會要伴侶兩人一起走整個收養過程
    但最後法律上,又只能呈現一個人的資料
    用伴侶的方式要求同志收養人
    但只給同志收養人較差的法律關係

    歧視二:已婚同志要再收養小孩要先離婚
    朋友們問我們:「我們想收養小孩,但我們已經結婚了,那怎麼辦?」
    只能看家人能不能允許你們先離婚?或去辦離婚,但不要讓家人知道?這會不會很觸霉頭?這會不會反而在收養程序上,因為有離婚的記錄,變成婚姻關係不佳的理由?
    為何國家法令要逼著社工要已婚同志先離婚?衛福部要社工不可以要已婚同志先離婚,那要怎麼幫助已婚同志收養小孩?衛福部自己要不要說清楚?

    我們家,已婚,想要再收養二寶,但我們需要先離婚,才能收養?憑什麼當初叫我們收養送件不能結婚,現在又要我們結婚?
    我們同志收養人能不能結婚,都是國家的行政立法說了算

    歧視三:已婚同志要收養配偶小孩

    好不容易完成所有的收養程序,孩子入戶口了,我們登記結婚了
    從2014年9月20日衝戶政,登記結婚,被這個國家拒
    終於在2021年1月20日得以在彼此身份證的配偶欄,看到彼此的名字
    現在要我們先離婚再收養小孩就算了
    為什麼不讓喵爸可以收養肉肉?喵爸就是肉肉的爸爸
    為什麼連讓喵爸成為肉肉爸爸的權利都沒有?
    異性伴侶親生子女沒這個問題,異性伴侶無血緣收養子女沒有個問題,同性伴侶親生子女沒這個問題,就只有我們同性伴侶無血緣收養子女會遇到這種鳥問題

    歧視四:沒親權就沒辦法留職停薪

    原本我們在收養程序中,是希望圍爸先育嬰留停半年,全心照顧肉肉;再換喵爸育嬰留停半年,全心照顧肉肉。
    但748施行法通過後,沒有允許我們共同收養。喵爸沒有親權,所以喵爸沒有資格申請育嬰留停。最後,我們只能決定先送托嬰中心,請人照顧。

    歧視五:沒親權,進修也沒辦法留職停薪

    喵爸在一邊工作,一邊進修,一邊育兒,原本要進行諮商實習,但育兒的責任感,讓喵爸更多時間投入育兒,陪伴肉肉。蠟燭真的沒有辦法三頭燒。
    最後喵爸選擇兼顧工作與育兒。如果喵爸有親權,就可以選擇以育嬰的理由申請延長修習年限。而不是,沒有選擇。

    歧視六:沒親權就沒醫療同意權

    每次到診所、醫院,都是圍爸填資料、圍爸簽名,因為喵爸沒親權,就算有委託監護,也沒有醫療同意權。
    憑什麼這個國家法令,要讓一個當爸爸的人,當女兒生病時,連處理自己女兒醫療照顧的權益都沒有?

    歧視七:沒親權如果法定監護人掛了,那孩子怎麼辦?

    如果圍爸突然心臟不跳了,呼吸停了,那孩子的監護人會變成誰?
    肯定的是,這個監護人不會是喵爸
    那什麼時候才會是喵爸成為監護人?連圍爸死了,喵爸也無法成為監護人…因為喵爸只是法律關係上的陌生人,因為748施行法,沒有允許同志家庭有姻親,連姻親都不是

    歧視八:沒親權,但是孩子家長的配偶,又有委託監護,那這個人是……

    每次去銀行、郵局、證券、戶政,只要處理到肉肉的事
    只要出示戶籍資料,就會進入澄清孩子有沒有雙親,要不要另一個法定代理人來的問題,陷入無限循環,原本辦理5分鐘就可以搞定的事,就會搞好幾個小時
    法律就是沒有給肉肉同志收養雙親的權利,我們才需要辦委託監護
    委託監護就是圍爸不能親自處理時,委託喵爸處理監護的意思

    不要再鬼打牆,請行政、立法給我們親權呀!

    同志收養家庭的孩子,被剝奪了擁有雙親的權利
    不符合最佳利益
    孩子只有成年前才需要監護權
    現在已經過了2年半,不要讓我們的孩子等18年

    #同志收養家庭 #法律困境 #生養平權 #收養自由 #性傾向平權
    #他是我爸爸 #同性配偶收養 #親權 #兒童節 #兒童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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