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法總則幾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刑法總則幾條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刑法總則幾條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ForgerEames (造.蒺藜.夢)看板LAW標題Fw: [刑法] 刑總的幾條有看沒有懂時間...

刑法總則幾條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美國德州實行了最嚴厲的反墮胎法 —— 前幾天,德州實行了幾乎是全美國最嚴厲的禁止墮胎法案「德州心跳法」。 根據法律的定義,懷孕六週的胚胎具有心跳,因而有了「生命」,從此刻起,屬於需要被法律保護的「生命」。除了有緊急醫療的情況,否則任何懷孕超過六週的女性,包括性犯罪受害者,都不...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FFxS1_E ]

作者: ForgerEames (造.蒺藜.夢) 看板: ask
標題: Fw: [刑法] 刑總的幾條有看沒有懂
時間: Sat Feb 18 22:34:39 2012



這是我在法律轉學板問的,想轉來也問問看。

不是關於刑法總則問題的部分如果有大大有相關經驗也請給我建議,拜託了!



※ [本文轉錄自 TransLaw 看板 #1FFxNac5 ]

作者: ForgerEames (造.蒺藜.夢) 看板: TransLaw
標題: [刑法] 刑總的幾條有看沒有懂
時間: Sat Feb 18 22:29:37 2012



各位前輩們打擾了,我把小六法裡的刑法總則讀完之後對於幾條條文不太了解,

或不知道該怎麼樣解釋才是對的,所以想來問問板上的前輩。


我不是法律系的學生,在學校只上過一點憲法和民法,而我唸的學校無巧不巧又

沒有法律系,沒辦法旁聽之類的,對於刑法基本上算是初學者中的初學者,所以

以下列出來看不太懂的法條可能在前輩們眼裡都很好理解,但我真的是想了好幾

遍才上來發問的,希望前輩們包容及不吝賜教!





***


1. 刑法第二十七條 中止犯

第一項後面寫「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

亦同」,這意思是說:雖然犯罪結果沒有發生並不是因為行為人的防止行為,但

行為人的確有努力去防止它發生,所以這也屬於中止犯的一種;是這樣嗎?

 〔例子:甲想放火燒了乙的家,而乙在火勢蔓延前就發現而撲滅,而甲後來折回

  去想滅火,卻發現乙的家沒事,那甲就算是中止犯嗎?〕


還有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意思是只要全部的行為人中有一人想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而犯罪結果也真的沒有發生,那所有人都屬於中止犯嗎?還是只有想要防止結果發

生的人屬於中止犯?



2. 刑法第三十五條 主刑之重輕標準

第三項的「選科主刑」「併科主刑」是什麼意思呢?「次重主刑」是說如果有人

被宣告有期徒刑及科罰金,那這種情況下,罰金就是所謂的「次重主刑」嗎?

還有,會需要比較主刑的輕重,是因為數罪併罰的這種狀況時會用到嗎?



3. 刑法第四十二條 易服勞役

第五項寫的「罰金總額折算逾一年之日數者,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是什麼意思?要怎麼算呢?

第七項「易服勞役不滿一日之零數,不算。」,這裡的一日是指24小時嗎?



4. 刑法第四十八條 裁判確定後發覺累犯之處置

這我完全看不懂。前一條的第一項不是說「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為累犯」,那為什麼這一條又說「但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發覺者,不在此限。」

這不就矛盾了嗎?



5. 刑法第五十一條 數罪併罰之方法

五、六、七款的意思是不是:甲被宣告了ABC(單位:年或日或百元)三刑,其中A刑

最重,那”A≦甲的刑期或罰金≦A+B+C”就是法定範圍?(沒超過規定的年限或日限)



6. 刑法第五十二條 裁判確定後餘罪之處理

 〔例子:甲被判犯了x罪、y罪、z罪,宣告數罪併罰刑期後才發現他也有犯w罪,

  所以w罪的刑期另外執行,是這個意思嗎?〕



7. 刑法第五十五條 數罪從重

數罪併罰的定義是行為人在不同時間的不同行為犯下不同罪行嗎?也就是同一時間

所做的同一行為,不管觸犯多少刑法法條都以最重的罪論其刑責?



8. 刑法第七十條 遞加、遞減例

不太懂什麼是「遞加」「遞減」。(不是不懂這兩個詞的意思)

意思是假設A刑要加兩年,B刑加三年,那先服完A刑加的兩年,再服B刑加的3年嗎?

那這跟一次加5年有何不同?



9. 刑法第七十五條/七十五條之一 緩刑宣告之撤銷(一)(二)

第七十五條第二項寫的「於判決確定後六個月以內為之」是說自宣告緩刑之日起算

的六個月以內可以撤銷,超過六個月就不行囉?那如果超過六個月之後但還在緩刑

期內犯罪,就繼續緩刑到結束嗎?(因為不能撤銷了,所以依第七十六條,緩刑期

滿後,刑之宣告也失其效力?)緩刑結束後再服他之後(在緩刑期)犯的罪的刑?


                        我被這幾條搞得好亂...Orz



10. 刑法第九十條 強制工作處分

第一項寫的「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是所謂的”虞犯”嗎?



11. 刑法第九十三條 緩刑與假釋之保護管束

第一項的意思是說,以下兩款所列的情形,在緩刑期間一定要付保護管束,而沒有

那兩款所列的情形者在緩刑期間就”不一定”要付保護管束,是這樣嗎?


***





終於、總算、好不容易打完了。很感謝看完以上問題的前輩們!

(在打的過程中有些問題忽然豁然開朗了覺得蠻開心的。)


然後我還想問問關於補習的事。

最近幾天來板上,看到很多前輩說轉學考不太需要補習,甚至我看到有一位前輩

在推文裡說:越是時間緊迫就越不要去那種地方。

這讓我大為震驚!因為我前幾天才去報了補習班,繳了三萬多的學費。(我覺得

這價錢好可怕O口Q!)

我的想法是:我不是本系生,只剩大約四個月就要考試,民法憲法只懂個大概,

刑法更是完全沒學過(國中高中公民課上的那種不算),那去補習有老師可以提

示重點似乎比較保險。再者也是因為我媽有點補習班迷思,一直叫我要去上課,

所以在網路上比較過許多評價之後就決定了這家。(哪一家就不說了)


在這之前我蠻久沒有上PTT,因為我知道自己一開之後就會想跑去很多板閒晃,

要自治的最好方法就是根本不要去碰那些會誘惑自己的東西比較好。而昨天我

一時心血來潮想來看看這裡有什麼資訊,也可以把一些問題拿來板上問,於是

看到了很多前輩對於補習的不贊成。

看完前輩們的見解後我一直覺得很焦躁,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做了錯誤的決定」

「那三萬多是不是根本沒必要花」,就這樣處在非常心煩意亂的狀態;可是錢已

經付清,星期日也要開課了,所以退掉的機率趨近於零(還有我媽一定會抓狂),

我現在完全陷入掙扎當中。


我這學期去辦了休學,想要孤注一擲好好投入準備轉學考,等於是全職的考生

所以我可以把所有時間拿來唸,這樣是不是就更不需要補習?我去報名是不是

大錯特錯了?

應該有前輩會說:既然都報了那就上課啊,有什麼好煩的。但我的個性很討厭,

覺得自己好像做錯選擇就會一直掛記在心,像昨天晚上我還一度煩到睡不著,尤

其三萬多又不是小數目。


以我前面都問那麼基本的問題來看,是不是補習對我來說還是比較好?

還有我想問,我除了補習班講義之外是否還要再去買一些書?(之前稍微翻過講

義,但沒仔細看過內容)爬文看到前輩們很推薦林鈺雄先生的刑總王書先生的

民總,還有<憲法新論>,我是不是也該去買來讀?

希望前輩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最後我想問國英該買什麼書來唸呢?爬文有看到英文可以唸賴世雄常春藤的出版

品(還有什麼”豆單”的,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囧),或是背三民的單字書,

這樣就夠了嗎?國文是不是把<論語>讀熟很重要?前輩們還有推薦其他書嗎?





以上就是我想問的,非常非常感謝看完的前輩們!

以後有問題也要麻煩前輩們多多指教了。謝謝!




--
作者 Laplace5566 (拉普拉斯五六)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最長的英文單字是什麼
時間 Sat Jul 16 14:01:30 2011
s25g5d4:http://tinyurl.com/674bhhb07/16 14:02
Sgenius:從那個wikipedia頁面看來 最長的還是火山矽肺病07/16 14:33
Sgenius:Pneumonoultramicroscopicsilicovolcanoconiosis07/16 14: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47.1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orgerEames (61.228.47.130), 時間: 02/18/2012 22:34:39
※ 編輯: ForgerEames 來自: 61.228.47.130 (02/18 22:3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orgerEames (61.228.47.130), 時間: 02/18/2012 22:38:46
snowtoya:呃,你只有看法條沒買本課本來看? 02/18 22:54
snowtoya:法律沒那麼好念啊 囧RZ 02/18 22:54
snowtoya:你的憲法/民法我猜多半也只是念好玩的,既然報了補習班就 02/18 22:57
snowtoya:好好去聽吧,要不要補習這種事見仁見智,每個人情況不一 02/18 22:58
snowtoya:當年國文我個人是直接放棄不管,英文的話就念advance,每 02/18 22:59
snowtoya:天花3小時已上,背文章背單字,只要兩個月就功力大增。 02/18 22:59
snowtoya: 以 02/18 22:59

不不不,學校的民法和憲法課程都是我自己去選修,因為想說轉學考會考我才去選,

並不只是去唸好玩的而已!

還有因為接下來就要開始補習,我先唸小六法是想在上課前把會交的東西都看過一遍,

有問題先找出來,這樣上課時才能很快進入狀況。

我並不是不買參考書,我只是在想除了補習班發的是不是還要再買別的。


所以英文最重要的部分還是單字囉?那文法呢?

sherlockscu:王書? 應該是指王澤鑑民總吧? 02/18 23:05
sherlockscu:如果是沒有任何底子的話 那幾本是應該要有 02/18 23:06
sherlockscu:至少可以幫你建立一個初步完整的架構 02/18 23:06

其實我不知道王書是誰,只是爬文看到這兩個字這樣。

所以說前輩的建議也是補習之虞還是要自己再買書來看對不對?

snowtoya:除非是考台大,不然我覺得王澤鑑太難了啦,我不懂為什麼 02/18 23:30
snowtoya:很多人向沒有基礎的新手推這本,我一開始看這本根本看不 02/18 23:30
snowtoya:懂= =a,第一年(非本科生又沒補習)考轉考時死滿慘的 02/18 23:31
snowtoya:新手入門還是推施啟揚,有點程度看王老師的書才看得懂 02/18 23:32

我也看到法律轉學板有人推薦施啟揚老師的。

可是如果想轉台大,王澤鑑老師的書一定要有嗎?

justfor48:先聽了再說吧~ 02/18 23:43
justfor48:我有朋友非本科系 第三天聽完民法是邊哭邊回家的 02/18 23:44
justfor48:不過他最後還是考上了~ 02/18 23:45

哇喔!前輩這樣說讓我有點緊張...可是前輩的朋友好有毅力!

***

請問有前輩可以解答刑法法條部分的疑惑嗎ˊ ˋ

拜託了!非常感謝大家!
※ 編輯: ForgerEames 來自: 61.228.47.130 (02/18 23:54)
snowtoya:我所謂念好玩的意思是,非本系開設的憲/民法課,都講得太 02/19 00:04
snowtoya:簡單了,對轉學考恐怕沒太大幫助 02/19 00:05
snowtoya:至於你問的部份,因為你沒看過書,很難跟你解釋,建議先 02/19 00:06
snowtoya:去買本書來看吧 02/19 00:07
snowtoya:光是中止犯這個問題,我們上課就可以教2-3星期了 02/19 00:07
snowtoya:(一星期是三堂課哦) 02/19 00:07
snowtoya:至於要不要看王澤鑑,我覺得先看完一遍施啟揚的書再決定 02/19 00:08
snowtoya:我後來是只看施啟揚(說不定也是這樣我台大民法才只48 XD) 02/19 00:10
snowtoya:英文多看文章就對了,不知不覺就會學到很多文法和生字 02/19 00:10

其實我覺得有上過課還是有點差(慶幸我遇到的兩個教授都很認真),

當然沒有很深入地教,但至少不會像刑法這樣一大堆看不懂。


所以林鈺雄老師和施啟揚老師的書很適合我這樣的菜鳥?了解了!

然後英文果然還是要多看一些雜誌吧?謝謝前輩給我那麼多建議!
※ 編輯: ForgerEames 來自: 61.228.47.130 (02/19 00:32)
snowtoya:刑總入門我推張麗卿(雖然我當年很討厭她教課XD) 02/19 00:33
snowtoya:不過我覺得非常適合新手,後來為了考東吳買了林東茂,沒 02/19 00:34
snowtoya:想到當年居然命中兩題-.-a(考題就在書上orz) 02/19 00:34
snowtoya:林鈺雄老師的書我有買但沒看完,林山田老師的則是拿來當 02/19 00:36
snowtoya:查資料用,有問題時才翻,通常都能得到解答 02/19 00:36
snowtoya:我自己從非本科生->本科生->轉至它校,也考了好幾次轉學 02/19 00:38
snowtoya:考,算是經驗豐富XD。對於非本科生的建議就是不要貪多, 02/19 00:39
snowtoya:把基本觀念弄懂最重要,再慢慢進階,千萬別想一步登天。 02/19 00:39
sneak: 不過他最後還是考上了~ https://muxiv.com 08/12 22:42
sneak: 我後來是只看施啟揚(說 https://daxiv.com 09/15 06:00
sneak: 去買本書來看吧 https://noxiv.com 11/07 03:48
sneak: 考,算是經驗豐富XD。 https://muxiv.com 12/31 20:25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