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法分則教科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刑法分則教科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刑法分則教科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刑法分則教科書產品中有3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直播預告 —— 法白大部分的粉絲們應該都是有考公民的年紀,無論是國中還是高中的公民課程,都有一部分的法律內容,應該是多數人第一次接觸到法律。 在我們的這個年紀,差不多是指考開始考公民的前幾屆(貴智和 yoyo 的年紀甚至是考「三民主義」),過了十幾年,對高中公民的記憶只剩下死背修憲要幾分之幾投票...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王炳忠,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支付寶打賞:13581883245 🔥王炳忠今日頭條:搜索「王炳忠台灣」 🔥王炳忠臉書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 教科書都改掉,然後台灣就會獨立嗎? 民進黨「反滲透法」vs.國民黨「反併吞法」,兩大黨比誰更戒嚴,統一變成不能談不能碰...

刑法分則教科書 在 Hey, it’s Samara ?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21:54:17

- 指考過後、開學之前是大學新生最期待卻有點緊張的一段時間🤣 不知不覺我也要升上三年級了,如果問說對法律系新生有什們建議的話,我覺得有下列十個🤣 - 1、維持英文程度且學習其他語言,從幼稚園到高中學習英文也有相當一段時間了。在英文有一定程度之後,學習其他語言所受影響其實並不大。多多學習其他能力並不是...

刑法分則教科書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10:51:28

【戰鬥的法律人,一輩子與國家戰鬥】 12 年前的今天,號稱「戰鬥的法律人」前台大法律系林山田教授病逝於宜蘭羅東聖母醫院。 - 👨‍🏫話說從頭 林山田教授出生台南,從中央警官學校(現在的警大)畢業後擔任巡官,後來自學德文並取得西德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返台後,他回到學校任教,但因當時社會對於...

  • 刑法分則教科書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8 17:16:57
    有 67 人按讚

    #直播預告
    ——
    法白大部分的粉絲們應該都是有考公民的年紀,無論是國中還是高中的公民課程,都有一部分的法律內容,應該是多數人第一次接觸到法律。

    在我們的這個年紀,差不多是指考開始考公民的前幾屆(貴智和 yoyo 的年紀甚至是考「三民主義」),過了十幾年,對高中公民的記憶只剩下死背修憲要幾分之幾投票通過、應繼分有幾分之幾、罪刑法定主義的子原則之類方便考試出題的死背內容。

    小時候對法律的概念僅止於考試會考,而且下一個章節的經濟學對 18 歲的高中生來說又靠北難(相較之下法律章節簡直是小兒科),大部分腦容量還要來死背隔壁的數學公式。

    讀高中的時候幾乎是沒有想過「為什麼要學這個」、「學了對我的人生有什麼幫助」。
    ——
    在做法白的時候,又稍微接觸到一些高中公民關於法律的內容,我們才意識驚覺現在大學學測、指考(啊現在好像沒這個東西了)的公民考題的難度幾乎接近律師考試的難度。

    同時,無論是參與編輯公民教科書、在補習班教書、研究所的時候當課程助教,各式各樣的教學經驗,讓我們也在「如何教法律」上面有不少想法。

    課程設計最重要的兩個問題是:「要讓學生學什麼」和「要如何讓學生好好學」。

    不過,大家其實很少去從學生的角度想:「為什麼要學這個」。

    除了「考試會考」之外,還有其他原因嗎?

    這禮拜六,我們邀請到新店高中三年級楊禮澤同學,和武陵高中二年級王姿嵐同學一起來聊聊「為什麼要學法律」,歡迎大家一起來看看,也推薦給你身邊的國高中生朋友喔!
    ——
    在這邊也感謝當初在公開徵求的時候願意來跟我們一起直播的同學們,有機會我們一定會繼續辦這樣的活動🥺
    ——
    現在就按下活動參加,才不會錯過這禮拜六下午兩點的直播喔!
    ——
    #法律白話文運動

  • 刑法分則教科書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1 12:00:15
    有 55 人按讚

    #裁判時報第109期 📌私裝GPS追蹤器與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蔡聖偉(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蔡聖偉老師本文延續先前曾經撰文描述之GPS判決,延伸出更多值得討論之論點。分析在106台上3788號判決中,私裝GPS追蹤器紀錄行蹤資訊的行為是否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的窺探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其中必須釐清的問題包含:此時是否存有「非公開之活動」?透過GPS追蹤器製作行蹤紀錄是否該當「竊錄」要素?逐一闡釋相關法律概念以及對於GPS與妨害秘密罪之關聯,執得一讀。
     
    ✏關鍵詞:刑法第315條之1、非公開活動、竊錄、GPS、合理隱私期待
     
    ✏摘要:
    本案被告為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52岸巡大隊士官長,擔任該單位司法組組長一職。其於2014年6月間查緝私菸案件時,將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訊號發送器(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下稱為「GPS追蹤器」)裝設於告訴人使用的小貨車下方底盤,定時回傳該車所在位置之經緯度、地址及停留時間等數據。告訴人偶然得悉上情提出告訴,第一審法院依照刑法第315條之1判處被告拘役40日,緩刑2年(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110號判決);檢察官上訴至二審後,法院維持有罪認定,改判拘役50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上易字第604號)。
      
    ✏試讀
    🟧非公開活動的認定
     
    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所規定的行為客體(竊錄對象)為「非公開之活動」,而在認定其中作為形容詞的「非公開」要素時,基於文法上的理由,必然要從屬於其所修飾的「活動」要素。因此,必須先確定審查對象為何,亦即要先確認是針對哪個活動後,才能夠有意義地回答是否該當「非公開」要素。實務上歷來與此相關的判決都沒有先交代清楚活動要素的涵攝對象,隨而在認定非公開要素時就很容易會發生移花接木的論證瑕疵。
     
    🟧非公開要素的判斷
     
    基於人民的行動自由(特別是新聞自由)以及比例原則的考量,法律適用者在認定本罪時,斟酌主觀隱私期待的合理性絕對有其必要;亦即,個人主觀上不欲受到侵擾的願望,必須奠基於社會的認可之上。然而,本罪的構成要件並非「侵犯他人隱私」,而「非公開」與「享有合理隱私期待」二者在語意上亦不相同,由於罪刑法定原則的拘束,法律適用者只能在「非公開」要素的最大語意範圍內進行斟酌被害人的隱私期待,而不能直接以之取代、替換既有的成文要素。前開實務上的慣常推論,逸脫法律解釋的容許空間,本質上已屬刑法禁止的類推適用。本案的第三審判決雖然也意識到這種作法的不妥,但卻只有輕描淡寫地指出「原判決以公共場所亦有隱私權,進而用『隱私受侵害』取代『非公開』構成要件要素之涵攝,固有微疵,但不影響本件判決本旨」等語,同樣令人感到無法理解。
     
    🗒全文請見:三論私裝GPS追蹤器與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非字第61號刑事判決/蔡聖偉(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裁判時報第109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3
     
     
     
     
    📢訂閱 #月旦雜誌,最新優惠: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8/31前,教科書滿2,000元贈好書一本:http://qr.angle.tw/svu

  • 刑法分則教科書 在 朱立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9 13:45:41
    有 12,992 人按讚

    文化台獨吞噬國史,追索真相捍衛臺灣

    前幾天我提到《沒有1949的國民黨 沒有今天的台灣》,民進黨與他們的附隨組織們群起圍攻,他們到底有多畏懼國民黨把史實講清楚?他們片斷扭曲臺灣歷史無非為了撕裂社會。

    這幾年許多民眾向我抱怨民進黨篡改教科書,把操弄史觀當成選舉手段。我要告訴各位,民進黨操弄史觀的手法,早已不僅限於教科書。

    2019年電影《返校》,曾獲得文化部補助金,電影情節描寫國民黨濫權抓捕,只是讀泰戈爾就要受到追殺。劇本所參採的歷史原型是共產黨刊物《光明報》事件,事實上,當年某民代之父為追求心儀女子,導致《光明報》暴露,情治機關循線破獲「中共台灣省工委」,拘捕台共首腦蔡孝乾,瓦解了共產黨潛伏在台灣的特務系統。那個出賣朋友的民代之父,在歷史上一度化身為進步青年,因為告發共黨而闔家安康,但國民黨追捕共諜、保衛國家的功績,卻被妖魔化成為一則恐怖的鬼故事。

    還有自詡文學史家者在臉書宣稱,如果沒有1949的國民黨,天才作家朱點人跟「台灣第一才子」呂赫若不會失去生命。真正的史實是,朱點人加入台灣共產黨,意圖顛覆國家;呂赫若加入中共台灣省工委,主編共黨刊物《光明報》,並開設大安印刷廠散播社會主義文宣。若在今日,民進黨又會怎麼評價這些「中共同路人」?依照民進黨自己修的《國安法》,朱呂二人今天都將被判處至少七年以上徒刑,併科五千萬到一億罰金。依照現在的刑法,以暴動犯內亂罪,和中共裡應外合的人,民進黨政府難道不會依法求處首謀死刑或無期徒刑?

    據說呂赫若死前最後的遺言是:「解放軍本月應該會來吧?」

    訴求悲情,再包裝成烈士,卻不敢真正提起他們的共產思想言論?

    更有甚者,該作家還把葉石濤擔任國小教師說成顛沛流離十幾年,選擇性提到日據作家龍瑛宗因不熟中文而擱筆,指控國民黨讓他「斷絕了寫作之路」,刻意無視龍瑛宗1999年逝世前,努力以中文書寫,發表作品上百篇,還出版了專書《杜甫在長安》。身為客家人的龍瑛宗,小時候因為日本粗暴的語言政策強制關閉了漢文私塾,而失去學習漢文的機會。若台灣早點光復,龍瑛宗就不需被迫學習日文,這點綠營敢不敢提?

    歷史上的國民黨,有功也有過。如果只講過,對當年胼手胝足保衛台灣的軍民同胞不公平;如果只講功,則對戰爭時期承受思想管制與壓迫的受難者不敬。未來國民黨必須要把史實講清楚,但絕不容許民進黨將歷史論述任意剪裁成他們喜歡的模樣、用去歷史脈絡的謊言掩蓋鮮血寫的事實,欺騙我們的下一代。

    蔡英文總統在阿富汗事件後搜腸刮肚,竟然找不出民進黨或獨派犧牲生命捍衛國家的案例,結果臉書只能舉國民黨率領不分省籍的年輕軍人用鮮血跟肉身打的823砲戰做例子,説「台灣人民不分先來後到,軍民一心擊退威脅。」還真是要感謝蔡總統對國民黨軍民一心,抵抗共黨,保衛台灣,對此一不朽功勳做了最佳的背書。

    馬來西亞華裔作家歐大旭說過:「到處都有人半意識地抹除記憶,整個國家一起抹除,連同文化——所有一切。我們亞洲人非常善於此道。」人們或許為了生活,在現實中忙碌,無暇追索史實,我們對自己國家的過去、這片土地的歷史確實知道得太少,但最可怕的莫過於,一旦歷史詮釋受到政治意識形態的扭曲與遮掩,把電玩或奇幻電影當史實,掩蓋歷史脈絡專扮成「真相」,實為今天台灣社會的不幸。

    「尊重過去,追索真相」是我們面對歷史應有的態度,也才能從各種政治目的的扭曲當中被釋放,得以真正尊重不同政治立場,共同抵抗強權侵略,團結一致,才能捍衛臺灣的民主自由。

    曾經為這個中華民國奮戰過、在這片土地生活過的人,他們的貢獻與痕跡都不該被抹殺遺忘。同樣的,曾經想解放臺灣,開放引入解放軍的地下共產黨人,絕不能去脈絡成為無辜的受害者。

    扭曲真相、片面解讀歷史與不尊重前人奮鬥的人,正在侵蝕與鬆動臺灣的民主體制,撕裂我們維繫國家安全的共識,我一定挺身與之戰鬥!

  • 刑法分則教科書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2-04 21:00:10

    🔥支付寶打賞:13581883245
    🔥王炳忠今日頭條:搜索「王炳忠台灣」
    🔥王炳忠臉書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
    教科書都改掉,然後台灣就會獨立嗎?
    民進黨「反滲透法」vs.國民黨「反併吞法」,兩大黨比誰更戒嚴,統一變成不能談不能碰,台灣就獨立了嗎?

    當年民進黨主張廢除刑法一百條,不管談統或論獨,只要不以暴力脅迫,通通叫言論自由。
    如今民進黨執政,台獨工作者手握公權力,實際擁有強暴脅迫之能力;
    統一工作者則要受綠色恐怖整肅,被說是叛國要滾出去。
    然而我們的國,中華民國,不還有統一憲法,明定現在是國家統一前的過渡時期,兩岸分屬一國兩制?

    未來要統還是要獨,當然應該理性討論,公開辯論。
    自欺欺人,說台灣已經獨立,脫離中國,那是民進黨在嗑迷幻藥,國民黨也跟著吸興奮劑,藥效過後,興奮是一時,傷害是永遠。
    不統不獨,其實就是等著被統。台獨想獨不敢說,說了也不敢做。
    中華民國,仍然是中國的政權,不會變成獨立主權的台灣。

    如果台灣離大陸更遠一點,擁有足夠的能源和市場,或許還有獨立的本錢。
    但偏偏台灣離崛起的大陸那樣近,同文同種,每年還從大陸賺進幾百億美元。
    和統保台,就是新黨的主張,依據憲法,面對現實,穩健談統,保障台灣最大的利益和現狀。
    抗中保台?抗中保不了台,只是激化對立,急獨最後造就急統!
    #新黨大爆講
    #和統保台
    #政黨票請投新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