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刑事附帶民事調解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刑事附帶民事調解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刑事附帶民事調解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商業事件審理之專業分流機制」座談會 ‼本場研討會內容將全程放置#月旦品評家,供讀者閱聽。 http://www.angle.com.tw/post_news/news_view.asp?keydata=7640 活動地點:臺大校友會館4樓會議室 活動時間:2021/10/2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臺...

刑事附帶民事調解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3 00:18:58

【法律沙龍誌Vol.6】🚘 因車禍受傷了,有什麼「重要文件」需要準備? 可以依循什麼管道請求賠償呢? - 🔺重要文件🔺: - 1⃣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簡稱初判表): - 在車禍發生後至警局向承辦員警申請,約一個月左右,初判表結果出爐,將會初步判定可能之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 如果是台北市,可於...

  • 刑事附帶民事調解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18:18:23
    有 11 人按讚

    「商業事件審理之專業分流機制」座談會
    ‼本場研討會內容將全程放置#月旦品評家,供讀者閱聽。
    http://www.angle.com.tw/post_news/news_view.asp?keydata=7640

    活動地點:臺大校友會館4樓會議室
    活動時間:2021/10/2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臺灣法曹協會
    協辦單位:月旦裁判時報、元照出版公司

    ★提供《月旦系列雜誌訂戶》免費參加(限5名),報名成功者會另行通知! ☞https://forms.gle/2xqcmdkns6eWcXut9

    主持人:蘇永欽 (中華民國臺灣法曹協會理事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
    與談人:
    李維心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庭庭長
    呂煜仁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紀凱峰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邱智宏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王銘勇 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陳怡雯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王立達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討論議題:
    壹、商業法院之未來展望
     一、 商業法院之管轄權(與刑事訴訟、勞動事件間之衝突)
     二、 強制律師代理制度(當事人本人陳述權益、律師之權限與義務、列入訴訟費用律師報酬之核定與程序)
     三、 商業調解程序(如何選任跨法域專業調解委員、重大商業訴訟非訟事件一律強制調解之必要性)
     四、 專家證人(適格性、在法庭陳述之程序與法律責任)
     五、 秘密保持命令制度及其他問題
    貳、刑事金融專庭之現況檢討
     一、商業刑事案件(如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或其他金融法規刑事案件)偵查程序之困境與改進建議
     二、金融專業人員(專家證人、鑑定人)參與刑事金融專庭審判程序之相關問題
     三、刑事金融專庭對刑事金融案件犯罪所得之扣押與沒收
     四、刑事金融專庭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自行判決之問題與檢討 

    📢訂閱 #月旦雜誌,訂閱享合購優惠:http://qr.angle.tw/gyj

  • 刑事附帶民事調解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8 00:32:20
    有 154 人按讚

    ⚠️Tues金法尤物Day⚠️
    最近有一則新聞,內容大概如下:108年間,有一位男子沒有依照規定穿越馬路,但這位男子的運氣不是很好,在穿越馬路的時候,被一輛急著要右轉而沒有禮讓行人的車子,不小心撞到而發生了車禍,男子因此受到左側胸、左側肢體有多處挫傷,男子便對駕駛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刑事附帶民事』告訴」,民事判決近日宣判,結果為駕駛應賠償行人新台幣16,000元的精神慰撫金。
    上面的肇事事實與實際的判決結果,以旁觀者的角度看都相當正常,沒有不合理的地方,那會想要用這則新聞告訴民眾的事情是:「車禍的損害賠償金額,需要去審慎評估與車禍案件的因果關係」,否則就會像本件的男子一樣,被法院在判決中特別載明:「損害賠償不是中樂透」。會被特別載明的原因是因為:這位男子因為車禍所導致的輕傷,要求損害賠償達到1,999萬。其中比較特別的像是:「因為家裡有長壽基因所以請求『餘命』損害」、「因為車禍不能洗碗,要買洗碗機且2年換1台」、「因為車禍不能上健身房,損失未來62年的會籍費用」等損害。
    律師表示,因為車禍產生的損害並不少見,但通常雙方和解或是訴訟中,都會以單據實報實銷作為認定的基準,而不是以「車禍被害人」的需求作為認定,而且,如果被害人所提出的損害賠償金額過高,調解委員及法官都會透過言語跟雙方闡明:這個金額確實有點不太合理,並透過對程序的主導權,嘗試讓雙方同意和解的金額,以避免讓輕微的車禍案件進入審判程序,以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
    常見的車禍損害認列有:
    一、 車輛毀損的損害
    二、 受傷所生的醫療費用與可能需要的看護費
    三、 受傷而需要休養,致使無法上班的經濟損失
    四、 因為受傷造成未來的勞動力減損
    五、 精神慰撫金

    要特別提醒民眾的是,以上損害的認列與車禍的行為間,必須要有明確的因果關係,而且數額需要「合理」且「適當」,否則,就可能會因為一時的貪婪,提出不適當的金額,而被法院認為是「中樂透」。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

    📻音樂ShowTime📻
    🕘週一~週五21點~23點🕚
    🟣台北桃園 FM92.7🟣
    🟢新竹苗栗 FM92.3🟢

    #亞洲電台 #亞太電台
    #愛跳舞的DJ
    #JumpDanceCrew
    #XPlus創世界
    #愛樂弗整合行銷
    #桃園青年聯盟
    #主持
    #舞蹈教學

  • 刑事附帶民事調解 在 陳清龍(Jacky Che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16 13:12:15
    有 36 人按讚

    #車禍事件處理小教室

    #謝謝服務處張百勛律師提供

    一、 車禍當下
    (一) 停車查看狀況,聯繫警察
    (二) 若有人員受傷,應聯繫救護車並留在現場(若不確定有無人員受傷,仍應留在現場)

    二、 和解/調解
    (一) 建議當事人可自行和解;或向各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 自行和解:
    優點:較簡便迅速
    缺點:和解條款若不夠具體明確,有時可能衍生後續糾紛
     公所調解:
     公所調解,應向對造住居所所在地(注意,不是受傷者住居所所在地),或車禍發生地的調解會申請
    優點: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後,效力相當於法院的確定判決
    缺點:須等待公所安排調解期日
    (二) 注意時效
    刑事:6個月告訴期間;民事損害賠償:2年消滅時效
     公所調解不成時,可向公所請求移請地檢署偵查(注意,不含民事求償);
     民事求償方面,當事人仍應自行向法院起訴;或俟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三、 民事訴訟
    (一) 車禍一、二審,目前皆在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庭)審理
    (二) 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者,應在起訴前即自行(或委任律師)整理以下項目及其法律依據,並應扣除強制險已受領之金額:
    1. 醫藥費(須整理全部收據及診斷證明書)
    2. 不能工作損失(須提出所得證明及診斷證明書)
    3. 勞動能力減損(須向法院聲請勞動力減損鑑定)
    4. 交通費(須提出全部收據並證明支出必要性)
    5. 修車費(須提出證明,並應自行扣除零件折舊)
    6. 看護費(須提診斷證明書及相關證明)
    7. 精神慰撫金
     注意,以上均應由「原告」整理、舉證!
    (三) 若爭執過失責任比例,當事人應墊付費用向法院聲請鑑定肇責比例;當事人若不服鑑定結果,可聲請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