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像很多人好奇詐騙案更詳細的後續、如何處理詐騙案等等⋯⋯
那就用文字的方式跟大家分享吧!
主要也是希望大家看這篇文章能夠印象深刻
在買任何東西、接到不明來電都能更加謹慎提防
〰️
大家在看文案之前可以先去看我的Youtube 頻道中「我被詐騙了」那一支影片
在這就不多贅述為何被騙
其實在收到法院...
:
好像很多人好奇詐騙案更詳細的後續、如何處理詐騙案等等⋯⋯
那就用文字的方式跟大家分享吧!
主要也是希望大家看這篇文章能夠印象深刻
在買任何東西、接到不明來電都能更加謹慎提防
〰️
大家在看文案之前可以先去看我的Youtube 頻道中「我被詐騙了」那一支影片
在這就不多贅述為何被騙
其實在收到法院通知書後
就寫好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並寄給法官了
寫了起訴狀就不強制開庭
但我還是想去體驗看看
進到法院後坐在告訴人的椅子上
看到許多被害人和我坐在同一邊
(和我同一期的詐騙案被害者共十五人 法官說後續還有很多庭 法官很頭疼😅)
看著犯人穿著棉衣短褲與拖鞋
手與腳也分別戴上手銬、腳鐐走進法庭
看上去是年紀與我差不多的年輕男生
在開庭的過程中得知他們是被上手操縱
一位犯人原本是模板工 另一位則是在夜市擺攤
月薪20000~30000
進入詐騙集團 他們日薪是5000
詐騙到的錢還可以抽取3%
開庭整整一個半小時我都在想說
不覺得他們被抓到後就會懺悔
因為其中一位今年三月才被抓過一次 六月又被上手找回去做詐騙集團
其實也有點心疼這些人為了籌錢做出為非作歹的事情
但不可以憐憫呀!做錯事就得承擔後果
詐騙集團有一個Line群組
但上手都是用匿名的 永遠抓不到🙁
靠下面的人去銀行領贓錢 藏到車子底下、土地公籃子裡
法官在中途會問提告人有沒有什麼意見
第一個回答的是我 我說我要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我已寄出起訴狀給法官!
後面的提高人也跟上 但都沒有提前寫好書狀
法官趕緊叫他們補上
其實我很感謝我有一位正義的犯罪與防治系朋友跟我說明流程
告訴我書狀要怎麼寫、下一步怎麼做 真的很感激!
所以我也希望今天順利走完流程的我可以提供其他被害人一些經驗與詳細程序
1.發現自己被騙當下馬上報警
2.做完筆錄後等待警方後續處理
3.若警方順利抓到犯人 你會收到地方法院寄來的信
4.信中會詳細記載開庭地點、時間、犯人姓名、以及所有被害人等等
5.如果不方便開庭就上網找起訴狀模板 自己填基本資料 列印出來後再親筆簽名+蓋章
6.寄給法官
7.若有空去開庭 建議實際去體驗看看那些公民課本給不了的經驗
以上是我的分享~希望能夠幫助到有需要的人
也希望大家專注防疫 也要保持警覺心 提防社會敗類
然後⋯⋯⋯⋯⋯我在今天收到兩封陌生人寄來的平信
一封是犯人寫的 另一封名字沒看過
但兩封地址一樣 都是看守所
衛舍不一樣⋯⋯
-
西裝外套/ @alcohol.tw_studio
材質很好!布料偏厚 準備迎接秋天~
折扣碼YHZGBESB不限金額折30$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商業事件審理之專業分流機制」座談會
‼本場研討會內容將全程放置#月旦品評家,供讀者閱聽。
http://www.angle.com.tw/post_news/news_view.asp?keydata=7640
活動地點:臺大校友會館4樓會議室
活動時間:2021/10/2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臺灣法曹協會
協辦單位:月旦裁判時報、元照出版公司
★提供《月旦系列雜誌訂戶》免費參加(限5名),報名成功者會另行通知! ☞https://forms.gle/2xqcmdkns6eWcXut9
主持人:蘇永欽 (中華民國臺灣法曹協會理事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
與談人:
李維心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庭庭長
呂煜仁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紀凱峰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邱智宏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王銘勇 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陳怡雯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王立達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討論議題:
壹、商業法院之未來展望
一、 商業法院之管轄權(與刑事訴訟、勞動事件間之衝突)
二、 強制律師代理制度(當事人本人陳述權益、律師之權限與義務、列入訴訟費用律師報酬之核定與程序)
三、 商業調解程序(如何選任跨法域專業調解委員、重大商業訴訟非訟事件一律強制調解之必要性)
四、 專家證人(適格性、在法庭陳述之程序與法律責任)
五、 秘密保持命令制度及其他問題
貳、刑事金融專庭之現況檢討
一、商業刑事案件(如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或其他金融法規刑事案件)偵查程序之困境與改進建議
二、金融專業人員(專家證人、鑑定人)參與刑事金融專庭審判程序之相關問題
三、刑事金融專庭對刑事金融案件犯罪所得之扣押與沒收
四、刑事金融專庭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自行判決之問題與檢討
📢訂閱 #月旦雜誌,訂閱享合購優惠:http://qr.angle.tw/gyj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阿伯的建議
#上法院這檔事
#萬用阿伯圖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在 陳清龍(Jacky Che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車禍事件處理小教室
#謝謝服務處張百勛律師提供
一、 車禍當下
(一) 停車查看狀況,聯繫警察
(二) 若有人員受傷,應聯繫救護車並留在現場(若不確定有無人員受傷,仍應留在現場)
二、 和解/調解
(一) 建議當事人可自行和解;或向各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自行和解:
優點:較簡便迅速
缺點:和解條款若不夠具體明確,有時可能衍生後續糾紛
公所調解:
公所調解,應向對造住居所所在地(注意,不是受傷者住居所所在地),或車禍發生地的調解會申請
優點: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後,效力相當於法院的確定判決
缺點:須等待公所安排調解期日
(二) 注意時效
刑事:6個月告訴期間;民事損害賠償:2年消滅時效
公所調解不成時,可向公所請求移請地檢署偵查(注意,不含民事求償);
民事求償方面,當事人仍應自行向法院起訴;或俟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三、 民事訴訟
(一) 車禍一、二審,目前皆在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庭)審理
(二) 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者,應在起訴前即自行(或委任律師)整理以下項目及其法律依據,並應扣除強制險已受領之金額:
1. 醫藥費(須整理全部收據及診斷證明書)
2. 不能工作損失(須提出所得證明及診斷證明書)
3. 勞動能力減損(須向法院聲請勞動力減損鑑定)
4. 交通費(須提出全部收據並證明支出必要性)
5. 修車費(須提出證明,並應自行扣除零件折舊)
6. 看護費(須提診斷證明書及相關證明)
7. 精神慰撫金
注意,以上均應由「原告」整理、舉證!
(三) 若爭執過失責任比例,當事人應墊付費用向法院聲請鑑定肇責比例;當事人若不服鑑定結果,可聲請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