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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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在 ?恩琪N7.com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0 22:13:20

: 好像很多人好奇詐騙案更詳細的後續、如何處理詐騙案等等⋯⋯ 那就用文字的方式跟大家分享吧! 主要也是希望大家看這篇文章能夠印象深刻 在買任何東西、接到不明來電都能更加謹慎提防 〰️ 大家在看文案之前可以先去看我的Youtube 頻道中「我被詐騙了」那一支影片 在這就不多贅述為何被騙 其實在收到法院...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18:18:23
    有 11 人按讚

    「商業事件審理之專業分流機制」座談會
    ‼本場研討會內容將全程放置#月旦品評家,供讀者閱聽。
    http://www.angle.com.tw/post_news/news_view.asp?keydata=7640

    活動地點:臺大校友會館4樓會議室
    活動時間:2021/10/2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臺灣法曹協會
    協辦單位:月旦裁判時報、元照出版公司

    ★提供《月旦系列雜誌訂戶》免費參加(限5名),報名成功者會另行通知! ☞https://forms.gle/2xqcmdkns6eWcXut9

    主持人:蘇永欽 (中華民國臺灣法曹協會理事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
    與談人:
    李維心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庭庭長
    呂煜仁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紀凱峰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邱智宏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王銘勇 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陳怡雯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王立達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討論議題:
    壹、商業法院之未來展望
     一、 商業法院之管轄權(與刑事訴訟、勞動事件間之衝突)
     二、 強制律師代理制度(當事人本人陳述權益、律師之權限與義務、列入訴訟費用律師報酬之核定與程序)
     三、 商業調解程序(如何選任跨法域專業調解委員、重大商業訴訟非訟事件一律強制調解之必要性)
     四、 專家證人(適格性、在法庭陳述之程序與法律責任)
     五、 秘密保持命令制度及其他問題
    貳、刑事金融專庭之現況檢討
     一、商業刑事案件(如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或其他金融法規刑事案件)偵查程序之困境與改進建議
     二、金融專業人員(專家證人、鑑定人)參與刑事金融專庭審判程序之相關問題
     三、刑事金融專庭對刑事金融案件犯罪所得之扣押與沒收
     四、刑事金融專庭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自行判決之問題與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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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05 09: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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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伯的建議

    #上法院這檔事
    #萬用阿伯圖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在 陳清龍(Jacky Che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16 13:12:15
    有 36 人按讚

    #車禍事件處理小教室

    #謝謝服務處張百勛律師提供

    一、 車禍當下
    (一) 停車查看狀況,聯繫警察
    (二) 若有人員受傷,應聯繫救護車並留在現場(若不確定有無人員受傷,仍應留在現場)

    二、 和解/調解
    (一) 建議當事人可自行和解;或向各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 自行和解:
    優點:較簡便迅速
    缺點:和解條款若不夠具體明確,有時可能衍生後續糾紛
     公所調解:
     公所調解,應向對造住居所所在地(注意,不是受傷者住居所所在地),或車禍發生地的調解會申請
    優點: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後,效力相當於法院的確定判決
    缺點:須等待公所安排調解期日
    (二) 注意時效
    刑事:6個月告訴期間;民事損害賠償:2年消滅時效
     公所調解不成時,可向公所請求移請地檢署偵查(注意,不含民事求償);
     民事求償方面,當事人仍應自行向法院起訴;或俟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三、 民事訴訟
    (一) 車禍一、二審,目前皆在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庭)審理
    (二) 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者,應在起訴前即自行(或委任律師)整理以下項目及其法律依據,並應扣除強制險已受領之金額:
    1. 醫藥費(須整理全部收據及診斷證明書)
    2. 不能工作損失(須提出所得證明及診斷證明書)
    3. 勞動能力減損(須向法院聲請勞動力減損鑑定)
    4. 交通費(須提出全部收據並證明支出必要性)
    5. 修車費(須提出證明,並應自行扣除零件折舊)
    6. 看護費(須提診斷證明書及相關證明)
    7. 精神慰撫金
     注意,以上均應由「原告」整理、舉證!
    (三) 若爭執過失責任比例,當事人應墊付費用向法院聲請鑑定肇責比例;當事人若不服鑑定結果,可聲請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