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事律師推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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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刑事律師推薦產品中有12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Elites insider 企業精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六大心理關鍵原則,塑造影響力】💯 . 🔺1.互惠:別人給過我們什麼好處,我們會想要回報 心理基礎: 肇因於「虧欠感」,人們大多討厭一味索取、從不回報的人,因此對於受過的恩惠,會產生償還的義務。所以只要給予某些幫助或物品,甚至是硬塞一些好處,就能大大提高對方順應自己要求的機率。 應用實例:...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9萬的網紅嘎嫂二伯&蔡波能's Daily,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好久沒跟大家聊聊日劇啦!最近防疫在家剛好可追追劇,推薦大家這一年來我們有追完的日劇,覺得最好看的Top15排行榜!(下方有列出日劇清單喔) ► 訂閱二伯&蔡波能:https://pros.is/2UncleYT ► 訂閱蔡桃貴:https://pse.is/TsaiGray2018 ► 訂閱蔡阿嘎L...

刑事律師推薦 在 左撇子的電影博物館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27 14:54:00

【#每週一推 】「#不寫實」的主角卻點出,「#超寫實」的司法弊端:《第一刑事部的烏鴉》 《第一刑事部的烏鴉》,這是一部少見以「#法官」為主的律政劇。 一般關於法律的片,多數在在檢察官與律師身上,舉例來說,#檢察官 就是《Hero》,#律師 就用《王牌大律師》當作代表,在法庭上往往就是這兩邊的攻...

刑事律師推薦 在 蔡阿嘎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6-15 01:44:21

【端午連假宅在家追日劇!蔡阿嘎推薦清單!】哈哈~我跟二伯真的是日劇魔人,每季差不多都會追個10幾部,這一年來有什麼好看的新日劇?以下清單推薦給大家,大家一起追起來!😁😁😁 - #完整版影片在二伯YouTube頻道喔 - #限動有影片連結 - 【今年度最推薦。前15名】 1.今際之國的闖關者 (‎土...

刑事律師推薦 在 翁禎翊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5-17 11:09:15

其實這句話應該不是出自性傑老師的新書,是他在博客來專訪時寫給自己十七歲的話。 我也是在十七歲的時候認識了性傑老師,最近在看高中生寫的文學獎稿件,看見了好多自己曾經的模樣,然後深刻感覺到:經過八年、十年,一路來到這裡真是不容易。 謝謝我的恩師沿途守護著我長大,很多人問我性傑老師到底具體教了我哪些寫...

  • 刑事律師推薦 在 Elites insider 企業精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7 15: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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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大心理關鍵原則,塑造影響力】💯

    .

    🔺1.互惠:別人給過我們什麼好處,我們會想要回報

    心理基礎:
    肇因於「虧欠感」,人們大多討厭一味索取、從不回報的人,因此對於受過的恩惠,會產生償還的義務。所以只要給予某些幫助或物品,甚至是硬塞一些好處,就能大大提高對方順應自己要求的機率。

    應用實例:
    美國殘廢退伍軍人組織報告指出,單純寄出一封請求捐款的信,回應率約18%,但只要附上一份小禮物(例如標籤便利貼),成功率就能提升至35%。

    破解對策:
    仔細回想「最初的善意是否只是伎倆?」倘若別人的提議我們確實贊同,那不妨接受;倘若這提議別有所圖,就告訴自己這是商業伎倆而置之不理。

    .

    🔺2.承諾和一致:迫使自己言的行與曾做出的選擇保持一致

    心理基礎:
    來自於「希望顯得言行一致」,為了避免被視為說謊者,人們對於自己承諾過的事會盡可能做到,即便發現事情不太對勁,依然會不斷找理由說服(或欺騙)自己沒錯。

    應用實例:
    美國心理學家謝爾曼(Steven Sherman)曾進行一項電話調查,詢問受訪者「要是美國癌症協會需要募捐,願不願意花3小時幫忙?」由於不想顯得沒愛心,多數人紛紛答應。過幾天後,當協會去電請求協助時,答應擔任志工者較以往多了7倍。

    破解對策:
    反問自己「知道了我現在所掌握的情況,要是時間能倒回,我還會做出同樣選擇嗎?」如果答案是不會,那就不要頑固死守原先決定。

    .

    🔺3.社會認同:當猶疑時,我們會取決於其他人是怎麼做的來做決定

    心理基礎:
    起因於「從眾」,當人們不確定該怎麼做比較好、或事情意外性太大時,會依照大眾多數人的方式來行事,相信「別人都在做的事情肯定錯不了」。

    應用實例:
    某些餐廳有時會故意採用流量管制,或甚至僱請工讀生排隊,讓門口排起長長人龍,創造出「我很熱門」的視覺化效果,吸引更多消費者前來一探究竟。

    破解對策:
    由於這些偽造的社會證據大多一目了然(例如素人見證廣告),只要保持警惕,重新思量本意,就能保護自己。

    .

    🔺4.喜好:很容易答應自己認識或喜歡的人所提出的要求

    心理基礎:
    來自於「物以類聚」「近朱者赤」的群聚性。一個人的外表魅力、和與自己的相似性,都會增加人們對其信賴與支持,並將這種喜好投射到其所推薦的事物上。

    應用實例:
    直銷商常會舉辦產品說明會,邀請親友一起聚會並銷售產品,由於是認識的人所提邀約,即使明知是購買陷阱,許多人也不好拒絕,到了現場,只好買一點做做人情。

    破解對策:
    提醒自己把「對方個人」與「其所推銷的產品或服務」區分開來思考,畢竟我們所購買的不是銷售員,而是產品。

    .

    🔺5.權威:面對權威,不加思考地直接聽命行事

    心理基礎:
    來自於「對專業的信任」,師長、法官、醫生、主管等權威來源,都是建立在更深的專業與經驗上,相信他們不僅省力,還常確實有極佳指導作用。

    應用實例:
    廣告商會借用權威的力量,邀請專家人士為商品做代言,甚至是與產品屬性毫不相關的專家,例如律師代言服飾、刑事專家代言健康食品等。

    破解對策:
    先反問自己「這個權威是真正的專家嗎?」,確認權威的資格與眼前的問題主題確實真有相關;再問「他說的是真話嗎?」避免被廣告上塑造出來的專家形象所欺瞞。

    .

    🔺6.稀有性:愈難獲得的事物,愈想得到

    心理基礎:
    源自於「保住既得利益的渴望」,人們對於失去某件事物會感到恐懼,即使自己並沒有非常需要它,因此對人們來說,「機會愈少見=價值愈高」。

    應用實例:
    賣場常會進行「限時特價」「數量限量」,對顧客的購買行為設置最後期限並大為宣傳,引發「現在不買就買不到了」的焦慮,激起顧客的購買慾望。

    破解對策:
    重新審視自己對產品的需求與喜好,釐清對一件產品的渴望,是來自於其本身提供的價值與功能,或只是「對它的佔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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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律師推薦 在 牛煦庭:全球視野、在地關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3 20: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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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律師推薦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3 0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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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齋主之前寫文章被告的案件,近期二審宣判,有幸能維持一審判決的幸運勝訴。自去年中被告以來,基於尊重司法程序,我從未想過要公開討論案情。如今想來,雖不知是否會有三審,但這次的法庭經驗和為開庭而作的準備,著實有不少值得分享之處。在分享開始之前,我得謝謝這一年多以來,所有曾為我提供諮詢和鼓勵的朋友,同時要特別謝謝我的律師 Jin-Yo Lin,林晉佑律師。

    我有幸因過去所撰寫的文章而認識林晉佑,我特別感謝他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不厭其煩的回答我一個又一個法學問題,主導及撰寫答辯狀之策略方向,並非常感激他透過解釋案件的過程中,讓我的法學常識有所增加。我很推薦律師 Jin-Yo Lin,他是位稱職的律師,更是個善解人意的好友。

    故事要從2020年5月27日開始說起。那是個接近午餐的週間上午,一通來自台北地檢署的電話打進我的手機,書記官詢問我為什麼昨天下午沒來刑事偵查庭。我當下不明所以,畢竟全然沒有需要前往開庭的資訊。礙於在電話中不能透露更多資訊,書記官只告訴我下次開庭的時間地點,並表達傳票會再行寄給我,便掛斷了電話。掛斷電話以後,隨即問了問幾個法律朋友,他們表達這肯定是地檢署經費不足,導致此些芝麻案件的經費短缺,乾脆就連掛號信的經費都省了。

    那時慌亂非常,因為離刑事偵查庭的日期尚久,但我卻連案件是甚麼都不知道。好在幾天後,來了民事庭的傳票,我才知道到底是因何緣由捲入此次訴訟。

    事件背景是這樣。2019年10月,有位台灣女性於菲律賓長灘島觀光遊玩,因為下身穿著了只有一條線的泳褲,遭到當地警方開罰,也有當地遊客拍下該名台灣女性的照片,上傳至社群媒體上。後來菲律賓媒體也報導此新聞,甚至在警局內拍攝該名女性與其男性友人,並不知怎麼地拍攝了該名女子的台灣護照資料,以無遮掩的方式,呈現了護照內頁。頓時整個台灣社群網路,都從該報導中得知了該名女性的本名,網友瘋狂轉載。

    此次被上訴人有三,分別是某知名媒體、子迂的蠹酸齋以及某知名婦產科醫師,除知名媒體被求償120萬,知名醫師和我皆被求償60萬元。齋主我就只針對自身情況作說明,媒體和醫師的部分,若有機緣再找機會向齋友們說故事。

    子迂的蠹酸齋。我因為轉載了該菲律賓媒體的影片,並於貼文中寫出當時早已傳遍網路的女子本名,貼文內容並非詆毀,而是全以稱讚該名女子勇於衝擊社會傳統價值觀為主軸。而後另一媒體轉載了該篇提及姓名的文章,之後又出現網友將該篇新聞轉載至PTT,底下網友一片針對該名女性的辱罵。我被告侵犯個資。同時對方以我詆毀女性、鼓譟民眾對女性進行汙辱等理由相當不滿。

    該貼文的內容如下

    「…原來台灣女孩『甲○○』,是個勇於追求人類天然本心的前衛主義者。透過單線型兩件式比基尼,讓全世界的男男女女體會到,『甲○○』所表達的訴求,是尚不被社會所允許的…甲○○,你是齋主我的英雄!」

    刑事部分,自然是以不起訴處分。
    重點在民事上,我也很幸運的連續兩個審級都勝訴。

    說起來,我雖引用該媒體,但並未作任何加油添醋或顛倒是非,而只作些個人的意見陳述和表達,應該仍於言論自由保護的範疇內。

    當中訴訟的過程,也發生過不少細節,礙於篇幅就不多提了。我至今印象都還很深刻,於2020年六月初次刑事偵查庭時,我見到了該名女性。庭後我沒有遲疑,隨即上前攀談,並指出如果該篇貼文造成了她生活上的困擾,我感到遺憾和懊悔,並隨即彼此留下了聯絡方式。我追求的還是彼此和氣,若能少一事則少一事,但很遺憾的是善意多半石沉大海,就這樣到了二審宣判。說起來心中確實有些遺憾,未能將此事更圓滿的善了。

    此次法院經驗,確實使我有不少經驗。首先自然是往後用字遣詞得更多費心。法院經驗真正告訴我的,是法律攻防雖然重要且必須,但相較之下真正折磨人的反倒是沒消沒息的等待。這一年來因為疫情之故,地檢署和法院的效率都因此降低許多,一審時因為疫情狀況不嚴重,所有訊息溝通和交流還算順暢。待至二審期間,因適逢三級警戒,室內人數有所限制,因此言詞辯論程序只能沒消沒息的等待。收傳票的感覺不怎麼,但是等待傳票的感受卻是相當煎熬。經此一遭,也理解當年各大名人都害怕被李敖告的原因了,跑法院麻煩又沒意義,若不是得請律師代行,就是得親身去說明情況。雖說此次訴訟的經驗,讓我對法律的認識加深,也更能拿捏言論自由模糊尺度,還跑了遭高等法院。至少還能出門自嘲,說因為寫文章被告過。

    不管如何,終究是個經驗。
    有經驗是好,但跑法院是真折磨。
    希望眾位齋友此生都能遠離法院。

    最後,深深感謝司法對言論自由之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