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事局長階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刑事局長階級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刑事局長階級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刑事局長階級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圖片擷取自 鳴人堂 〈上命下不從:打破警界潛規則的勇氣,與遲來的正義〉:http://bit.ly/2XZwYDk 本粉專與我的個人社群軟體收到一些警職人員來訊與留言討論,告知我們〈上命下不從〉這篇文章,在這一週於警界獲得意料之外的關注,也有為數不少的高層主管表示認同文中幾位主角員警的作為,有主管...

  • 刑事局長階級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6-15 2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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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擷取自 鳴人堂 〈上命下不從:打破警界潛規則的勇氣,與遲來的正義〉:http://bit.ly/2XZwYDk

    本粉專與我的個人社群軟體收到一些警職人員來訊與留言討論,告知我們〈上命下不從〉這篇文章,在這一週於警界獲得意料之外的關注,也有為數不少的高層主管表示認同文中幾位主角員警的作為,有主管在會議場合提及,也有通傳在整個單位轉發。

    我從來都不需要「點閱率」,因為這並不會讓我增加額外收入,鳴人堂有其嚴格的審稿與專業的編輯校對機制,每篇文章的稿費也是固定的,稿費對我而言也不是重點,(只要有留學經驗的同學都知道,寫稿其實必須付出很多精力,也無法支撐我的國外留學生活)。
    寫作對我而言,只是期許自己在法律領域的論文與報告之外,嘗試以普及文學的寫作手法,來進行理想的持續呼籲而已。

    我想要從以下幾個面向來談一下這篇文章引發的一些後續現象以及個人想法:

    1. 執法者的價值:
    有警職人員跟我說,這篇文章讓幾位抗命員警的行為在警界「爆紅」,「比什麼績效戰神、績優員警拍帥哥美女照還要更加勵志」。
    這篇文章在警界的意外關注,我認為意義不是點閱率、也不是我的寫作文筆,而是內文中的幾個主角--多數人內心那方良善之地都認為,公務員不應該服從違法的命令--因此將「拒絕違法命令」當成值得轉傳稱頌的「美德」。
    這更證明了 #每個人內心都有理想的火花存在,只是在醬缸中,習慣了臭氣,就忘記了初心。

    大家都知道,這幾年來,拜某個大警官和他的子弟兵之賜,綜藝化與廣告化的「愛與鐵血」大戲、績效與獎金、帥哥美女牌的看板彷彿成為警界追求的「榮譽」,很多默默付出、不敢違法也不敢譁眾取寵的隊長、小隊長、偵查佐、派出所所長與警員等感到忿忿不平——難道只有拿命來爭功獎和作秀才是執法者的價值嗎?
    在這篇文章後,我希望大家想想:為什麼有不少警官和員警告訴我,這個平鋪直敘、沒有聳動標題的文章,比帥哥美女照片、獎金、績效還要「勵志」?為什麼有(副)分局長發訊息給我,說要分享?
    這是不是正呼應我之前講的,人活著總有比權力慾望與金錢富貴更重要的目的,警察不是像追求胡蘿蔔(績效獎金)的兔子?

    2. 依法,才是大家內心良善之地認為的「美德」:
    打從前年7月底執行那件斬手騙票案、到去年我將新北6位「騙票」員警起訴後,警界有一些對我不滿的聲浪,甚至還有警官跑去跟我的指導教授罵我(殊不知,他們這點反而會讓學術界的學者、研究生感到無言),
    但就我所知,警界內部意見是分歧的,有不少警職人員告訴我:「多數人都知道對錯啦,也知道檢察官的職責,只是在那個體系內,我們的教育就是『警察就要挺警察』。」

    在新北地院 #斬手騙票有罪判決 、 #中和FIFA踹頭案、 #三重拳擊毆打嫌疑人、 #萬華拳擊足球綜藝逮捕術案 後,這幾個月,我和幾位朋友在這個粉專、個人臉書都有進行一系列的討論,鳴人堂除了一系列的文稿外,「鳴人放送」有一期也邀我遠距連線討論這個話題:〈中和警「踹頭」爭議:私刑或正義?讚聲下的法治國危機 ft. 吳忻穎〉:https://bit.ly/3ajvLvW
    而這個網路廣播節目並沒有酬勞,臉書發文除了得罪人外,也沒有任何好處,但我樂於探討這樣的議題,為什麼?

    因為我始終相信文字的力量,也願意相信在權力與現實中迷失的人們,內心存在一方保留初衷之地。
    為什麼我敢罵?也想罵?因為 #還有期待。如果有一天,我懶得罵我國的政治現狀、批判檢察體系、警察體系、扭曲的「檢警關係」文化時,那就代表我對於這些公務體系的腐敗澈底失望,不再抱持任何可以走向與理論合致之路的期待。

    但為什麼我還是想罵、還是有期待?
    如今,大家應該重新思考一下:當自己在喊「體系中的無奈」時,為什麼有人做得到抗命不服從、在司法程序中當證人說實話?為什麼有人做得到把官位與前途視若無物?
    當然,我不是說丟出辭呈(我知道自己是「任性」的,不過我向來隨心所欲慣了,何況檢察官這工作對我而言也從來都不是我所在乎的),而是說公務員擁有的保障比其他私人企業多得多了,到底在怕什麼?
    一個人一生需要的金錢與物質是有限的,到底是在貪圖什麼?

    3. 司法文書其實也是史官之筆
    也有學長感嘆:「沒想到向來不被媒體重視的認罪給緩刑的一審審查庭判決,竟然有這樣堪稱典範的故事。」

    審查庭案量大,都是認罪且事證明確的判決,在如今排山倒海的訴訟洪潮(Verfahrensflut)下,既然被告坦承,法院就不會針對細節做推敲琢磨與描述,所以這個判決當然不會鉅細靡遺探討派出所副所長違法命令、員警抗命的詳盡過程。
    但其實大家仔細看一審判決中的兩段文字:
    「無視 #同仁勸阻與法律規定,#恣意下令 員警逮捕告訴人」、「違反 #公務員應依法行政之準則,致使 #公權力蒙羞」。
    只要了解警界那套階層、僵化上命下從文化的人都知道,「勸阻」絕對不會是由上而下的「命令」,而是下對上的作為,所以很明顯,這件案件的背後,是有下屬的「勸阻」。
    而事實欄中,逮捕通知書為什麼不是基層員警蓋章,而是副所長自己蓋章?這也很清楚可以琢磨出端倪。

    當然,這篇文章的素材除了從判決中琢磨外,也是有各方消息來源的求證,但是整篇文章所提到的內容,都可以與判決中那幾段看似輕描淡寫的文句做呼應。

    刑事判決,除了是司法對於違反刑事法事實的確認以及國家刑罰權的彰顯外,在這種案件,也是對於國家公務員「依法行使公權力」的宣示。此外,何嘗不是一種「史官之筆」?

    此外,更要提醒的是,檢方體系中有一派的教育是「書類不重要」,這種說法不算錯,對偵查檢察官而言,比起字句的精雕細琢,證據與事實的鞏固最重要。
    然而,檢察官也應該注意到,所有司法文書與卷宗,除了代表的是刑事訴訟的活動過程外,也是歷史紀錄。
    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檢察體系的那套階級制(Hierarchie)的各類指令,特別是像那種阻擋書類、不給起訴、衝去檢察官辦公室要求「聲押」的可疑「指令」,應該貫徹法律的要求,以書面行使的原因——高檢署、地檢署檢察長、(襄閱)主任檢察官掌握了權力,那就要能經得起 #史官之筆 的考驗。

    你敢做、檢察署就敢將你的命令內容記錄存檔、司法文書就敢寫、司法人員就敢依法偵查與判決、媒體與法律人更敢報導與評論——這才是對於當代公務人員的最大警惕。
    你得到了一世的榮華,但人的壽命與權力終有窮盡,在你下台或身死後,將遭受永恆的罵名。

  • 刑事局長階級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4-05 23: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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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好過夜
    #清明憶往:一頁勞動女性工殤史
    文/洪正

    不知道各位有無聽過旗津的勞動女性紀念公園?每年春季來臨時,高雄市政府都會在此地進行「春祭」,以緬懷 1973 年發生的公安意外事件。

    兩年前,我就曾在好過日撰文:【清明春祭旗津船難,我們該如何紀念這段過往?】,強調這台灣經濟奇蹟背後不為人知的一頁。

    相信大家都有上班趕打卡的經驗,小編媽回想當時,包括自己在內的厝邊頭尾,不是在港區工作、就是做著與港區有關的工作。然而,彼時底薪很低,全勤獎金卻是相對豐厚,為了這份獎金的他們自然就不敢遲到。45年前,第二港口已經開挖,海底隧道尚未通車,旗津中州與高雄前鎮交通全靠一家壟斷的民營渡輪承攬,超載的通勤渡輪根本就是日常光景。加上港區水道缺乏管理,浮木與廢船佔據航道,甚至有時渡輪還得要有人站在前面把原木撥開才能航行,這些因素都導致日常航線危機四伏。

    於是悲劇終於還是發生了,當年的 9 月 3 日清晨 6 點 20分,一艘從中洲開往前鎮的渡輪「高中六號」,一如往常的超載了準備前往前鎮的乘客,原本限額13人的船,擠上了77人,開航沒多久,船艙便開始進水,船長緊急加速搶靠前鎮河口的61號碼頭,卻在到岸前翻覆,造成船上 25 位前往加工區的年輕女性喪生,另有46人受傷。

    事故發生,轟動社會,輿論大譁,當時在地雜誌《高雄論壇》特以專輯報導「高港十年來最大災難」(竟然十年而已,那時候高港是多少災難啊?!)經調查後,船公司負責人和船長擔負刑事責任入獄,港務局長李連墀也被記過處分。

    而罹難的未婚女性,市府事後徵得家屬同意將其合葬在「二十五淑女墓」,並立碑紀念。在那個年代,各種繪聲繪影的傳聞不絕,怪力亂神此處就不多提。

    直到2000年代後,勞工權益意識稍微抬頭,在《職災勞工保護法》於2001年通過後,其中明定政府應建立工殤紀念碑,以紀念職災工人,表彰其對台灣經濟的貢獻,並加強對職災的關注。

    而高雄在地關心勞工議題的學者或社運團體,也紛紛發聲,點出「二十五淑女」此名稱,只看到「淑女」的身份,仍是父權社會下回不了家的「姑娘廟」表現,卻未看到在勞工權益與整體工作生活環境下,被犧牲的「勞動者」身份。

    因而,在2008年4月28日(國際工殤日)高雄市政府把「二十五淑女墓」更名為「勞動女性紀念公園」。但在碑文中,雖然去除了性別刻板化的敘述,但肯定她們為「六零年代為台灣經濟建設奮鬥的工殤少女英雄」云云,此種單純煽情的筆法,仍是對背後政經結構批判的迴避。

    在我們先前引用過的〈當代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剝削情況〉論文中,除了以實證數據證雇主剝削勞工的普遍性,更指出「女性」與「藍領工人」是被剝削最嚴重的一群,尤其以女性最嚴重。

    翻船悲劇,實則在台灣出口導向的經濟結構下,剝削弱勢中的弱勢「女性勞動者」,把實質薪資部分巧立名目換為「全勤獎金」,榨取勞動力,所造成的悲劇。而台灣在計畫經濟下,刻意壓低工資,追求外銷優勢的產業結構,在被譽為「經濟奇蹟」同時,付出的卻是眾多勞動者生命與健康的代價,更讓老闆「習慣」低價傾銷輕易賺錢,不思技術升級的生產模式。

    此外,旗津中洲地區原本的漁村結構,在高港擴張的過程中,被包圍摧毀,導致過剩勞動力流向製造業。但在快速經濟成長的過程中,中洲卻未能分享繁榮的果實,基礎建設被「刻意遺忘」,更別說提供勞動階級安全通勤的基本權益。

    這些聽起來似曾相似吧。那是因為相仿的劇本,仍在台灣上演。 惡劣的勞動現場環境、責任制勞動文化、男女薪酬不均,沿海工業區居民的「被犧牲」......這些現實都提醒我們,「勞動女性紀念公園」不只是紀念過去,更是對政經現況的持續控訴!

    想看更多?
    參考資料:陳奕齊著,《打狗慢騎》 ,前衛出版,2015

    #旗津 #高雄

  • 刑事局長階級 在 蘇浩 Anthony So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7-21 19: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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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Q議員或被追討千萬開支 
    議辦助理勞動何價?

    【到網站看: http://wknews.org/node/1507

    【惟工新聞】上周再有四名議員被禠奪資格(DQ),除了失去議席,他們更可能被立法會追討共計一千多萬的開支。去年立法會選舉過後,惟工新聞就曾作一系列議辦助理訪問,揭示議員背後的助理如何一個打十個地推動議會工作。宣誓「莊重」與否的定義尚且空泛,這次惟工新聞找來其中兩位被DQ議員的助理,看看他們的勞動是否不值一文? 

    █ 邊聽電話邊工作  議助練就左右互搏

    阿軒於2016年11月入職羅冠聰議員立法會辦事處,Roy則晚一個月入職梁國雄(長毛)議員立法會辦事處。差不多由入職開始他們就預見著DQ的來臨,與其惶恐,不如以平常心做該做的事。

    阿軒在立法會主要跟進跟教育與基層事務,涉及的會議多得令人眼花:每兩星期開一次開教育及福利事務委會,此前他先要跟民間團體會面,商討是否搞請願行動、有沒有臨時動議要提出、要向官員查問甚麼資料;逢星期三立法會大會、星期五財委會內務委員會,有議題需要跟進或提出質詢的就要出席;遇著關於兒童權利、墟市議題的小組委員會,他也要準備背景資料和相關提問。

    早前惟工訪問過在議會工作了4年的議助Daisy,她提及要是跟著新議員做事,議助得花兩三年才能摸熟議會運作,而阿軒正是埋頭摸索的階段,因此他往往回到家裡仍要額外花時間查看文件書籍,才能撰寫關於長遠政策倡議的分析。如此自我犧牲/剝削,苦樂自知。不過,即使不計這一筆,他在工餘時也停不下來。收工經過黨總部樓下的便利店,口花花撩收銀姐姐傾偈,結果就接了一單個案。

    在辦公室裡,他兼任接線生,來電內容包羅萬有,要求跟進社區設施、法律咨詢、勞工個案,有的並非求助苦主而是指點江山的軍師。最費神是特首選舉時,一日數十通電話,加上羅冠聰的社交網站專頁他有份營運,收工後仍被訊息轟炸,而他不想敷衍過去:「有啲係長期send message嚟打氣,甚至係有捐款嘅支持者,多數會覆佢哋,電話都會傾一陣盡量解釋。」剛開始時他還會被電話打斷工作,久而久之竟練就一邊聽電話一邊繼續工作的功夫。

    而Roy的工作是先搜集資料,然後一方面交由社民連以行動引起公眾關注、凝聚社會壓力,另一方面由長毛在議會內與不同委員會作討論。社民連多年來在財政預算案會議上拉布,除了要彰顯預算案財富分配不公及提出社會問題外,主要目的是為爭取全民退休保障。為此,他與同事須花費大量耐性精神留意預算案文件中可以提出修正案的部份,然後為議員準備在不同修正案範疇的發言資料。今年財政預算案,長毛提出了五百多條修正案,Roy說,那時候他工作量是平日的兩倍有多。

    假如立法會真的要向議員追回開支,難道不是侮辱了這班議助的辛勤付出?

    █ 工作被逼終止 政策研究被DQ

    更何況,做這份工不只在為自己打拚。

    青年政策與教育議題是阿軒的心頭肉。人人道林鄭投放50億元作教育經常性開支是派糖,不論建制派還是民主派都一致歡迎,阿軒卻指出方案並未諮詢基層團體,而資助自資學士3萬元學券亦存在問題。一來增加教資會資助院校內公帑資助的學士學額才是解決問題之本,而且早於上年6月各大報章已揭露自資院校收生不足,當中八成課程收生人數低於預期。「咁樣厚此薄彼利益輸送俾個別院校,連中間方案都談不上。」阿軒批評林鄭此舉是救市多於救人。

    青年人的聲音既得不到重視,又處處被代言。近幾年來看到身邊人的心態劇烈轉變,甚至因激進行動而承受沉重後果,阿軒心有不忍。「青年人讀書壓力大,起薪點追唔到通脹,自殺率高,普通對社會政治氣氛絕望,尤其是搞社會運動嘅青年。睇住社會右傾、排外同埋焦燥嘅情緒,背後其實係一種孤憤。」

    阿軒注意到,因奉勸青年人「去少啲日本就可儲錢買樓」言論而出位、兼任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的劉鳴煒,竟憑著簡陋的報告就斷言青年整體發展都很理想。為了阻止這種無視現實困境與青年需要的言論影響政策,阿軒原本希望作更深入的研究,製作報告書提出反建議,反映青年人的孤立處境,讓更多人參與倡議……說到激昂處,他又黯然低頭。可惜議員已沒了職位,這些利劍又可如何揮舞?

    談起學券問題時,Roy連連稱是。港鐵超支、領展禍害這些私有化問題是他研究的方向。他指出資助自資學位目的是發展私人院校市場,這與林鄭就任社會福利署署長時所推行的「院舍券」是同一脈絡,將責任推給私人市場乃未來趨勢,而這些什麼券則為過渡的工具。

    林鄭上台後,對勞工政策寸步不讓,這亦是Roy最不想放過的研究部份。他認為,社會抗爭的力量來自群眾,最困住群眾的是勞工、資源問題。「有人會話香港人政治冷感,但諗多層,可能是勞資框框嘅問題,冇標準工時,大家平時一至五返工都好攰,星期六日就唔想出嚟遊行,亦都會擔心參與政治事件打爛飯碗,而且社會冇任何保障去支援,生活成本問題係影響社會反抗力幾大嘅因素。」
     
    然而當議員被禠奪資格,失去了發揮的平台,助理們取得資料研究政策的難度也大增。社民連整個團隊的工作亦因資源減少而須重新調配,Roy不得不放棄政策研究的工作.轉為主力負責文宣工作。

    █ 議會民間重新結合?不能再靠議會?

    幸好羅冠聰辦事處的職員及時完成手續,阿軒及其他十多名同事都拿到今個月的人工。這僅僅是紓緩了燃眉之急,即使眾籌成功,也未必能讓整個團隊留下與並維持原有薪金水平。為了養家,阿軒只好考慮轉工。暫時仍未需要養起頭家的Roy,就接受了減薪方案留任。家人向來不喜歡Roy從事的工作,但也只能無奈接受,「佢地間中會哦幾句囉,話『自從你幫長毛打工之後就黑仔咗咁多』」,讓人哭笑不得。

    作出DQ判決的當天,數百人出席晚會,當中不乏街工、職工盟等團體,後來反對判決的聲明有二百多個民間團體聯署。職工盟主席吳敏兒當日出席了晚會,由於被DQ議員是議會中少數會為勞工發聲的人,她認為工會必須就事件表態。街工執委朱江瑋指出,如果可以隨便DQ議員,現在的立法會就與回歸前的臨時立法會無異,尤記當年臨立會DQ集體談判權,所有工人權益福利都可以是假的。

    不過參與晚會的「工學同行」成員Ruben與Apple則認為,代議政制本就千瘡百孔,接連的事件更顯示香港議會崩壞,不可再依靠代議士,而應該著重議會外的抗爭,用最切身的階級為起點組織工人以直接行動改變社會。

    阿軒和Roy都是由社會運動走進議會,也看到議會的局限。阿軒說道:「議會節奏太快,無法同唔同意見嘅人好好切磋,民間倡導者亦會俾議會嘅節奏拖住走。議員只能夠幫手入q(提出質詢),但係處理唔到理念同長遠發展。」不過兩人都同意議會資源仍然需要好好利用,議會與民間須重新結合,2014年後反對派不斷被打散,現在正是團結的時候。

    █ 特首班子與議員班子 僱傭條件大不同

    林鄭月娥得到777票支持當選特首,本月遭DQ的四名議員背後則代表了十多萬選票。DQ風波發生後,過往已發出的議員薪津及其辦事處開支會否被政府追討成為一大爭議點,議員助理的突然失業也成為嚴重問題。然而假如特首有一天竟然也被DQ,特首會否因此被政府追債?先前由特首任命的高官會否因此生計無依?答案很可能是不會。

    《基本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立法會議員須履行多項職權,而第六十四條則注明政府必須向立法會負責。不過確保立法會議員能夠實際行使相關職權的議員助理,並沒有在僱傭條件方面得到與政府人員同等的保障,而且兩者的差距絕不止於薪酬多寡。

    每逢新特首上任,都會按2002年引入的政治委任制度重新指定輔助自己管治的高官,包括司長、局長、副局長、政治助理和特首辦主任,全部以公務員規格聘用,由政府直接支薪。《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表明司長及局長級官員與特首辦主任獲免費提供一輛汽車連一名司機,到海外公幹時可帶同配偶坐頭等機位,費用全部由公帑支付。由於高官是由政府支薪,而特首只負責任命而並不負責支薪,就算被DQ也不會遭政府追討已發出的高官薪酬。再者,別說身為高官上司的特首陷入DQ訴訟,就算是高官本人被刑事起訴或因涉嫌違背公眾利益而遭停職,一樣可以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獲發半額以至全額薪酬。

    議員助理的僱傭待遇則截然不同。《立法會議員申請發還工作開支的指引》第13條列明立法會議員每年可獲發還不超過2,611,210元的辦事處營運費用,聘請助理所花的薪酬通常由這筆款項裡撥出。該指引的第16條規定「議員必須直接聘用其職員」,亦即議員助理是政府撥款予議員來招聘的人員。假如政府要求向被DQ的議員追回撥款,已發出的議員助理薪水也會在被追討之列。

    【議辦助理訪問系列】
    (一)從建制大黨到社區團體 為志業無悔薪金減
    http://wknews.org/node/1221
    (二)勞工團體打滾十四載 反思工作性質
    「當有僱傭關係,工人隨時被犧牲」
    http://wknews.org/node/1228
    (三)議員雄辯滔滔,背後靠議助發功
    http://wknews.org/node/1270
    (四)工聯會議辦助理 月薪不足一萬
    「議員為買樓 對工人權益認知不深」
    http://wknews.org/node/1278
    (五)點解議員唔做嘢/做唔到嘢?
    http://wknews.org/node/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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