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的主旋律,除了「一切平靜後才真誠對話」,值得注意的是,嘗試通過湯家驊先生的建議,推出一個沒有權力的A貨、魚目混珠的「真相調查委員會」蒙混過去。為面不熟悉政治語言偽術的朋友受騙,這裏稍作介紹,希望毋忘初心,保持警惕。 //香港局勢持續緊張,本來能輕易成立、早已凝聚各界共識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始終...
目前政府的主旋律,除了「一切平靜後才真誠對話」,值得注意的是,嘗試通過湯家驊先生的建議,推出一個沒有權力的A貨、魚目混珠的「真相調查委員會」蒙混過去。為面不熟悉政治語言偽術的朋友受騙,這裏稍作介紹,希望毋忘初心,保持警惕。 //香港局勢持續緊張,本來能輕易成立、早已凝聚各界共識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始終不聞特區政府籌辦,與此同時,湯家驊先生的團體卻提出參考南非案例,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簡稱「真委會」)取而代之。坦白說,政府友人也曾對筆者推介類似建議,當時我的回應就是「唔好再呃人」,現在如此形勢,還有誰在兜售這一方案,已經說明一切。假如不理解「真委會」與獨立調查委員會在社會背景的差異,雖不至於謬之千里,但毫釐之辨,卻令事情變得於事無補,甚至只會激起新一輪的民情風暴。
針對性的獨立調查總有先例 《逃犯條例》修訂風波至今,最為香港社會大惑不解的是,為何特區政府對於成為「獨立調查委員會」會有如何的反彈,多次以「既定機制恆之有效」為由,拒絕成為獨立調查委員會。我們嘗試從不同渠道了解情況,大抵可以歸納為3種政府內部的不同想法︰
第一種想法是擔心會延續「南丫島海難」的情況,有紀律部隊同僚會因執法上的作為或不作為而身陷囹圄,而對他們而言因政府的錯誤判斷,被要求「果斷執法」而入獄是「天方夜譚」,結果必然打擊士氣。
第二種想法是擔心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公信力及認受性,特別是現今社會風雨飄搖,難以找一個有公信力的人主持獨立調查委員會,所得的結果假如不為社會接受,只會引來更大的政治風暴。
第三種想法是「無先例可援」,直言只調查警察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與民間提出「六七暴動」後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難以相提並論。
因此,不同的不是no stake的持分者,均有動機否決有機會引起法律後果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因此提出「真委會」的朋友直言,相對溫和、沒有法律後果的「真委會」更容易為政府接受。
以上第一及第二種想法是政治判斷,筆者不認同、但起碼明白其邏輯;第三種是事實判斷,但令人不認同也不理解。先不說社會要求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並不完全指向警方執法,也涉及政府、群眾在事件中的角色,如何汲取風波所帶來的經驗,甚至有言論直言可調查示威者及支持警察人士有沒有收受利益或有明顯的「外國勢力」參與等,這些都是非針對警方的調查方向。
其次,所謂的「無先例可援」也非事實。當然定義「何謂先例」是政府中人一廂情願的想法,畢竟政治學入門科目「比較政治學」早有明示,所謂社會事件皆是可比,也是不可比,關鍵是使用的天秤及準則。舉例來說,針對北愛爾蘭警察調查、拘捕及審問手法, 1979年的英國委任班納德法官(His Honour Judge H. G. Bennett, Q. C.)的獨立調查委員會;針對警員在特定案件的調查工作及瀆職問題,2012年新南威爾斯總督委任資深大律師 Margaret Cunneen主持特別調查委員會(Hunter Special Commission of Inquiry),針對涉及當地神父兒童性侵案件調查時,新南威爾斯警方、當地教區神職人員有否合謀妨礙調查工作;針對警察處理西開普省近郊市鎮Khayelitsha治安問題失效、與社區關係破裂,西開普省總理在2012年委任Catherine O’Regan法官領導獨立調查委員會,希望可以改善警察執法效率及重建社區關係。
這些建議從不盡善盡美,例如北愛爾蘭的警民關係在80年代並沒有改善,Khayelitsha仍不時出現警民衝突,民眾對警察濫權仍未感滿意,但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總比沒有來得好。部分建議的落實也有助改善警方執法情況,保障社區民眾的基本權利,不會因成為「疑犯」後一筆勾銷。
獨立調查委員會Vs真委會,才是政權的承擔
處理社會犯罪及公義時,刑罰學將其粗分為3種理論︰應報式正義觀(retributive justice)、分配式正義觀(distributive justice)與修補式正義觀(restorative justice)。應報式正義可體現於一般日常的刑事判決,例如不同罪行有不同的量刑起點,重犯者罪刑加重等等;修補式正義常體現於不同涉及社區案件及權利侵害,例如新西蘭的《兒童、青年及家庭法案》,以及南非政府處理種族隔離政府後遺症所成立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修補式正義觀有別於應報式正義觀,重點從「受害人」的身份及角度出發,強調公義的目的是要「治療」受害人所受的痛苦,修補社會因事件所做成的永久傷害。修補式正義觀問的重要問題,是何人受傷、甚麼原因導致傷害出現、以何種方式能社會可解決導致傷害的成因,如何改善情況令社會重新出發。
但現時本港社會的核心問題,在於同為「受害者」,政府對自身及示威者以不同的正義觀處理。政府多次強調「嚴格執法」,並「迅速有效」地將拘捕的示威者檢控、提堂,是典型的「應報式正義」,希望以刑罰或是恐嚇刑責的方式「止暴制亂」。但同等的「應報式正義」,甚至退而求其次,以獨立調查委員會方式得出結論,從而改革警隊執法問題及政府施政盲點的廣義「分配式正義」也斷然拒絕,只願意承認政府「有所不足」,向社會賢達放風指政府願意接受「修補式正義」,希望社會給予信任特區政府,「大家一起重新出發」。 #全文見blog #真委會 #獨立調查委員會 #hk
分配正義定義 在 大詩人的寂寞投資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裡是吳軍的《硅谷來信》第3季。這封信我們來談一談著名經濟學家、政治哲學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的思想。
哈耶克的思想對我影響比較大。我這個人讀書比較雜,而且有些別人讀不下去的書,有時我會硬著頭皮往下讀。讀進去了,體會了,人有時就變了一個人。借用我之前介紹過的印度哲學的說法,一個人之所以成為自己,是因為自己曾經的思想和行為。這樣算,在我身上多多少少有一些哈耶克思想的成分。
哈耶克這個名字你可能並不陌生,得到上有不少介紹哈耶克思想的內容。這封信我和你分享的內容主要來自哈耶克的《自由憲章》(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這本書,也翻譯成《自由秩序原理》。這本書是古典自由主義的經典之作,曾經被美國的《國家評論》雜誌評為20世紀最好的一百本非虛構圖書的第九名,哈耶克的另一本名作《通往奴役之路》在這個榜單里排第四名。英國已故的首相撒切爾夫人曾經在英國保守黨的一次會議上拿著《自由憲章》對大家說,這本書才是我們應該信仰。
接下來我們就借著這本書,來介紹一下古典自由主義的思想。
哈耶克如何定義自由?
說到自由主義,你可能會想到現在美國歐洲的各種左派思想,通常人們也會說左派是自由派,右派是保守派。但古典自由主義的主張和今天西方的左派思想正好相反。今天西方的左派思想其實更偏向於北歐式的民主社會主義,強調結果平等,反應在社會政策上就是高稅收、高福利,政府要提供很多服務。而古典自由主義強調個人的意願、行動和經濟活動的自由,主張政府要少干預個人和商業的行為,同時強調法律和法治。也就是說,其實古典自由主義的思想放在今天,就屬於保守派。
今天的社會,每個人都非常看重個人的自由,但通常只是出於一種本能,很多人其實並沒有搞清楚自由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有的人在追求自由時給自己套上了枷鎖,還有一些人打著自由的幌子干涉其他人的自由。比如現在在美國,有的年輕人認為警察妨礙了人民的自由,應該減少警察的經費;但是,警察的活動減少了,犯罪分子就猖獗了,大家反而晚上不敢出門,社會缺少了秩序,其實是變得更不自由了。因此,我們有必要更深入地瞭解一下那些我們日常掛在嘴邊的概念,不只是本能地追求自由,還要真正理解自由的內涵,更好地維護我們自由。
哈耶克是怎麼定義自由的呢?他是用人與他人的關係來定義的,他講,所謂自由,就是他人不強制我們的行為。當然,這件事要對所有人成立的話,我們也不能強制他人的行為,因此自由並不是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根據這個定義,一個宮廷里的高級官員,並不比一個農民或者工匠更自由,因為宮廷官員每天都對國王唯命是從,而一個農民在大部分時間里可以決定自己的行為。
因此,哈耶克講的自由並不意味著的一定有更多的選擇、更大的活動範圍、更多的資源,而是意味著可以按自己的方式生活,按照自己想法選擇機會。就我自己而言,很多人都會問我,我有很多資源,為什麼不利用起來,獲得更大的發展。其實道理很簡單,我不願意過不自由的生活。很多公司的朋友對我講,你來做我們的CTO或者首席科學家吧,我們給你多少多少股份。我對他們講,現在我們是以朋友身份相處,我也自由,你也自由。要是我真的接受了你們的職務,我顯然不自由,你也要天天考慮不能讓我有意見,又怕壞了朋友關係,你也不自由。
如果自由只是可以按自己希望的方式生活,並不一定意味著更多的選擇和資源,那自由對人到底又有什麼好處呢?哈耶克認為,人類文明的開啓以及後來社會進步,靠的就是人們可以自由追求自己的目標。一個人為了達到目標,需要擁有更多的知識,這些知識又會讓他人受益。
同時,因為每一個人都有自由,就會有競爭,而自由競爭就是維持一個開放系統的必要條件。如果沒有了自由競爭,這個系統就會成為一個內部熵不斷增加的封閉系統。同樣的道理,商業的自由也是如此,一個商業被壟斷的社會,也會是一個熵不斷增加的封閉系統。商業的自由其實是人的自由的一種體現。
不過,自由的社會會帶來一個結果,就是發展的不均衡性。因為人的智力和體力不同、經歷不同、運氣不同,因此在一個人人自由發展的社會,每個人得到的結果就不可能完全相同。如果結果一樣了,那就是平均主義,不是通過人的自由發展得到的。
一個社會只要在進步,就不可能是社會全體同時進步的,新知識、新的機會(包括財富)一定是先在某個小範圍內誕生,再向多數人傳遞和分享。因此,社會進步的過程中,一定會出現不平等的現象,但這不是實質性的不平等。按照哈耶克的觀點,不平等的現象應該依靠發展來解決,而不是人為調整來實現。
當然,一定會有人不同意這樣。比如有人會想,那憑什麼張三就比我先富起來呢,為什麼不能多掙了錢就大家平均分,所有人一起同步富起來呢?哈耶克講,如果這樣,那所有的人都不可能富起來。世界上之所以會出現更新的、更好的東西,是因為那些創造出新東西的人可以先一步獲得創造出新事物的成果,如果沒有了這一點,社會的進步本身就會停滯。因此,哈耶克講,經濟上的不平等並不是一種罪惡,我們可以通過發展消除貧困。
實際上,中國社會通過改革開放發展起來的歷程,也是遵循了這個規律。中國在過去幾十年里的發展成績有目共睹,這固然是因為中國人的勤勞和智慧,但也有一個重要的制度原因,是避免了走平均主義的道路。實際上,現在的一些歐洲國家就存在這個問題,過於追求結果平等,影響了經濟的增長。
通往自由之路
哈耶克講,通向自由的道路有兩種,或者說,人類獲得秩序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自發誕生的秩序,古典自由主義信奉這樣產生的秩序才是最好的。第二種則是人為設計秩序,北歐的福利社會主義就更偏向於這一種。
哈耶克認為,自發誕生的秩序才反映了自由的本質,採用漸進的經驗主義方法,比較少涉及強制;而人為設計的秩序則是理性主義的,帶有一定的強制性。自發秩序講究有機生長,緩慢地試錯;而人為設計的秩序則容易陷入教條主義的陷阱,試圖創造不可能的烏托邦。
從哲學上講,自發秩序的哲學基礎來自亞里士多德式的哲學思想,人為設計秩序的哲學基礎來自柏拉圖式的哲學思想,前者強調來自客觀世界的經驗,後者強調人的理性。如果我們承認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且人常常是自私的,那麼就應該對理性設計秩序這種方式有所警惕。
當然,自由不是不講規矩,自由要服從的規矩就是法律。哈耶克講,服從於法律不等於服從於他人。如果我們是服從於一個具體的個人,那是奴役;但如果我們服從於社會共同的、公正的法律,那麼人依然具有自由。
不過,對於什麼叫做公正的法律,哈耶克也有自己的觀點。他說,人在法律意義上是平等的,這意味著法律不能歧視任何人;但法律意義的平等不是現實中的完全平等。而且,如果我們要在法律意義上承認每個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不能侵犯任何人的正當權利,那麼在現實的發展中,就必然會出現不平等的現象。如果要扯平這種現實的不平等,就需要在法律上制定具有歧視性的條款,對一部分人區別對待。也就是說,哈耶克認為,法律的平等和現實的平等是不可兼得的,要實現現實的完全平等,就要犧牲法律上的平等,反過來也是這樣。因此,哈耶克講,人們可以自己選擇,是要法律的平等,還是要現實的平等。
當然,有人會問,如果犧牲現實的平等,那弱勢群體怎麼辦呢?哈耶克認為,只能靠人善良的天性照顧他們,從博愛和正義的角度對他們進行一些補償。比如說,清華和北大在招生時,會拿出少數名額給一些教育資源差的偏遠貧困地區,這是從正義的角度出發給予的補償。其他人要考清華北大,還是要按同樣的標準。但是如果清華北大把招生制度整個改掉,不是按分數決定誰上清北,而是按人口比例分配每個省有多少人上清北,那就不是補償,而是改變了整個系統。
自由和私有財產
最後,講一講哈耶克對於自由和私有財產關係的看法。哈耶克講,保護私有財產是保護個人自由的一部分,而保護私有財產的基石就是契約制度。而契約,則是人們之間基於自願而非強制的互利合作決定。
比如你使用某家互聯網公司的服務,和它簽一個自願的互利合作協議,這就是契約。合理合法的契約可以保障你的數據資產以及你個人的自由。但是,如果互聯網公司悄悄定了一個霸王條款,讓在你不之情的情況下就同意了,這樣的契約就會讓你失去一部分自由,你的數據資產也就得不到保障。
小結
總結一下,這封信和你談了哈耶克的思想,主要是討論了一下自由這個概念。有些時候,我們討論一些事情需要有一定的理論基礎,而這些理論基礎往往就存在於那些經典的著作中。比如今天我們談網絡個人權利,談數據資產,理論根源其實還是在那些哲學、經濟學、政治哲學的經典著作中。哈耶克的著作就是其中之一。這樣的書通常不好讀,你如果打算自己去閱讀,不妨耐心一些,多讀幾遍,仔細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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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彥 - 海洋空間規劃與環境正義
[講座簡介]
海洋提供許許多多功能和利益,攸關人類永續發展至鉅。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和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IOC)之定義,海洋空間規劃(Marine Spatial Planning)是「分析和分配海域人類活動的空間與時間分佈的公共過程,以實現通過政治程序所決定之生態的、經濟的和社會的目標」。
歐盟於2014年間公布《海洋空間規劃指令》(Directive 2014/89/EU),海洋空間規劃係以生態和科學為基礎,強調權益相關各方(stakeholders)的充分協商和願景形塑,並提出全盤規劃的使用分區(Zoning),因此被聯合國認為是促成海域合宜利用及永續發展的重要依據。據估計,全球有超過70個國家或地區完成或正進行海洋空間規劃。
本次分享,將介紹海洋空間規劃的源起、原則、發展和實例,並延伸討論多年來臺灣在海洋與海岸的開發利用的「環境正義」問題,寄望能激發參與者對於當前環境議題有更多的關注、思考和互動。
[邱文彥 講師經歷]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中山大學 榮譽講座教授
環保署前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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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疫苗施打亂象頻傳,引發第一線人員及民眾反彈。針對此亂象,時代力量中央黨部串連各地議員及代表召開「不只好心肝 特權疫苗連環爆 地方政府別再睡」記者會,說明各地疫苗配發施打現況,並要求各地方政府應立即啟動後續徹查及懲處,中央與地方也共同檢視改善配發機制,從制度面遏止特權亂象,保障最需要的人獲得優先施打。
本場記者會由時代力量秘書長 白卿芬博士主持,黨主席立法委員 陳椒華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 、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台北黨部副執行長劉仕傑及新北黨部副執行長彭盛韶共同參加。
秘書長白卿芬表示,時代力量全力配合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優先施打順序,並嚴正強調,疫苗應依規定施打,任何特權行為即是違反了公平正義價值,本黨無法接受,絕對會持續監督把關到底,不會因任何個人或政黨而改變。
#針對廖郁賢議員施打疫苗之說明
本黨雲林縣議員廖郁賢提前施打疫苗一事,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林于凱說明,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於昨(10)日召開臨時會議並決議,將對整起事件經評估、調查後,送本黨紀律委員會處理。時代力量再次嚴正向社會表達,時代力量絕對反對權貴利用特權施打疫苗。
#為全民監督疫苗議題
黨主席陳椒華委員強調,反對服務權貴特權施打疫苗,黨員做錯就道歉。從國外經驗來看,疫苗可以有效舒緩疫情,因此自疫情爆發以來,時代力量持續在立法院針對疫苗安全性有效性、施打狀況及規範等相關議題進行監督,並要求政府儘速購買國外有效疫苗讓國人接種,而且應確保第一線高風險人員優先接種。
#要求基隆市政府嚴格落實疫苗接種順序
基隆市議員陳薇仲表示,日前基隆市議會不符公費疫苗優先施打順序,險發生讓市議員插隊接種公費疫苗的事件,在公開發文譴責後,才停止此荒唐的施打狀況。陳薇仲要求應落實疫苗接種規範、檢討施打狀況、遏止權貴插隊,更應嚴懲違規者,透過#公平疫苗接種,真正#同島一命共同作戰。
#國軍新竹醫院違規施打事件及後續相關建議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指出,國軍新竹分院近日也爆發違規施打事件,對象包含五位親戚與五位該區衛生所的非醫事同仁,第一時間也與蔡惠婷、廖子齊等議員對市府展開監督,市府後續也完成徹查懲處。然而,要從制度面解決亂象,他有三點具體建議:
1. 衛生局應做好施打對象造冊與疫苗配發估算,避免產生剩餘疫苗。
2. 疾管署應制定多餘針劑疫苗施打原則,並各地統一規定,減少違規施打的問題。
3. 疾管署應比照管制藥品的相關機制來管理新冠疫苗,並要求的地方衛生局即時掌握疫苗的使用與庫存,杜絕黑箱施打。
#造冊方式需明確,#且需清楚定義第一類非醫事人員之身份
新竹縣議員連郁婷表示,竹縣有疫苗施打造冊困難的問題,目前是由公會提出名單以供造冊,但若民眾未加入公會,便需民眾親自到場以確認是否符合施打資格,希望中央提出明確造冊方式,減少行政不便。此外,目前第一類非醫事人員施打疫苗身份認定模糊,以致有自我認定之空間,中央應詳細說明,才能避免非醫事人員施打疫苗亂象再次發生。
#議員未列優先對象 #制度不完善 #優先對象定義不明造成施打亂象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指出,在全國升級三級警戒之前,彰化縣衛生局便向中央詢問議員與助理是否在優先施打對象裡面,而直到17號議會休會前,依然沒有將議員列入優先施打對象,可見疫苗數量不充足。吳韋達並強調出現權貴施打,是因制度不完善、優先施打對象定義不明確,呼籲中央應清楚定義,避免地方無所適從,同時也應將長照、警消、防疫旅館工作人員納入優先施打順位。
#中央應對違反疫苗指引的地方政府明確課責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表示,指揮中心於5/24公告暫緩「自費對象」以及「第一類至第三類同住者」接種,卻還是陸續爆出有醫生家屬這類非優先名單的對象已接種疫苗。林于凱質疑,醫療人員家屬並不在優先名單內。若同住者真有施打需求,應由疫情指揮中心直接評估後公告,以杜絕私相授受。此外,對於違反疫苗指引的地方政府,也應明確課責。
#新北市政府需嚴加控管疫苗 #落實造冊
新北黨部副執行長彭盛韶指出,新北為台灣疫情最嚴峻的區域,但到上週仍出現第一線醫護人員雖已在造冊名單之內,卻遲遲等不到疫苗的情況,再被改叫去臨時施打點接種,凸顯市府的規劃準備不足。此外,面對雙和醫院特權疫苗後的說詞與事實不符,市府的態度竟然是要大家「大家不應該在這個地方爭執和計較」,完全沒有徹查懲處,非常離譜。
彭盛韶呼籲新北市政府應嚴謹控管疫苗,落實造冊及複查,同時針對第一線醫護人員未接種者,再次系統性地盤點,並妥善造冊分配,讓新北的疫苗真的能幫助到第一線的醫護人員。
#要求北市檢討疫苗控管 #配發制度
臺北市黨部副執行長劉仕傑認為臺北市近期診所施打疫苗亂象凸顯北市府疫苗控管、配發制度大有問題。劉仕傑強調,在檢調及政風單位調查後,應盡速公布相關名單,將特權施打者攤在陽光下供社會監督,並追究這些人的法律責任,同時要求台北市政府嚴格把關,類似情況不應重演。
時代力量強調,疫苗施打計畫攸關國人集體健康權利,發生多起違規施打亂象,不僅引發民眾反彈,更犧牲在第一線直接抗疫的醫護、警消人員以及重症風險群的年長者、慢性病患者的施打權益。時代力量呼籲指揮中心及各地方政府,儘速檢討當前疫苗配發及造冊機制,不要再讓任何人有機會濫用權力違規施打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