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分支代號是什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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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支代號是什麼 在 台灣夯創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02 1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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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度疫情紓困補貼方案出爐啦! 敬請各位服用! 內容很多,慢慢看~~
    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註:非營利團體及其附設組織非屬「營利事業」,故不符合本補貼申請資格。※參考Q24)
    2. 須為商業服務業※參考Q2;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參考Q23
    3. 營業額衰退達50%:※參考Q4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4.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參考Q3
    Q2.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如何認定行業別?
    Ans:
    1. 本補貼所稱之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可參考須知附表一所列之適用行業。
    2. 行業別之認定方式:
    (1) 以事業申請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即可依統一編號查詢營業項目),或
    (2) 以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行業標準代號」為準。(以此方式認定者需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參考Q9)
    3. 本部就申請事業行業別之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申請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
    4.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參考Q23
    5. 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參考Q22
    [例如] 遊覽車客運業(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3. 能以個別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單一門市)來申請嗎?營業額能否分開計算?
    Ans:※參考Q1、Q4、Q25、Q26、Q27
    1. 不能,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2.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 營業額之計算與認定
    Q4. 業營業額減少達50%如何比較?
    Ans:
    1. 營業額衰退符合下列之一者: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2.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3.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之總公司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5. 補貼期間為何?
    Ans:
    1. 本補貼期間為110年5-6月。
    Q6. 補貼內容為何?金額如何計算?
    Ans:
    1. 本補貼為一次性核給之營運衝擊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下稱員工)乘以4萬元計算之。
    2.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參考Q7(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或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7.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負責人(雇主)是否亦可計入?
    Ans:
    1. 企業為其投保勞保的員工,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負責人如有於企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則亦可計入。
    3. 以上資料將由本部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之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故申請事業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確的投保單位之保險證號(應於申請書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不需自行檢附清冊。
    Q8.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為避免紙本送件之接觸及感染風險,本補貼一律採線上申請(並請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且以線上申請可以加速資格確認之速度,使事業得更快獲得補貼款。
    2. 本部已於本補貼申請網站提供完整懶人包、教學影片等,業者可參考相關資料操作。如仍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522)詢問。
    Q9.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ns:只需準備申請書、營業額衰退證明文件、存摺影本。
    1. 申請書(附件一)。
    (1) 符合商業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A. 以申請補貼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資料將自財政部勾稽,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B. 非以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請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 載明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於申請書(附件一)中填寫公司完整且正確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本部將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計算員工人數。※參考Q36 2. 符合艱困要件之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參考Q10
    A.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期數比較者,應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
    B. 申請事業以單月比較者:
    I.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應於各期申報書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II.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I.)衰退月份文件者,應檢附該單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2) 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參考Q11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及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
    (3)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無法提供401、403或405書表,檢附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參考Q12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須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須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Q10. 我是開統一發票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
    Ans:
    401或403申報書:
    1. 以期數比較者,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401或403申報書。
    2. 欲以單月認定營業額衰退者:
    (1)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除檢附上述期間各期之401或403申報書外,並應於各期401或403申報書中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2) 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衰退月份文件者:
    A. 檢附上述比較期間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並應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B. 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1或403申報書,並於申報書中註明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Q11.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開統一發票(查定課稅)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最近一期」405繳款書+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 應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5繳款書,以及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
    Q12.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 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且其上應有「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或免稅營業人,無查定稅額」之相關註記)。
    Q13. 資格確認流程為何?
    Ans:
    分為「文件確認」及「資格確認」二階段進行:
    1. 文件確認:就所提供之申請文件是否齊備進行確認,有下列情事者,視為文件不齊備不予受理:
    (1) 未依本須知之格式上傳應備文件或文件缺漏。
    (2) 申請書、拆分各單月營業額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自結營收報表等應加蓋大小章之文件(※參考Q47),未用印並掃描或拍照上傳。
    2. 資格確認:就申請事業提供之申請文件確認其申請資格、條件及補貼金額等,且確認過程如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1) 資料需補正者,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申請事業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2) 營業額衰退之確認:※參考Q4、Q9
    A. 申請事業之艱困要件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B.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C. 本部對申請事業之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有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表、免稅銷售額明細表、出售固定資產明細表、零稅率清單或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行業別之確認:※參考Q2、Q22
    A. 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即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B. 本部就申請事業之行業別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其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Q14. 於「文件確認」階段被通知不受理怎麼辦?
    Ans:
    事業因申請文件不齊備經本部通知不受理者,可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5. 於「資格確認」階段被通知應補正或提供佐證資料,應於多久前補正或提供?
    Ans:
    1. 事業於「資格確認」階段文件需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將駁回申請。
    2. 本部於「資格確認」階段對事業之行業別、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事業應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事業之申請經本部駁回後,仍得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6.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Ans:
    1. 事業應遵循事項 (1) 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補貼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A.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參考Q45
    I.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II.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III.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IV.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B. 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C. 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D.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E. 屬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公告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清冊之土地所有權人,但不含屬閒置土地繼受人經認定於法定期間有積極建廠事實者。
    F. 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規定之新增未登記工廠。
    (2) 不可有其他本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2. 應配合本部查核作業:※參考Q17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7. 申請事業應配合哪些查核作業?
    Ans: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8. 哪些情況補貼款被追回?
    Ans: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未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或所提交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未能證明營業額減少達50%。
    3.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參考Q17
    4. 110年5月至6月期間有違反本須知「伍、事業應遵行事項」之情事。※參考Q16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6.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19. 補貼款會如何撥付?
    Ans:
    1. 營業衝擊補貼一次撥付,完成申請經資格確認無誤,並與勞保資料勾稽後,以匯款之方式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補貼款項中扣除)。
    2. 申請事業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20. 本補貼款是給事業還是給員工?
    Ans:
    給事業,本補貼目的為協助因疫情受營業衝擊之事業,但事業仍須保障員工之就業權利,因此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
    (1)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2)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3)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4)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2. 解散或歇業情事。
    3.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Q21. 本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Ans:
    補貼款為免稅,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Q22. 如何知道是不是屬特許行業?
    Ans:
    1. 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於登記前應取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為特許行業。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2. 簡易判斷方式:依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之末碼為1者即為特許行業。 (例如: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即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23. 批發業者從事貿易服務業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申請本補貼或經濟部貿易局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Ans:
    1.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 者,應向本部貿易局申請。
    2. 非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之批發業者(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未達150萬美元),仍可申請本補貼。
    Q24. 請問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組織團體,所附設營業且有稅籍之餐廳、販賣部等,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本補貼之申請事業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而組織如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係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等設立,其設立之法源已明定其宗旨,並非屬於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因此即使該組織團體附設之餐廳、販賣部等機構有營業且有稅籍,仍非屬本補貼對象。
    Q25. 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分店、門市)有自己的稅籍登記號,還是須以事業總機構(如:本公司、總部)申請嗎?能否由各分支機構各別申請?
    Ans:
    1. 分支機構與事業總機構屬同一家事業,應由總機構合併申請,不得由分支機構自己申請。
    2. 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並非單看分支機構。
    3.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以其在臺分支機構申請本補貼,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6. 連鎖體系直營店(或分公司)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
    Ans:
    不能。直營之分店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的事業,因此直營連鎖體系須以本公司(總部)為申請單位,不能以單店自行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總部及所有分支機構(所有分店)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7. 連鎖體系之加盟店,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須透過總部遞件申請嗎?
    Ans:可以。各加盟店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者,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單獨申請。
    Q28. 因108年後有新增展店,應如何比較營業額衰退?
    Ans:本補貼須依事業之整體(含所有分支機構)營業額認定,如有新展店之業者,建議可以110年5月至6月間營業額與110年3月到4月間之營業額比較。
    Q29. 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2. 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仍需辦理稅籍登記,只是提供勞務之服務業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買賣業未達8萬元者,得免稅。
    Q30. 我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1. 事業在須知公告後才補申請稅籍,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不可以,需在110/4/30(含)前設立稅籍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Q32. 有稅籍但沒有開立發票(查定課稅)的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可以,有稅籍就可以申請。
    Q33. 無稅籍但有加入職業工會之自營工作者或小規模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4. 小型業者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但雇主及員工均無勞保、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提繳,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1. 可以,有以上登記且符合營業額衰退達50%即可申請。
    2. 未以事業名義為投保單位為員工投保者,補貼金額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營運衝擊補貼4萬元,且該負責人不可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3. 該負責人如同時為多個事業之稅籍負責人,且於該等事業均因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而應以負責人1人計者,該稅籍負責人只能受領1間事業之補貼(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5. 同一負責人有4家店,都分別有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是否4家店都可以以申請補貼?
    Ans:
    1. 如有員工以事業名義為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依照4間企業實際投保情形計算補貼金額。
    2. 如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補貼4萬元,且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6. 如事業有多個保險證號要怎麼提供?
    Ans:
    應於申請書(附件一)中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有多個證號整應全部填列,本部以事業申請時所提供之勞保證號為準,未填列之保險證號本部無法勾稽,亦無法計算補貼,請確實填寫完整勞保證號。
    Q37. 填錯或少填勞保證號,可以補正嗎?
    Ans:
    於核准公文核發前(以發文日期為準),事業發現提供之申請資料有誤,可主動洽專案辦公室(02-77523522)提供正確資料。
    Q38. 所稱之員工是否包含兼職人員?打工?時薪人員?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39. 如果員工為計時,但是符合每週40小時每天8小時,是否也算全時員工?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0. 建教生可以列入補貼的員工人數嗎?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1. 有一些員工是在職業工會投勞保,有一些是雇主投保,都可以列入計算嗎?一定要有勞保才能申請嗎?
    Ans:
    1. 以企業名義幫員工投保勞保者,以投保名冊員額計算,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惟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若沒有於企業投勞保(或投保於職業工會),可以就業保險、勞退之全職員工認定。亦即,員工雖於職業工會投勞保,但雇主如有為該員工投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亦可計入。
    3. 企業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而是各自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無法列入員額計算。
    Q42. 超過投保的年資上限的勞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有投保就業保險或勞退,且員工之投保特殊身分別代碼非為P0(部分工時員工)、S0(外籍員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皆可列入計算。
    Q4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不可以,只有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可以列入。
    Q44. 員工留職停薪,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補貼以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認定,留職停薪的員工於110/4/30在投保狀態即可計入補貼。
    Q45. 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
    Ans:
    以110/4/30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之本國全職員工為準,離職員工人數以勞保、就保或勞退之本國全職員工「退保人數」認定,包含資遣、解僱及自願離職者。
    Q46. 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可以依照公司自己內部格式提供嗎?
    Ans:
    可以,但須知附件二所規定之欄位內容都要具備,且須蓋大小章。 [例如] 自行產製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如欄位資訊完整包含開立日、發票號碼、銷售金額、稅額、發票總計金額,亦可作為證明文件。
    Q47. 哪些文件要蓋大小章?
    Ans:
    1. 申請書。
    2. 拆分各單月之401或403申報書。
    3. 統一發票明細表。
    4. 自結營收報表。
    Q48. 獨資事業沒有大章怎麼辦?
    Ans:
    獨資事業可以「負責人印章」代替大章;非屬獨資事業者,仍應加蓋申請事業大章。
    Q49. 事業有積欠政府費用,這樣還能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如係積欠本部以外其他政府機關費用(如:健保費),仍得申請本補貼。
    2. 但申請事業如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本部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之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50. 受補貼事業或其員工如果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是否屬重複補貼?
    Ans:
    非屬重複補貼,因
    1. 充電再出發計畫:該計畫係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為長期性計畫而非僅針對疫情期間之紓困措施。
    2. 安心就業計畫之補貼對象為減班休息員工,本補貼對象為事業,無重複補貼問題。

  • 分支代號是什麼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14 08:34:44
    有 304 人按讚

    --
    我們先來定義一下「XX病毒株」是什麼意思

    以南非病毒株為例 主要有3個在Spike(棘蛋白)上

    分別是 K417N E484K N501Y

    這個的意思是

    在第417個位置上 K變成了N
    在第484個位置上 E變成了K
    在第501個位置上 N變成了Y

    人們發現帶有這三個位置變異的病毒株採集到的比例越來越高

    因此將有這三個特徵的病毒株取一個名字

    因此 這只是其中一個「分支」

    但這並不代表 所有叫南非病毒株的病毒

    都只有這三個突變

    在南非病毒株這個大分支下

    還有很多小分支

    分別帶有 L18F, D80A, D215G, R246I, A701V

    其中我記得我當初分析的時候

    D215G 和 R246I 是互斥的

    因為是不同的小分支 各自演化出來的變異

    這表示 如果今天分別採集到病毒

    其中一隻帶有 主要的 K417N, E484K, N501Y

    則 我們會將他歸類為 南非病毒株

    而如果採集到的兩隻南非病毒株

    一隻有 D215G, 另一隻則有 R246I

    那麼!!!

    因為這兩個突變是互斥的

    表示他們分別是來自不同的小分支

    因此就知道是不同的感染途徑

    如果 都是南非珠 而且也都有 D215G

    那麼光看這裡可以猜測來源一樣

    而且要注意的是

    這邊還只看Spike一個蛋白質而已唷!

    這個基因佔全部序列只不過15%左右

    全部基因一起看會有更多不同的變異特徵

    像是Orf1ab(另一個蛋白質)有 T265I, K1655N, H2799Y ..... 以下省略

    何況這裡只列出 比例多的 且 改變功能的

    當我們實務上在比較基因時

    還會看到每一隻病毒 多多少少都會差一兩個位置

    (全長大概30000,只要有一個位置不一樣都可以看得出來)

    就跟每個人的長相有差一樣 XDDDD

    小結論1: XX病毒株只是某一個分支的代號,並不表示全部完全一樣
    小結論2: 病毒或多或少都會差一兩個位置,因此要「完全一樣」不是那麼容易
    要是不同的感染源,又要一樣基因,機率更低,低到可以忽略不考慮。

    那麼 到底怎麼看傳染順序呢?

    因此假設今天有一個病人身上採集到 AATAAAAAAA

    被他傳染的採集到 AATAAAAAAA

    因為在第三個位置都是T 所以很有可能就是被第一個病人感染的

    之後的病毒會繼續繼承第三個位置的T

    但自己也會有一些不一樣

    像是可能會變成 AATAAACAAA

    那麼我們因為先看到了T 就會知道大概是同一條途徑的

    所以在與 參考序列(最早期的病毒序列)比較後

    我們可以繪製出關係圖如下

    https://i.imgur.com/BaNBixs.png
    https://i.imgur.com/wSJliRa.png
    (加上序列方便大家比較)

    從這裡可以看到 Seq1 與 Seq2完全一樣 (在同一個線上,沒有往外長)

    而Seq3則是從Seq1與Seq2演化出來的 (在同一個分支內,但是樹枝往外長)

    只要我們有了這個關係圖

    再加上 發病日期、採集時間 等等

    就可以大致上知道傳染的順序

    所以並不是看是不是都是英國株 或者都是南非株

    就知道是不是同一個感染源

    我們會去詳細看到底改變了那些位置

    並結合時間、地理資訊等等 才會做出是不是同一個感染源的結論

  • 分支代號是什麼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26 13:34:03
    有 321 人按讚

    范女
    --「具強烈抗爭意識…已無轉化可能」
    --「妨害校園安寧與社會安全甚巨」
    --「擬積極註偵其推動學運,與分離團體關係,具體勾聯不法事證,俾憑法證」。
     
    同一時間高達七八個細胞監控我

    在這八年中,同一時間,居然可以有超過七、八個線民(或稱「細胞學生」,spy)在監控我。

    看檔案時,我才了解,每一個線民在檔案裡都有一個假名與代號。有兩位監控我的細胞學生,#月薪一萬八千元。而負責與他們接頭的情治人員,則得到 #四千元的獎金,檔案中還註明 #不需收據。(對比當時我家教打工月薪三、四千元,可以說待遇非常優渥)。
     
    C. 金錢資助國民黨學生參加選舉
    檔案中明確紀載,國民黨資助當年學生會長候選人 #林奕華 #一萬元競選經費。

    D. 介入並離間學運份子關係
    譬如,離間我和前任台大學生會長 #羅文嘉 的關係,計畫以策略逼范雲切割羅,但最後並未成功。
     
    i. 當時學校認定我的選舉當選無效,但學代大會則認可當選事實;檔案紀錄顯示,運作國民黨學生罷免羅文嘉,理由是羅沒有充分支持六四;紀錄中說,雖然罷免不會成功,但可以藉此讓范雲切割羅文嘉,以爭取學生的支持。
     
    #為何人們對國民黨反感
    #因為他就是加害者和兇手的符號
    #在那邊藍綠一樣爛跟國民黨合作
    #或者討厭蔡英文希望國民黨戰勝民進黨新黨國
    #你不知道事實你不明白真相
    #你不是獨派
    #那些說現在好好的管他過去幹什麼
    #你信奉的是做壞事不用付出代價
    #不用再指責他人為非作歹
    #你沒有資格
    #那些說台灣人不好國民黨不會倒的
    #你是智障
    #單從一個檔案就可以看到現在還留在大眾視野的人物
    #就可以知道牽扯範圍十分廣泛
    #二二八家屬還去支持國民黨
    #不是精神錯亂就是他不是受害者家屬
    #當時收國民黨的錢跟現在收中國的錢差不多
    #檯面上還有多少人反對促轉是因為自己的利害關係
    #也不用跳針民進黨不敢公布轉移加害者的罪
    #其中的癥結點應該是龐大的細胞線民
    #誠實的面對人生的汙點而不是合理化黨國的大罪
    #這樣大家都沒事今天社會依舊和諧
    #現在還有多少個有頭有臉慈祥和藹的犯罪者
    #民進黨這一任的使命就是貫徹轉型正義
    #公布真相也是蔡英文唯一的使命
    #令人注目的是當時已經解嚴
    #從1990年1月開始到1998年8月
    #距離現在如此之近
    #還有黨國的魔爪肆虐
    #這就是真正的國家機器
    #看來國民黨戒嚴的時間必須重新計算

  • 分支代號是什麼 在 賢賢的奇異世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7-29 19:07:07

    #亞特蘭提斯 #地心世界 #世界是虛擬的嗎?

    各位大家好,歡迎來到HenHenTV的奇異世界,我是Tommy.
    今天我們繼續我們的地心探險,如果大家記得我以前的影片裡面,曾經說過希特勒有被帶到去西藏的地心基地,這裡的地下基地,並不是指地心世界啊~~不同的。在昴宿極端分子那裡知道了種族的基因起源,還有得知地球是空心的秘密,更讓他一直沉迷在這些神秘的科技裡面,在二戰時期,他派遣了很多的部隊去探索外星人和尋找這些神奇的力量,更是派遣軍隊去尋找地心世界的入口,那就是南極。

    為了方便探索南極這個極寒之地,他們在南極洲的新本瓦本地建立了秘密基地。據說,拜爾德少將,也就是上一集我們說到去過地心世界的那個人,他在1946年8月26號負責的Operation Highjump,外界就說是南極探險的行動,其實是他們在南極發現不明的飛行物體,而且上面還印有納粹的標誌。所以派遣13艘船和33架飛機,加上1300名士兵來到南極探索個究竟。然而如果只是探索南極,需要用上那麼多的飛機和士兵嗎?莫非那個就是傳說中納粹所研究的飛碟?這是一個二戰時期的都市傳說,納粹黨得到一些外星人的飛碟,研發它們的動力,並且開始著手於超越當時飛機破壞力的納粹飛碟,而在二戰時期,他們曾經有測試過用EMP也就是電磁脈沖來攻擊盟軍的飛機,這些技術是在那時還沒有的,是在1962年核爆實驗中不小心發明的。雖然他們有著手研發V7,V8,和V9的飛碟式的飛機,但是盟軍那時已經攻陷柏林,所以沒來得及用上就淪陷了。
    而科學雜誌講:以當時的科技根本不可能製造出來超越時速2200公里的飛碟,只是德國要給予盟軍一些心理壓力而已。實際上大部分的V7飛碟的計劃書和設計圖都在二戰時期不見了,所以現在網上的飛碟設計圖大部分都是捏造的。

    回到我們的南極入口。

    在最近曝光的德國納粹U209探索地心的報告,裡面有U209潛艇的艦長,卡爾。昂格寫給U209總指揮官海因里。希布格達,信裡面寫到他們已經遵照希特勒的命令去到了地心世界裡面,並聲稱他們不再回來了,不知道這封信是怎樣寄出去的呢?加上也有報告,還有英文的翻譯,大家可以去看看。

    在這個報告裡面,也有幾個U209潛艇的秘密航線,最後到達的地方是叫一個代號Agartha阿加德王國的地下區域,當時的潛艇可以潛入最深的海域為117到最深226公尺,但是南極的冰厚度大概是3000公尺,如果是在南極冰原的海底裡面隱藏著巨大的洞口,那就有可能。

    大家可以看看這一張南極的地圖,這張是由著名的繪圖師海因里希。波嵐Heinrich C. Berann在1966年為國家地理雜誌所繪畫的一張特殊南極地圖,如果把南極的冰塊移走,那就會出現好像這張地圖,你可以看到所有的海水都湧向中心的地方去,幾乎就湧進一個空心口裡面去了。那如果真的湧進去一個入口,那麼它的海水又會在哪裡出回來呢?除非它只是在那裡循環然後又回到那裡吧?

    那除了這些南極和北極的入口傳說之外,還有一些人通往過地心的傳說,例如是1972年4月,3名美國伯克利大學學生登上了沙斯塔山頂,高達4318米。沙斯塔山是一座熄滅多年的死火山,就在這裏,他們看見有一些碟形飛行物在火山口附近飛過。更令人奇怪的是,他們在火山口看到了5個“高個子白人”,並且很快在火山口內的一塊巖石後面消失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同侵緬日軍作戰的美國士兵希伯與戰友失散,他被遺留在緬甸,迷失在森林中。一天,他冒險進入了無意中發現的一處洞口,洞口被巨石隱蔽。他發現洞穴裏面亮如白晝,儼然是地下的一座龐大的城市。正當希伯看得入迷時,他突然被抓住關了起來,而且關了4年,後來才尋找機會拼命逃了出來。據他說,這個地下王國有7條通向地面的隧道,另有其他秘密的出入口分布在世界其他一些地方

    那究竟地心王國是怎樣的一個世界呢?他描述:首先,每一個星球裡面的構造都是空心的,在亞特蘭提斯人來到地球時就已經知道了,那什麼是馬爾加塔人呢?首先如果你在網上尋找馬爾加塔人是找不到任何的資料,除了我的影片會出現。。。

    馬爾加塔人只是Lyra(就是天琴星類人族)逃到太陽系的一個分支,逃到昴宿星團的Ple昴宿星團人還分為Atlantis Hila等等,逃到Sirius的有 Sirius B,還有許多分支在宇宙的不同地方。
    那地下世界的科技有哪些呢?他形容一些叫無限電能飛船,直接從空氣中吸取低頻電子轉換為高頻電子充能,每一樣東西都是電子,都是光,完全可以利用。或是一些超高速的火車,可以以非常快的速度橫跨地下的大陸。

    至於地心的人為何不幫助地表的人,他表示地表的人需要更多的靈性上的進化,試想想,如果人類真的有機會去到地心王國裡面,第一件事可能去想如何佔領這個地方,去採集豐富的礦石,一些已經絕種的動物,或是一些植物,再來就是如何去用這些東西來賺錢。。。等等

    如果我是他們,我一定不會讓人類進入地心裡面居住。
    那有人問究竟三維,四維和五維的分別在哪裡?
    那他的回答是:三維屬於物理層,四維半物質半星光狀態,五維脫離物理層進入星光層。一維生命體是海螺貝殼那些生物,二維是類似蝦魚青蛙蛇螳螂蟑螂螃蟹這樣生物,三維是貓豬狗人類猴子猩猩牛馬這樣的生物,三維生物與前兩維不同的特點在於具有同情心,面部表情會有歡笑流淚等等的狀態。

    那我們的世界是否是虛擬的?

    如果在高頻的視角看物質層,會感覺是虛擬化的,但實際上卻又不是,因為未來可以改變。如果是虛擬的,意思是你所體驗的只是你腦部給予你的感官訊息,其實應該是肉體的知覺給予你靈魂上的訊息吧,世界是真實的,你的感官也是真實的。我比較覺得是好像平行世界交叉的感覺,所以才會讓人有虛擬感吧!

    人類會覺得世界是虛擬的是因為太多的東西我們無法理解,宇宙無邊無際,世界是如何構成的等等的無法解釋的東西,讓人一度懷疑我們只是被編入在這個世界體驗的靈魂,而我們真實的肉體只是在某處荒廢的星球上苟且生存著。就好像The Matrix裡面的虛擬世界一樣,我們只是機械人的電池嗎?

    我還是會選擇相信世界是真實的,我家人是真實的,我Youtube頻道是真實,世界存在的愛也是真實的,如果我們來到這個世界是體驗愛,體驗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那就來好好的去享受這一次的人生,不要只是為了生活忘記了自己的人生。

    好了!這一集就來到這裡,下一集我會整理一下所以的問題,然後再想一個主題好好回答大家的問題吧。

    好!我們下個奇異世界見,Bye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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