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出租套房法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出租套房法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出租套房法規產品中有2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裁判時報第109期 📌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 本文評析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16號判決,分析案例事實之爭點,涉及預計以多數套房「出租」可否視為「營業行為」,最後「出售該房屋」的一次性行為,應如何認定為「營業行為」的問題。就此,涉及營業稅法...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邱愛莉House123,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Hello 大家好,我是邱愛莉 很開心也很感謝,我們的學員,讓我可以來拍攝Room tour給大家看! 而且這次開箱的是久違的套房!一樣是按照政府法規來設計的合法套房! 這次不只是介紹風格設計,富品-李威老師也有提到一些設計與管理的小技巧唷! 00:00 開場、介紹屋況、介紹嘉賓 01:20 50...
出租套房法規 在 Uncle Kieran 斜槓K叔|副業建立|包租理財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1 13:07:25
你是否曾經想當包租公包租婆? 其實並沒有想像中難 就算你今天沒有買房 還是有許多機會可以成為 但在這之前,你應該想的是 我想做什麼樣產品的包租 大致來說會分為兩類 1.產品區隔: 整層出租 / 套房出租 / 合租 2.租期區隔: 一年以上長租 / 一個月以上短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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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套房法規 在 邱愛莉House123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10-28 19:20:05Hello 大家好,我是邱愛莉
很開心也很感謝,我們的學員,讓我可以來拍攝Room tour給大家看!
而且這次開箱的是久違的套房!一樣是按照政府法規來設計的合法套房!
這次不只是介紹風格設計,富品-李威老師也有提到一些設計與管理的小技巧唷!
00:00 開場、介紹屋況、介紹嘉賓
01:20 501號房:北歐風,採光良好,調光簾,獨立陽台
04:54 501號房廚房:冷熱水,獨立的冰箱,專用迴路,獨立電箱
08:09 501號房廁所:牆壁和地板同色系,防臭落水頭
09:28 501號房門:貓眼,霧面噴砂
10:08 502號房門牌:上網特別訂製款
10:36 502號房室內:灰色莫蘭迪調,大陽台,採光好,訂製系統櫃
13:11 502號房廁所:抽風機,熱水器不露出
13:51 503號房室內:藍色莫蘭迪調,白色踢腳板,獨立廚具
15:19 503號房廁所:抽風設備+熱水器吊隱式
15:38 505號房室內:使用相近的設計把空間拉大
17:21 505號房廁所:氣窗對外窗
17:45 走道:大門防火門,弱電系統,手機APP開門,緊急出口標示牌,總電箱,獨立電表
21:38 結尾
*有cc字幕唷!可以自行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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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mtour:
☆Roomtour 我的新家
https://youtu.be/5uYbMzbP3kQ
☆居家改造D.I.Y 北歐風 老屋翻修-下
https://youtu.be/Zp5mj7_tn8A
☆居家改造D.I.Y 北歐風 老屋翻修-上
https://youtu.be/VIkUHC2NnIU
☆直擊學員的家:裝潢後的樣貌
https://youtu.be/BjqcU6aeQ9I
☆帶大家去直擊學員的套房!ft Ms.Selena
https://youtu.be/184THTkVzQU
☆突襲, 套房裝修現場!ft.富品創毅 李威
https://youtu.be/Ri5V4IzNpfY
小小改造:
☆5個最後悔的自住裝潢設計!!
https://youtu.be/FE0hupPSstM
☆ 自住裝潢:10個不後悔的設計
https://youtu.be/lKBSj9cOCuQ
☆ 親愛的,我把坪數變大了
https://youtu.be/48zcdjo4EOo
☆ IKEA 好物推薦清單:收納櫃、抽屜櫃、沙發、椅凳、書櫃
https://youtu.be/jlxTB6hTy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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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套房法規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12-24 13:55:42191216台視 窗簾布隔間 台北信義區雅房月租2800元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S4a8FGbZMCE
高房價高消費,台北生活大不易,想租間小套房每個月少說也要6~7000元跑不掉,不過就在信義區有雅房出租,每個月租金2800元而且還包水電。
記者/洪婕芸、葉凌帆、甘而棣 採訪報導……↓
拉開窗簾,一張單人床、一個櫃子,整個房間幾乎就滿了,沿著窄小走道往後走就是廁所還有洗衣機,仔細看整間房子一整層約20坪的空間,分成8個房間,有些房間是用窗簾布來隔間,每間2~3坪,租金從2500元~4000元都有,房東會把房子這樣隔間背後有暖心原因。
房東/林先生:「有一些銀髮族的老先生,或者是一些老太太,他們單身沒有房子住,他們去租房子到處碰壁,我就想說提供比較便宜租金,給這些銀髮族的老人。」
為了讓獨居老人有個遮風避雨的地方,才會想用這樣的形式出租,而這樣的房源其實許多年輕小資族也會買單。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小資男、小資女,他可能想說要存錢,所以他就把他的生活品質、把他的居住空間壓到最低,薪水漲的幅度跟不上租金上漲的幅度,所以大家要嘛就是越住越小,不然就是越住越外圍。」
根據內政部統計,房屋租金指數從民國100年的2月96.21%不斷往上,今年10月指數已經來到102.95%,租金一直漲,薪水卻沒有一直增加,類似這樣的便宜雅房也成為租屋市場上的競爭力之一,但也提醒民眾在租屋時,房東有沒有做營業登記,同時是否符合消防法規,保障自身權益。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12/191216-2800.html
出租套房法規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裁判時報第109期 📌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
本文評析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16號判決,分析案例事實之爭點,涉及預計以多數套房「出租」可否視為「營業行為」,最後「出售該房屋」的一次性行為,應如何認定為「營業行為」的問題。就此,涉及營業稅法及所得稅法如何涵攝的問題。李惠宗老師逐一分析法律爭議,精準說明營業稅法以及所得稅法規範內容之適用與涵攝,就具體個案以及判決內容進行分析,執得一讀。
✏關鍵詞:稅疑惟輕原則、反面解釋、信賴保護、一時貿易所得、法律不強人所難、稅捐適用選擇權、特種營業人
✏摘要:
本案事實徵、納雙方並不爭執,乃納稅義務人於民國(下同)95年1月1日購買位於臺中東海大學附近土地及地上物,嗣改建為8層樓之建物,其內設有45間套房,於96年1月19日取得該建物之所有權後,持續出租收取租金(下稱「東海翰林苑」);復於99年8月31日將系爭房地以總價新臺幣(下同)50,000,000元出售與訴外人梁○○。納稅義務人就租屋收取租金行為,於97至99年申報綜合所得稅,並經國稅局核定在案,其後出售該房屋,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試讀
🟧「租屋」與「售屋」行為認定為營業行為之理由
私人以出租營利之目的而斥資購建房屋,於購建之後,又長期出租,收取鉅額租金,即屬事實上經營租賃業務,為營業行為,自屬經營租賃業務之營業人。另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亦屬整體營業行為之一部分,除屬於依營業稅法第4章第2節規定計算稅籍之營業人,免徵營業稅外,仍應課徵營業稅,此稽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2款規定自明。且參酌行為時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17條亦規定:「固定資產,指為供營業上使用,非以出售為目的,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之有形資產;其科目分類與評價及應加註釋事項如下:……二房屋及建物:指營業上使用之自有房屋建築及其他附屬設備……。」
以上判決,就長期租屋構成營業行為,應可贊同。再者,營業人」,故其「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就經核定綜所稅是否構成信賴保護之理由
就納稅義務人針對「租屋所得」,已先行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及針對售屋行為報繳「財產交易所得」,是否構成「信賴保護」而言,最高行政法院認為:
(四)次查,上訴人購地建屋出租及出售系爭房屋,符合以營利為目的,且持續性從事一定經濟活動之營業行為,亦不符合免辦營業登記,免課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情形,自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縱其出租套房租賃所得部分,上訴人雖自行申報綜合所得稅,惟因營業稅與綜合所得稅屬不同稅目,尚不得因本件課稅事實已先受有綜合所得稅之核定,就認為出售系爭房屋非營業行為,而可免除其就該銷售行為負有申報繳納營業稅義務等情,經原判決論述甚明(參見原判決第22頁2)。是依上訴人經營模式以觀,乃該當於營業稅法第2條第1款所稱之銷售行為,上訴人依規定負有開始營業前辦妥營業記,並申報銷售額之義務,並不能因其自行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將出租系爭套房之租金收入列為租賃所得,經被上訴人誤依其申報而核定,而免除其法定義務。
🗒全文請見: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裁判時報第109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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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套房法規 在 幸福空間 Gorgeous Spac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房產知識Hen重要
合法隔間很難做?違建比較省事?
要提供哪些申請文件才符合法規?
怎麼做才能提供出租的投報率呢?
讓達人來告訴你這些眉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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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間房 #出租投報率 #房屋出租 #房屋租賃 #合法隔間 #違建
(#幸福看這編)
出租套房法規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社宅租金該定多少?高雄的社宅幫到誰?】
文:李雨蓁 Lí Ú-chin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日出席明倫社會住宅招租記者會,致詞自豪,符合居住正義,有城市美學,「外觀不輸豪宅」。但卻遭現場媒體發現44坪3房型月租竟達4萬500元!打破柯文哲過去自行設定社宅租金不准超過3萬元的規定,引發熱議。並被質疑產生「#定錨效應」,恐讓需要者更難租得起房子。
#台北社宅比高雄貴多少?
令人好奇的是,台北的社宅租金可突破4萬,那高雄的社會住宅租金又是多少呢? 我們以在陳菊市長任內規劃,設計監造案完成發包的「前金大同社宅」為例。2房1廳14坪房型,租金含管理費為7500元。並且,這裡的坪數為「室內坪數」,因此比起台北社宅兩房甚至一房的房型帳面上都來得小。若對比台北明倫社宅同級產品,20坪套房就要價18400元,27坪兩房型則要21900~24800元(坪數含公設)。
也就是台北社宅的出租價格是高雄2.5倍以上。雖說台北房價約為高雄3倍,但以主計總處租屋指數來看,台北約為高雄2倍,則同樣機能的社宅,台北還是偏高。而台北社宅設定的「市價85折」也比高雄的「市價8折」來得高。
#每月4萬元的社宅是要租給誰呢?
根據台北市府解釋,家庭所得在50%以下,也就是年收入158萬元以下才能租社宅。而家庭所得位於40至50%分位點,也就是年收入140萬至158萬、平均月薪13萬民眾,才需負擔4萬500元房租,不到的會有補助。
然而,一來收入接近中產者應該非社宅優先瞄準對象,二來無論如何,四萬的租金至少仍會佔家庭收入3成以上,離星、港組屋或公宅負擔約月薪10%的比率仍高上不少,這樣的定位仍然較難讓人理解。
#社宅一定要都給弱勢族群住嗎?
按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30%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也就是說這種住宅資源除了能夠幫助在市場上租不到房子的弱勢族群,例如身心障礙者、老人、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等等外,也同時可以照顧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
實際上,在主要都會區房價高昂的今天,不只是弱勢者,青年也被高房價壓得喘不過氣來,因此在弱勢之外,青年居住權是社宅鎖定的另一項目標。例如同樣在陳菊市長任內規劃,設計監造案完成發包的「苓雅凱旋青樹」和「三民中都社宅」,均有相當比率留給青年。而採取「混居」的方式,也可以避免社宅被另眼相看,也是社宅先進國家如荷蘭規劃時的主要原則。
#高雄社宅問題在哪裡?
高雄的社宅政策相對北部遲緩,原因之一在於高雄房價相對低,在2010年左右中央進行的幾項研究中,一來南部地區房價或租金相對可負擔,二來甚至連民調都指出南部民眾對社宅的期盼比率不到台北一半,因而社宅政策主要在北部優先推動。甚至2015年9月內政部於行政院簡報,就提到「我國住宅自有率為民主國家第二高」、「高房價是雙北或都市局部地區問題」,相對不重視南部住宅政策。而地方政府也援引類似觀點,認為高雄推動社宅相對不急迫。
然而,隨著資金寬鬆,高雄房價近年仍持續緩漲,且在地仍有相當之弱勢族群;再者,中央將社宅投資放在台北,無形之間乃肯定青年繼續往北流動之現象。那麼,何不推動國土戰略平衡政策,同時增加南部產業投資與合宜住宅,雙管齊下吸引青年回流?
在2018年開始,青年居住問題在選戰中成為候選人關心議題,例如韓國瑜前市長就曾宣示「增加社會住宅」、「推動青銀共居」,然而在其任內,新建社宅只有「中都青年社宅」的114戶,改建則只有前金大同社宅的48戶均是陳菊市長任內已選址並完成設計監造發包的案例。至於如勞工租賃住宅、鳳山共和宅等整建315戶、或是Mecanoo設計的指標社宅「凱旋青樹」245戶,也都是陳菊市長任內即動工或完成規劃。
然而,陳菊在卸任前規劃的約1500戶共合宅戶數仍太少。現任陳其邁上任後兩個月,#便宣布將推動8800戶社宅,其中6000戶和內政部住都中心合作,分別位在岡山、楠梓、仁武、左營、三民、前鎮、鳳山、小港等區。而2800戶直接由市府興建,2年內將動工,預計出租給企業員工及弱勢族群,只租不賣,租金低於市價8成。
#社宅除了社福以外更是吸引人口回流政策工具!
高雄由於過往薪資與產業多樣性偏低,不利吸引青年回流,但相對而言較便宜的土地、較大的生活空間、完整的基礎建設,則會是高雄的優勢。
在陳其邁上任之後,加速推動橋頭科學園區、仁武產業園區、亞洲新灣區5G+AIOT招商等計畫,這些新工作機會,若能搭配周邊社宅供應與軌道路網,建構從居住到就業的完整支援設施,對於北部青年返鄉更具優勢。
而陳其邁市長也提出,所有社宅都要結合長照與公托據點之政策,近一步能讓社宅扮演社區中心,在完善的機能前提下,改變市民對社宅的認知。
目前台北已完工的社會住宅約3287戶,約為高雄(315戶)十倍。而預計興辦戶數則為19802戶,約高雄(約9400戶)兩倍,顯示在高雄市府日益重視社宅政策下,過去為人詬病的數量逐漸有改善趨勢。在高雄從一般住宅到社宅都全面性比台北有價格優勢下,未來如何擴大宣傳,結合新工作機會、租金補貼等其餘政策,針對性地吸引大學青年在地就業、北部青年回流,應是市府解決人口問題的重要戰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