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775的網紅李世淦-屏東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徵才機關:國立屏北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員(備取2員)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0/15~109/10/23 資格條件: (一)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未具備證書務必參與最近一期培訓並取得證書)。 (二)溝通表達能力佳...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銓敘部長張哲琛,林佳龍指出,私立學校領雙薪的問題,更是必須要面對的議題,林佳龍表示,黃榮村辭職及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絕食事件,正是因為銓敘部沒有負起該負之責任,林佳龍呼籲銓敘部及教育部,能支持他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解決部分私校教職員雙薪...

  • 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6 14:11:53
    有 1 人按讚

    徵才機關:國立屏北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員(備取2員)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0/15~109/10/23
    資格條件:
    (一)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未具備證書務必參與最近一期培訓並取得證書)。
    (二)溝通表達能力佳。
    (三)有服務熱忱。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五)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無不良嗜好者。
    (六)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七)具自用車能承擔學生緊急醫療護送服務優先。
    (八)若未於最近一期培訓取得合格證書者,自培訓成績公告之日起解聘。
    >
    工作項目:
    一、甄選名額、工作時間、工作期限:
    (一)名額:正取1員,備取2員。
    (二)工作時間:11:00-20:00(18:00-19:00休息1小時),若協助辦理活動可視情況排定班表方式補休。
    (三)工作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聘約屆滿後,工作績效優異者優先續聘)。
    二、薪資待遇:32,470元起(參考國教署工作酬金參考表如附件),享勞保(不含個人負擔額)、健保(不含個人負擔額)、年終獎金。
    三、工作項目:
    (一)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二)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
    (三)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四)負責災害防救業務規畫與執行。
    (五)負責學生校外賃居業務。
    (六)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七)學生生活輔導。
    (八)校園巡視(含定時及不定時巡察及協助宿舍內務檢查等)。
    (九)其它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90741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村莒光路168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壹、報名方式:[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首頁/重要公告下載,網址:https://www.ppsh.p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
    (一)報名時須檢附證件資料如下(資料恕不退還)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報名表(學經歷、通訊電話、手機、住址及其他詳細資料)。
    3.照片(近6個月內2吋)2張。
    4.自傳。
    5.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6.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
    7.良民證(全部期間無刑事記錄證明,申請日期為3個月內)。
    8.切結書。
    9.簡章請至本校人事室(或相關網頁)下載。
    (二)報名時間、方式:109年10月15日(星期四)至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止(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送報名資料至本校人事室。郵寄地址:90741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村莒光路168號 人事室 收。【信封封面請寫:應徵「學務創新人員」】
    (三)報名若有疑問請洽:聯絡人:賴思霖主任;聯絡電話:08-7937493 分機:530

    貳、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
    書面審查合格名單於 109年10月29日(四)前公告登載本校網頁請自行上網查閱,合格者將電話通知參加109年10月30日(五)面試甄選。 (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寄送相關佐證資料影印本,並經書面審查合格方能參加第二階段甄試)。
    二、第二階段:面試。
    (一)面試於 109年10月30日(五)上午9時舉行,參加第二階段甄試人員請依學校書面審查後公告通知之面試時間攜帶身分證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超過報到時間者,不予參加面試,亦不予錄取。
    (二)預定109年11月3日(二)錄取者報到,報到時檢附 2 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合格報告正本。

    參、附記:
    (一)有違下列規定或錄取後經發現有違反本簡章之相關規定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依契約予以解僱:
    1.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4.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5.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6.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經醫師證明有知覺失調症或精神官能症者。
    9.行為不檢有損社會道德規範或社會觀感,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10.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11.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 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12.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侵害。
    13.工作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相關規定)。
    (二)錄取人員應遵守學校契約書,如有違背,依相關規定處理。
    (三)本計畫實施結束後,一律依規定予以解僱,且離職或退職時不得要求資遣費、退職金等任何津貼。
    (四)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報名、面談日程須作變更時,於本校網頁公告。

  • 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2-24 11:19:07
    有 3 人按讚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12/24~109/01/23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1.具護理師證書。
    2.具愛心、耐心。
    3.具有重症護理、急診相關或醫學中心臨床工作經歷者更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規定迴避及不得僱用
    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本校教職員工生的健康安全照護、緊急傷病事件處理及協助導師與家長間聯繫。
    (二)醫療專區牙科、小兒科安排協助跟診等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進用依據: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第4款規定,各級公立學校、原公立托兒所,僅置護士(或護理師)、營養師一人,有第二點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形之一,得依被代理職務之級別,約聘或約僱具有各該專業法規所定資格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
    (二)工作時間: 上午8:00至下午16:30分。
    (三)工作報酬: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八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給。
    (四)僱用期間:本案人員係屬現職人員請假期間職務代理及儲用人力性質,僱用期間(日)配合本校健康中心護理師請假情況辦理。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親自或委託到學務處報名,報名時請檢附下列表件(另本校得視收件情形酌於延長收件期限),相關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甄才訊息項下https://web.pses.ptc.edu.tw/tw/index.asp?au_id=155&sub_id=7&id=5420下載:
    1.報名表。
    2.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影本) 。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背面各1份(請用A4紙張併同影印乙張)。
    4.執業登記證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合者擇期以電話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六)若職業登記地點非在本校者,代理期間必須向主管機關衛生局進行支援報備。
    (七)若有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聯絡電話:08-7805510轉502李組長。

  • 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6-30 16:10:48
    有 11,951 人按讚


    【深深鞠躬 道盡一切】
    堅定改革必有陣痛 風雨過後迎接天明

    歷經無數次的協商與七天的表決後,此次年金改革的三大法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均已三讀通過。

    改革過程是痛苦的,無論是受到影響的公教朋友、行政院與考試院全體人員或是朝野各政黨的立法委員,均在法案立法、協商與表決的過程中,內心備受煎熬。民主進步黨感念過去軍公教朋友,在國家面臨危難時挺身而出,我們也知道,國家給予其優渥退休保障之歷史背景,更知道此次的年金改革勢必造成公教朋友極大的衝擊、不安、焦慮以及無助,但是,面臨退撫基金破產迫在眉睫,民主進步黨不得不做出沉重的決定,毅然決然進行年金改革,我們願對過去制度設計不善、退撫基金績效不彰以及更改對於公教朋友的承諾,深深地向受到影響的朋友們致歉,也感謝公教朋友的體諒與包容,為了臺灣的未來,你我都付出了最大的努力,共同捍衛我們摯愛的這片土地。

    本次年金改革的重點,在於降低所得替代率、刪減優惠存款利息、延長退休金計算期間、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不同職業別年資併計、育嬰留職停薪年資得以列入退休年資計算等,公務人員、公校教職員以及政務人員的改革通過後,共可省下約1.3兆元,並為112年新進人員規劃全新制度,同時也檢討政務人員退職制度,使得我國的年金制度更趨完善。

    首先,調降所得替代率。肇因於過去退休制度的不完善,導致退休人員的所得替代率動輒超過八成,但OECD國家多半在40%至60%之間,過高的所得替代率,將使得年金水庫瀕臨乾涸,為了緩和破產的壓力,此次改革在公教人員的部分,35年年資的替代率將由75%,分十年降至60%,在政務人員部分,部長級人員則由55%,分十年降至40%,除了達到改善制度的目標外,也盡可能減低公教人員受到的衝擊,採取漸進式的改革方式,並設立32160元的最低保障金額,若退休金低於此金額者,則不予調整,另外,也針對早期退休者,設立人道關懷條款,適度提高其退休給付,並非如外界謠傳般以毫不留情地一次到位之方式修法,亦符合大法官解釋文的意旨。

    再者,刪減18%優惠存款。優惠存款利息雖有其歷史背景,但隨著時代的演進,公教人員的薪資與一般勞工已無明顯差距,爰此該制度必須進行改革,本次修法,不分公務人員、教師以及政務人員,18%優存利息將在諸法施行後兩年半內落日,但是,亦考量領取一次退休金人員可能賴此維生,因此,該類人員的優惠存款則分6年降至6%,兼顧改革必要以及保障弱勢的雙重目標。

    第三,延長退休金採計期間至15年。此變革乃為達到繳費與給付之衡平性,因此,過去以最後在職一個月的薪資做為退休金計算基準,可能發生退休前最後一個月時調任高職等職務以獲取較優渥之退休金,此種情形顯失公平。本次改革將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採計期間由最後在職5年逐步延長至15年,此與OECD國家逐步調向終身均俸方向一致,但已退休者並不受到影響。

    第四,逐年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近幾年來,整體制度運作面臨人口老化與少子化、退休人數逐年累增以及退休年齡下降等困境,除造成政府與退撫基金破產壓力外,更會讓優秀的人才過早退休,不利於經驗傳承,因此規劃適度延後退休年齡。但亦考量到部分公教人員另有人生規劃,將自願退休條件與全額退休金起支年齡脫鉤,未達全額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公教人員,可選擇減額年金或是展期年金的方式領取退休金。全額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的部分,公務人員則有10年的過渡期間,並設計指標數,逐步調整至65歲,危勞職務者則維持現行的70制(年滿55歲且年資達15年),中小學教師則是逐年調升至58歲,同樣設計10年過渡,以漸進的方式達成改革目標,另外,考量原住民族群與國人平均餘命之差異,原住民人員自願退休年齡與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均提前5年。

    第五,此次改革最大之亮點,在於不同職業別間年資得以併計。過去公教人員離職後,年資會中斷,且無法累計,導致雙方難以對話與了解,不利於政府施政,改革後,不同職業別間人才得以相互轉任,促進公私部門人才交流,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第六,本次修法亦因應少子女化之國安問題。於年金改革後,公教人員得以選擇繼續全額繳納其育嬰留職停薪的年資,併入退休時總年資計算,增加退休金的給付比率,鼓勵年輕公教人員生育子女。

    第七,為求年金永續,每5年將進行制度檢討。建立滾動式檢討機制,強化公教人員年金財務穩健之監控,以建構長遠穩健可行的年金制度。

    最後,檢討政務人員退職制度。在民國93年以前任職政務人員中,不乏由常務人員轉任者,可與政務年資合併計算,導致其任職年資較短,但卻享有較高的退休金計算基準,更常受到各界的批判,職是,為改革此不公平現象,已規範法施行後擔任政務人員者,仍以原職薪額及適用的退休制度計算退休金。

    年金改革過程艱辛,民主進步黨自始而終仍堅定改革,抱著嚴肅且不捨的心情,進行年金改革,我們深信,在歷經各種挑戰後,勢必可以風雨過後見天晴,望公教朋友體諒,並共同攜手守護臺灣的未來!

  • 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3-05-09 14:22:31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銓敘部長張哲琛,林佳龍指出,私立學校領雙薪的問題,更是必須要面對的議題,林佳龍表示,黃榮村辭職及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絕食事件,正是因為銓敘部沒有負起該負之責任,林佳龍呼籲銓敘部及教育部,能支持他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解決部分私校教職員雙薪問題!

    林佳龍補充說明,提案的內容明載,若公務人員退休後再任私立學校職務,每月平均報酬超過其退休前所得一半以上時,應暫停其月退休金(一次退休金之總領取金額為月退休金之一半以下,茲不列入停發),待離職後月退休金再次計算。

    林佳龍表示,教育部原本修法,未來退休教育人員轉任私校,月退俸和私校薪水只能二擇一,後來教育部版本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調整為轉任私校可支領4成的月退俸,林佳龍指出,這樣的邏輯是有問題的,因為依照原先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就已經規定了,公務人員退休後至政府捐助達20%的財團法人任職,月退俸本來就不能領取,私立學校應該要比照辦理。

    林佳龍說明,針對公務人員退休後若再任接受政府補助之私立學校職務,卻能領雙薪的問題,已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他說明,之所提此修正草案的原因,除了因為朝野都在檢討年金制度時,部分私立教職員領雙薪的問題勢必要面對外,很多碩博士生畢業後很難進入大學任教,但全國卻有諸多公務人員轉任私校教職員,嚴重排擠了年輕人爭取教職的機會。

    另外,私立學校接受學費等政府補助,動輒達全校經費之百分之二十或數千萬元以上,與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有類似之處,而與一般私人企業不同。公務人員退休後轉任私校專職,不僅排擠青年儲備教師工作機會,不利青年發展,且月退休金是為了保障公務人員退休後之生活,在私立學校再任專職或高薪工作之退休人員,並無同時領取月退休金之必要,再者,公務人員退休前之業務如與私立學校相關,退休後再被私立學校借重,則更有利益衝突之疑慮。

  • 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3-05-08 17:45:40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林佳龍指出,此時此刻,朝野都在檢討年金制度時,而私立學校領雙薪的問題,更是必須要面對的議題,林佳龍表示,正在立法院門口進行絕食的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正是因此事而起,由於本周四將於司法法制委員會進行公務人員退休法的條文協商,他呼籲教育部長蔣偉寧,能支持他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解決部分私校教師雙薪問題!

    如今,私校教師雙薪議題演變至今,黃榮村請辭、全教總劉欽旭理事長至今仍在絕食,林佳龍認為,是因為教育部長做得不夠多,他強調,今年在審102年度總預算時,朝野通過了主決議,針對退休公務員至私校領雙薪的問題,教育部應儘速積極提案修法,,這顯示出不分朝野,都認為私立學校領雙薪的問題必須要解決。

    林佳龍強調,針對公務人員退休後若再任接受政府補助之私立學校職務,卻能領雙薪的問題,已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於本周四的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併案審查,他說明,之所五提此修正草案的原因,除了因為朝野都在檢討年金制度時,部分私立教職員領雙薪的問題勢必要面對外,很多碩博士生畢業後很難進入大學任教,但全國卻有諸多公務人員轉任私校教職員,嚴重排擠了年輕人爭取教職的機會。

    另外,私立學校接受學費等政府補助,動輒達全校經費之百分之二十或數千萬元以上,與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有類似之處,而與一般私人企業不同。公務人員退休後轉任私校專職,不僅排擠青年儲備教師工作機會,不利青年發展,且月退休金是為了保障公務人員退休後之生活,在私立學校再任專職或高薪工作之退休人員,並無同時領取月退休金之必要,再者,公務人員退休前之業務如與私立學校相關,退休後再被私立學校借重,則更有利益衝突之疑慮。

    林佳龍補充說明,提案的內容明載,若公務人員退休後再任私立學校職務,每月平均報酬超過其退休前所得一半以上時,應暫停其月退休金(一次退休金之總領取金額為月退休金之一半以下,茲不列入停發),待離職後月退休金再次計算。

    林佳龍表示,教育部原本修法,未來退休教育人員轉任私校,月退俸和私校薪水只能二擇一,後來教育部版本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調整為轉任私校可支領4成的月退俸,但草案提到行政院後,教育部的規劃卻遭刪除;林佳龍呼籲,週四審查法案時,蔣偉寧能支持林佳龍版「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