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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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181的網紅阿扁們俱樂部,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專論 振聾發聵的中國人權法 作者:賴振昌 自一九四五年揭櫫「聯合國憲章」及「世界人權宣言」之規範,一九七六年聯合國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要求各締約國積極落實,促進與遵守人權及自由之義務,期使人人於政治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力上,享有自由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們的訴求: 1. 立即停止死刑執行。《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款規定,「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對一切判處死刑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 這是死刑犯的權利,但是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這樣的「權利」幾乎無法行使。我們認為,至少,在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在兩年內檢討所...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07:52:09

【你是不是害怕受到酷刑?】 我們似乎都認為酷刑,發生在過去不文明的年代。 但,真的是這樣嗎? - ➔ 恐懼與傷害,仍在持續 2005 年 3 月,土耳其伊斯坦堡。 國際婦女節當天,為了喚起人們對女性權益的重視,公民團體聚集在貝亞齊廣場上示威。 正當群眾即將散去時,一些人拒絕離開廣場,並與警...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如果我的兒子是死刑犯,我該怎麼辦? ——​ 📰 百刀弒父 📰 無差別殺人 📰 殘忍殺害好友 📰 兇殺案發生的時候,常常會在新聞報導上看到這樣的標題,強調加害人的犯罪手段,甚至在檢警調查出來之前,可以「推論」出加害人為什麼殺人。 然而新聞過後,大家常常忘記為什麼「事情就這樣發...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4-04 15:34:33

【人權,能在台灣落實嗎?】 2009 年 12 月 10 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簡稱兩公約施行法)正式施行。 究竟什麼是兩公約?兩公約施行法又有什麼功能呢? - 人權,一個可能的國際舞台 一直以來,由於特殊的歷史因素,台灣在國際上處處受到限制。但台灣從...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10-07 00: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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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論 振聾發聵的中國人權法 

    作者:賴振昌
    自一九四五年揭櫫「聯合國憲章」及「世界人權宣言」之規範,一九七六年聯合國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要求各締約國積極落實,促進與遵守人權及自由之義務,期使人人於政治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力上,享有自由及保障。一九五三年歐洲各國亦簽署「歐洲人權公約」藉以穩固保障「有效的民主政治」之傳統公民自由。足見保障人權及自由,是二十世紀以來全世界公認,並追求實踐的普世價值和潮流。

     台灣目前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對於保障人權及自由的普世價值,作為立國的核心價值,於二○○九年通過並頒布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簡稱兩公約施行法),具體的將上揭相關的人權、民主、自由等理念和權利,轉為國內法並拳拳服膺,永矢弗諼。

     然而世界上仍有像中國、北韓等前冷戰時期的威權專制國家,無視「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兩公約」及「歐洲人權公約」等之精神與規範,對內進行政治迫害,對外違反民主、自由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尤其近年以來,中國迫害爭取民主、自由及人權之維權運動人士(如維權律師、作家、民運人士、記者)、爭取獨立自治之少數民族運動人士(如藏族、維吾兒族)、爭取宗教自由人士(如法輪功、佛教徒、回教徒)及爭取司法獨立、自由與人權等異議份子,更於二○○五年制定頒布「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表示不排除以武力完成統一裹脅台灣,二○一五年制定頒布「國家安全法」,擅將台灣視為中國之一部分,對我國施行的民主自由及人權保障制度,施加強大壓力,已成世界和平、人權、自由保障的威脅、戕害。

     當前世界上對第三國制定人權法的國家只有美國和日本,二○○四年由布希總統簽署,二○○八年生效、二○一三年修正延長的「北韓人權法」,係為幫助北韓「脫北者」難民提供人道主義援助,同時敦促北京,立即中斷強制遣返「脫北者」,所制定的法律,而日本二○○六年則著重被北韓綁架人質問題而定的「北朝鮮人權法」。我國處於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及「國家安全法」之強力壓迫下,實有儘速制定「中國人權法」加以反制之必要,雖然以目前的法制,對第三國制定人權法的法效,宣示意義大於實質,然一旦普為大眾接受,寖成自然法的精神,也不無可能成為實定法的一天,例如法輪功信徒在中國海外發起追訴江澤民的重大違反人權的罪責,從二○○三年八月起數年內,江等人在海外被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控告多次,被告地包括比利時、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冰島、西班牙、阿根廷、德國、韓國、加拿大、智利、玻利維亞、秘魯和日本等,所以正義的力量不容小覷。

     台聯黨乃參考美、日兩國「北韓人權法」之立法精神,擬具「中國人權法草案」,包括主管機關、職掌,對被政治迫害者聲援救助保護辦法,中國人權狀況調查,對政治迫害者之處置及公布調查報告,中國人權狀況報告書等相關規定,以促使中國遵守國際人權規範,推動與落實基本人權保障政策,改善其內部人權狀況,並促進民主化,期能以善意、嚴肅的宣示,規輔中國能成為普世價值之民主、自由及人權之國家為目的。

    (作者為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前校長、台聯黨立委)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0-06-02 17:06:12

    我們的訴求:
    1. 立即停止死刑執行。《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款規定,「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對一切判處死刑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
    這是死刑犯的權利,但是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這樣的「權利」幾乎無法行使。我們認為,至少,在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在兩年內檢討所有的法令、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的這個期間,至少,在赦免法尚未修正,死刑犯無法行使要求赦免的權利前,停止死刑執行。
    2. 總統應明確說明自己對於死刑存廢的主張以及時間表:馬英九總統是基於何種信念支持廢除死刑?對於廢除死刑的目標必須提出明確的時間表和推動方式。
    3. 限時完成廢除死刑配套措施及相關法律修訂:替代死刑的刑罰、徹底改良被害人保護制度、監獄制度的改革、假釋制度的改進、犯罪成因的理解與預防,以及相關的修法措施如:1.死刑判決由合議庭一致決為之;2.最高法院針對死刑案件開言詞辯論;3.死刑案件第三審要律師強制辯護,和檢警調科學辦案的加強、無罪推定的落實等等改革,這些都是政府已經承諾要做的,應該要「限時」完成,積極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