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文處理手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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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文處理手冊產品中有4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徵才機關: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女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22~110/10/12 資格條件: 【報名簡章及相關資料詳本署網站資訊公開\電子公布欄下載使用】 (1) 本職缺限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參加甄選。請應試者參酌本...

  • 公文處理手冊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2 16: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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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女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22~110/10/12
    資格條件:
    【報名簡章及相關資料詳本署網站資訊公開\電子公布欄下載使用】
    (1) 本職缺限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參加甄選。請應試者參酌本職缺之工作內容,審酌評估自身障礙等級與障礙類別,以避免工作內容超過身體負荷程度。
    (2) 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
    (3) 身心及體能狀態足以勝任本項職位指派之工作者。
    (4) 品行端正、熱忱務實、態度積極、擅於溝通協調、配合度高且具高抗壓性者。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採尿業務:依法務部頒「地方檢察署辦理施用毒品犯尿液採驗應行注意事項」及「採驗尿液實施辦法」之規定,完成尿液採驗程序,並包含以下事項:
    (1)受理並引導受採尿人進行尿液採集作業。
    (2)填寫尿液採集作業相關表格及電腦資料登錄。
    (3)全程監看女性受採尿人之採尿過程,確保尿液檢體無調包或攙假情事。
    (4)檢測及記錄尿液檢體溫度。
    (5)負責採尿檢體之封緘及標籤。
    (6)負責採尿檢體之冷藏、監管、回收及登錄。
    (7)尿液檢體送驗業務(含聯繫檢驗機構及盲績效相關作業)。
    (8)採尿業務相關報表及數據統計作業。
    (9)其他採尿程序相關指派事務。
    2.遵守公文機密維護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3.處理採尿相關文書作業、採尿處所環境清潔及安全維護。
    4.其他本署交辦之業務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報名簡章及相關資料詳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使用。
    2.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式問題,請於本署上班時間洽鄭觀護人,聯繫電話:07-6131765轉3315(或毒品助理員王嬿婷,分機3375)。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公文處理手冊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06 19: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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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喧騰一時的調查局監守自盜案,徐姓組長經手查扣6.529公斤安非他命流向不明,清查後才知道他及太太名下帳戶不明來源資金高達1億783萬餘元。更令人吃驚的是,檢察官進一步追查發現:徐姓組長自2012年起,就開始勾結共犯掉包所經手毒品,並盜賣賺取暴利長達8年,合計犯罪所得高達3億4467萬餘元。
     
    為此,調查局局長更率領局內一級主管向國人公開道歉,足見調查局內控機制失靈,才會成為不肖官員監守自盜的溫床。
     
    事實上,調查局內部雖於去年通過「法務部調查局偵辦案件扣押物管理要點」、「法務部調查局扣案毒品封緘送驗及送交保管應行注意事項」等,針對扣押物送驗與保管作業的相關規定,但顯然並未有效落實,如此重大犯行才會長達8年都未被清查發現,而再次重創國人對司法的信賴。
     
    此外,警方查扣與保管贓證物的相關制度,也需要加速補強修正(目前只有「警察機關刑案證物室管理作業規定」和「刑事鑑識手冊」等),不僅沒有適當處所保管危險性物品、無法源依據可處理未破案件證物等,更未建立制度落實贓證物的保管程序。難怪新北市刑警大隊今年三月間,為清查黑幫組織犯罪贓物,意外從備勤室天花板查獲放有槍枝及毒品的陳年公文封,而需主動移送相關經手人員接受偵辦。
     
    其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早於2017年4月8日決議「建請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共同研議,建立證據監管及判決確定後之證物保管制度,規範證據監管之方法及保管期限,並明確規範違反之法律效果」。
     
    但令人遺憾的是,至今未有明顯進展,即便監察院已於2020年7月公開要求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但目前進度依舊停留在委由專家學者研究;管理系統方面,也還在研擬會議、考察地方檢察署贓證物庫的了解階段。
     
    換言之,司改國是會議決議雖「有會議紀錄可稽」,進度顯然緩慢,行政院應儘速會同司法院具體落實,以免監守自盜弊案一再上演,才能有效追查並遏阻犯罪。
     
    註:原文刊載於2021年8月4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民意論壇)(https://pse.is/3hke8t)。為讓時代力量讀者更能清楚知道事情始末,將原文刪改並以白話形式解釋。

  • 公文處理手冊 在 臺灣國樂團 NC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6 17: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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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臨時人員(專案助理)甄選

    工作地點: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至110年12月31日(依工作表現其契約得延長續聘)
    報酬待遇:新臺幣26,586至35,584,依工作相關學經歷計薪
    報名日期:甄選公告日起至110年8月13日(星期五)17:30前,送達臺灣戲
         曲中心警衛室。

    貳、資格條件:
    一、未具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二、具基礎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為佳。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為佳(需檢具證明)。
    四、報考者須檢具身心障礙手冊。

    參、工作項目
    一、協助國樂影音出版事項。
    二、出版品編輯、上架與庫存管理、錄影音資料檢閱校對、支援行政庶務及拍攝展演紀錄。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電子公文收發、文宣品包裝寄送等)。

    詳細資訊請見連結⬇️⬇️⬇️:
    https://www.ncfta.gov.tw/information_46_135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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