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文書處理手冊附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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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文書處理手冊附件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775的網紅李世淦-屏東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8/05~109/08/10 資格條件: 1、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及帳務管理。 2、具專案管理、活動企劃能力,能獨立作業者。 3、主動積極、配合度高,具高度服務熱...

  • 文書處理手冊附件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05 11: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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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8/05~109/08/10
    資格條件:
    1、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及帳務管理。
    2、具專案管理、活動企劃能力,能獨立作業者。
    3、主動積極、配合度高,具高度服務熱忱者、溝通協調能力佳、應對進退得宜。
    4、熟計畫撰擬及申請經驗者。
    5、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1、辦理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開排課及學生選課作業。
    2、辦理各師資類科教育課程學分扺免採認作業。
    3、編製每年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4、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教育課程學分證明及修畢證明審核、印製、核發。
    5、相關業務法規研擬及各師資類科教育課程修訂、報部事宜。
    6、協助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作業。
    7、協助辦理教育部國小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
    8、單位網頁更新管理。
    9、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縣屏東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hbu@mail.nptu.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8月10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師資培育中心行政組員」,逾期恕無法受理。
    2、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0306;E-mail:person@mail.nptu.edu.tw陳小姐。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5、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
    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7、應徵人員同意本校得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8、自聘僱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優良者,正式僱用。
    9、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新臺幣2萬7,300元起薪)。
    10、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109830,r1605-1.php?Lang=zh-tw。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文書處理手冊附件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6-17 11:29:14
    有 8 人按讚

    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6/17~108/06/28
    資格條件:
    1、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及帳務管理。
    2、具專案管理、活動企劃能力,能獨立作業者。
    3、個性外向,主動積極、配合度高,具高度服務熱忱者、溝 通協調能力佳、應對進退得宜。
    4、擅長電腦文書處理。
    5、熟計畫撰擬及申請經驗者。
    6、大學畢業以上學歷,處理系辦業務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系務公文承辦、簽陳、發文及歸檔
    2、撰寫本系各項相關報表資料(評鑑、場館、網管、經費及招生等相關報表資料與研擬系級相關法規等)
    3、準備及整理召開系務會議、系教評會、系課程委員會議資料並製作紀錄
    4、填報校務會議、校教評會議、行政會議、院務會議、院課程會議、院學術會議、院教評會議及主管會報之提案及工作報告
    5、辦理各學制各學期課程安排、規劃及兼任教師聘任等事宜
    6、辦理年度及計畫經費概算編列、請購及核銷等申請事宜
    7、學系辦網頁管理及更新
    8、各項學生課程手冊、實習手冊之製作
    9、辦理本系專業教室場館及教具借用與管理事宜
    10、辦理辦公財產(含消耗品及非消耗品)盤點、報廢、採購及維護之保管與借用管理業務
    11、籌辦研討會、系週會、專題發表、專題研討、檔案評量、工作坊、營隊等活動
    12、協辦系(所)新生迎新、學期註冊、諮商輔導實習等相關業務
    13、協辦本系學生獎助學金之申請
    14、協辦各項招生及推薦甄試有關資料初審
    15、辦理研究生論文計畫發表、及研習活動、專題演講、論文發表及口試、年度及口試及畢業學分審核業務
    16、協輔導專長加註學分審核
    17、辦理工讀生管理、時間安排和任務指派
    1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縣屏東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6月28日下班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管理學院不動產經營學系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恕無法受理。
    2、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0306;E-mail:person@mail.nptu.edu.tw陳小姐。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5、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
    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7、應徵人員同意本校得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8、自僱用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止,留職停薪期間屆滿或提前復職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預計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1月13日止,必要時延長之。)
    9、薪資待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新臺幣2萬7,300元起薪)。
    10、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97643,r1605-1.php?Lang=zh-tw。

  • 文書處理手冊附件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5-08 16:32:43
    有 38 人按讚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2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5/08~108/05/16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男女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男性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二) 資訊人員除前款資格外,並應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專科以上學校資訊、電機、電子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如具有專科學歷而非上開科系,擔任相關工作資歷5年以上者(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亦可報名。
    (三) 以中華民國以外同等學歷報考者,依教育部頒訂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及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檢附相關認證學歷證明,如未及於報名時檢附,最遲於第二試階段測驗當日補正同等學歷認證文件,否則以不符報考資格論,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 具基礎電腦操作、中文繕打、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
    (五) 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較佳。
    (六) 具擬任行政助理、資訊人員、美編人員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較佳。
    二、特定資格: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甄選為本分署之臨時人員:
    1.進用時為機關首長、機關內各級主管或其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但就任前已在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2.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3.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6.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7.依法撤職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9.大陸、港澳地區人民在臺灣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
    (二) 身心障礙人員:須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有效日期須為108年6月1日(含)以後)。
    (三) 具備TQC企業人才技能認證或ACA國際認證(Photoshop 或Illustrator)證照尤佳,並於報名時一併檢附證照影本。
    工作項目:
    壹、工作項目:
    一、行政助理:主要工作如下,詳細工作內容清單,如附件。
    (一) 協助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業務之機關事務性工作,如協助公文資料繕打。
    (二) 協助處理民眾來電或到場洽詢事項,就民眾所提簡易性或經常性問題,作初步回覆。
    (三) 協助辦理機關一般性行政業務事項(如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之行政事務)。
    (四) 其他交辦事項。
    貳、資訊人員:
    (一) 協助機關資訊安全環境檢查、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導入及通過驗證、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等業務。
    (二) 協助機關網站、內部網站管理維護;機房環境監控、網路連線狀況和伺服主機及系統管理維護。
    (三) 同仁電腦(含周邊)設備管理維護、軟體安裝、各項會議、課程相關影音、媒體設備操作及管理維護事項。
    (四) 資訊業務相關交辦事項。
    (五) 其他交辦事項。
    參、美編兼行政助理:
    (一) 協助機關製作平面文宣或影片、簡報、企劃書。
    (二) 協助機關製作多媒體文宣(含機關臉書及LINE帳號維護。)
    (三) 行政助理辦理之工作事項。
    (四) 其他交辦事項。
    肆、薪資 採月薪制,內含臨時人員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
    一、行政助理:月薪新臺幣23,100元(正取19名,備取10名)。
    二、資訊人員:月薪新臺幣32,000元(正取1名,備取2名)。
    三、美編兼行政助理:月薪新臺幣24,100元(正取1名,備取2名)。
    四、享有勞保、健保(依勞、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本分署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規定),不提供膳食、住宿及交通費。
    五、臨時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之核發,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核發年終工作奬金。
    工作地址: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90055屏東市建豐路180巷28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自108年5月8日(星期三)簡章公告於本分署網站起,接受報名至108年5月16日(星期四)17: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分署網站(http://www.pty.moj.gov.tw)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400),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發售紙本。
    三、參加甄選人員務必請先詳閱甄選簡章內容,僅可擇一甄選職缺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甄選職缺,本次甄選職缺考試時間同步實施,如同時報考多項職缺致損及考試權益,考生自負後果,不得異議。
    四、甄選人員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試時需要特殊試場,請於報名時申請「特殊考場」並註明需求,本分署得要求甄選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在考試公平原則下,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如需輔具請考生自備,考生申請使用自備輔具,應於考前一天由試務單位檢查及託管;自備輔具功能簡單無需託管者,於考試開始前經試務人員檢查後,始得使用。
    五、本次甄選毋須繳交報名費。
    六、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下列文件,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本分署(屏東市建豐路180巷28號)或專人於本分署上班時間送至本分署服務中心,收件人請書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秘書室」並勾選報名考試類別。
    七、報名以郵件寄送者以郵戳為憑,專人送件者以本分署服務中心收件時間(108年5月16日17時)為憑。逾期送件、收件,均視為未完成報名,不得參加後續甄選,已寄送報名資料亦不予退還。
    (一) 報名表(最近半年內之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黏貼於報名表正面)。
    (二) 簡要自傳表。
    (三) 具結書。
    (四) 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
    (五)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以中華民國以外同等學歷報考者,依教育部頒訂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及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檢附相關認證學歷證明,如未及於報名時檢附,最遲於第二階段測驗當日補正同等學歷認證文件,否則以不符報考資格論,應考人不得異議。
    (六) 身心障礙人員須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有效日期須為108年6月1日(含)以後)。
    (七) 一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報名表、簡要自傳表、各項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右上角。
    八、報名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書面審核未符合,不得參加第一階段測驗。
    九、本次甄選將擇優錄取,實際錄取人數未滿足職缺時,本分署將另辦理第二次招考。
    十、總成績計算方式:行政助理筆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40%,電腦測驗占甄試總成績20%、口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40%;資訊人員及美編兼行政助理第1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40%,第2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60%。應考人各項分數相加後為甄試總成績。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以第2試測驗成績(行政助理:中文測打及口試成績總合)之高低決定錄取順序。
    十一、本報名資料經投遞本分署受理後,恕不予退還,甄選人員如需備份,請先自行影印留存後,再行寄送。
    十 二、本次甄選錄取人員僅限於本分署服務。
    十三、所填載之報名表資料,如有不實,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僱,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十四、為維護公共利益及應考人權益,應考人如患有肺結核等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傳染病者,應於考試前通報考試承辦單位。蓄意隱匿者,移送相關機關依法論處。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將以修訂後公告本分署網站公告事項為準。
    十六、本案聯絡人:秘書室馮先生、聯絡電話(08)7366626分機2202,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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