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文新台幣新臺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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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文新台幣新臺幣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竹縣負債376億】 【#有監察院糾舉X糾正的新竹縣案件】 【#選一個為您把關每一分預算的好代議士】 #這裡隨便算算浪費五億以上 以下是監察院對於新竹縣的各項糾舉案, 我僅列出工程部分的延宕, 人民的血汗錢該每一分都花在刀口上, 每拖一天就是將未來的負債多增加一分缺口, 再次...

  • 公文新台幣新臺幣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0-04 08: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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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縣負債376億】
    【#有監察院糾舉X糾正的新竹縣案件】
    【#選一個為您把關每一分預算的好代議士】
    #這裡隨便算算浪費五億以上

    以下是監察院對於新竹縣的各項糾舉案,
    我僅列出工程部分的延宕,
    人民的血汗錢該每一分都花在刀口上,
    每拖一天就是將未來的負債多增加一分缺口,
    再次提醒大家,新竹縣負債376億元。

    以下列出的案件是鳳毛麟角,
    還有更多沒抓到,沒被檢舉到的。
    審慎的投您手中的一票,
    選出真正能夠監督,
    願意好好用心研究每個案子的候選人。
    #選一個為您把關預算的參選人
    #綠樹結盟的好參選人在此
    #那些年的芭樂票讓他們不再重演
    監察院資料-

    2018年--
    尹祚芊委員、仉桂美委員提:#新竹縣五峰鄉第15屆至17屆連續3屆鄉長因貪瀆罪遭起訴、#判刑,#且有其他多位職員涉貪,顯見該縣五峰鄉公所涉貪風氣相形嚴重,機關內控機制不彰;又該公所採購業務主管人員對於廠商與鄉長秋振昌異常往來之舉,明知不妥卻視若無睹,甚至居中聯繫並私下接觸廠商,顯見機關內部守法防弊意識薄弱;另該公所採購案件,經新竹縣政府政風處「採購稽核小組」進行擋土牆與地坪厚度鑽心穿透試驗結果,有【#明顯短少而不符設計圖說的情形,#不符件數比例高達43%,#偷工減料,#驗收不實,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2015年--
    #新竹縣政府辦理「118線關西外環道路新闢工程(0K+000~3K+377段)」,於95年間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時未確實評估計畫路線穿越關西淨水場之影響,致工程【#自95年至103年9月交通部同意撤案,歷時約9年,不僅一再延宕,最後結果回歸原點,毫無效益可言,且 #虛擲工程經費約新臺幣3千萬元。】

    #「北二高茄苳交流道往新竹縣聯絡道路改善工程(A段)」及「北二高茄苳交流道往新竹縣聯絡道路改善工程(B段)」規劃設計審查作業,於細部設計報告書完成後,始要求廠商分標辦理,嗣於審查會中再要求將分標案件合併,且【#審查進度停滯約9個月】

    #「北二高茄苳交流道往新竹縣聯絡道路改善工程(A段)第2標」#未能於「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6年(98~103)計畫」計畫期程內完工,【不僅後續工程經費尚待籌措,且施工現場高程落差極大、#開發內容與環境影響說明書有明顯落差,均有待解決】

    #「北二高茄苳交流道往新竹縣聯絡道路改善工程(A段)第3標」係拓寬高速公路涵洞,新竹縣政府迄未洽詢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溝通確認,且需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增添設計變數,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又,新竹縣政府【#延遲函復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函文達8個月】,顯見該府對於公文管控稽催未盡周妥,予人規避工程績效不彰之印象,亦違反公務人員應有之基本態度,以上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以上為同一案
    --
    2013年--
    周委員陽山提,新竹縣政府以高達【#新台幣1億7百餘萬元之經費】,辦理地方產業交流中心推動計畫,惟事前規劃作業草率且未盡周延,事後又疏於監督管理,致該中心發生【#無照使用】、部分展區持續【#因漏水問題而無法出租】、經營績效不彰及虧損等多項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2014年--
    黃委員煌雄提:交通部高速鐵路局96年5月發現高鐵新竹車站特定區暨其聯外道路之資訊預埋管道與內政部營建署推動之寬頻管道建置計畫有重複之虞後,迄98年12月計畫執行期滿,均未與營建署協商整合,加上【#新竹縣政府內部橫向聯繫不足及管線調查不實】,致對該府代辦頭前溪北岸河濱30米道路(西段)之預埋管道工程,也接管特定區之共同管道、電纜溝及道路路權,95年起甚至每年核定高鐵資訊預埋管道免徵道路使用費等情未能掌握,【#虛擲公帑約2.44億元】,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2015年--
    林委員雅鋒提:新竹縣政府辦理交通部補助「縣市政府老舊及受損橋梁整建計畫」,對於第三標工程預算書之審查流程及覆核機制未能落實,致使承辦人員有機會與承包廠商合謀虛增施工標的,並【不當挪用中央補助經費】;且該府以不實經費分攤明細資料向交通部申請核撥補助經費,未能知錯立改,於竣工後又拖延辦理結案作業,致【#結案時程總計延宕長達3年餘】,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我們 #大新竹生活圈 競選夥伴一覽表】

    #新竹市里長 候選人
    黃建廷 復興里改變成真

    #新竹縣議會 議員候選人
    竹北 許育綸 小黨進議會
    竹東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竹東五峰議員候選人

    #竹北市民代表 候選人
    一選區 高民晟竹北市市民代表競選專頁
    二選區 陳冠宇 竹北新力量 青年來服務

    #新竹市議會 議員候選人

    北區 易俊宏
    東區 劉崇顯 科技思維x在地青年
    香山 王彥涵 香山尚青
    西區 易俊廷
    南區 張志偉(胖胖老師)
    #新竹縣 #新竹市 #綠黨

  • 公文新台幣新臺幣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10-03 08:00:00
    有 68 人按讚


    【#新竹縣負債376億】
    【#有監察院糾舉X糾正的新竹縣案件】
    【#選一個為您把關每一分預算的好代議士】
    #這裡隨便算算浪費五億以上

    以下是監察院對於新竹縣的各項糾舉案,
    我僅列出工程部分的延宕,
    人民的血汗錢該每一分都花在刀口上,
    每拖一天就是將未來的負債多增加一分缺口,
    再次提醒大家,新竹縣負債376億元。

    以下列出的案件是鳳毛麟角,
    還有更多沒抓到,沒被檢舉到的。
    審慎的投您手中的一票,
    選出真正能夠監督,
    願意好好用心研究每個案子的候選人。
    #選一個為您把關預算的參選人
    #綠樹結盟的好參選人在此
    #那些年的芭樂票讓他們不再重演
    監察院資料-

    2018年-\-\
    尹祚芊委員、仉桂美委員提:#新竹縣五峰鄉第15屆至17屆連續3屆鄉長因貪瀆罪遭起訴、#判刑,#且有其他多位職員涉貪,顯見該縣五峰鄉公所涉貪風氣相形嚴重,機關內控機制不彰;又該公所採購業務主管人員對於廠商與鄉長秋振昌異常往來之舉,明知不妥卻視若無睹,甚至居中聯繫並私下接觸廠商,顯見機關內部守法防弊意識薄弱;另該公所採購案件,經新竹縣政府政風處「採購稽核小組」進行擋土牆與地坪厚度鑽心穿透試驗結果,有【#明顯短少而不符設計圖說的情形,#不符件數比例高達43%,#偷工減料,#驗收不實,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2015年-\-\
    #新竹縣政府辦理「118線關西外環道路新闢工程(0K+000~3K+377段)」,於95年間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時未確實評估計畫路線穿越關西淨水場之影響,致工程【#自95年至103年9月交通部同意撤案,歷時約9年,不僅一再延宕,最後結果回歸原點,毫無效益可言,且 #虛擲工程經費約新臺幣3千萬元。】

    #「北二高茄苳交流道往新竹縣聯絡道路改善工程(A段)」及「北二高茄苳交流道往新竹縣聯絡道路改善工程(B段)」規劃設計審查作業,於細部設計報告書完成後,始要求廠商分標辦理,嗣於審查會中再要求將分標案件合併,且【#審查進度停滯約9個月】

    #「北二高茄苳交流道往新竹縣聯絡道路改善工程(A段)第2標」#未能於「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6年(98~103)計畫」計畫期程內完工,【不僅後續工程經費尚待籌措,且施工現場高程落差極大、#開發內容與環境影響說明書有明顯落差,均有待解決】

    #「北二高茄苳交流道往新竹縣聯絡道路改善工程(A段)第3標」係拓寬高速公路涵洞,新竹縣政府迄未洽詢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溝通確認,且需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增添設計變數,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又,新竹縣政府【#延遲函復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函文達8個月】,顯見該府對於公文管控稽催未盡周妥,予人規避工程績效不彰之印象,亦違反公務人員應有之基本態度,以上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以上為同一案
    -\-\
    2013年-\-\
    周委員陽山提,新竹縣政府以高達【#新台幣1億7百餘萬元之經費】,辦理地方產業交流中心推動計畫,惟事前規劃作業草率且未盡周延,事後又疏於監督管理,致該中心發生【#無照使用】、部分展區持續【#因漏水問題而無法出租】、經營績效不彰及虧損等多項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2014年-\-\
    黃委員煌雄提:交通部高速鐵路局96年5月發現高鐵新竹車站特定區暨其聯外道路之資訊預埋管道與內政部營建署推動之寬頻管道建置計畫有重複之虞後,迄98年12月計畫執行期滿,均未與營建署協商整合,加上【#新竹縣政府內部橫向聯繫不足及管線調查不實】,致對該府代辦頭前溪北岸河濱30米道路(西段)之預埋管道工程,也接管特定區之共同管道、電纜溝及道路路權,95年起甚至每年核定高鐵資訊預埋管道免徵道路使用費等情未能掌握,【#虛擲公帑約2.44億元】,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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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
    林委員雅鋒提:新竹縣政府辦理交通部補助「縣市政府老舊及受損橋梁整建計畫」,對於第三標工程預算書之審查流程及覆核機制未能落實,致使承辦人員有機會與承包廠商合謀虛增施工標的,並【不當挪用中央補助經費】;且該府以不實經費分攤明細資料向交通部申請核撥補助經費,未能知錯立改,於竣工後又拖延辦理結案作業,致【#結案時程總計延宕長達3年餘】,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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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 #大新竹生活圈 競選夥伴一覽表】

    #新竹市里長 候選人
    黃建廷 復興里改變成真

    #新竹縣議會 議員候選人
    竹北 許育綸 小黨進議會
    竹東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竹東五峰議員候選人

    #竹北市民代表 候選人
    一選區 高民晟竹北市市民代表競選專頁
    二選區 陳冠宇 竹北新力量 青年來服務

    #新竹市議會 議員候選人

    北區 易俊宏
    東區 劉崇顯 科技思維x在地青年
    香山 王彥涵 香山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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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區 張志偉(胖胖老師)
    #新竹縣 #新竹市 #綠黨

  • 公文新台幣新臺幣 在 陳學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3-06 15:17:20
    有 52 人按讚


    一起加油!
    ------------
    相信許多關心藝文資訊的朋友,近期可能都看到了關於本劇團邀請波蘭劇作家瓦恰克來台舉辦編劇工作坊,而遭到台北市勞動局開罰的事情。
    為讓所有關心此事的朋友得以全盤了解事情原貌,請容我們在此說明事件緣由。
    (文長慎入喔)
    【前情提要】
    依據台灣法律的規定下,所有外國人來台工作(無論支薪與否)都需要向政府申請工作簽證。
    自然而然劇團基於對法律的尊重,依法替來台舉行工作坊的瓦恰克先生申請工作許可。
    在勞動部公告「F類藝術與演藝工作」的定義,「藝術工作(代碼02):指外國人受聘僱從事非表演型態之藝術工作,且創作或展覽過程有公開與民眾互動之情形。又前開所稱藝術工作包括音樂、舞蹈、美術、戲劇、文學、民俗技藝、工藝、環境藝術、攝影、廣播、電影等領域。 」
    (勞動部公告:http://ezworktaiwan.wda.gov.tw/ezworkch/home.jsp…)
    瓦恰克先生主持的編劇工作坊與相關延伸講座,並非公開表演,但開放給一般大眾參與,符合公開與民眾互動的條件,於是劇團提出申請F02類工作許可。
    【案件流程】
    ▲ 1/17 劇團進行工作許可書面送件第一次,申請F02類。
    ▲ 1/24 勞動部發函告知送件文件有所缺漏,要求於2/23補件完成。
    ▲ 2/8 劇團依據勞動部公文要求,進行書面送件第二次。
    ▲ 2/9 勞動部來電要求再次補件,表示F類僅開放「演藝人員」項目,編劇工作坊不符合申請類型,或改為申請A類「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其雇主申請資格門檻極高,含資本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非本團能力所及。
    因活動在即,劇團並表示如果真的只有演出才能得到工作許可,願意修改企劃內容,轉而依勞動部要求改為申請F04類,把劇作家送上台進行「演出」。
    ▲ 2/10 劇團親至勞動部送件第三次。承辦人依舊拒絕核發工作許可。
    ▲ 2/11-2/13 編劇工作坊舉行
    因本活動於2016年12月獲得台北市文化局補助,且基於對參與學員之承諾,在明知尚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還是舉辦了此一工作坊。
    ▲ 2/13 工作坊活動最後一日下午,台北市勞動局稽查員實地稽查。
    ▲ 2/18 台北市勞動局來函表示,劇團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一款,依法可處以新台幣十五萬至七十五萬元罰鍰。
    【後續發展】
    ▲ 3/1 陳學聖立委在知曉此事後,邀請文化部、勞動部、許毓仁 立委辦公室主任、自然而然劇團與民間藝文代表,共同召開協調會。
    會議結論之一為,將邀集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PANDA表演藝術網絡發展協會等單位,新增正面表列類別,以供勞動部未來受理國外表演藝術從業者來臺申請審核之依據。若有超出此類別之非典案件,再建請文化部協助勞動部案件之審理。
    (詳見陳學聖委員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unglicity/posts/1263130247111432)
    【劇團聲明】
    自然而然劇團並非蓄意違法,實在是因為法規解釋之模糊地帶,造成在行政程序上的困難,而被迫產生違規行為。我們想要依法申請瓦恰克先生的工作許可簽證,卻「無法可循、無法可守」,在勞動部公告的法規中遍尋不著落腳之地。
    罰鍰公文一出,藝文界一片譁然,其實長年以來,民間藝文團體要舉辦大師班或工作坊,總是遭逢勞動部縮限F類解釋範圍而常常碰壁。
    往往逼得藝文界只能另覓他法,要不就是找符合A類申請資格的單位合辦(卻會有稅務拆分的問題)、要不就是想辦法生出一個「表演」活動來符合勞動部規定。
    但自然而然劇團舉辦的編劇工作坊,是以劇本創作為主體,理當尊重戲劇專業,讓劇作家做劇作家應該做的事情,而不是勉強他上台表演,只為了符合勞動部的規定。
    隨著藝術類型的非演出創作專業越見重視,如編曲、編舞、編劇、導演、設計或是製作管理,近年來以此專業衍生出的相關講座、工作坊越來越多,民間團體以自己力量促成的國際交流也逐年增加,就算是小團也能滾動跨國互動。
    我們期待政府法令能以開放取代緊縮,鼓勵取代責罰,藝文團體舉辦的國際活動應是多多益善。
    感謝勞動部予以承諾,會把工作坊、講座等交流活動納入F類藝術工作範圍,預計一個月內會修改相關行政規則。
    我們也期待台北市勞動局能夠在此事件上予以免責,當然,自然而然劇團確實繳不出十五至七十五萬元的罰款,但更重要的是,北市勞動局的裁罰結果將會是一個重要指標。罰責一旦確立,往後民間團體舉辦國際交流活動,將如履薄冰、活力盡失;免責的結果則是將鼓勵民間能展現更多元的能量。
    感謝藝文界前輩們予以的大力指教與協助,陪伴我們逐步處理繁瑣的法律程序,也感謝陳學聖委員牽起跨部會協商、許毓仁委員的關心,讓法案往更好的方向推動。
    懇請也謝謝大家與我們一同持續關注這個議題,台灣是一個小島,卻應該有一顆很寬大的心,向世界張開雙臂。相信台灣的藝文環境會在官方與民間的共同合作下,變得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