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7534 (怪怪火星人)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公文問題?
時間Tue Nov 4 11:57:41 2014
一、起因:本人任職於鄉下某公所內,公所內各課室常常會用函發文給各課室。
例1:建設課發文給廠商要驗收,正本除了給廠商外,還給政風、主
計。
例2:社會課社會福利案件資料,用函發給秘書室,要檔管負責歸檔。
二、依據公文處理手冊:
函:各機關處理公務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使用:
(1) 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指示、交辦、批復時。
(2) 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告時。
(3) 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間行文時。
(4) 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或答復時。
公文程式條例:
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
三、問題:依據手冊及條例,本所發文是否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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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1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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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ff101234: 恩...所以你沒有問題(? 11/04 12:00
※ 編輯: xx7534 (117.56.109.49), 11/04/2014 12:01:48
※ 編輯: xx7534 (117.56.109.49), 11/04/2014 12:02:53
→ xx7534: 樓上前輩抱歉,不小心就按到發文了。 11/04 12:04
→ maniaque: 那是副本.... 11/04 12:42
→ einard666: 這就是公務機關長久以來積非成是的習慣 只是收發懶得管 11/04 14:03
→ einard666: 本就不該用副本發內單位 因為有種東西叫抄本跟影本 11/04 14:05
→ einard666: 用副本也就算了 有些天才單位還會發正本給別的科室 11/04 14:06
推 isacjvdov: 這種文陳核時應該會去會辦相關單位吧,陳核時就寫說 11/04 17:13
→ isacjvdov: 如奉 核後,影送會辦單位存參。這樣應該就可以了 11/04 17:14
→ isacjvdov: 發文給自已機關感覺還滿好玩的 ... 11/04 17:14
→ mirabilia: 例1還ok吧,至少是發給廠商;例2或許應該用便簽(?) 11/04 18:25
推 hpdv5: 我這裡也是,常常發函給自己單位....... 11/04 18:32
→ sakee: 還看過單位主管自己發文給單位裡的同仁咧 11/05 07:17
→ a5998421: 2要用便簽吧!我們機關都是這樣 11/08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