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司法實質受益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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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司法實質受益人產品中有3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5萬的網紅高嘉瑜,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富邦收購日盛金達標 金金併前金管會該查清楚中資 不要成為幫中資脫產的幫兇】 富邦併日盛金大戲,歹戲拖棚了半年! 從去年9月28日北富銀董事長陳聖德打電話給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表態要申請公開收購日盛金至今,金管會與富邦一路唱雙簧,金管會一路開綠燈! 不僅火速在9天內同意金金併、也不敢...

  • 公司法實質受益人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23 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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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邦收購日盛金達標
    金金併前金管會該查清楚中資
    不要成為幫中資脫產的幫兇】

    富邦併日盛金大戲,歹戲拖棚了半年!
    從去年9月28日北富銀董事長陳聖德打電話給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表態要申請公開收購日盛金至今,金管會與富邦一路唱雙簧,金管會一路開綠燈!

    不僅火速在9天內同意金金併、也不敢開罰富邦系統之亂、更不敢依法查清楚日盛金背後的中資藏鏡人,無視富邦金在中國投資717億,高居台灣銀行在中國曝險之冠,且幾乎都因與肖建華有關而慘賠!

    為富邦賠上信譽及公信力的金管會現在責無旁貸必須查清楚建群背後的中資問題,再也沒有逃避的理由!

    嘉瑜要求金管會在審查富邦金併日盛金前必須查清楚以下爭議,給台灣人一個交待:

    一、富邦併日盛金的背後目的,是不是因爲717億資產在中國卡關?不得不低頭?根據去年第三季的資料,富邦在中國的曝險總金額(含授信、投資、資金拆存)高達1215億,是本國34家銀行第三高,總金額占決算後淨值的百分比是65%,比各銀行的平均水位40.5%超過許多。在國銀對中國曝險持續降低之趨勢下,只有富邦繼續勇敢投資中國。富邦為求中國資金解套、為特許投資,在中共政權下必須付出代價,就只有台灣金管會在裝傻!

    二、金管會在同意富邦金的金金併前依法要先確認日盛金的股東結構、實質受益人,若確認日盛金大股東建群投資是中資,就應依法開罰並要求中資限期出清持股!金管會去年7月開始推動的「股東持股透明行動方案」,要求大股東申報持股時,必須將實質受益人及最終控制權人一起申報。根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設立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沒有申報核准可以根據同法第六十條處二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而日盛金第二大股東建群背後的陳銘達及兩位外傳跟肖建華關係密切的加拿大籍股東至今仍提不出資金來源!

    三、日盛金員工權益在哪? 被收購公司日盛3500名員工情何以堪,富邦金對於日盛員工工作權之保障,毫無因應,員工人心惶惶,員工權益該如何維護?3500名日盛員工何去何從?富邦可以沒有日盛,但日盛3500名員工卻不能沒有日盛金。但富邦公開收購說明書例稿有關員工計畫章節卻被刪掉,金管會必須優先維護日盛金員工權益!

    台灣首宗金金併絕對不能在糊里糊塗、混水摸魚中,讓中資疑慮船過水無痕,金管會最大的責任就是徹底了解此樁金金併的真正目的、日盛金的股東實質受益人、幕後藏鏡人,還有照顧日盛金員工權益!

    另外,台北市政府也不能再逃避了,面對富邦金即將增資500億,持股13%、派任三席董事的最大股東台北市政府也該說明對富邦金合併日盛金是否支持?對日盛金員工權益的態度?是否願意參與增資?否則股權將被稀釋,市民權益也受影響!台北市政府也有必要說清楚!

  • 公司法實質受益人 在 郭國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18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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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盛金中資疑雲

    上午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來到財委會報告「#金融機構整併推動情形」。國文針對「日盛金中資疑雲」質詢主委黃天牧。

    (1)日盛金大股東「建群集團」的適格性審查一定有包含「#中資認定」,但至今建群集團負責人陳銘達補件態度消極,兩位加拿大籍的最終受益人遲遲無法視訊。1月12號主委您在媒體面前宣示要開罰,《#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6條就擺在那裡,為什麼還不開罰?情節嚴重是否可依《金控法》做接管?

    (2)若一旦被認定為「中資」,或對日盛金有實質影響力之「中資」,是否會比照大同,要求他們出清持股?

    #國文在財政

  • 公司法實質受益人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15 1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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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查日盛金中資假動作
    淪為三不管三不會】

    距離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的二月一日大限僅剩兩個星期,市場看似平靜,但目前的情勢對富邦有利。除第一大股東日本新生銀行傳出有意讓渡一半約17%的持股,擁有24%股權的第二大股東香港建群擺明要藉機洗掉中資,加上富邦人壽原本的4%,富邦金的基本盤已經有45%,隨便在市場上打撈5%的散戶股東應賣,就可以突破50%的收購門檻。但台灣史上第一宗金金併,難道就要在疑雲重重中讓富邦金輕舟已過萬重山?金管會淪為闇黑勢力的推手,自失金融監理的高度,三不管、三不會,絕對難辭其咎。

    ✅金管會三不管
    (1) 金管會不管股東透明:金管會去年7月開始推動的「股東持股透明行動方案」,要求大股東申報持股時,必須將實質受益人及最終控制權人一起申報。根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設立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沒有申報核准可以根據同法第六十條處二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有這樣的制裁工具,金管會為何還是毫無作為?為何要等到已經同意富邦金的收購申請後,才說「不排除」開罰?
    (2) 金管會不管日盛中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3 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日盛金的中資背景從2009年建高控股入主以來就傳聞不斷,金管會從2017年就開始發文要求日盛金說明資金來源,陳銘達也都有恃無恐,以拖待變。去年11月10日金管會首次約詢陳銘達要求證明實質受益人不是中資,陳銘達也是虛應故事。就算最後罰5000萬讓中資安全退場,相較於背後的肖建華可入袋120億,這5000萬根本不痛不癢!
    金管會有了面子,中資有了裡子,兩方互為表裡,根本就是在唱雙簧。
    (3) 金管會不管洗錢防制:金管會根據「洗錢防制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將中國列為「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現在卻協助富邦金幫中資脫產,把中資洗成台資,金管會自己都以身作賊,又如何要求國內金融機構積極通報防制洗錢犯罪?

    ✅金管會三不會

    (1) 金管會不會金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5條授權金管會可以要求金融機構及其關係人與公開發行公司提示有關帳簿、文件及電子資料檔等資料,這就是「金融檢查權」,如果遇到有金融犯罪嫌疑的案件,甚至可以報請檢察官許可,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後,會同司法警察,進入金融機構或相關處所實施搜索。「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2條也規定金管會「得令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於限期內提供相關財務報表、交易資訊或其他有關資料,並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之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金管會明明有武器,為何要放棄?
    (2) 金管會不會變通:金管會一直是被動等待補件,和陳銘達所謂視訊約談,根本是虛晃一招,所謂補件根本是拖延戰術,只是要拖延到2月1日富邦金收購達標。金管會說建群是香港公司,沒辦法金檢,那為何不直接去日盛金查帳?除了查公司的資金外,日盛金有四席董事是建群派任,也可以查這四席董事的金流,釐清中資的疑慮。
    (3) 金管會不會讓富邦失望:金管會是如何調查大同的中資案?是用查帳和交叉比對的方式,揪出隱藏在的大同公司的假外資真中資,同樣方式為何可以查大同,不敢查日盛?就是因為要護航富邦。北富銀董事長陳聖德在去年9月28日打電話給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表態要申請公開收購日盛金,泰國正大集團的申請案馬上就被金管會駁回。金管會為了護航富邦,去年12月14日召開業務會報,12月16日又加開一次業務會報,12月17日就火速同意許可富邦金公開收購日盛金。難道真的是富貴要人幫,富邦有金管會幫?

    金管會的自失格局,為富邦金造橋鋪路,背後的動機如果真的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答詢時不經意說出口的「讓中資趕快離開台灣市場」,那麼金管會就是要全民幫中資買單出場!富邦金併日盛金這筆爛帳最後還是金管會要扛!

    https://youtu.be/cQeRaUnzg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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