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務員考績獎金發放時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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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務員考績獎金發放時間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林國春,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嘉市衛生局長離職回馬槍 羅列涂醒哲八大罪狀 曾輔選涂醒哲兩度競選嘉義市長的核心幕僚、嘉義市前衛生局長黃維民,昨天是他最後一天上班,他昨晚寫給同仁的一封公開信,細說涂對他的種種公共事務過程的干預,堪稱「八大罪狀」。這封信還被警察大學前系主任葉毓蘭轉貼在個人臉書,葉表達憤怒,痛批執政者的恣意妄...

  • 公務員考績獎金發放時間 在 林國春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8-02 10: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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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市衛生局長離職回馬槍 
    羅列涂醒哲八大罪狀

    曾輔選涂醒哲兩度競選嘉義市長的核心幕僚、嘉義市前衛生局長黃維民,昨天是他最後一天上班,他昨晚寫給同仁的一封公開信,細說涂對他的種種公共事務過程的干預,堪稱「八大罪狀」。這封信還被警察大學前系主任葉毓蘭轉貼在個人臉書,葉表達憤怒,痛批執政者的恣意妄為、民進黨腐化濫權,更直指檢調若視若無睹,就是共犯。涂醒哲對此不願回應,今天下午由秘書長兼新聞發言人賴明煌出面說明,針對黃維民的指控強調,相關經費運用是專款專用以及市長用人唯才,絕對不分藍綠。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新聞發言人林俊良今受訪時對此事表示,將分案調查,目前列為他字案。晚間市府則發出聲明稿再次澄清涂醒哲遭控不仁不義不公不法 嘉市府發聲明澄清,表示被控以政黨色彩作為考核的標準,根本是子虛烏有的抹黑;並反擊疫苗採購不法,表示與黃前局長討論規格,是基於市長的醫療專業,但討論之後,當然還是交由局處依法進行採購,把「討論」與「指示」混為一談,並不公正合理。
    前衛生局長黃維民離職公開信中羅列涂醒哲的八大罪狀,經《蘋果》整理如下:
    1、要求讓具國民黨色彩的臨時人員,以「考績丙等」的方式不予續聘。
    2、各單位業務屬性不同,涂卻要求將年終考績合併排名,黃維民認為不合理,堅持不配合。
    3、執行健康防老園區的計畫的企劃科長,遭涂在市務會議上公開罵「笨蛋」,讓科長及承辦人嚎啕大哭,對基層公務員「不仁」。
    4、涂在疾病管制科的公文上批閱「懶惰」,對同仁「不義」。
    5、中央發放食安獎勵金2950萬元,市長覺得該筆獎金應歸他掌控,黃建議謹慎編列預算,不要花在LED電子看板及非食安行銷,以免遭審計機關監督查核而陷於「不法」。
    6、採購疫苗時,涂直接指示配合藥廠的「建議」修改規格,令人感錯愕及「不公」。
    7、推動家庭責任醫師制度時遭遇醫師公會的強力反彈,為了推卸責任,涂未經過黃維民同意,以其名義寫信給開業醫師,似有「偽造文書」之嫌。
    8、105年底,議會定期會決議請市府修訂食安自治條例,以避免日本核災食品在嘉市販售,涂批示「不必修正」,有藐視議會之疑虞。
    黃維民說,他擔任衛生局長,這是一個比照12職等的高階公務員,他在近30年前就是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的榜首,取得美國公共衛生博士和台灣的法律博士學位,之前也擔任過兩個縣政府的衛生局長,又是美國傅爾布萊特公共衛生學者,應該不是因為「中風憂鬱」而受到「憐憫與施捨」,而是我的專業訓練與完整學經歷。
    衛生局長黃維民(53歲,中風3年)上月中旬傳出被市長涂醒哲「逼辭職」,雙方隔空筆戰,昔日革命情感老戰友正式撕破臉。黃維民從中正大學借調到市府當衛生局長,到明年底屆滿。涂醒哲當選市長時,黃維民當時中風,涂仍任命他擔任衛生局,黃十分賣力復健並在妻子的協助下,每天上班並完成公務,身體也一天天好轉。
    不過,今年七月,市議會臨時會前夕,市府第四度提出組織修編提案,開會前夕,涂突然派辦公室主任陳寶東告知黃,要黃主動提出辭呈。黃維民因此在衛生局LINE群組寫給同仁的信中,指他不是主動辭職是被逼退的。
    黃維民堅定地說「我要的是尊重和尊嚴,沒理由辭職,會做到7月31日最後一天,由市府免職」,黃維民昨天從市府「畢業」,嘉市議會昨天臨時會,市議員王美惠送花為黃送暖,肯定他對嘉義市的貢獻。
    黃維民私下感嘆,「我覺得我被當一條狗」,打選戰時期,涂市長的私人電話等,都由他幫忙處理,兩人相當互信,如今關係生變,黃說:「這段時間沒和涂市長有任何連繫、溝通,他是政務官,尊重市長的任免權。」
    王美惠感慨,涂和黃應是革命情感極佳的好友,她昨天想促成涂市長和黃維民握手「和解」,但事先與黃維民討論時,被黃以「這樣太尷尬」婉拒。
    黃維民離開市府後,將回原任教的中正大學資管系服務,他說,衛生局是嘉市府民調最好的行政團隊,以衛生局團隊表現為傲。至於衛生局長的接任人選,市府表示還在尋覓中。(徐彩媚/嘉義報導)

    衛生局長黃維民公開信全文如下:
    大家好,今天(7/31)是我在嘉義市衛生局上班的最後一天,我會完成我的法定職責到凌晨,堅持崗位到最後一分鐘。之後就由副局長接棒代理。我不再回應任何謠言或攻擊,謠言止於智者,公道自在人心。
    感謝各位夥伴的協助,在我們團隊(7個專業科、1個行政科、3個一條鞭、2個衛生所),160餘位同仁的共同合作努力下,走過943天「平安與健康」的日子,也獲得全國衛生機關業務評比的優等與多項第一名的獎項。回首來時路,恍如昨日,點滴在心頭。
    時間過得似乎很快,也略能體會什麼叫做「快樂」的感覺。除了國民旅遊和公假之外,我很少請假,即便是請假,也會盡量趕回局裡批閱當日公文。
    同時也要謝謝四位決策小組成員,包括副局長、秘書、國健科長和食藥科長,我們共同討論並研擬全局和衛生所的所有棘手問題和人事安排;更要衷心感謝副局長的辛勤輔助,我們合作無間默契十足,共同研擬所有對策,沒有延遲過任何一件業務或公文。
    猶記剛上任時,處理臨時人員的去留問題,市長要讓具有國民黨色彩的同仁,以「考績丙等」的方式不予續聘,我認為「不合法」,堅持不配合;之後各單位臨時人員年終考績合併排名一事,我認為各單位業務屬性不同而「不合理」,也堅持不配合。
    健康防老園區的計畫,市長在市務會議上公開罵企劃科長「笨蛋」,事後讓我們的科長和承辦人因承受不了壓力而嚎啕大哭。我認為此舉似乎對基層公務員非常「不仁」,寫訊息請他適可而止。
    市長在疾病管制科的公文上批閱「懶惰」,我認為這樣是對同仁「不義」,請他要修飾用詞,以免傷了同仁的心。
    中央發放食安獎勵金2950萬元,市長覺得這筆獎金應歸他掌控與支配,我建議他要謹慎編列預算,不要藏匿,也不要花在LED電子看板和非食安的行銷上面,以免日後審計機關的監督查核而陷於「不法」;採購疫苗時,市長直接指示配合藥廠的「建議」修改規格,令人感到「錯愕」與「不公」。
    推動家庭責任醫師制度時遭遇醫師公會的強力反彈,為了推卸責任,市長竟沒有經過我的同意,以我的名義寫信給開業醫師,似乎有「偽造文書」之嫌。 105年底,議會第四次定期會決議請市府修訂食安自治條例,以避免日本核災食品在嘉義市販售,市長批示「不必修正」,令承辦同仁不知如何是好,也難免有「藐視議會」的疑慮。
    這兩年半以來不乏其他類似的案件,不勝枚舉,我都會扮演提醒的「烏鴉嘴」,難免令人厭煩,避之唯恐不及。我擔任衛生局長,這是一個比照12職等的高階公務員,我在近30年前就是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的榜首,取得美國公共衛生博士和台灣的法律博士學位,之前也擔任過兩個縣政府的衛生局長,又是美國傅爾布萊特公共衛生學者,應該不是因為「中風憂鬱」而受到「憐憫與施捨」,而是我的專業訓練與完整學經歷。
    我沒有「憂鬱」,但是我有「憂慮」。憂慮我們的市政是否清明,憂慮嘉義市民能否幸福。我不是貞觀之治時的魏徵,我只是一個民主時代受政治任免的政務官。我本於職責,應該提出適當建言給執政者。
    上台下台本是正常,平常心看待即可,得民心者得天下。記得我常說的話:「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言忠信,行篤敬」。明天太陽依然會升起,我們仍然要繼續為人民服務。不管什麼黨執政,不管什麼人當家,人民永遠是最大,這是恆久不變的真理。

  • 公務員考績獎金發放時間 在 偽公務員的菜鳥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1-15 12: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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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牙季]之二:

    趁著這個歲末年終
    發放年終獎金的前夕
    就讓我們一起來期待雖然沒有尾牙
    但是小小確幸的年終獎金吧😎

    (配上這個圖文是不是有點圖文不符啊?)
    (管他的)

    [公私部門的平行時空]

    連續假期,你忙得天昏地暗,看著大家每天吃喝玩樂放假去,你手上還有一個十萬火急的專案必須處理,於是你犧牲了玩樂、聚餐、補眠、同享天倫樂的那些時間,為了使命必達,燃燒生命..........

    加了不曉得幾天的班,你終於完成任務,警報也解除了,這時候你赫然想起:咦?沒有所謂值得期待的加薪、升遷、業績獎金和年終,你還是只能日復一日,繼續蓋著第一顆章,至於考績?拜託,就別期待了吧。
    --
    #公私大不同 #燃燒生命的代價 #加薪是什麼可以吃嗎 #歡迎大家來考公務員 #偽公務員的菜鳥日記

    --
    🎉來唷來唷~ wuli寶寶的貼圖任意門在這裡👉http://line.me/S/sticker/133176

    ✨一起來參加感謝祭吧!👉https://goo.gl/2sK6Od
    --
    延伸閱讀:《為了烤雞》:https://goo.gl/eaIba4

  • 公務員考績獎金發放時間 在 無限期支持黃國昌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10-31 23: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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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
    2016.10.31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 財政委員會 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質詢內容:續追華視帳目不符、績效審計具體效果、審計部出國考察無實效、軍公教三節獎金2.5萬的訂定基準、主席不依議事規則而尋慣例拒絕時力黨團提案在法律見解上重大誤解
    質詢委員:黃國昌
    列席受詢:審計長林慶隆、主計長朱澤民
    發言時間:09:58:37 - 10:11:46
         14:13:50 - 14:15:16
         14:17:11 - 14:18:48
     
    👉華視的5000萬不明帳目至今追查半年仍無結果。
    👉績效審計結果未與懲處/考評,是無效的。請審計長考慮如何讓績效評比有牙齒。
    👉審計部國外考察報告內容,上網找到的資料還更具體。
    請審計部自己做出國考察報告的績效審計。
    👉質詢主計長軍公教三節慰問金2.5萬的訂定標準,主計長會請人事總處提出報告。
    👉立法院議事規則59條規定可由黨團提案,不管從法條上的文意解釋,體系解釋還是目的解釋,都斷無可能推論出主席依慣例拒絕時力黨團提案。
    此事待由與蘇嘉全院長協商後結論。
     
    🎯老師詢問(先前質詢過)華視的5000萬的帳追查進度如何?報告何時出來?
    審計長表示會據續追查,監察院也調查中。
    追了半年以上還在調查,請審計長一有資料便提供。
     
    績效審計有何具體效果?
    每年主管績效評比大大一本,有綠黃紅燈,各專案有甲乙丙等考評。
    打紅燈平已等有何實際效果。
    審計長回覆會揭露。
    🎯老師表示,以後做出來的績效審計,連結到哪些人的懲處/考評,可否一併提供。
    否則難以評估,審計部花了這麼多錢,做出來的效果是大家罵2天,沒有意義。
    請審計長承諾,未來做績效審計時,一併提供最後產生的效果。
    譬如一個施政計畫,預算編列的時候刪多少,有哪些人被懲處,哪些人考績因此受影響。
    審計長表示每年審核報告都有揭露,至於怎麼把關聯性連結...

    老師表示,我國歷年公務員考績丙等的只有0.1%,這個結果跟審計是否有連結在一起?
    支持優秀的的當然要獎勵。
    🎯如果在僵化體系中,做不好出差錯績效糟糕,沒有負面效果的話,難以鼓勵公務員戮力從公,而非擺爛。
    請審計長好好考慮如何讓績效評比有牙齒,下一次再向審計長請教。
     
    🎯環境審計的具體內容及效果,具體做了哪些事情?
    審計長回覆,導正各機關缺失,督促加快執行...如果效能過低,除在審核報告各部會表達外,在最後有專章表達。
    老師詢問,所以環境審計包括financial,Compoliance,Performance在專章內都有?是否有揭露在審計部網站?
    審計長回覆有揭露在網站。
    老師表示,因為自己沒有找到,今天審核結束會回去再看,與國際標準比較結果如何。
     
    老師質詢2015年審計部國外旅費運用
    參加了很多會議,但都沒有考察報告。請審計部提供,到現在也沒提供。
    審計長回覆,再三個月內會掛在行政院出國報告網站。
    老師表示現在只請審計部做一個表率,各公務預算支出需要做績效審計。
    那麼審計部人員出國考察報告,是否可以做自己的績效審計。
    表示這些報告都看了,但看完後有個一個最簡單的問題,這些報告到底促成了我國審計作業的具體改革。
    🎯有些報告寫的是人家時幾年前就提出的觀念,上網可以吸收到的資訊,可能比看這個報告還來的具體。
    2016年關於環境審計的資訊,上網找到的資料都比報告內多。
    請審計長承諾,審計部自己出國考察報告請審計部自己做績效審計。

    🎯質詢主計長軍公教三節慰問金。
    預算有編列但院長宣示不要,請問主計長的態度?
    主計長表示大院刪就刪。
    老師質詢2.5萬以下發放的標準從何而來?是延續舊政府2.5萬?中低收入戶的標準是多少?
    主計長回覆中低收入戶大概也是接近2.5萬,不同縣市有不同。
    老師質疑,那最高是多少?
    主計長回覆,台北市1.8萬...
    老師疑惑,政策要有理性的基礎,除了蕭規曹隨,自己想不出2.5萬的數字有合理性基礎。
    由於質詢時間到了,麻煩行政院或主計處補提一個2.5j萬的理性基礎說明。
    主計長回覆,會請人事總處提出報告。
     
    老師表示今天針對預算提案,感謝民進黨召委王榮璋委員,江永昌委員,國民黨盧秀燕委員,羅明才委員連署。
    🎯請教主席,依照立法院59條的規定,時代立量黨團提案為何主席不受理?
    請主席說明,對於立法院議事規則明文規定,就符合規定的團提出的提案,不受本規則,連署及附議人數之限制。
    如果要說適用立法院議事規則57條,59條已經明文排除。
    不知主席在拒絕時提到這件事情,主席的法律見解是什麼?
     
    ☝主席回覆:(未於影片中,請見立院IVOD委員會全程影片)☝
    97年立法院法制局已經做過相關說明解釋,這2天也有很多的討論跟說明。
    不需要一一的來解釋說明,這是統一的做法。
    這裡面按照立法院組織法33條規定,等等的情況。
    在解釋最後也談到,各個委員會會議運作,是由各個委員會委員自主處理。也承認並沒有統一規定。
    那各委員會議事實務,提案或者動議多由委員連署或覆議,未接受以黨團名義提案。
    建議仍維持這樣一個實務處理的方式。
    不論從法律部分或是從慣例,我們(委員會)都沒有接受黨團的提案。
     
    老師表示,不會耽誤會議的進行。
    但作為法律人,有自己的堅持。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59條寫得很清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那個法律在解釋上不包括過去所謂之慣例。
    至於主席所說,立法院法制局所出的書面意見,對於立法院議事規則本身的解釋,我看是有存在重大的誤解。
    不管從法條上的文意解釋,體系解釋還是目的解釋,都斷無可能推論出主席所宣布的結果。
    不過為了節省會議進行時間,特別做此程序發言,是希望此事列入紀錄。
    因為這個有關議事規則解釋之事,本應該按照現行規則的內容來分析,而非說以前慣例如何。
    但還是尊重主席職權行使,就這部分發言請註記,並不代表會接受主席今天這樣的處理。
    至於未來的爭議看要怎樣解決請,相信立院的同仁都有很高的智慧,未來再繼續處理。

    ☝主席表示:(未於影片中,請見立院IVOD委員會全程影片)☝
    黃委員的發言列入紀錄。
    也跟委員會報告,因為時代力量黨團與蘇嘉全院長在這個議題上進行協商。
    協商的結果與結論,確定了後會按照來做以後的議事處理跟安排。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1w9cvwNK2uA
    立法院IVOD:
    http://ivod.ly.gov.tw/Play/VOD/92745/1M/N
    http://ivod.ly.gov.tw/Play/VOD/92838/1M/N
    http://ivod.ly.gov.tw/Play/VOD/92839/1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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