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ryboy520 (故事書)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閒聊] 有關利用辭職方式商調的做法
時間Sat Feb 4 15:51:37 2017
爬文知道如果單位不放人最多就是用辭職的方式商調
今年好像保障法有通過不准擋商調
這樣一來請問主辦人事的版友
那現在商調只要考慮辭職跟到新單位就任是同一天就好嗎
既然主管不能擋商調了
也沒有所謂的到一個單位後要多久才能再商調的問題吧
還是說機關還是有辦法不讓你這麼快調走呢
ps:公家機關的交接制度真的沒有確實落實耶
很多時候到新單位才發現以前根本交接的亂七八糟
更慘的是問不到、主管又不會、前手調到別縣市根本不理你
只能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真的有心想做好也無從下手
往往犯錯出包了才一直補救每天加班到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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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phaz: 是保障不擋辭職.... 有跟沒有一樣的法案 02/04 16:06
→ chang1202: 誰跟你不準擋商調... 02/04 16:23
→ chang1202: 而且沒有辭職報到這種事 死心吧 02/04 16:25
→ mygod15: 辭職報到還是有喔,只是很多機關不採用,一定要跟人事確 02/04 16:33
→ mygod15: 認有無此類方式 02/04 16:33
推 iris416: 原機關不准商調哪來的離職證明書讓你繳到新單位報到? 02/04 17:20
→ zzzzzzzzzzzx: 辭職風險很高 各考試同職系候用名冊還有人你就GG了 02/04 17:55
→ a9301040: 非現職人員沒辦法報到… 02/04 18:05
推 apm50: 新單位如果願意用非現職任用然後跑同意程序的話,完全沒問 02/04 18:18
→ apm50: 題啊,因為人事行政總處或銓敘部的同意程序必須要先跑完你 02/04 18:18
→ apm50: 才會辭職,所以風險很低啦 02/04 18:18
→ a9301040: 問題在於機關很少會這樣做,然後如果熱門職系就算報也 02/04 18:33
→ a9301040: 難過 02/04 18:33
推 Gamblers5566: 如果不能擋商調,很多機關大概人就全跑光了 02/04 18:54
→ Gamblers5566: 民眾要洽公,沒人處理,那畫面光用想的就很有趣 02/04 18:55
→ maniaque: 台北市九職等以下全部跑光光....... 02/04 19:51
推 sweetJ: 爛公司爛單位沒人要去理所當然, 哪有用繩子綁住不准走的道 02/04 20:59
→ sweetJ: 理. 錢多事少離家遠長官又機車才會弄到一個機關沒人啊 02/04 21:00
→ sweetJ: 現在公務體系主管也不用檢討管理的能力, 反正考績要怎麼打 02/04 21:01
→ sweetJ: 就怎麼打, 業務爽怎麼分就怎麼分, 商調說不准就是不准 02/04 21:02
→ sweetJ: 那幹嘛要改進要有改變跟突破 02/04 21:02
→ maniaque: 公家機關又不能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02/04 21:14
→ maniaque: 市警局也不能說難做,然後要求以後只做警衛工作就好 02/04 21:14
→ maniaque: 不要什麼都要主管檢討主管檢討 02/04 21:15
→ maniaque: 若底下只會講主管要檢討,那跟上面那高層,有啥兩樣?? 02/04 21:16
→ maniaque: 只是一個三職等還是六職等,一個是簡14職等 02/04 21:16
→ maniaque: 中間的全部都是垃圾是吧? 02/04 21:16
→ maniaque: 爛公司濫單位?? 看到鬼了,還不都是老百姓逼出來的 02/04 21:17
→ orange722: 還是說提議個 不能擋但要一換一的商調? 02/04 21:17
→ maniaque: 以後規定所有公務員一天只要辦一天文,其他全都銷毀 02/04 21:17
→ maniaque: 不是比較快? 02/04 21:17
→ maniaque: 隊伍排後面的全都回家明天再來 02/04 21:18
→ maniaque: 一天只要辦一份文 02/04 21:18
→ maniaque: 告訴你,位和南部縣市明明各種條件都沒有北部好 02/04 21:19
→ maniaque: 為何反而是北部在覺得不幸福?但公務員警消人人都想逃 02/04 21:19
→ maniaque: 慾望啊,大哥~~~~~~~~~ 02/04 21:19
→ maniaque: 政府把兩年資本門全都拿去挹注退撫缺額,不就得了? 02/04 21:20
→ maniaque: 退撫不會沒錢,公務員也沒錢做事,每天只要上下班看報紙 02/04 21:21
→ maniaque: 老百姓也不要靠背東靠背西,一切和樂融融 02/04 21:21
→ maniaque: 把所有行政罰全都改成刑事罰,業務量直接爆減 02/04 21:22
→ maniaque: 當台灣2/3人全都去蹲牢,公務員就爽死了..... 02/04 21:23
推 orange722: 期待勞基法入刑事罰的一天阿www 02/04 21:41
推 container: 通通抓去槍斃啦,省得 浪費行政成本 02/04 22:48
推 ihakkanet: 我朋友用非現職身分,應徵縣府人事處,總處也同意任用 02/04 23:53
推 sweetJ: 你看吧,一說要改革要進步,老屁股就會出來說教,說這樣 02/05 00:27
→ sweetJ: 天下會大亂 02/05 00:27
→ sweetJ: 公務體系會弄成這樣就是無能老屁股爽太久了,一點進步的 02/05 00:29
→ sweetJ: 動力都沒有,難怪也會反對組公會 02/05 00:29
噓 awanderer: 誰說保障法有過,拜託不要唯恐天下不亂好嘛 02/05 00:38
→ cashliu: 慣主管好棒棒唷 02/05 02:22
推 snake79715: 被刺中了嗎? 高潮成這樣 02/05 09:06
推 mbnkg: 當年國稅局不放人,本人就不幹,明擺爛.所長才同意我商調 02/06 00:39
推 MiaoXin: 啊就大家努力組工會 02/06 15:32
推 chichimin: 採用非現職需要報人事總處同意後方可,不過什麼時候開 02/07 19:27
→ chichimin: 始的不清楚,可能是為了擋像郭XX這樣的案例吧 02/07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