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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務人員退休申請時間產品中有2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4萬的網紅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意外的有被推爆 那我們就來聊聊為何我會擔心今年台灣工地管理會有重大風險 因為有版友可能不是相關產業或科系 先介紹一下台灣幾個營造現場比較特殊的狀況 (營造業每個國家都有各自遠早的發展歷程和特殊法規 所以獨特性比多數產業高) 1.層層分包特殊文化 先說一下轉包和分包不同 轉包是拿到案子後...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9萬的網紅觀點,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主持人:陳揮文 節目時間:週一至週五 18:00-19:00 ◎節目內容大綱: 第一段: ●FB「飛碟聯播網」 「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 ●youtube「觀點」揮文看社會 每週二、四1900 一,余天:里長連任20年 變公務人員享退休金 二,徐國勇:里長退休金 中央地方誰要出錢? 三,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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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申請時間 在 觀點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4-10 19:52:58主持人:陳揮文
節目時間:週一至週五 18:00-19:00
◎節目內容大綱:
第一段:
●FB「飛碟聯播網」 「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
●youtube「觀點」揮文看社會 每週二、四1900
一,余天:里長連任20年 變公務人員享退休金
二,徐國勇:里長退休金 中央地方誰要出錢?
三,200萬噸文旦倒水庫? 中天被NCC罰百萬
四,邀賴清德直播收音凸槌 館長髒話飆國民黨
五,館長23萬yt訂閱 三字經連發 CNN管嗎?
六,聯合報:館長「犀利提問」、「單刀直入」
七,賴:台獨就是指 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
八,賴:統一消滅中華民國或獨立消滅中華民國
九,「捍衛中華民國是主張獨立的」 館長聽懂嗎
十,假裝愛中華民國 不申請入聯 每年吵WHA
第二段,開放叩應:
●FB「飛碟聯播網」 「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
●youtube「觀點」揮文看社會 每週二、四1900
一,佔中九子有罪 香港法官:不會有寒蟬效應
二,「忠孝仁愛禮義廉」 法官政治正確 真悲哀
三,香港佔中有罪 台灣佔領立院無罪還變英雄
四,台灣關係法今四十週年 AIT處長投書蘋果
五,中美斷交、台灣關係法 在1979同一年發生
六,美國拋棄台灣 斷交四十週年值得慶祝嗎?
七,AIT小編「拜託各單位處理網軍」 匆忙刪文
八,賴嗆韓 進去中聯辦就是接受一國兩制安排
九,賴:當劉結一面講反對一國兩制就是令狐沖
十,當習近平面講變誰? 東方不敗?任我行?
●開放叩應
兩岸關係 統獨議題 飛碟晚餐叩應全球開講
第三段:
●0410每日一句:
今年二月爆粗口罵女市議員 柯文哲今道歉
●狗吠火車,2019-0410-208-3民進黨初選
總統府記者會談黨內初選 四大報一片沉默
蔡賴誰出馬 恐怕都落選 到底在爭什麼?
民黨中執會延0522之後 其他黨要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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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申請時間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意外的有被推爆 那我們就來聊聊為何我會擔心今年台灣工地管理會有重大風險
因為有版友可能不是相關產業或科系
先介紹一下台灣幾個營造現場比較特殊的狀況
(營造業每個國家都有各自遠早的發展歷程和特殊法規 所以獨特性比多數產業高)
1.層層分包特殊文化
先說一下轉包和分包不同
轉包是拿到案子後抽管理費或業務費用後
就把主要部分或整個工程再轉給其他廠商施工
但分包則是主要得標廠商將一部分工程與其他廠商分工施工
分包這件是在全球營造業都是普遍的
但是分包的方式 規模 切分方式 層數 及分包後權責歸屬則有很大差異
台灣的特色是營造業普遍規模很小
(這點跟很多人的印象應該是相反)
https://reurl.cc/KxL6D9
全台灣營造業在109年第4季共有19,028家
大約一萬四千家是丙級營造和土木包工業
這還沒有計入材料行 設備廠商 資材公司等
可能沒登記在營造業但會出入工地協助工程的廠商
還有到處走跳的師傅(個人 夫妻檔 師徒)
會有這樣的狀況是 營造工程很少有較長的持續性
每個工地完工後 是否有相近的工程能續接 不確定性很高
不像很多產業人員可以固定編制持續生產或提供服務
所以營造廠會保留主要的主管和核心的技術人員
等拿到下一個案子時 再依工程案的特性和規模 將工作分配給協力廠商
協力廠商同樣有一樣的問題 所以會再把人力和機具不足的部分再分給下一級廠商
這樣的層層分包 安全責任如何整體控管
就跟最上面承攬工程的營造廠觀念 能力 制度有很大關係
另外也跟各分包廠商有無合作經驗有關 有共同合作的經驗
再效率 信任度上都能提高 也能降低一些工程風險
.
2.施工人員的非制度學習
台灣早期多數施工人員的訓練都是師徒制為主
師傅用他當徒弟受到的訓練方式再複製一次來訓練自己的徒弟
這樣的現象一直延續到現在
很多工序和工種 仍然是以師徒制為主要學習方式
技術學校教的工種數量有限 而且經常與現場及時代有落差
這也導致很多工法在操作上會有各種不一致的說法和見解
甚至在安全的管理上 也缺少一致的認知和操作方式
.
3.工務及工地管理的大學教育
大學教育主要還是以理論和學科知識為主
實務經驗和實習 台灣的大學對其重視度反而低於歐美
也就產生許多理想和現實的落差與誤解
因為缺少實際工地與操作經驗
所以師傅一開始並不會信任大學畢業幾年 擔任工地管理人員的指令
有時會聽從 也只是因為位階權力的關係 而不是從心底聽進去
所以只要一沒有人督導 很多安全措施和流程就鬆懈了
而大學畢業擔任管理的工程人員 對於工地的適應性通常也不高
也不少人不願意與師傅和工人搭話 自然雙方更不了解彼此的顧慮和立場
無法用師傅能理解的方式傳達重要的安全事項或調整安全管理方式
直接用學校或機關理想的方式來管理 自然事倍功半......
最後實際對工地工務管理影響最大的 還是由工地出身的管理人員為主
但也因此許多觀念可能還停留在很早期的年代
.
4.公家機關的制度流程與認知
公共工程許多的制度流程訂定是為了達到規範要求而做的
多是參考國外的資料後再加以修改定案
但國外的條件往往和國內有很大的落差
也因此許多制度如果直接移入執行 往往效果不佳甚至弊病叢生
後來有許多學者和高階公務人員發現有這樣的問題
所以會參考多國制度後 再拼裝修訂執行的流程與相關管理制度
不過這裡又發生一個大問題
多數參與修訂的學者和高階公務人員
很少是工地出身 他們大多經常造訪工地作查核
但查核那天的準備好的狀況和平常的工地運作狀況往往很不一樣....
而且走馬看花的查核 無法看到很多實際進行的細節和環節
所以將國外的制度拼裝後 再由缺乏基層實際經驗的專家學者和公務人員修訂後
產生更詭異的制度 而這樣的制度和流程往往不但不能有效達到規範要求
反而產生更多的虛工和紙上作業 以及越來越多的督導成本
層層督導 高層督導去督導督導的督導 就會變成這種梗圖的情境....
https://imgur.com/o3g9r8f
這種狀況反而最容易發生危險 因為大家的注意力會放在文件上
而不是現場 而且出事後 90%以上的時間和重點放在檢討和推託責任
而不是討論如何避免下一次意外或特殊情況的處理方式
.
5.外籍勞工的管理
外籍勞工可申請投入國家建設屬大規模的營造工地
此外也有許多外勞學成後 會跑到私人案場工作
與很多人的觀念再次相反
外籍勞工如果在一開始就給與完整的安全訓練和觀念指導
反而是最有機會持續維持的群體
因為他們很怕違反相關規定會被遣送回國
所以只要是聽起來合理 不影響他們收入的措施 大多會有意願配合
這個情況在緬甸也很明顯
緬甸在最近動亂前 有一陣子和平的日子
很多地方都開始由外資投入 設置小型工業園區 想運用當度充足又便宜的人力
那時聽去緬甸勘查的工程師說 當地主要投資的外資來源有
台灣 新加坡 日本 中國
而且只要看園區工地工人的打扮和配置大概就能猜到是哪個國家投資的
安全帽反光背心備齊 還請好幾個人固定在路邊指揮交通(即使幾乎沒車子)
這園區多半是日商投資
工地工人有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 車輛進出時會有一組人跑出來指揮
但沒車輛時沒人在外面的 通常是新加坡投資的工業區
工地工人安全帽戴著但沒有扣好或看起來破破爛爛 背心有人有 有人沒有
車輛進出時有一人不情不願 出來看看的 大概是中國投資的光業區
至於沒有安全帽 沒有背心 擺一個電動左搖右晃的破爛假人在門口的
大概就是........
工人同樣都是緬甸當地人 但穿著和動作卻會因為不同國家的管理
而有很大的差異.... 這情況在台灣也同樣適用於外籍勞工的管理
.
以上是台灣營造工地幾個特殊的狀況
這樣的狀況在過去還能維持一些微妙的平衡
讓工地事故的機率大概略高於工地外交通事故機率
(考量從業人數和交通工具使用人數差異後的機率)
但今年因為嚴重缺工的問題 恐怕會讓許多工地事故機率暴增
嚴重缺工的原因就在於人力供需嚴重失衡
需求面上的問題:
1.科技廠快速大規模擴廠
2.房地產熱潮增加大量建案興建
3.前瞻計畫多以工程為主 短期過多工程案件需要執行
供給面上的問題:
1.年長工人退休或傷病缺工
2.工地風險衛生隱憂和起步待遇難吸引年輕人
3.缺少工地實際技術的技職訓練教育單位 (如果已經有訓練 不用從起步待遇做起)
4.新冠肺炎造成外籍勞工來往狀況不確定性
上述問題就造成今年恐怕得面對台灣營造歷史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缺工潮
而上述的所有問題又會和台灣營造特殊的狀況 產生更致命的結果
這部分也蠻複雜的 明天會再開一篇文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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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很遺憾的
昨天找了一下兩年多前在八卦版的發文
那時就有提到一些台鐵內部的問題
雖然這次直接原因是工程外包廠商出了問題
但這也反應到台鐵在管理上 偏向把風險管理的部分也全都外包出去的心態
https://reurl.cc/NXLjGQ
對風險管理的觀念和心態如果不修正
台鐵事故仍然會頻繁發生 頂多是不同的人輪流砸鍋.....』
Re: [問卦] 營造公司有沒有評鑑制度 https://disp.cc/b/27-doaf
公務人員退休申請時間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影響人民權益重大的行政程序寄存送達 應增訂生效日】
❗(文長慎入,但是真的很重要)❗
相信大家一定有遇到行政文書的送達。這些文書,可能是一張交通事件裁決書,一張所得稅複查決定書,也可能是申請勞保給付的審定書。
法律上的「送達」,就是將這些文書依一定之方式,交付給收件人,或者讓收件人有知悉文書內容機會。
送達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由行政機關自行或利用科技設備的送達,有交給郵局的郵政送達,有囑託其他機關的囑託送達,有黏貼公告通知可以領取的公示送達,也有將文書寄存在公所或警察機關的寄存送達等等。
而一旦文書送達,就會相應發生一定的效果,例如行政處分生效、公法上請求權時效中斷等等,也涉及人民對這些行政行為不服的時候,要從什麼時候開始算可以救濟的期間。也因為送達涉及行政行為的效力和救濟,送達生效的時間點,就和人民的權益息息相關。
今天的主角是寄存送達。
行政程序法第74條第1項規定:「送達,不能依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
依據這條規定,如果不能在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甚至其他地方碰到受送達人,也不能對其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送達的時候,可以將文書放到公所或派出所,並在門口貼一張通知書、信箱放一張通知書,送達就立刻、馬上完成了。
沒錯,立刻、馬上。也就是說,如果受送達人在外地工作,或者剛好出國旅行,一回到家才發現哎呀好像有什麼公文要去派出所領,甚至通知單掉了等等原因而沒注意到,可能等到受送達人發現的時候,一切早就來不及了。(還有一種更瞎的,就是以為行政程序的寄存送達生效日和其他法令一樣,都是過十天才生效,然後算錯救濟期限……。)
其實,也有不少行政訴訟庭的法官,覺得這樣的規定可能違背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而違憲,因此聲請大法官解釋。
但是,今年11月20日作成的釋字第797號解釋,認為:「行政程序法第74條關於寄存送達於依法送達完畢時即生送達效力之程序規範,尚屬正當,與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無違。」
然而,在現代社會的生活模式下,寓居外縣市工作,或者短暫出國旅行等等短暫離開戶籍地的狀況,其實並不罕見。也不是每一個人的戶籍地,都有管理員收信或他人同住。因此一律丟幾張通知書就當作送達的作法,是不是妥當,也有問題。
事實上,大法官在釋字第797號解釋的理由書裡,也表示:「系爭規定所設寄存送達之程序及方式,固符合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已如上述,然為求人民基本權利獲得更為妥適、有效之保障,相關機關亦非不得參酌民事訴訟法第138條第2項及行政訴訟法第73條第3項等規定,就寄存送達之生效日或其救濟期間之起算另為設計,併此指明。」(順便一提,訴訟法上的寄存送達生效日,都是10天)
換句話說,如果認為要給人民權利更為妥適、有效的保障,在行政程序法上多個寄存送達生效日規定,其實會更好。
其實,關於行政程序法上寄存送達生效日的規定,法務部從2010年開始,就多次徵詢機關的意見。在2010、2015和2016年徵詢意見時,大部分的行政機關都認為增加生效日是好的(除了考選部),但到了2019年3月行政院會議結論,認為增加生效緩衝期不符合行政需求之後,大部分的機關也風向一轉,認為不要有生效日的規定比較好。
然而,依據黃虹霞大法官釋字第797號解釋不同意見書中的整理,這些機關如果不是將機關的方便置於人民程序保障之上,就是根本搞不清楚法律的要件。
例如,有機關認為增加作業時間,會造成行政成本。然而,對機關來說只是增加十天的作業時間,但對人民來說,卻可能是行政處分還能不能救濟的問題。
又例如說,考選部始終認為會嚴重阻滯試務工作。然而,考選部提出諸如「否准應考人身障應考權益輔助措施之申請通知」、「不予退費通知」和「應具備文件資料不全補正通知」等等行為,不是不可能影響考試工作(退費影響考試?),就是可以採取事後補正等變通方式辦理。
有些機關主張的理由,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腳。
例如,銓敘部認為退撫案件應儘早送達生效,避免申領人於10日內發生喪失請領資格情事。先不論被寄存送達的申領人,不知道文書存在怎麼去請領的問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5條喪失申請退撫給與權利之事由類型:包括1.死亡 2.褫奪公權終身 3.犯內亂罪、外患罪 4.喪失或未具中華民國國籍 5.故意致該人員或具領受權之遺族於死。同法第70條第1項,並規定應命當事人於一定期限內繳還自應暫停、喪失、停止請領權利之日起溢領或誤領之金額。
除了申領人是否值得保護的問題以外,就算送達時生效,也多領不到多少錢。
也有機關認為,裁罰、限期改善、保全、限制出境等處分具急迫性及時效性。然而,保全或限制出境等處分,根本不是以送達受限制出境人為處分之生效要件。而「限期」改善的狀況,往往也是非急迫的情形。此外,如果真的有遇到急迫的狀況,本來也可以依據各個特別法或行政執行法第4章即時強制的規定,採取緊急或保全措施。
其實,各機關考慮的方式,太瑣碎也太先射箭再畫靶了。我建議還是要這樣思考:
1⃣行政程序法是普通法還是特別法?
2⃣原則上應否給予人民程序保障?
3⃣大多數狀況下,有10日期間是否會窒礙難行?
4⃣例外狀況,得否於個別法令另定之?
如果上面的答案都是「Yes」,那就在行政程序法上,讓人民基本權利獲得更為妥適、有效的保障吧。
質詢影片看這裡👉https://youtu.be/H-CmXrNULBg
公務人員退休申請時間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政府代操卻爆弊案
勞退基金應開放自選投資組合】
嘉瑜在10月初質詢勞保年金改革議題時,因勞保基金財務狀況不佳,曾就勞保基金平均報酬率偏低一事,向勞動部建議參採私校退撫儲金,提供自選投資組合,為勞保基金運用增加彈性空間,但當時勞動部許部長並未正面回應是否會研議,只說還需要凝聚共識。
短短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勞動基金運用局就傳出重大弊案,勞動基金的內控機制顯然大有問題,有待在檢調釐清案情後積極檢討防弊措施,例如限制操盤手只能購買一定市值以上的個股(大公司較難炒作價格)、持股需滿一定期間才能賣掉(防止短線炒作股價)等機制,以防範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於此同時,目前已有國人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開放勞動基金有限度自選投資組合」,倡議方向大致與嘉瑜當時質詢內容相同,無論是參考私校退撫儲金或是美國401k退休金計畫,皆是以民營基金形式承辦退休基金經營業務,並且透過開放退休勞工自行判斷投資報酬風險,自主選擇投資組合,提升長期勞退基金的投資績效,以達到降低未來勞工退休金不足風險的目標。
目前各國退休金制度改革,都朝開放勞工自選投資方向改革,包含美國401k退休金計畫、英國NEST退休金自選平台、澳洲超級年金、香港強積金及新加坡公積金……等,雖在薪資提撥比率、投資計劃管理以及自主投資比例不盡相同,但都有勞工自選投資機制,在投資選擇上大多以多重基金為主,並以部分或直接開放民營退休金商品居多,政府僅作為監督者的角色。
參酌各國退休金自選投資方案特色,包括:1.採單一帳戶具可攜式,勞工轉換工作其帳戶仍具連續性;2.採自動加入機制,預先自動設定自提比率3%每遇加薪超過1%時自動提高提撥比率0.5%;3.自提比率上限達12%,鼓勵儲蓄,勞工可隨時申請調整提撥比率;4.自動設定預設投資方案,降低缺乏退休理財觀念勞工自選投資標的之困擾。以下就開放勞退自選投資方案,在相關配套措施應改善處給予建議:
一、建議參採美、英等國設定自動加入機制
我國目前僅規範勞工「得」自行提撥最高6%薪資,加上勞退基金投資績效長年不佳,迄今只有不到8%的勞工願意自提退休金,使得勞工退休所得替代率偏低,未來若要開放勞工自選投資,建議同時參採美國401K計畫中「自動加入」及「自動增提」機制,預設勞工自提比率3%,遇加薪時再逐步提高自提比率,以增加勞工自提退休金比例,並使勞工退休所得替代率成長。
二、金融知識教育普及化,提升國人投資觀念
開放勞退自選投資方案,由於是勞工自主選擇投資標的,自負投資失利風險固屬合理,但過往長久以來,三大基金皆由政府統一投資操作並提供保證收益,部分國人缺乏理財投資觀念,對於勞退自選投資需自負盈虧恐將感到不安及反彈,故在勞退基金由政府主導運用轉型為自選投資的過程中,政府應著手規劃勞工理財教育,鼓勵事業單位辦理理財課程等,使勞工了解如何尋找適當的退休理財商品,中長期政策則應將將金融知識教育融入國民教育,讓「理財投資」觀念從小培養起。
三、自選平台公民營並存方式
現行勞退基金之運用,政府負有二年期定存之最低收益保證,以保護勞工退休權益,未來若開放勞工投資自選平台,應採公民營基金並存方式,以滿足不同勞工之投資需求,對於部分投資風險承受度不高的勞工,仍可選擇政府投資管理之2年期定存收益保證基金,而風險承受度高且追求長期投資報酬的勞工,則可彈性選擇自主投資計畫,以降低退休金不足之風險。
目前勞動基金運用局所轄勞動基金包含新、舊制勞退基金、勞保基金、就保基金、積欠墊償基金和職災保護專款,整體規模達4兆2854億元,因基金運作皆由基金局負責管理投資,過去多年來弊案傳聞始終不斷,在全球退休金制度皆朝向開放自選平台、由勞工自主決定投資標的的趨勢發展下,過去產官學界也一直有討論勞退自選的呼聲。
此次勞動部基金局爆出重大弊案,操作勞動基金的公務人員涉弊固然令人感到憤慨,甚至造成勞工對於將退休後的資產交給政府做資產管理一事產生疑慮,但此時也再次開啟勞退自選議題討論的最佳時刻,嘉瑜希望勞動部除了檢討勞動基金內控機制失靈的問題,也應回應民眾對於開放勞工退休金自選投資平台的呼聲,並邀集各界進行研討,朝開放勞退自選平台的方向改革。
2020.10.05質詢議題:勞保年金改革、倡議勞退基金開放自選投資組合
https://www.facebook.com/ntufishfans/posts/1015871074669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