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務人員懲處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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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務人員懲處規定產品中有5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527的網紅時代力量新北黨部,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卸責推諉已成常態 #模糊帳再添一樁 - 金山小編嘉緯已離世超過一年,侯友宜市長在今年8月19日監察院相關報告出來的當下所應許「悉心檢討,保障勞工權益」的承諾依然不見蹤影。但 #勞檢機制的失靈、#公務人員的勞動權益 以及 #模糊不清的業務責任歸屬 在這次的事件中顯露無遺。往日市府經常掛在嘴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公務人員懲處規定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5:40:32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廢考監吵什麼?#為什麼要廢監察院〕 兩周不見,政經八百今天繼續討論上次的主題,先來複習一下上次 #為什麼要廢考試院 !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先前身陷桃色風波,而此事件於上週遭監察院以11:0全票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廢考監的議題再次浮上檯面,究竟考監兩院...

公務人員懲處規定 在 廖郁賢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3 23:45:30

#程序正義之情人節快樂 只要是對的,為雲林縣民好的,我,廖郁賢不可能為反對而反對,當您因爲阿賢提出「麥寮港公投」疑慮而說我是狗屁議員時可曾思考過,雲林的地方自治法是沒有公投法的?為什麼雲林的港口要全台灣來決定?另外,若決定的好也罷,可看過有任何配套或完整說明、SWOT 分析嗎?出了問題,擔的是全雲...

  • 公務人員懲處規定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16:58:42
    有 40 人按讚

    #卸責推諉已成常態 #模糊帳再添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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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小編嘉緯已離世超過一年,侯友宜市長在今年8月19日監察院相關報告出來的當下所應許「悉心檢討,保障勞工權益」的承諾依然不見蹤影。但 #勞檢機制的失靈、#公務人員的勞動權益 以及 #模糊不清的業務責任歸屬 在這次的事件中顯露無遺。往日市府經常掛在嘴邊的「勞權維護」更成為了一場笑話,尤其是昨(9/2)日新北市府對時代力量新北黨部記者會的回應更是令人不知所云,感受到的只是讓人無言的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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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昨日的記者會,民政局、勞工局以及市府分別發表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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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 表示,此次牽連甚廣,將會邀請各相關局處前來開會討論,針對相關人員、事件做出適當的處理,在未來也會落實業務分工,確實保障同仁勞動的權益。但從8/19監察院做出調查報告到昨天已逾兩周,當記者昨日詢問到何時會開會進行討論時,得到的回覆卻是「時間未定」這樣打太極的回應,兩個星期的時間卻連開會的時間都還喬不出來?市府的效率出了甚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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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局 以及 #市府發言人 的回應更是鬼打牆,一樣只會虛心檢討,保障勞工權益,盡是一些像是未來會嚴格遵循勞基法的規定,依法行政等等官腔的言論。尤其是勞工局局長回應自己就任後就相當重視勞工的權益,並要求府內的相關單位務必落實勞基法,也在2019年12月舉辦勞動基準法規範說明會,提醒與會的各局處,若有進用符合勞基法的同仁,務必恪遵勞基法的規定,依法行政。可是局長,你根本在打臉自己好嗎!嘉緯的事件是發生在去年(2020),你們的提醒有具體落實嗎?甚至在監察院的報告中,都直指因為金山區公所誤用法令,認為嘉緯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勞檢,導致嘉緯沒有被檢核到如此異常過勞狀況。勞工局對此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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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金山小編的直屬上司更是離譜,當記者問到「針對此事件金山區長是否會自請處分」時, #金山區區長廖武輝 則表示在事件發生時他才剛上任一個月,對於前面人事任用的部分他並未參與,這樣就將自己推得乾乾淨淨,不讓這把火燒到自己身上。這些回應與行為才是讓人最傻眼,也讓市民最不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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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皆會犯錯,但是犯錯後卻將受害事件漠視,把應該解決的問題當成皮球踢來踢去,消極的處理方式與打太極的應對是我們所無法容忍的。即便公部門約聘人員勞動權益的問題在短時間內不容易全面解決,但也不代表新北市府可以將此事當作不存在,憑著模糊籠統的發言輕易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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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要再次請問新北市政府,何時要公開勞檢報告?何時要提出檢討報告?何時要提出懲處報告?請新北市府給出明確的時間。

  • 公務人員懲處規定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2 11:19:14
    有 53 人按讚

    金山小編陳嘉緯過世已逾一年,時代力量提四大呼籲,為公部門基層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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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去年(2020)8月4日金山小編陳嘉緯過勞逝世事件,監察院在今年8月19日對本案提出調查報告,認定金山區公所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對區公所提出糾正,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站在守護公部門勞權的立場,時代力量 王婉諭 ;新北黨部 #彭盛韶、#陳姳臻 兩位副執行長;新莊區主任 #吳香君,以及「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 #何昀峯 於今(9/2)日召開記者會,為在公部門辛苦工作的基層發聲,並提出以下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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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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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盛韶表示,侯友宜在監察院報告提出後的當天(8/19),曾對此事表示「市府會悉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然而,檢討什麼?保障什麼?侯友宜市長完全沒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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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盛韶說明,回想嘉緯過勞死整起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去年8月9日就傳出部分媒體報導後不久又毫無預警下架嘉緯驟逝的新聞,當時市府就被質疑是市府為了顧及形象,以公權力壓制新聞自由,引發社會譁然。而在嘉緯過世已逾一年的今天,新北市政府仍未提出相關懲處名單,金山區公所社群媒體粉專的相關消息,仍僅有公告嘉緯告別式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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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盛韶指出,新北市政府壓榨公部門人力,絕非嘉緯過勞逝世這一件而已,這在新北市恐怕只是冰山一角,絕大多數公部門基層人員在這件事後沒有更全面的保障,而市府在嘉緯過世後一年後,在制度上是否有任何改進,我們也打下問號。彭盛韶拿出監察院的報告表示,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使嘉緯淪為血汗小編,最後致因公過勞死亡是不爭的事實,但直到今天,我們僅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卻完全無市府相關對此案的進一步的作為,包括制度面措施、懲處進度、撫卹事宜等,市民完全無從得知,實在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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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盛韶表示,從事件發生至今,侯友宜市長的說法與作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要改善新北市公部門勞動環境的決心,實在難以告慰嘉緯的在天之靈,更難說服市民,市府有因為這件事得到教訓及虛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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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檢機制失靈罔送一條寶貴生命 關鍵資料竟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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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香君說,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公約的定義,公務人員也是勞工,政府不能把「服務人民」無限上綱到超越個人身體健康,更何況在這案子裡,受害人根本也享受不到公務人員的福利,每個月卻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最長甚至達到124小時,這樣離譜的情況無論如何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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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香君進一步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以及針對新北市29區公所的職安督導考核,像嘉緯這樣的約僱人員也應該是檢查對象,卻因為金山區公所誤用法令,認為他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勞檢,導致他沒有被檢核到如此異常過勞狀況。讓原本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發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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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香君提醒侯友宜市長,如果真的要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就不應該讓雇主還能選擇誰要檢查、誰不用檢查,只要是勞工就該檢查,也就是說不管今天嘉緯有沒有公務員身分,他的身體都不該承受上百個小時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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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香君認為,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目前實務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勞檢報告從未公開透明,連勞工本人都不知道勞檢的過程,只能知道最後有沒有被裁罰,其中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完全由勞工局自由心證,勞工從頭到尾完全沒辦法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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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只要無良僱主敢睜眼說瞎話,就能讓勞檢黑箱作業,就能讓勞檢制度形同虛設,
    以這個案子來說,如果受害人能看到自己完整的勞檢報告,就可以發現金山區公所謊稱已經有預防過勞的措施,或許他就能及早跟勞工局反應勞檢不實,也就能避免這次的悲劇;吳香君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該將所有的勞檢報告公開透明,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避免像嘉緯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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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公部門約聘僱人力狀況:短期公開相關資料,長期應修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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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姳臻表示,這件事凸顯了公部門約聘僱勞力的運用問題,市府各單位進 用了多少職務代理人與約僱人員,而他們又負責了什麼業務更是一大黑數!陳姳臻拿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表示,嘉緯實際辦理的業務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業務為主,但若依據金山區公所官網上所公布的業務職掌來看,可以發現這被歸類在「秘書室」的業務項目中,但嘉緯在去世前一年先後所屬的民政災防課與社會人文課並未包含這些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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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姳臻認為,自2019年9月起,區公所指派嘉緯擔任新媒體小組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之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這完全違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第1項:「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以及第3項:「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等規定。嘉緯不但執行超出法定業務範圍的工作內容,更執行主管的職務,根本顯示現行公部門的分工與人力需求,根本脫離了約僱人員定期、辦理簡單事務性業務的範疇,卻硬是使用保障較差的職種聘僱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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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姳臻表示,市府要讓外界安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的數據,比照臺北市將所轄各單位約僱人員的人數公諸於「政府資訊公開平臺」,資料透明有助於約聘雇職場的揭露,可以間接避免過勞、避免相關危害勞動權益的事情發生。甚至,要更進一步地將約僱人員的業務範圍,去識別化後公開,避免像此過勞案一樣一人做多職務代理。陳姳臻認為,在公部門約僱人員運用問題上,短期應朝資訊揭露的方向前進,市府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但這只是第一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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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姳臻說,若要改善約僱人員,也就是這群既不是公務員,又是勞基法孤兒的勞動者發生過勞問題,從長期來看仍需要做完善制度的討論,比如該人員提供勞務的內容是否應有一致性?而非從事契約之外的工作項目,以及工時制度應該要參考醫學專業提供保障,甚至長遠來看應該將公部門非公職考試的長期人力,尚未規範的部分必須跟上勞基法的腳步。受僱於政府的人一樣是勞工,不應該保障低於基本的勞基法。另外,有鑒於本次勞動檢查不小心排除約僱人員的部分,也點出制度曖昧造成的問題,因此在此呼籲不僅要規範勞檢部門落實公部門勞檢事宜,議會也要做好監督,關心整體的市府用人的形式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合理待遇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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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昀峯表示,發生在陳嘉緯身上的憾事凸顯市府的兩個問題,一是市府過度忽略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沒有評估做事的必要性。倘若金山區公所人力如此有限,自然不應該要求區公所自己負擔媒體經營的業務,像是攝影、圖文製作、影片剪輯,若要求品質,都需要一定的技術性,當然也要留意機關是否適合自行辦理的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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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事情有輕重緩急,業務有核心非核心,效果也有直接間接之分,很難說每項工作都讓人備感意義,若是沒有明確地將核心業務與次要業務區分,只是不斷的添加業務,那真正的情況應該不只是小編過勞,恐怕整個組織都在過勞。坦白說,行政機關勞逸不均的現象眾所皆知,在非必要業務不斷增加的趨勢下,誰又知道小編猝死相較每年公務猝死的比例又是多少?還有,會不會不是「所有人」都過勞,而是只有「能者」過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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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昀峯說明,在長期制度建立面,新北市政府可以將在各個機關間不斷傳換工作的聘僱用職務代理人資訊蒐集起來,建立聘僱用人員的人才庫,以利管理也能避免酬庸疑慮。另外市府應該要將橫跨數年的任務工作,提供穩定的聘僱用員額,而不是使用中短期職務代理人的模式,否則還是會有像陳嘉緯一樣,明明都在同一個機關服務,卻得受到職務代理原因消失,而必須一直重新換約,甚至越做收入越低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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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嘉緯過勞逝世所引出的問題,彭盛韶也向侯友宜提出四大問。一問,整起事件後續的檢討和改進了什麼?二問,現階段相關人員的懲處到哪?三問,監察院所指出的107年度(2018年)「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督導考核」又在哪?為何2017年的考核資料公開出來,關鍵的資料反而不在?四問,嘉緯過勞死是否僅是新北市境內的冰山一角,其他基層人員的工作待遇仍是未知數,是要怎麼知道悲劇不會重演?彭盛韶表示,若市府對這些問題不能給個交代的話,社會大眾將難以相信侯友宜市長的虛心檢討,到底要檢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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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婉諭總結,為了避免嘉緯的遺憾重演,若要公部門勞權具備更全面的保障,市府應該做什麼改革呢?對此,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四點呼籲: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短期內,市府應該公開各個單位約僱人員的運用狀況,及其所執行的業務內容。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長期而言,市府應該訂定契約人員進用與管理辦法,包含規定約僱人員異動送交議會備查等事宜。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從嘉緯過世事件來看,市府的勞檢未落實其實間接導致他的猝死,把關機制應該更落實,並將勞檢資料公開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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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婉諭說,我們知道公部門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問題在短時間不易解決,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可以不試著尋求解方,敷衍了事,讓悲劇再度的發生。市民所需要的遠不止是道歉與補償,「再多的道歉與補償也喚不回這些生命」,誰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進入政府部門為民服務卻踏上人生的不歸路。時代力量仍會持續監督,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要求市府進一步的改善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弊病,避免悲劇重演的可能性!

  • 公務人員懲處規定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1 10:07:53
    有 40 人按讚

    <2005年6月,時任總統的 #陳水扁 因兒子 #陳致中 與 #黃睿靚 文定,他便帶著全家搭乘行政專機前往女方家下聘。事後總統府表示陳水扁家族會支付所有費用,但 #專機 是否適合做此用途,仍引發爭議。如今蔡英文則連要支付費用都不提,大剌剌地 #公器私用,惡劣程度較之阿扁,更是等而下之。>

    總統蔡英文搭乘行政專機南下高雄,去探望綠營重要派系「湧#言會」精神領袖、#三立電視台 董事長 #林崑海,#高雄市長 #陳其邁、湧言會旗下立委 #趙天麟 等人作陪。

    總統府和高雄市政府都強調,這是蔡英文的私人行程,不便透露會面細節。既然是私人行程,那蔡英文有什麼理由可以堂而皇之搭乘公務專機?

    一般公務人員若使用公務交通工具處理私人事務,肯定會遭到懲處,過去就有多起這樣的例子。如去年10月,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一隊副隊長陳鶴園,因涉嫌使用公務車載家人參加私人活動,經檢舉後他坦承犯案,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詐欺得利罪」,須支付公庫10萬元罰款。

    又如,前移民署署長楊家駿被媒體踢爆,以公務車搭載妻子假公務考察之名,實則是進行旅遊云云。媒體報導曝光後,他當天即遭內政部長徐國勇拔官。

    按照法務部廉政署的規定,包括公務交通工具在內的公家財物,應用於公務,公務員若擅為 #私用,輕則違反行政規定,重則有觸犯《刑法》#公務侵占罪 之虞。然而,有了蔡英文的例子,以後這類事件,政府還罰得下去嗎?涉案當事人只要說,總統可以搭行政專機進行私人行程,其他公務員為什麼不能比照辦理?蔡英文是最高層級的公務員,竟 #帶頭違法,做了最壞的示範。

    專機看海董 小英違法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901000491-260109

  • 公務人員懲處規定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1-03-08 21:47:21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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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而在台北的立法院、行政院長--吳敦義也為了是否要懲處胡志強的問題、面對民進黨立委的輪番質詢,但吳敦義堅持先把事件調查清楚,如果確定有失職的官員、一定全面查辦。
    台中市夜店一把火奪走9條人命,民進黨立委矛頭指向台中市長胡志強,要求行政院長吳敦義,應依公務人員懲戒條例,先將胡志強停職查辦。
    民進黨立委也呼籲監察院,應依監察法""公務員有違法失職應予停職""之規定,積極介入調查。只是吳敦義強調,目前調查結果尚未出爐,不能在事實未查明前就先下結論。而除了究責爭議,這次夜店大火,消防檢核也備受質疑,像是易燃品""隔音棉"",不在檢核項目內,內政部長江宜樺備詢時也坦承,的確是現行消防法規,有漏洞。
    大火燒出消防問題,國民黨立委也推動消防修法,包括修改消防法第14條之1,規定公共建物及公告場所,要禁用產生火焰、火花、火星等,有熱點的物體和器材;內政部也考慮增訂全國性一致通用的法源,要禁止室內做明火表演。而消防修法,刻不容緩,消防署預計1個月內,會將修正草案,送至行政院審議。記者 李曉儒 陳柏諭 張梓嘉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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