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共危險罪和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公共危險罪和解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公共危險罪和解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JustSad (職業被告)看板LAW標題Re: [問題] 被酒駕撞到求償問題時間Mon Jul...

公共危險罪和解 在 King Huang ?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9 15:31:03

咱上愛的所在❤️ 滅火器的新歌讓我激動到不行😭 希望大家一起堅守民主最後一道防線! 最近嚴重的失眠,選舉倒數的白熱化還有媒體的轟炸。 媒體被稱為第四權,被這樣濫用真的是夠了。 我的心只有對高雄未來的堪憂,對台灣民主可能發展停滯的恐懼。我在高雄生活27年,除了四處旅行以外,從沒離開過這裡。 很...


我直接回文。


如果和解,你撤告,他公共危險罪多半可緩刑。

酒駕罰款+吊照+你和解金,他仍可上班換工作。

跟你和解,他沒案底紀錄還能逃過牢獄之災。

這是你們談和解時你可以強調的籌碼,花錢消災。

和解時不必理會鎮公所或區公所或法院調解委員,他們的說詞你聽聽就好,完全沒影響或參考價值,大部分是嘴炮豬隊友(對雙方都是)。


如果沒和解,你提告,刑事附民事求償我前幾篇說明過,有不明白的再補充。

除非你傷勢輕微,無法開醫生證明在家休養。

醫生證明+薪資證明=受傷休養薪資、看護費用。

傷勢輕微只會有健保看診費用+精神賠償。

其他支出有單據證明才可能列舉,也不是列舉就一定有,例如看診通勤費可以,其他通勤費看法官看運氣。


換句話說,走提告附帶民事求償是兩敗俱傷。

他沒誠意、沒能力(真假都一樣)、想擺爛,沒有和解可能才走這一步。

但如果對方好像很有誠意、保險公司原因談,但金額談不攏,一樣可以走這一步。

但後者別忘了你是想以刑逼民走和解,開庭時別答應簡易判決。

不懂或不願意跟你和解換來好處,沒必要跟他客氣,反正你提告或和解拿到都一樣多,為何不告?

又如果他以為反正有公共危險罪不知輕重想擺爛。

想拿錢就和解時教育說明給他聽,但效果有限。

但略懂的保險公司或調解委員會幫你勸說他。

想給他踢鐵板,就堅持告到底,怕麻煩就換你自己踢鐵板。


任何訴訟,被告都要自己到場,原告可以委任律師代表或委託他人出席。

被告無故不到場,可能被拘提或通緝,可爬文參考類似案例。


講白一點。

單據少、傷勢輕、想拿多一點錢,就和解。

單據多、傷勢重、兩種求償一樣,就提告。


和解了,他公共危險罪才可能輕判且緩刑。

未和解,記得要求法官加重他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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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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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23027: 提醒原原po,這一篇大概3-4成的內容正確,其他的內容看 07/06 16:22
jim23027: 看就好,建議原原po可以去市政府或區公所的法律諮詢問 07/06 16:22
jim23027: 問律師,在這邊問法律問題,風險很高 07/06 16:22
q135q135: JustSad:你高估我了,我沒有法學背景哦 07/06 22:43
taoist9999: 真正的重點是當場拿到現金,再簽和解書。 07/07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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