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兩段式左轉標誌設置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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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兩段式左轉標誌設置規定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9萬的網紅屏東新聞 PT New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長輩騎車兩段式,安全上路不出事 屏東警分局分析轄內交通事故資料,110年度迄今肇事原因當中「機慢車未依規定左轉」發生A1類死亡事故3件、A2類致傷事故139件,因此機慢車行經交岔路口,應如何正確且安全的左轉,是亟須建立的交通觀念;另全縣65歲以上高齡者A1類死亡人數亦達27人,較去年同期增...

  • 兩段式左轉標誌設置規定 在 屏東新聞 PT New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9 14: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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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輩騎車兩段式,安全上路不出事

    屏東警分局分析轄內交通事故資料,110年度迄今肇事原因當中「機慢車未依規定左轉」發生A1類死亡事故3件、A2類致傷事故139件,因此機慢車行經交岔路口,應如何正確且安全的左轉,是亟須建立的交通觀念;另全縣65歲以上高齡者A1類死亡人數亦達27人,較去年同期增加6人次,顯見年長者用路習慣實有加強重視之必要。

    有關「未依規定左轉」,除「外側車道左轉」之外,另有「未依兩段式左轉」,兩段式左轉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交通觀念,其規定則源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102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 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
    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 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
    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而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5條規定,「機慢
    車兩段左轉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轉路口附近顯明之處,用以告示左轉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前方路口之左轉待轉區等待左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轉。故警方取締機慢車未依兩段式左轉,應秉持執法明確性,必須在同時設有兩段式左轉標誌(藍色圓形標誌)以及畫設有待轉區的路口,始能予以舉發。

    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屏東警分局將積極利用各勤務機會持續向民眾推廣交通安全觀念,並加強執法能量,盼能提升民眾交通安全意識,減少車禍憾事發生。

  • 兩段式左轉標誌設置規定 在 許展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27 10: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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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路段會勘 》

    今天上午邀集屏東縣政府工務處、屏東分局副分局長、交通隊、派出所、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萬丹鄉公所、萬丹鄉代表會、周春米委員服務處等單位一同關心。
    有關上週在萬丹鄉西環路、中興路、丹榮路口發生A1車禍引起廣大討論之相關號誌、標線、設置問題進行會勘討論,結議如下:
    1·將補足待轉區間槽化線以凸顯待轉區。
    2·加掛兩段式左轉標誌。
    3·將原限速70公里調整為速限50公里。
    4·中興路口設置停等區於中線。
    5·下廍路滙入中興路加註左轉、直行、右轉標示。
    6·原雙白線改一實一虛線線以利機車滙入中線。
    7·未來考慮加設測速照相設施。

    所有決議修正設施於兩週內完成,未來希望廣大的用路人遵守交通號誌標線規定,以維護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 兩段式左轉標誌設置規定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11-14 22: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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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聽過「#待轉大富翁」活動嗎?整件事很簡單:
    「#機車用路人對自身路權的爭取。」

    抗議的是:台灣法律採取「#車種分流」而不是「#車速分流」和「#車向分道」。

    在現行規定下,有「#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的路口,機車必須進行兩段式左轉,並且於某些道路上機車禁行內車道。

    對,限制僅限於機車,汽車完全不受此標誌限制。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二條告訴我們號誌設置目的是: #為了便利行旅及促進交通安全。

    那我們就來看兩段式左轉究竟有沒有「#便利行旅」和「#促進交通安全」呢?

    ⚠️有「促進交通安全」嗎?!

    1.有人說:採取「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有效讓機車左轉的肇事件數降低??

    嗯🙄。禁止全民騎機車也能有效地降低整體機車肇事的機率呢!😅😅😅

    的確我們對於道路左側的禁令讓內車道的「機車」肇事率降低,但我們忽略了機車因為必須靠右行駛來進行兩段式左轉,導致與右轉車爭路,讓右側車道的事故大幅提升的事實,「機慢車兩段左轉」造成了右側車道擁擠(直行車,待轉車,右轉車全部都在該車道)真的能「促進交通安全」?

    (右側車道的肇事常常歸因於右轉車未讓直行車,但正是「機車兩段式左轉」導致此類肇事發生率增加,因為這些右轉車本來根本不需要禮讓這些進行待轉而靠右的直行車)

    2.
    其實,無論是機車或汽車,只要「不在內車道進行左轉」都會很危險,汽車違規機車騎士生命也會受到嚴重威脅,「機慢車兩段式左轉」減輕了汽車行車需要負責的注意義務,恣意的左側車道奔馳,而左轉機車卻必須與直行車和右轉車在壅塞的右側車道險象環生地前進,用路人的違規不分汽機車,卻只限制了機車的路權,這難道不是對機車的刻板印象和歧視嗎?

    ⚠️那有「便利行旅」嗎?!

    「機車兩段式左轉」在台北市或是比較特別的路段及尖峰時刻時,最久可能需要兩到三個紅綠燈的時間才能成功左轉,這些原本可以直接左轉的車在可以行進的時候也可能會影響到原本要進行左轉的汽車和不同向的直行車輛。

    這樣的結果難道不是跟「便利行旅」原本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馳嗎?

    日本規定50cc以下的機慢車必須兩段式右轉,簡單來說,他的目的是「車速分流」到了台灣卻變成強制性的「#車種分流」,強制行駛右側車道的機車除了需要與右轉車搶道外還可能遇上突然靠右的公車或是各種違規的臨停車輛,這種不管車速是否跟得上車流都讓機車一律靠右的規定反而更加危險。

    車速分道(快左右慢)和車流分向(轉彎前打方向燈,禮讓其他行車守序地切換至左側車道進行左轉)的教育,嚴格取締任何車種的違規左轉才是用路安全的基礎。

    或許台灣積習已久的駕駛文化和道路限制以及用車習慣無法一蹴可幾的改變,但這次的運動可以讓我們去思考單純地把道路問題歸責在機車用路人上,然後藉由限制其路權來當作解決辦法,是否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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