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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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規定 在 台灣人在巴西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27 03: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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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維護旅外國人權益,針對因疫情無法返臺逾2年,戶籍遷出致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及勞保老年給付、個人綜合所得稅等權益受影響事,僑委會於1月15日邀集內政部、 財政部、勞動部及衞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召開研商會議,將相關規定及因應作法提供給僑胞參考:
    一、國民年金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國民年金給付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倘因戶籍遷出而被停止,依勞工保 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54 條、第 78 條及第 94 條規定,可每年檢送經駐外 館處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由勞工保險局審核通過後,即可續領,倘因準備文件不及,致無法於停止給付當月提出申請,申請審核 過後仍可追溯續領。
    二、全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衞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1.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係採 2+2 原則,意即國人離 臺超過 2 年以上戶籍遭強制遷出後須退保,因退保後即無須繳納健保 費,對其權益並無影響。而戶籍遷出後只要在 2 年內返國恢復戶籍, 即可以再次參加健保、繳納保費並使用健保資源,無 6 個月等待期的 問題。
    2.現行健保制度設計已存在相當彈性,曾參加全民健保的旅外國人只要 在出國後 4 年內在臺保有戶籍,權利義務均不會受損。另外,即使出國超過 4 年未曾返國,只要是在國內受僱工作,仍可立即恢復健保資 格。
    3.受疫情影響之旅外國人,如有全民健保再加保問題,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視個案狀況協處。
    三、個人綜合所得稅率(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1.個人所得稅部分,現行制度分為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境內居住者 每年 5 月份結算申報,依所得級距分別適用累進稅率自 5%至 40%; 非居住者採就源扣繳,由扣繳義務單位就每筆收入先行扣繳所得稅, 無須再申報。
    2.至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適用,由個人自行擇一申報,嗣經各該國稅局審核,倘審核結果與原申報不同,個人可再申復,財政部賦稅署 已函知各地國稅局依個案情況分別處理。
    四、地價稅率(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地價稅率採次年改課原則,因此,109 年度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 於該自用住宅設有戶籍(設籍日數不限),即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之地 價稅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 1 處為限);110 年度如於 9 月 22 日前完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並提出申請,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 地之地價稅率。
    五、投票權(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1.查 110 年無中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戶籍遷出不影響權益。
    2.至公民投票部分,依全民投票法規定,只要 110 年 2 月 28 日(含) 前於國內設有戶籍者,即具有全國性公民投票權。

    感謝巴拉圭亞松森廖健勛僑務秘書分享圖文。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規定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16 1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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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不知道大家每個月領薪水的時候,會不會特別留意一下薪資單呢?上週有讀者跟我們分享,他某次心血來潮一看,媽呀不得了被多扣了不少錢(後來公司有還他),如果你是屬於那種「喔錢有進來就好😌」的那種類型,那麼今天的貼文你不妨就花一點時間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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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以下內容我們以公司投保者為說明,自行加保工會的則不在此次討論範圍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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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❶勞保自付額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勞保保費的負擔比例為「雇主7:勞工2:政府1」,只要你的「全薪」來對照該級距表,就能知道應負擔的保險費用為何。如果薪資是介於兩投保級距間的話,則是以「較高級數」的投保級距為準,例如全月薪資為28,000元的話,則應對照28,800的級距。知道自己的級距後,便可以去參照一下勞保費用分攤表,就能知道自己的自付額為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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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❷健保自付額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目規定,健保保費的負擔比例為「雇主6:勞工3:政府1」,如果你有眷屬依附在你名下也是一樣的負擔比例喲(且最高是以三口眷屬的全月保費計算)!同樣地,大家可以自行去對照一下分攤表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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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❸職工福利金
    如果你的公司在50人以上,並且有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那麼每個月的薪資都會被扣0.5%,是沒問題的!不過最容易引起爭議的就是,一年365天除了自己的薪資外,根本沒從公司領到額外的補助或福利,或許是福委會對職福金的運用太嚴謹?(苦笑)大家有興趣可以可以去看看職工福利金條例,或是詢問看看自己公司所成立的職工福利委員會,了解看看有哪些福利或補助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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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有個比較常見的錯誤❌就是勞退6%,如果你是勞退新制的,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每個月都必須提繳勞工薪資的6%到勞工退休金專戶,這部分是不能從勞工的薪水扣除了,有違反的話可以到當地的勞工局處去申訴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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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順帶一提~薪資扣項中可能還會有所得稅扣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請假扣款或法院強制執行代扣費用等,不過因為今天篇幅太長了~就不一一說明囉(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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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幾點,希望大家都可以更清楚自己的薪資單內容啦!如果你有聽過什麼奇葩的薪資扣項,都歡迎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唷(什麼制服使用費之類的)喜歡這篇貼文記得狂點愛心、狂收藏並且狂分享給你所有的親朋好友唷!祝大家安好,我們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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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規定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05 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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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財政黑洞 全民來抓漏

    黃聰哲/自由業(雲縣西螺)

    全民健保屢傳破產危機,健保費是否調漲,最後將由行政院決定。圖/資料照片

    「愛台灣,更愛台灣健保」,如稱台灣健保為世界資優生並不為過,且為世界各國師法的對象,這是台灣的驕傲。但健保動輒産生財政失衡,救健保成為揮之不去的輪迴,歷經數年就會來一次。

    「沒投資就沒健康」,重點是如何投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本保險保險經費於扣除其他法定收入後,由中央政府、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分擔之。」因之,上從業管單位,下至輿論全部聚焦在後段三個對象,產生「救健保,落實使用者付費」定型思考,致使提高保費的議題甚囂塵上。

    試想,國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及經濟不景氣,要調漲健保民眾是否能接受?投保單位業界能否忍受?勞保年金年年都說要倒,蔡政府目前提出勞保年金改革方向,遇到民意反彈,勞動部即刻收回,無限期延後研討。提高保費救健保,如遇民意反彈,小英是否能一肩扛起萊豬、勞保年金及健保保費的全盤壓力,民進黨是否願意承受「逆時中」的反彈?

    「微調保費」及加重「部分負擔」,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的思維,是否可能多個面向思考?全民健康保險法的「法定收入」除菸品健康捐之外,是否可再開拓另外財源?

    如果台灣百姓愛逛醫院、愛看病,那以價制量也許可收到一些成效,如若是人為因素所造成的人為漏洞,而且造成健保醫療支出又非常驚人,如此漏洞我們能視而不見?只要到急診室轉一圈,車禍的病患還少嗎?揆其原因,肇禍於危險駕駛為大宗,交警執勤開罰,其罰款可否依比例上缴健保局法定收入,來抵其部分醫療支出?又如菸、酒、檳榔對身體所造成複合性的傷害,及罹癌所造成重大傷病,菸酒健康捐是社會公平的展現,何以菸價遇上選票考量就可以髮夾彎,下調價格?

    全民健保既然具有社會福利性質,彩券營運可否依比例挹注?美牛、萊豬進口對身體的傷害,最後還不是要回歸健保醫療,誰有權主張其税收不必依比率繳交?「病人自主權法」,是病患、家屬、健保三赢的進步法案,何不提出供全民公議,事繁不及備載,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專業知識,只怕一些政客堆砌一套深不可測的高深理論,來糊弄群黎百姓。

    「視病猶親」,台灣人民的健康維護,不容遺落,但健保財政缺漏,要全民一起來抓漏。「起厝怕抓漏」,只要不怕抓漏,就可補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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