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內政部長信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內政部長信箱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內政部長信箱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eemocogs (teemo)看板lesbian標題[平權] 內政部部長信箱回覆時間Wed ...





提莫去信致內政部:


主旨:釐清申請結婚登記之形式審查要件是否涵蓋法律性別?

內容:司法院釋字第 748號解釋指出應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
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地方戶政主管機關
,就申請結婚登記之個案為形式審查,是否即日起不再已法律生理性別
做為形式審查要件?若仍為形式審查要件,是否立即函示地方戶政主管
機關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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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於107年7月24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提及申請結婚登記形式審查要件
是否涵蓋法律性別1事,茲答復如下:

按106年5月24日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結合違憲,
並明確指出有關機關應自該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
律之修正或制定。因國內有關同性結合尚未法制化,戶政機關尚無法律依
據予以登記,先辦理同性伴侶註記,未來完成法制化後,戶政機關當依規
定辦理戶籍登記。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若您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
詢,感謝您的來信。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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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2018/1/17 □ [平權] 法務部部長信箱回覆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16203835.A.B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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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532529524.A.3F8.html
anita14750: 未來法制化應該還要很久吧 07/25 22:59
Architect: 推提莫,但是徐國勇..... 07/25 23:00
gogofool: 推 07/26 10:17
grassland123: 公投完後 就會出現風向 法制化就會有了 公投是具有 07/26 23:22
grassland123: 法律效力的 07/26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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