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內政部申訴電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內政部申訴電話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內政部申訴電話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內政部申訴電話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高虹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數位浪潮下的法制工程,政府做好準備了沒? 行動通訊技術邁入5G時代,面對人工智慧(AI)在各領域的運用及發展,若干過時的法令必須急步追上。虹安昨天下午在立法院與相關學者、專家座談時強調,除了人工智慧專法的制定有其必要外,「#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法也必須因應數位時代演變調適。與會人士也建議,制定...

  • 內政部申訴電話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10 1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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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浪潮下的法制工程,政府做好準備了沒?
     
    行動通訊技術邁入5G時代,面對人工智慧(AI)在各領域的運用及發展,若干過時的法令必須急步追上。虹安昨天下午在立法院與相關學者、專家座談時強調,除了人工智慧專法的制定有其必要外,「#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法也必須因應數位時代演變調適。與會人士也建議,制定人工智慧沙盒規範以加速AI產業的發展,並搭配專責的個人資料保護機構,處理包含運用個資申請、監管、去識別化、申訴等需求。但,在此數位浪潮下,政府的法制工程準備好了嗎?
     
    由我的國會辦公室所舉辦的「#數位浪潮下的法制工程」座談會,邀請了理律法律事務所、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治理協會、資策會科法所、行政院資安處、國發會、法務部、金管會等單位,一同討論個資法、資料安全及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等議題。
     
    近幾個月資安及個資外洩議題層出不窮,先有五月中新北市公有運動中心採用實名制入場機制,結果民眾的姓名電話等個資被公開在網路上,還能隨意任人更改!甚至是內政部疑似2千多萬筆戶政資料,也被國外資安網站揭露。這些問題,都讓社會大眾各界開始關注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和措施的現況,及修法之必要性。
     
    數位治理協會理事李崇禧認為,日本在個資法的運用,是交由具公信力的委員會來進行審查,並設有申訴管道,值得我們借鏡參考。再者,英國OPT-OUT原則,讓民眾對於個人資料運用可以有自主的選擇權利,甚至選擇撤回數據被使用的權力,對人民的保障也更完整。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商務經理李沛宸則表示,現在的個資法都是民眾被動同意被使用,如何讓數據的交換或運用更安全,讓民眾擁有真正「自主的權利」,以處理自己的個資並保護自己的隱私,都是重要的議題。再者,現在數位足跡有許多種類型,如何去識別化,或是去識別化到何種程度才能運用,都很值得討論。
     
    而關於個人資料保護及運用,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會人士相當重視,強調個資的管理及運用不能出現歧視及不公平的對待,個資保管人應該負有透明義務,特別是救濟制度一定要建立,隱私權的管理必須分級,具有高度敏感性的個人資料更必須受到專業專責的保護。
     
    現場的國發會官員回應,國發會已設置「#個資保護專案辦公室」,但目前僅是個資法解釋的任務編組單位,並非獨立專責機關,亦無相關受理申請授權、評估審查等功能,後續將再檢視應如何強化功能。而個資法的修法期程,將盡快彙整瞭解社會期待及國外現況後,提出國發會修法版本。
     
    對於與會者的建議及意見,虹安認為未來對於資料的使用、申訴、處理及運用等,如有專責單位負責,協助輔導相關單位,處理個人資料保護議題,才能讓人民更有保障。此外,美國總統川普於去年二月發表AI白皮書,除指引未來AI發展方向外,也強調美國政府應如何透過保護、獎勵、教育等措施,維持人工智慧的競爭優勢,也可以參酌借鏡歐盟GDPR,或其他國家的作法,加上台灣在地特性考量,讓我國的數位法制的修法過程更加完備,以迎接數位時代的浪潮。

  • 內政部申訴電話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8-28 17: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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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有全文>寶咖咖又一新招:要你下架踢爆文,不然就問候你長官!
    超爛,買個房還被形同威脅,有這種建商??你以後敢踢爆或買他的房子?小心你的工作會被威脅喔!

    向來寶佳的問題,多半是漏水、蓋爛屋、售後服務不好、設計差、品質不良、管委會很頭痛等等,而分公司幾十家,有時很難分辨,有時會被矇蔽,以為這是品質比較好的分公司。

    其實都一樣水準。我的七大不推建商,寶佳就是第一位。

    蓋得再爛,都會有人前仆後繼地買下,然後就撲倒在地,或者是關上網路離開我,眼不見為淨,摀上耳朵就以為聽不見,然後對房子的事情視若無睹,並且開始在網路上消毒:寶佳沒有那麼差啦!

    我認識的朋友,都是靠砸錢買下來,來認識寶佳,因為買了才會知道:「什麼是做功課」、「怎樣的房子不能碰」,還有那種要轉售房屋時,希望我不要再罵這些建商,以免害他賣不出去的哩。

    可是我整天在網路上,在書本上,在節目中,都在講這些東西,聽了是聽了,為何還是有很多人沒有聽進去?
    「我想說我沒那麼倒楣」
    「我想說我也有眼睛會自己看」
    「我想說我買過很多房子應該沒有問題」
    「我想說那個銷售人員很誠懇」
    「我想說我正在跟那個業務交往,他應該不會騙我」

    然後事情發生之後
    「幹!我怎知會這樣」
    「哭!好丟臉想死」
    「怎麼辦怎麼辦…」

    建商從來不是吃素的,建商養的狗也從來都是仗勢欺人、遇事閃躲,你只能自己學習所有的學問。

    不要再賭啦!!!!!!!!!!!!!!!!!!!!!!!!!!!!!!!!

    下為全文
    購屋過程不愉快,建商竟打電話到購屋者的公司告狀。一名少婦日前購買新竹高鐵站旁的預售案「和發首湛」,之後發現建商在合約中載明的驗屋保留款只有5萬,而非內政部規定的5%,她在住戶群組提醒其他人,卻被業者認為「找麻煩」,要求她回收訊息未果,打電話到其公司告狀,引發主管關切,少婦表示,公司長官雖未對她施壓,但建商行徑太離譜,憤而向《蘋果新聞網》投訴。

    28歲的李姓少婦氣憤出示建商傳來的LINE訊息,內文為「合庫跟寶佳機構關係很好,不管是總行分行都有熟識,我想未來大家都是住戶,希望不要把局面搞的這麼僵,請你儘快將群組文章下架」等語,她控訴寶佳機構旗下和發建設,僅因她在住戶群組提醒大家,建商合約有與法律相違事項,對方竟然致電她的公司告狀。

    預售最低價828萬

    李婦說,與丈夫新婚一年多,今年3月兩人決定在新竹購屋,由於工作因素,挑中新竹高鐵站旁的預售案「和發首湛」,選定了40.9坪房子,並加已購客組成的住戶群組交流。

    「和發首湛」為寶佳機構旗下和發建設銷售中的預售屋,據樂居網資料顯示,該建案位於新竹縣竹北市隘口二路,為14樓高RC建築,距離高鐵新竹站550公尺,規劃2~4房、28~47坪產品,全案預計2020年6月完工。

    李婦以簽訂保密協定為由,拒絕透露購屋總價,但新竹市調業者表示,「和發首湛」單坪成交價約在23、24萬元,目前該案在房屋銷售網站《樂居》的最低價格,43.24坪也要828萬元。

    購屋保留款只留5萬

    李婦表示,「上月中有住戶發現,合約上驗屋的保留款只剩5萬,且所有購屋的未來住戶、不分購屋總價通通一樣,與內政部定型化契約制訂的5%不同。」有法律背景的她立刻搜尋法院相關判決,傳給未來的鄰居們,表示「這樣的合約是無效的」,並在同月23日致電和發建設反應,對方也答應要研議。

    但之後建商未有討論合約動作,反而是要她收回已傳訊息,李婦拒絕後,對方竟輾轉聯繫上李女主管,李女表示,「買屋過程因使用員工貸款,向銷售人員透露在合庫總行上班,對方竟打電話給她的主管反應此事」,不過李婦強調,長官僅是恭喜她購屋,沒有施壓,但仍讓她感覺隱私被侵犯。

    《蘋果》檢視李女合約書,發現驗收部分內容指出,買房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但翻閱到付款辦法表時,依工程進度付款一覽表,直到交屋款部分,卻僅剩5萬元,李婦指出,「這就是5%變5萬。」她指控此條文對消費者「非常不公平」,住戶們已集體向行政院消保處,以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

    建商辯:購屋者同意

    對於李婦指控,負責銷售的銷售負責人華威廣告協理洪丞彣表示,依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合約中有清楚的寫上5%保留款,但銷售過程已清楚告知購屋者,是經雙方磋商後,確認階段性付款最後驗屋餘款為5萬元,購屋者同意才銷售,並且合約付款請款表也再三簽名確認,但既然客戶主張該權利,也不會阻止。

    而針對致電合庫一事,洪丞彣僅回應,「銷售過程都會了解客戶的財力、工作狀況,加上該案有客戶透過合庫議價,才會知道對方在合庫上班,對方主管也因而知道此事並不奇怪,其他部分則依合約進行。」

    合庫金控銀行公關科表示,不清楚有李姓員工反應建商打給合庫詢問買房一事,購屋若有糾紛,應是買方與建商雙方間的事情,應由雙方間處理協調,而非找向合庫,合庫只是處於被動立場,也不能阻止客戶打電話給銀行。

    違消保法可檢舉開罰

    《新竹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解釋,所謂的驗屋保留款,又稱交屋保留款驗屋,當購屋者在交屋發現瑕疵時,可以保留購屋總金額的5%暫不付給建商,直到瑕疵改善完成為止,「以1000萬元房屋產品為例,驗屋保留款就是50萬,比5萬元更有保障。」

    此外,他也認為建商聯繫消購屋者主管一事「非常不妥當」,因房屋買賣涉及個人隱私;另外建議購屋者,若確認該合約以牴觸定型化契約,可集體向消保官申訴,否則一人隻身面對建商法務或律師,壓力相當大。

    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指出,即便建商聲稱5%驗屋保留款變成5萬,是與購屋者協商並簽名同意,但仍然違反《消保法》不得記載事項,「這個是無效條款,消費者可以主張它無效,回到保留5%的保留款。」購屋者得以向得以向所在地之消保官申訴或檢舉,主管機關會介入處理,要求建商限期改善,並連續開罰,最高至50萬元。他也提醒,購屋者在簽約時有權力將契約拿回家審閱比對,看是否有違法之虞,「在簽名前都要謹慎小心。」

    而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彭紹瑾則表示,既然消費者已申訴,若業者有觸法就會依法處理,內部會回答消費者,不便多做說明。 (陳韋帆/台北報導)

  • 內政部申訴電話 在 郝明義Rex Ho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8-25 2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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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清德可以不必問上帝】
     
    一年三個月前前瞻計畫講得火熱,台北市暴雨成災的時候,訪問研究水資源的楊志彬教授的文章。這是當時回應林全院長的,也是今天可以請賴清德院長讀讀的。
     
    其中第二個問題,正是因為當時連台北市都出現水災所以提出來的:【這次暴雨洪災,有沒有顯示或印證水資源建設的什麼問題?】
     
    不是下這麼大雨只有上帝能避免淹水,而是各位政府官員只知道在治水計畫上搞得抱殘守缺,所以無從改善淹水。
     
    賴清德院長不必向上帝求解方,可以虛心地請教一下楊志彬教授。

    【對林全院長的回應之四:不能只想用錢、用工程解決問題 】
     
    四月有一天我主講了一場座談會之後,交流時間有一個人的發言讓我馬上做了筆記。
     
    他說的話是,起碼就水資源建設這一塊來說,他看到前瞻計畫是在「為舊有的工業生產模式打開資源的大門」。
     
    那人名叫楊志彬。當天我初識,會後另趕約會,也就沒有機會再多請教。
     
    但是「為舊有的工業生產模式打開資源的大門」這句話一直在我心底閃動著。我覺得這句話的本身就像一扇門,如果能知道它說的到底是什麼意思,可以幫我解讀不只水資源建設,甚至整體前瞻計畫的一些狀態或問題。
     
    後來證明,我的直覺是對的。
     
    楊志彬是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以下簡稱全促會)秘書長。全促會裡有一個常設的河川智庫,而楊志彬本人也參與了這次水資源政策的討論。
     
    在我這次訪問的許多人裡,楊志彬站在一個很特別的位置。他看來有不少和政府溝通的機會,因此看到一些其他人看不到的可能。但是也正因為如此,他所看到政府的呆滯面,也就格外真切,他分析前瞻計畫所帶來負面影響的理由,就格外務實。
     
    我開始聯絡楊志彬那一天,他正好出國。所以一直等到他回國後才進行。那天又正好是上星期五暴雨成災,所以我當天以及之後的補充訪問,都是電話進行。
     
    整理訪問內容的時候,因為其中一些邏輯脈絡的前後呼應,決定用問答方式來進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 這次水資源建設的預算是2,000億元,僅次於軌道建設,佔前瞻計畫的百分之二十二。從水資源建設的角度,你怎麼看前瞻計畫?】
     
    很多的爭議環繞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裡的「前瞻」兩字,如果拿掉這兩個字,可以把問題看得更清楚。
     
    台灣有許多基礎、結構性的問題亟待解決,如果是老老實實地以「基礎建設補強計畫」的觀點來看,台灣的確到了應該全面檢視「基礎建設」的時候,但應該是真正的全面,並且應該配合半年後就要公布的國土計畫來一起檢視。不是現在這樣搶在國土計畫公布之前做這麼多大規模的建設。這樣置國土計畫於何地?
     
    何況,就我所知道的水資源建設來說,政府對某些真正的基礎建設是逃避的。譬如,水資源建設裡,「水與發展」這個計畫,是確保供水穩定,所以有很多增加供水的項目。但是,真要達到供水穩定的目的,節水的總體效益要高於增加供水的效益。而涉及節水的主要「基礎建設」應該是:全面汰換老舊自來水管以減低滲漏。
     
    可是自來水公司屬於事業公司,汰換老舊水管屬於「投資」業務,政府認為已經責成自來水公司改善投資,所以不列入「前瞻計畫」 。可是又因為考慮到地方政府的城市配合等等因素,基於實際施作量能有限,投資也只能做「有限投資」。這就顯示了政府無法面對問題癥結,決心有限的心態。
     
    這次我看前瞻計畫本身,或者看林全院長接受你採訪所談的內容,都感受到太注重「財務」和「工程手段」,而太少新的治理理念,也忽視非工程手段。
     
    前瞻計畫裡不是沒有比較進步的項目,但比例不高。缺乏其他項目配合,缺乏系統性的配合。單項單項的,發揮不了作用。就大項而言,將水與安全、水與發展、水與環境三項分列,雖然無可厚非,但也就掉入了個別處理的傳統思維。
     
    例如都市裡的生態基盤保存,以及雨水回收再利用的概念,是跨防洪、水資源與環境面向的整合性做法,但並沒有出現在前瞻建設之列,因為這些做法的主導權在內政部而不在水利署。而水利署正在推動的政策中,不乏結合河道防災與土地使用的真正前瞻的政策,也沒有出現在前瞻建設之列。
     
    部會之間缺乏整合,導致政府看不出對水的整體思考,缺乏全面性的政策說明,沒法做施政視野的討論。
     
    【2. 這次暴雨洪災,有沒有顯示或印證水資源建設的什麼問題?】
     
    這次水資源建設中的「水與安全」項目,就是治水,為了應對淹水,列了1,151億元。但這裡面的主要建設,是為了完成十年前開始的八年八百億易淹水治理時期所做的規劃。看看現在還在進行中的六年六百億流域綜合治理就知道,政府並沒有太多重新反省檢討當年規劃的機會,一直處於「完成高強度保護措施優於一切」的心態。
     
    這些觀念和方法,都是以快速排水、高築堤坊來保護城市,防止「外水」灌入城市。但是這兩天的暴雨洪災告訴我們,「內水」排不出去的問題同樣嚴重。很多區的水排不出去,顯示新舊都市計畫整合不了。
     
    這次暴雨洪災,正是提醒我們,在工程手段之外,要並重非工程手段。
     
    在水資源建設上,一直存在著新舊觀念的交鋒。
    舊的觀念就是就用錢用工程,淹水了,就趕快防淹;治水,就只知道用水泥工法蓋堤防。
     
    新的觀念,要以這些非工程手段來舒解對工程的需要,要政府進行跨部門的整合,譬如都市計畫、國土計畫。
     
    像前面所說,這次許多都市淹水,不是過去的「外水」淹進來,而是「內水」排不出去。要解決「內水」排不出去的問題,光靠水利署不行,至少要整合地方政府和營建署。
     
    再以「水與環境」來說。前瞻計畫裡的「水與環境」,有280億元,並且是競爭型項目。過去看到的例子讓我們很擔心地方政府太過重視水岸美化,結果又造成水岸的水泥工程化。
     
    進步的「水與環境」,則應該是重視河岸兩旁「水、土、林」的整合,把水岸在生態廊道上的作用要有一定的價值取向。這需要許多部門,譬如林務局的共同參與。
     
    【3. 這次都市的「內水」排不出去,連台北市都淹,我聽說台北市更新後的排水管規格是可以應付每小時78 mm的降雨量,在全球都算先進。但是有清理淤塞的問題,這就要工務局的配合。這也和你說的跨部門整合相關吧?】
     
    對。這也說明我們的都市不能只倚靠排水系統,還應該考慮很多滯洪的設計。目前水利署也在積極研擬徑流分攤的法規,可是在實際執行面將非常複雜,需要高度協調水、土、林相關事業主管機關的配合修法與執行,可是在整個前瞻計劃裡頭,並沒有很清楚地把這個政策目標標示到比較上位的指導方向。
     
    既然提到了台北市,市府力推社子島的開發,將使得台北市面對未來的防洪風險大為提高。我們同時看到城市裡有先進的排水系統,又有和公務執行力息息相關的清淤,以及錯亂的土地開發政策,這些事務同時並存、新舊衝突,效果互相抵消,而政府在面對這些衝突時候的立場與價值是什麼?
     
    【4. 你說的「為舊有的工程方法打開資源的大門」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次水災後,看到林院長說要重視「水與環境」,「都市計畫要動」,如果是用新觀念來檢討「水與環境」的話,那當然是好事。我們最怕的是,看到淹水,就馬上說要加碼防止淹水。
     
    當新舊觀念和典範正在對話,正在競爭的時候,政府要加碼,政府要投8,800億進來,是支持誰?外部的顧問公司又會支持誰?
     
    公務員最怕被追究執行率,因此所有的預算都要用滿用足,並且一定是採用最習慣也最成熟的系統和產能。
     
    所以我說這是「為舊有的工程方法打開資源的大門」。為舊有的工程方法打開資源的大門,我們要承擔最大的風險就是:原本已經逐漸要被淘汰的觀念和方法,又得以延續生命,不但繼續形成問題,並且把新觀念和新方法都壓後二十年,不但阻礙社會的進步,還會加大世代衝突。
     
    偏偏最習慣和最成熟產能的工作方法,不足以面對未來的氣候劇變。今天在全球氣候的詭變之下,要承認極端氣候的可能性,要積極走向「韌性城市」。否則,想治水卻光是沿續過去的理論和想像,而不停下來思考、不翻轉,近乎不可能。
     
    台灣的雨量與災害潛勢可以說是「傲視全球」,但這並不是不轉型的藉口。美國紐奧爾良、丹麥哥本哈根、荷蘭等國家和地區同樣面臨極端氣候的挑戰,原本少雨的國家突然多雨起來,必須承受的系統衝擊絕不比台灣小。但這些地方面臨危機衝擊後為何選擇轉型,而不是強化舊有系統與做法,其間有許多值得我們參考的地方。
     
    【5. 你們水資源建設這一塊好像和行政部門的溝通還比較多,是什麼情況?】
     
    過去幾年,本來我們發現情況也慢慢有變化。我也看到公務員也不是沒有人願意嘗試新的觀念和方法來解決問題,只是需要比較好的執行條件和夠長的溝通討論時間來面對社會歧見。
     
    我們的對話本來在進行,但是像前瞻計畫這樣泰山壓頂,一下子就框下這麼多預算,就產生我剛才說的問題。公務員馬上為了執行預算疲於奔命,地方政府和各方勢力都來搶食大餅,最後一切都回到使用大家最習慣和最成熟的觀念和方法。
     
    換句話說,問題又回到原點。
     
    過去幾個月,政府部門和我們進行了很多對話,釐清一些他們的想法,也做了些保證,不能說是完全沒有進展。但是也正因為看到這些進展都是因為不斷對話才發生的,所以我們認為對話應該再繼續進行,不要急著決定,更不要為了通過前瞻計畫就急著告一段落。
     
    為了避免國家應有的基礎建設再被政治操作切斷、影響,因此全促會的河川智庫主張在前瞻條例中應該加入四點,成為所有計畫形成的原則:
     
    一,資訊透明。讓所有建設項目的資訊都公開透明,方便各方檢視。現在的網路平台,很容易做到這一點。
     
    二,公眾參與。尤其讓所有利害關係人都有充分的發言、申訴機會。
     
    三,生態優先。所有的工程建設項目,都該接受生態檢核。
     
    四,效益評估。新工程開始之前,首先應該回顧檢討過去十年所做的事情是否有效。
     
    政府也該全面檢討自己操作面上的心態。工程有爭議,就該面對,而不是逃避。有些水庫,爭議存在多年,但是在這次水資源建設裡,只是給水庫名字多加「生態」兩個字,打包放進前瞻計畫,就以為可以過關了。
     
    【6. 我聽說雙溪水庫就是一個例子?】
     
    對。政府要建這個水庫有好多年了,這是為了支持基隆的用水需求,在分析裡,雙溪水庫預定區是個優質的水庫場址。
     
    但是二十幾年來,地方人士也好、生態團體也好,反對的說法以及替代性的計劃一直不斷出現。有人主張把原有的梯田復耕、基隆市的水管滲漏率降低….等等做法,水庫的需求就沒有那麼急迫。
     
    我也看到了水利署用各種數據的計算來回應這些不同意見,但是民間的質疑還沒有完全釋疑,對於政府部門的計算需要更多的公眾與專家檢視。政府應該面對更具體的爭議,再繼續討論、溝通,而不要認為只要預算過關了,就可以加速執行的步伐。
     
    【7. 這兩天員山子分洪到底有沒有效是個話題。你怎麼看?】
     
    做員山子分洪,是為了不要影響汐止,趕快排洪。有沒有效果?要看下雨是否主要降在汐止河川上游的集水區範圍之內才能評估。
     
    以前面提過的社子島爭議來說,如果降雨落在汐止河川下游的集水區,那麼員山仔分洪對於保衛社子島未來的防洪效果不大。
     
    另外,這幾天看到林佳龍市長非常驕傲柳川的防洪效果,可是由鍾振坤博士提供我六月三號從 00:00~10:30的降雨圖來看,台中市在暴雨圈的外環,10個小時的降雨量還不到100mm,這種降雨量如果還發生水災就真的大有問題了。所以這次的豪大雨在台中市柳川的集水範圍並不明顯,不能證明柳川的防洪功能是否通過考驗。
     
    【8. 最後給政府的建議是?】
     
    最後,我要給政府的建議是:不要局限於只是延長既有的工業生產模式,刺激短暫的經濟繁榮。
     
    真正的前瞻是:國家治理能否突破過去的本位主義:是否能跨部門整合中央部會,是否能整合中央和地方。
     
    所以,儘管前瞻計畫到目前受到這麼多質疑和討論,但畢竟這些質疑和討論也都是因為有這個計畫而起,所以政府汲取教訓,今後應該做三件事情:
     
    1. 趁國家規劃大規模建設的時候,發動大規模公共討論,吸納社會的建議。
     
    2. 透過這些大規模的計畫,整合中央部會相關政策,並要求或誘導地方政府在跨部門工作上整合,配合中央整合。
     
    3. 這些大計劃應該具備彈性,納入公民參與,建立回饋與修正機制,不需要把預算在期限內消化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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