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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內政部移民署收容所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徐國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內政部全力動員防堵疫情,請大家共同落實防疫措施! 為了因應國內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而內政部全力配合並進行相關防疫措施。 ➡️民間團體、宗教團體、宮廟、殯葬禮儀業者等,務必落實實聯制、人流管制。超過室內100人、室外500人活動,強烈建議停辦。 ➡️國家公園園...
內政部移民署收容所 在 徐國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內政部全力動員防堵疫情,請大家共同落實防疫措施!
為了因應國內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而內政部全力配合並進行相關防疫措施。
➡️民間團體、宗教團體、宮廟、殯葬禮儀業者等,務必落實實聯制、人流管制。超過室內100人、室外500人活動,強烈建議停辦。
➡️國家公園園區及山屋,做好總量或人流管控,小地方也不馬虎。
➡️警政消防單位、警專、警大、替代役中心、移民署收容所、空勤總隊等團體生活,務必落實防疫SOP及自我健康管理,不鬆懈。
➡️民政、警政與村里幹事持續追蹤關懷居家檢疫民眾,強化失聯即時通報,防堵疫情擴散。
➡️機場、港口強化邊境管制,落實人流管理,加強各國語言防疫宣導。
在防疫關鍵時刻,我們每個環節都不能鬆懈,
目前防疫物資與醫療系統都是充足的,請國人同胞不要恐慌,大家一起用最嚴謹態度、最大的警覺做好防疫。
勤洗手、戴口罩,顧好自身健康安全,就是守護台灣!
內政部移民署收容所 在 內政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現在需要的是 團結!
國內疫情升溫,內政部上上下下防疫業務不缺席
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 動 起 來!
全面通知相關團體單位,
一起來守護台灣,把防禦做滿做好
⛩ 民間團體、宗教團體、宮廟、殯葬禮儀業者等,務必落實實聯制、人流管制。超過室內100人、室外500人活動,強烈建議停辦。
👮♂️ 警政消防單位、警專、警大、替代役中心、移民署收容所、空勤總隊等團體生活,務必落實防疫SOP及自我健康管理,不鬆懈。
⛰ 國家公園園區及山屋,
做好總量或人流管控,小地方也不馬虎。
☎️ 民政、警政與村里幹事
持續追蹤關懷居家檢疫民眾,強化失聯即時通報,
防堵疫情擴散。
✈️ 機場、港口強化邊境管制,
落實人流管理,加強各國語言防疫宣導。
政府與大家同一陣線,每個環節不鬆懈,目前防疫物資與醫療系統都是充足的,請國人同胞不要恐慌,大家一起用最嚴謹態度,最大的警覺,如有發燒身體不適主動撥打1922,配合指揮中心指引就醫。
勤洗手、戴口罩
顧好自身健康安全,就是守護台灣
#人民管家內政部
#勤洗手 #戴口罩
內政部移民署收容所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徵才機關:內政部移民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3/11~110/03/18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配合收容所勤業務特性,需日、夜輪服勤務,以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另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三、對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移民法規熟悉,或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四、具英文、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泰國、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五、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執行非法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送工作。
二、擔任收容所警衛勤務工作。
三、協助辦理收容所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四、執行其他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收容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路光明三巷17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 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南區事務大隊高雄收容所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逕將Calc電子檔於110年3月18日前傳送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0年3月18日前郵寄至本署南區事務大高雄收容所蔡正賢先生收(地址:828高雄市永安區維新路光明三巷17號),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之單位職稱(如:高雄收容所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 聯絡電話:(07)691-6910、傳真:(07)691-7178。
3. 檢附資料:
(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4)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接受電腦證照訓練、汽、機車駕照等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4. 擇優依錄取名額之3倍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合者不退件,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 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2名額外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 僱用日期:實際到職日起至侍親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4月30日止)。
7. 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萬4,916元/月。
8. 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