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兒童家暴案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兒童家暴案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兒童家暴案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兒童家暴案例產品中有4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桃園市中壢區傳出一起家暴毆打女童致死案。40歲謝姓男子疑因3歲女兒不聽話、說謊等,竟用「不求人」、甩巴掌方式,毆打女童直至全身瘀青,謝男6日凌晨發現女兒呼吸發生異樣,隨即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 ■女友竟認為正常管教 警方清晨6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萬的網紅Hi A Day,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韓國怪談 #漆谷虐童案 #韓國事件 怎麼樣的行為可以讓小朋友器官毀損到像是出車禍的程度?? 這起讓韓國社會為之嘩然的虐童案 也讓我們看見韓國的兒福相關法律是如何備受爭議 真心希望可以多做改善 讓這個社會能夠減少發生這些案例 光聽都於心不忍QQ ▲訂閱Hi A Day頻道 http://p...

兒童家暴案例 在 Lovely Chef 小廚娘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3-14 03:01:07

討論「性侵害」你以為太早,其實一點都不 要怎麼說?實在太難了! 勵馨基金會《秘密派對》,禾流出版 這是一本兒童性侵害防治的互動繪本 社工專業x兒童心理x童書設計 專為2~6歲設計的身體保護翻翻書 透過常見的生活情境、可愛的插畫 傳達出身體保護概念 其實第一次粗略翻看就震撼到我了 溫暖可愛的插畫...

兒童家暴案例 在 ??? ?????|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7 18:20:40

很久沒長篇大論發表對時事的意見。 那些指責性暴力受害者的公開談論或指控是在「求關注」、「刷存在感」的無聊路人,有沒有想過其實靠這些傷痕來呼籲大眾的這些受害者/倖存者的確很需要關心、尊重和正視?有沒有想過這些爛事一再而起就是因為大部分的犯罪事件都被忽略了?演藝名人圈之間的對簿公堂已是坎坷不平,更別說...

兒童家暴案例 在 夏于喬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0 17:00:43

還記得去年年底因為要深入了解戲中的角色,所以接觸了專門處理家暴問題的社工人員,在訪談的過程中我的心一直像被人緊揪著,非常難受。 因為那些案例不是戲劇不是電影,是真實的存在著,是某個孩子的恐懼,是某個家庭的陰影,是某個傷口還沒癒合又撕裂的痛。 我真的很慶幸自己是幸運的,有個美好的童年。 最近看到新聞報...

  • 兒童家暴案例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8 0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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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桃園市中壢區傳出一起家暴毆打女童致死案。40歲謝姓男子疑因3歲女兒不聽話、說謊等,竟用「不求人」、甩巴掌方式,毆打女童直至全身瘀青,謝男6日凌晨發現女兒呼吸發生異樣,隨即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
     
    ■女友竟認為正常管教
    警方清晨6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隨即到醫院帶回謝男偵訊。警方調查,謝男與其同住女友在醫院時情緒相當鎮定,一語不發。警訊時謝男供稱,兩天前因為女兒不聽話、說謊等行為加以管教,並強調「僅動手1、2次而已,沒想到會這麼嚴重」。被列為關係人的謝男女友,認為只是「正常管教」,所以沒有勸阻[1]。
     
    ■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兒虐案通報中,約有4成都是不當管教造成。專家建議,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且應注意自身情緒,可先深呼吸再跟孩子講道理。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簡任視察林春燕表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2016年曾有一個全球的調查,發現2到4歲的幼童中,有75%受到經常性的暴力管教,呼籲國際政府能立法禁止體罰。林春燕簡任說,台灣的教育單位很早就有相關立法,禁止教育單位體罰學生,但在家長端,並沒有類似的立法。家長也普遍認為,孩子就是要管教才能避免做錯事。
     
    但根據統計,保護司受理的兒虐案中,有約4成都是不當管教。林春燕簡任表示,家長的出發點是教養,但當孩子做錯事,家長可能一時情緒激昂,力道就失控。不當管教的方式包含甩巴掌、用水管、棍子等工具打小孩,可能造成孩子嚴重的身心靈創傷。
     
    保護司建議,「教」孩子不應是「教訓」孩子,「教」是溫和堅定的溝通;「教訓」可能只是家長情緒的發洩。家長在面對孩子做錯事、需要給予教導時,應先深呼吸、平撫自身情緒,再好好處理孩子的問題。
     
    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林奕萱醫師表示,根據美國兒童精神科醫學會的資料,體罰可能造成孩子自尊低落、容易害怕家長或照顧者,也會認為「打人是被允許的行為」,有較高風險會霸凌其他小孩、有攻擊行為,或造成人格發展的一些狀況,如可能偷竊、虐待動物等,也可能比較容易憂鬱或焦躁[2]。
     
    ■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
    若把兒童虐待界定視為從黑到白的光譜,屬於「黑色」的兒童虐待案例,像是家庭內的亂倫、照顧者吸毒酗酒無法戒斷、長期毆打孩子成重傷和致死等狀況。此類加害人多是患有精神或心理上疾病,需要專業協助治療,而所觸犯的犯罪行為則須負法律責任,認定為兒童虐待是無庸置疑的。
     
    而光譜上灰色地帶通常是家長的「動機」不是加害兒童,發生的狀況往往是面對孩子難以掌控的脫序行為,因為缺乏育兒知能,加上情緒失控,導致責罰失手形成孩子身心上的傷害,其傷害程度符合兒虐指標,若結果是符合兒童虐待指標,沒有灰色地帶,但何以兒保單位要考量「動機」,而認為是不當管教?
     
    許多慈祥有愛的父母,當孩子脫序哭鬧、無法溝通又遇到自己疲累缺乏耐心的時候,也會開玩笑地說能夠體諒兒虐父母崩潰的心理狀態了。當然若能夠用開玩笑表達自己的情緒,表示理智還能控制自己,不會對孩子作出傷害的行為,而許多容易情緒失控出手過重變成管教過當的家長,多已是本身長期深陷婚姻失和、經濟壓力或缺乏社會資源等因素所致。
     
    孩子「脫序」的原因,可能是長期生活在不穩定的環境,如:父母「跑路」,屢換居所而缺乏安全感、日常基本照顧,如:三餐不定,營養衛生不足的疏忽造成生理上不適、情感總是被冷漠對待,如:缺乏心理上的同理慰藉而沒有存在感;或是孩子本身有特殊狀況,如:過動傾向的孩子等,孩子最後只好用「脫序」來表達需求,但父母自己已無能量和能力了解孩子的需求。
     
    針對明顯位於「黑色」地帶的兒虐案,完善的兒童保護制度一定會評估人身安全,立刻安置受虐兒童,安排寄養家庭或育幼機構提供適當的照顧,以修復心中的創傷[3]。
     
    ■父母親應如何區分合理管教與身心虐待?
    ▸「管教」指的是以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子女其應有之行為。
    ▸「虐待」則是以憤怒、負向的方式對待孩子。
     
    ▸「管教」是父母與子女均知道管教的原因及其行為的結果為何。
    ▸「虐待」則是父母單向、強制的壓迫,子女無法知悉自己為何遭受不當之對待。
     
    ▸「管教」是出於協助子女學習自我負責需要、有合理管教原則(符合兒童的年齡及身心發展)、並給予具體說明。
    ▸「虐待」則是出於父母自己的情緒需要、以不當的方式(如恐嚇威脅)、缺乏一致或合理的管教原則、未加說明。
     
    ▸「管教」是允許子女去練習父母所期望的行為,錯誤仍有更正的機會,所以子女可從中得到成長、學習。
    ▸「虐待」則是當子女有錯誤即會受到嚴苛的處罰,而讓子女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壞人",子女無法內化紀律,反與父母關係更為不信任與仇恨。
     
    ◉例如◉
    ▸(管教)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爸爸選擇帶著小明前往洗手間洗手並再次提醒飯前洗手的重要性。
    ▸(過當管教/虐待)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剛好爸媽又因家用衝突,爸爸隨即拿棍子責打小明的手腳,並不准小明吃飯,因為他沒洗手[4]。
     
    ■親權與懲戒權的行使界線
    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根據媒體日前報導,一名「虎爸」因為不滿女兒表現不佳,接連以電蚊拍、皮帶或腳踹體罰,導致女兒受傷,最後被高雄地方法院以傷害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民法第1084條第2項和1085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甚至可以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然而,上述的報導為民法規定帶來一個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懲戒和教養權是否有界限?」
     
    基於父母的親權和懲戒權,父母可以在必要範圍內處罰未成年子女,只要處罰的原因和手段是在必要限度內,就算處罰造成子女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父母也可以阻卻違法。
     
    但關鍵就在於「必要限度」,必要限度的標準,可以分成幾個層次來探究。首先是懲戒的目的,懲戒必須是為了矯正、改善子女的不當行為。而不是出於矯正目的的處罰行為,就不能認為是必要的懲戒。例如為了發洩情緒而痛罵或痛打子女,就不是必要限度的懲戒。
     
    其次,手段的強度也必須斟酌,一方面當然是處罰手段本身不能太過激烈,例如用水果刀割傷子女、把子女倒吊起來抽打,無論如何都是太超過了,當然不屬必要限度。另一方面,手段的強度也必須與懲戒原因相結合,懲戒原因愈瑣細,允許的手段就愈輕微。講白了,就是殺雞不能用牛刀,孩子上課睡過頭以及在學校犯錯被記過,這兩種情況所允許的懲戒手段當然有所不同。
     
    ■逾越界線懲戒的法律效果
    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父母確實有逾越必要限度的懲戒行為,會帶來什麼法律效果?如果父母對子女的過當懲戒已經達到刑法可以處罰的程度,父母就不能免於刑事處罰。包括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罪,都可能是伴隨著過當懲戒而來的罪名。甚至除了體罰之外,若父母對子女的辱罵和威脅過當,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或恐嚇危安罪,而不能拿「管教小孩」為擋箭牌。
     
    當然,對於子女的肉體或精神上處罰,也可能構成家暴。法院可以依聲請核發保護令,禁止父母繼續接近子女,或是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特別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兒少福利法),如果父母對子女不當管教情節嚴重,依據兒少福利法第56條規定,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以緊急保護或安置小孩。
     
    甚至如果經過主管機關評估後,認為孩子不適合繼續在原來的家庭裡生活,可以依據兒少福利法第71條,請求法院宣告停止父母的親權,如此一來,父母對子女就完全沒有保護教養或懲戒的權利[5]。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最初有什麼徵兆?背後又有什麼原因?
    關於「兒虐」我們不斷地探究與反思,姑且不論兒虐事件背後的脈絡與原因,許多涉及毆打、羞辱、甚至殺子自殺等兒虐行為的家長,往往具有某些傳統的不當教養觀念,諸如把孩子視為自己的附屬品,或認為「孩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樣教就怎樣教!」、「孩子不聽話就要打」、「我只是恨鐵不成鋼,罵你是為你好」等種種的觀念下,不小心便頻頻以「愛」為名,合理化自己的情緒化打、罵行為,以「教養」為名,施行「恐嚇脅迫」教育。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的?也許最初只是家長偶發的情緒化教養行為,久而久之,它逐漸演變成一種慣性的過當教養方式,這些教養行為對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與陰影將隨著他的成長不斷累積,而我們更懼怕的是,當家長不當的教養行為演變得愈發嚴重,最後會否失手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我們相信,若要終結兒虐的發生,得從源頭做起,例如:近幾年「兒福聯盟」的橘絲帶兒保運動,開始嘗試與家長探討親子教養議題,並推動「不打不罵」的溫柔教養主張。提醒家長打罵教育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與內心陰影,鼓勵家長們應多以尊重、傾聽、陪伴的方式,逐漸建立起與孩子理性溝通的良好互動關係,尊重孩子是一個獨立個體,覺察並處理自己的情緒後,再和孩子進行理性的溝通,以及若不小心做出懊悔的教養行為時,能勇於向孩子認錯等等教養觀念。
     
    讓孩子理解父母也是凡人,偶爾也會犯錯,但能勇於認錯,做為最好的身教典範。讓孩子理解你尊重他的想法,也很努力想與他溝通,因為你愛他,所以願意好好跟他說[6]。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中時新聞網)「狠父不求人怒毆 打死3歲女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807000405-260106?chdtv
    [2](TVBS 新聞)「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專家: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https://news.tvbs.com.tw/life/1124374
    [3]「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https://www.cgmh.org.tw/cgmn/cgmn_file/1803011.pdf
    [4](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區分管教與虐待」: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4fae2e3470ce3aca
    [5](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6783
    [6](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從兒虐談到教養】我們能做些什麼,來挽救無辜的孩子?:https://orange.children.org.tw/news/news_detail/123
     
    ➤➤照片
    (關鍵評論)「《溫和且堅定的正向教養》: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四大錯誤信念」: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7338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免費線上閱覽)
    https://forum.nhri.edu.tw/publications/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s://forum.nhri.org.tw/events/
      
    #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衛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國衛院論壇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
    #兒虐 #兒童虐待 #不當教養 #不當管教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 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衛生福利部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 兒童家暴案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17 21: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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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中有小小孩的。親子防疫作戰分享!》切記守則 #疫情是一時親子關係是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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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爸媽你們都好嗎?看著台灣疫情案例上升,讓我回想起自己在🇬🇧英國重災區走過的15個月封城日子。很多朋友開始上網在找 “在家自學資源”,結果發現都是“課業”為主的連結,或是適合已經上小學以上的年紀,很少有 #學齡前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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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就以“學姊”身份,跟大家分享過去這15個月如何跟小小孩宅在家,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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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你要記住一件事!#家庭關係和諧!才是封城期間最重要最需要累積的 #抗疫情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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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來,買大型玩具、大型傢俱,或是只能一次性的商品,絕對不是明智的選擇!請 #理智購物。請投資 #不傷害地球 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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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成績不是最重要
    封城期間,如果您孩子的學校有提供,每天固定時間表的遠距線上課程,那恭喜你!會輕鬆一點點。但別忘了,封城期間功課絕對不是No.1重要,我看太多太多因為要盯孩子功課,結果親子關係崩壞!媽媽自己也超崩潰!相信我,功課只是一時的。事實證明,等恢復上學後,你家孩子絕對不是最落後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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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看了這一年英國因為封城 #很多家暴發生,英國政府後來一直推廣跟呼籲,要照顧封城期間小孩的心理狀態。封城在家的小孩其實心理壓力也非常大,尤其如果家長是雙薪都要遠距工作(Work from home)家長自我情緒也很容易因為小孩吵鬧而爆炸,更不用說封城後離婚率也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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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握機會培養孩子生活技能的機會
    封城期間,最讓爸媽崩潰的就是一直被問「等一下吃什麼?」,還有全家擠在一起堆積如山的家事。還有孩子喊「好無聊?」假設你不願意3C育兒,學姊我來分享我的方式!#帶著孩子一起做家事。這個絕對錯不了,放手讓孩子學著自己削水果、打蛋、摺衣服、洗碗盤、擦地板,甚至一起烹飪,剛好解決了兩個最困難的封城事件。一舉數得!而且他們也可以藉機知道原來家的誕生要做這麼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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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不佔空間的教具 甚至可以自己製作!
    買佔很空間的玩具是最傻的投資了(或許可以用暫時租借,但切記好好消毒一下。)即使封城結束後,也不怕擺在一旁再也碰不到。尤其台灣小家庭室內空間也不大,買玩具堆著僅限的空間,我個人覺得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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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己是投資買了樂高、拼圖、貼紙書、各種activity book、繪畫用具、桌遊、大量畫圖紙、美勞用品...等不佔空間,又可以親子一起做。很適合小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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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是投資加入有聲書app、Spotify會員都很不錯!耳朵能聽不少故事或是podcast。

    如果你怕髒,買一個防水的大桌布還有小孩圍裙,或是在陽台玩也可以。我們還自己用麵粉做了很多黏土玩!封城在家的小孩其實心理壓力也非常大!畫畫能抒發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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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戶外空間的話加入綠手指吧
    這個也是非常好消耗時間,小孩也很喜歡又能培養責任感跟觀察力,無形中還教育了科學知識給他們。我們封城期間種了很多菜跟花!如果沒有戶外空間以不怕,只要有窗台接近陽光,也能水耕蔬菜、種綠豆芽...等。如果你住在有院子的房子,現在正是帶孩子一起messy play的好機會!台灣天氣炎熱,弄一桶水跟幾個噴水罐,孩子也可以玩得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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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種線上運動課
    分享兩個在英國最紅的運動連結,請大家可以搜尋一下,都是我家兩個孩子最愛的頻道。「Cosmic Yoga」兒童瑜伽配合各種主題,以及「PE with Joe」是英國人封城前半年,每天早上準時9點一起做的國民運動。爸媽也很適合一起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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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我跟兩個小小孩,一起平安渡過一年多的封城經驗,分享給你們:)歡迎大家分享給家裡有學齡前孩子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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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還有想到的地方,我會再補充給你們。但原則就是 #別把自己逼得太緊 #疫情是一時的 #親子關係是一輩子

  • 兒童家暴案例 在 中山大同陳怡君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15 13: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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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小三受虐男童寒風中全裸被丟在巷子外,就是在社會局家防中心解除列管後再發生通報的!難道我們都沒有責任嗎?

    市議員陳怡君提案:請社會局研擬相關規定,約束家防中心及社工訪視個案過程,需留下訪視影像紀錄,以保護社工人員有疑義時還原真相。

    陳怡君今(15日)至民政委員會提案表示:上會期於民政委員會質詢時,關於國小三年級陳姓男童受虐乙案,此案為107年9月立案,其間通報11次後解除列管,但很遺憾就在解除列管後(109年2月解除列管),仍遭原生家庭施暴,幾次小三受虐男童寒風中全裸被丟在巷子外哭泣,經由鄰居關心蒐證才將此事揭露。

    市議員陳怡君表示,男童在社會局家防中心列管時,在11次通報期間內,家防中心皆表示有文字及圖片紀錄上傳至衛服部可釐清真相。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表示:「解除列管後,家防中心仍有面訪及電訪。」市議員陳怡君質疑,若有電訪及面訪,為何家防中心不知道男童後續有繼續受虐的情形?陳怡君說,家防中心僅提供面訪跟電訪的次數,沒有任何文字、圖片或影像紀錄。針對受虐孩童新舊傷痕,從文字上無法呈現,也沒有文字紀錄,質疑解除列管後,家防中心在保護孩童上無實質作為。倘若男童在解除列管後因被虐致死,社會局拿不出任何文字、影像或圖片佐證,情何以堪?陳怡君說,實質上的紀錄,除了保護社工員之外,也是在保護受虐兒童。

    陳怡君強調,在解除列管後,男童還是有繼續被施暴的狀況,以致大小傷痕重疊交織,甚至還有被趕到家門外的情況,受到不當虐待。但社會局沒有任何紀錄,無法再紀錄上保護受虐兒童。

    陳怡君表示,家防中心的案子件數龐大她可以理解,但也不能因此做為推託的理由,可多增聘社工人員解決問題。家防中心應拿出對策,可針對曾通報10次以上連續性的案主做追蹤紀錄。陳怡君說,請勿針對隱私及資料保密上做過度解讀。
    隱私問題可以解決,影像可加密或針對曾被施暴的局部做紀錄,以確保沒有新舊傷的狀況,而圖片影像及錄音是由社會局家防中心備存,並非公開使用:若有社工員違法散播,應負法律責任(今民政委員會有提到有議員擔心社工員散播問題)。陳怡君針對的不是個案,而是在解除列管後,整體再度被通報的案例是否受到實質上的保護。

    陳怡君說,她針對的不是個案,而是整個體制。當受虐者在被解除列管後,一而在三地再發生家暴,台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難道沒有任何責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DA-J3cXQ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