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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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27 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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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樹林文林公托中心爆虐童,新北市府未盡監督之責,明顯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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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評鑑優等」的樹林文林公托中心在去(2020)年五月時,爆出托育員集體虐童,多達21日出現數名托育人員對多名幼童、同日數次、持續數日施以不當對待行為,包含對幼童拉扯、拖行、壓制、拍打、懸空搖晃等,影響多名幼童出現驚嚇、畏懼、半夜哭鬧、拒學等不穩情緒,對受害及目睹幼童心理傷害難以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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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監視器也顯示,就算孩子情緒失控爆哭,托育人員卻依然在旁嘻笑,更將多隻活烏龜放置在孩童的身上爬行,行徑之惡劣令神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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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監察院於昨日做出糾正,指出新北市政府以及衛福部的明顯失職,包括:
    1⃣ 新北市政府作為公共托育中心設置機關,未能阻止類似事件發生,嚴重損及民眾對政府督辦公共托育之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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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北市政府對公共托育中心組織規劃及人力運用悖離〈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11條,托嬰中心應置專任主管人員一人綜理業務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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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涉及不當對待的托育人員未具保母人員證照,但新北市政府卻仍同意備查、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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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衛福部長期以尊重地方為由,怠忽擬定托嬰中心不當對待案件的客觀標準,至各地方政府主觀認定不一,亦至相關人員無所適從,且受虐案件經通報後,亦無實質之追蹤機制,明顯怠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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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小朋友的安全與平安成長永遠是第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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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認為,新北市府及衛福部應立即檢討改進上述之缺失,尤其新北市府作為第一線的把關單位,在力求拓展公共托育中心量能,更應審慎注意受託單位的服務品質。新北市府應善盡監督及管理之責任,並同步提升整體的幼教環境及素質,而不是只想著要增班,增班,再增班!唯有努力做到讓家長放心,新北市才能成為一個真正安居樂業的城市。

  •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08:37:15
    有 1,153 人按讚

    ㊗️福小朋友「兒童節快樂」🎈
    #兒童節#氣球#學齡三歲
    慶祝四月四日快樂兒童節,費鴻泰團隊特別在連假前,到選區的幼兒園,與小朋友們ㄧ起慶祝兒童節。鴻泰和團隊事前先準備DIY造型氣球,團隊到幼兒園和國家未來主人翁一起唱唱跳跳,當天活動拍攝成影片,幼兒園小朋友們實在很可愛。(https://youtu.be/iiO73BPG9a0)
    鴻泰上個月接到松山區有一位家長來陳情,他的幼兒快要滿三歲,但是卻找不到滿兩歲幼兒班可以就讀。因此,費鴻泰向衛福部提出書面質詢。
    鴻泰要求衛福部研議修法,將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5條第2項,托嬰中心受托幼兒年齡上限「不得逾年齡三歲」之規定,修改為「不得逾學齡三歲」。很多年輕家長們都期待這項提案能早日修法通過,才是兒童節最好的務實禮物。

  •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在 張維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31 1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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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托照護大不易,維倩建立教保團體與市府溝通平台』
    有鑒於近年來幼教法令逐年更新,幼托業者面臨專業照服的能量不足、法規命令與市府行政規則之間的解釋疑義、以及校園緊急事件的通報流程及後續處理原則有諸多的疑問,紛紛找上維倩陳情。

    與談之中不難發現,現行法規的規定之下,幼兒園及托嬰中心分屬不同的主管機關,各自所遵行的法律又大不相同,例如說托嬰中心可以收托兩歲以上尚未進幼兒園的學生,幼兒園也得以設置二歲專班,幼兒園依據《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規定:「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室內活動室,應設置於一樓。」,但同樣收托托嬰中心所依據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卻沒有規範設置樓層,僅針對托育空間及人員比例加以限制。像這類相關的法律問題,市府教育局與教育部都應該有更明確法律規範,以利幼兒有更完善的照護。

    也有教保協會的代表提出了基層園所的一些心聲,例如說市府方是否可以增加正向教養的知識傳遞、事件發生時校安通報的標準、以及勞基法之適用準則等等,這些問題我們都期待透過市府與教保協會的溝通,來增加各幼兒園經營的品質以及提升孩子們的受教品質。

    維倩期待藉由這些溝通來攜手家長、市府、與幼托業者共創三贏,為新北建立更友善的幼托環境,讓市民朋友們可以真正的放心生,安心養。

    #新北市議員張維倩
    #婦幼律師為您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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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連結
    中時:幼托照護大不易 議員邀業者與新北市府座談共創雙贏
    https://reurl.cc/dV8NdD
    聯合:幼教法令頻更新業者霧煞煞 新北議員籲訂明確規範
    https://reurl.cc/kVvR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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