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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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795的網紅陳建名,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有關兒童探索館能否設置公托的可行性,在之前議會會期就跟市府相關局處有充分的討論,或者很簡單,只要點開新竹市幸福宜居網的空間查詢圖台,再翻閱相關法規就可以知道:土地使用分區被編定為特定公用設施區的土地,是無法設置學前教育及社會福利設施,也就是動工中的兒童探索館這塊土地,在...

  •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在 陳建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21 20: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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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有關兒童探索館能否設置公托的可行性,在之前議會會期就跟市府相關局處有充分的討論,或者很簡單,只要點開新竹市幸福宜居網的空間查詢圖台,再翻閱相關法規就可以知道:土地使用分區被編定為特定公用設施區的土地,是無法設置學前教育及社會福利設施,也就是動工中的兒童探索館這塊土地,在現行制度下,是不能設置托嬰設施的。

    或者也可以不顧一切地要求市府著手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只是難得公私合力,現在工程已在進行中,期盼提供新竹,甚至台灣孩子們一個科普教育園區場館的夢想,也就是兒童探索館計畫,也將付諸流水。

    我也是兩個孩子的爸,在育兒的過程中,確實感受到新竹市公托空間不足,因此新竹市政府自林智堅市長上任後,我還在市府擔任秘書職務時,就跟相關局處同仁努力盤點市內公有土地房舍,增設公幼、公托,提供需求者服務,減輕年輕爸媽育兒經濟壓力。

    所以全市第一所公托家園在北區社福大樓誕生,明年也將達成一區一公托的目標。雖現僅有12個名額,但這12個名額實在得來不易。

    什麼叫「得來不易」?設置公托,得先要有適合空間土地,並且符合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建築物使用類別,消防法規等要求。另外還得受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等對於空間設置、申請立案應備文件及人員任用管理的相關規範。這其中每一項需符合的條件,都隱含著龐大金額的經費預算。

    另外,公托並非萬靈丹,0-2歲幼兒適合家庭式的照顧環境,市府簽約之準公共化居家托育每月補助6000元,也是一種選擇,目前和托嬰中心收托人數,都是1400多人。

    0公托,確實是地方政府,尤其是高生育率的新竹市政府必須面對的結構性問題,只是時代力量的議會同事長期用聳動的標題扣帽子,然後牽強地再次提出不可行方案,引導民眾認為市府以新竹市民高收入所得足以應付私立托嬰中心費用為由,捨棄公托設置,放棄提供市民更好托嬰條件選擇,實在是讓人難以接受。

  •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在 李麗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10-11 19: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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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之前臺北市的德蓮之家突然停業,安置少女必須緊急在15天內離開安置家園的事件,為了讓私立兒少安置機構的管理法規更加周延,今天我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衛生福利部,要求衛生福利部針對《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3條條文盡快研議。

    其中,我認為這次關鍵議題有3個,
    第一, 目前條文規定停業前告知主管機關及安置兒少的時間太短,程序也不夠清楚。在停業前15天內告訴兒少,是不是有足夠的時間讓他們做好心理準備?第二, 兒少後續安置計畫之適當與否,應如何判定? 機構的主管機關是否該設有審議機制或指標,例如機構曾否詢問及尊重兒少意見,以討論安置計畫是否得宜?
    第三, 如果機構的停業時間過於急促,或地方主管機關有行政瑕疵,或安置計畫不符合兒少利益時,中央主管機關可以有哪些作為來保障兒少呢?

    針對這些議題,衛生福利部承諾將詳實思考與討論,並儘速啟動修法作業,我也會持續追蹤這項事務的進度,讓法規能確實保障兒少的福利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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