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僱主沒為勞工加勞保之責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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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僱主沒為勞工加勞保之責任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 #范雲提出立法院唯一版本 #納入家庭看護工和幫傭 #照護補助醫療給付升級 最近有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下星期三終要準備要排審 #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 草案,除了行政院版本外,還有我領銜與 林宜瑾 、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 莊瑞雄 委員...

  • 僱主沒為勞工加勞保之責任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01 17: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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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
    #范雲提出立法院唯一版本

    #納入家庭看護工和幫傭
    #照護補助醫療給付升級

    最近有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下星期三終要準備要排審 #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 草案,除了行政院版本外,還有我領銜與 林宜瑾 、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 莊瑞雄 委員所提出的版本,希望能在今年五一勞動節前三讀通過!

    #原本的職災保險是綁勞保
    #範圍有限 #基準不同 #給付不足

    目前台灣勞工的職業災害保險是與勞保綁在一起, #無法單獨投保。然而,勞保只有強制僱用5人以上之公司為其員工納保,所有4人以下小公司、自由業者、受雇於自然人的員工,以及其他非典型勞動者,若雇主沒有為其投保勞保,這些眾多的勞工完全沒有職災保險。

    職災保險,和勞保的性質以及目的不同。

    勞保主要作為老年保障,所以以年資作為給付標準。勞保內的職災保險,明明是 #意外險 的概念,卻也以勞工年資作為失能年金、死亡的遺屬年金的計算基礎。

    因此在舊制下,年資9年以內的勞工如果因職災導致永久失能,每月只能領4000元,但他的狀態卻是終身再也沒有工作能力。

    此外,現行 #職災保險給付不足,導致職災發生後,雇主常常為了逃避責任不願認定職災,勞工又需要向雇主求償高額補償金,進而造成 #勞雇關係破裂。

    #感謝勞工團體倡議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蔡英文總統納為勞動政見
    #行政院上週提出版本

    為了完善職災保險制度,讓職業災害保護網涵蓋到更多勞工,勞工團體已經倡議多年,希望將職災保險 #單獨立法,這也是蔡英文總統競選時,主要的勞動政見之一。

    我肯定行政院提出的草案,對於職災勞工的保障有大躍進。除了將職災保險從勞保中獨立出來,並且:

    1⃣擴大納保對象:

    受僱於企業的勞工,#不論企業規模 均強制納保;受僱於自然人等其他勞工則提供 #簡便自願加保管道。

    2⃣提升給付內容及投保薪資上限。

    3⃣整合災前預防及災後重建。

    4⃣從申報制改成 #法定債:

    參考國際經驗如日本,職災保險的效力在勞僱關係開始的那一刻便已生效,若雇主應為勞工加保而未加,一旦發生事故,保險仍需給付,政府再向雇主索賠。

    #我提出立法院唯一版本
    #參考勞團意見
    #重點升級

    #勞工權益保障 向來是我最關注的議題之一,這次我的版本,針對行政院版本又做了一些升級,跟大家報告重點📣:

    ❶ #家庭看護工 及 #家庭幫傭 一律納保

    台灣社會以外籍家庭看護、幫傭為主要家庭內照護服務提供者。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全台有超過23萬名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幫傭。

    外籍移工除了因身處異鄉、語言隔閡所以本來就屬弱勢群體之外,看護工作本身也很高的職災風險。

    雖然現行家庭類外籍勞工的勞動契約內容,規定雇主如果沒有幫勞工提供勞保或商業意外險,勞工發生意外時雇主需理賠30至50萬元,但實務上往往因其弱勢處境求償困難。

    家庭類勞工因為受僱於自然人,屬於自願加保範疇,沒有強制要納保;所以如果雇主沒有加保,他們最多只能在因為職災而失能、死亡時,領到 #慰助性質 的補助金。

    我的版本將家庭看護工和幫傭納入,雇主納保一個月的保費僅為 #41元,一年 #不到五百元,對雇主來說是小成本,卻能將23萬多名外籍類家庭勞工都納入職災保險,#雙向保障 雇主及勞工,也降低整體社會成本。

    ❷ 場所責任附加保險(工地險)

    大家都有聽聞,最常發生職災的當屬工地工人。尤其是臨時被叫去做工、缺乏經驗的工地打工仔,更容易在上工頭幾天就出事導致重殘,甚至死亡。

    營造工地等工作場所,勞工勞雇型態複雜,常同時存在僱傭、承攬、無一定僱主及自營作業者。再加上工地業務層層轉包、人員流動快速,政府監管不易,許多工作者依新制也並不是強制加保身分。

    為了確保如此高工傷風險場所沒有任何勞工成為漏網之魚,我的版本要求特定事業單位或工作場所負責人,辦理 #場所責任附加保險,俗稱 #工地險,讓所有在工地工作的勞工都有保障。

    ❸ 暫時失能期間的照護補助

    現行和行政院版提供的是職災勞工在確認永久失能後,請看護所需的照護補助。然而,許多職災勞工其實更需要職災剛發生、住院醫療時所謂 #暫時失能 期間 的照護服務。所以我的版本主張職災勞工暫時失能期間,也應能請領照護補助。

    ❹ 無證移工職災墊償制度

    還有一個不得不面對的問題是無證移工,既是職災風險最高的族群,又是職災保護網外的孤兒。不論無證移工存在的原因為何,台灣社會中都確實有這麼一群人。

    基於人道考量,我的團隊努力設想如何提供無證移工職災保護。他們實際上無法加保;遇上職災時,更難向雇主求償。

    為了解決這些難處,我的版本提出了針對無證移工的 #職災墊償制度。無證移工一旦遭遇職業傷病,應由其主管機關先行墊付與職災保險給付等同的給付金額,再向雇主代位求償。

    這樣的設計,一方面不會讓無證移工領得比合法移工更多,另一方面不會變相降低僱用無證移工之雇主的補償責任。

    ❺ 提升醫療給付內容

    過去,職災保險中的醫療給付僅有支付健保給付的項目。但是許多職災勞工必須的醫療開支,例如燒燙傷時所需的人工皮、住院費的自行負擔部分等,則不在保險給付範圍。

    勞動部雖然表示新制上路後,勞保局可會商健保署另行擬定職災保險支付標準,但為了確保醫療給付的 #實質升級,我也在相關法條內直接新增條文,要求職災保險應給付更多職災勞工必須的醫療費用。

    #保障勞工權益
    #職災保險專法一定要三讀通過

    職業災害是職場工作中的地雷。也許顯而易見、也許難以察覺,但任何工作場域都有職災風險,任何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以2019年為例,一整年來總共有超過五萬個職災傷病給付人次,平均約每10分鐘就有一件職災案件發生,每天有6名勞工因職災失能、 1.4名勞工因職災死亡。

    職災保險新制上路後,不但對勞工的保障大幅提升,對於雇主來說,每個月每個員工平均用 #銅板價 就可加保,萬一不幸出事,職災保險便可以幫忙分攤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也有助於 #穩定企業營運。

    下星期三,我和其他委員們會開始在立法院審理草案,針對還能補強之處做討論。

    最重要的是,廣大勞工期待的 #職災保險專法 一定要儘速三讀通過!職災保險新制能早一日上路,就能多惠及一日在危難風險中的勞工朋友!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僱主沒為勞工加勞保之責任 在 政變後的寧靜夏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2-05 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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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工能以實名制購買口罩嗎?】

    (本篇貼文轉錄自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庇護中心負責人汪英達的部落格)

    俗稱「武漢肺炎」的新型冠狀病毒擴散以來,我們都看了很多論述,都知道健康的人不需要戴口罩,但是出入醫院、到人多且封閉的公共場所、搭乘人多擁擠的大眾交通工具,最好要戴口罩;本身就有疾病的,出入更是最好要戴口罩。這是我以下要談的前提。

    我不認為所有人都需要每天一個口罩,更不是要鼓吹缺乏口罩的恐慌,但很多人確實有戴口罩以隔絕病毒與細菌的需要。

    2月3日,政府宣布自2月6日開始以實名制分配購買口罩,每個人都必須憑健保卡到有健保的藥局購買,每週只能買兩片。我願意相信政府經過審慎評估,但政府似乎將「擁有有效的健保卡」視為理所當然,認為在台灣居住或工作的本國或外國人,都應該有有效的健保卡。

    這與現實狀況是有不小差距的,而這個差距可能影響不少人的權益,甚至造成防疫漏洞。

    作為移工工作者,我這邊主要討論移工可能遇到的問題,以下把不同層次的問題分點列出,提供政府與社會大眾瞭解與參考,也希望這些問題能很快有解決之道。

    在開始進入正式討論之前,先簡單回應很多人可能會有的疑問:移工有健保、有健保卡嗎?

    答:大部分都有,但境外聘僱的漁工沒有。所有依據就業服務法引進、聘僱的藍領移工(包括家庭看護工、工廠、工地、養護機構、屠宰場和去年剛核准的少數農業項目、以及沿近海漁船的來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和泰國的移工),僱主都必須為其投保全民健康保險。但遠洋漁船上的外籍漁工多半都是境外聘僱的,他們就算在我國籍的漁船工作,還是被排除於勞動法之外,也完全沒有我國的勞保和健保,只有僱主另外為其加保的商業保險。至於在台工作的白領移工,僱主也都應依法為其申請健保。

    以下,就分點列出我認為這項政策會讓移工碰到的各種問題與困難:

    1. 境外聘僱漁工無健保,無法購買口罩。遠洋漁船上、以境外聘僱方式聘僱的兩萬多名外籍漁工,是完全沒有健保的。他們連以實名制購買口罩的機會都沒有。先不要說境外漁工可能在台灣停留時間不長,可能有的需求也不大,但政府施政不應該預先排除任何群體的人,使其權益可能受損。萬一有艘遠洋漁船剛好有外籍漁工生病就醫住院,在完全沒有家人在台的情況下,同船或不同船的其他漁工在醫院照顧,此時如果僱主未提供,醫院也忘記提供,可能會造成防疫問題。

    2. 有些移工健保卡被僱主扣留,無法自己購買。眾所周知,台灣多數移工其實都無法自己保管部分或全部個人證件和文件(包括護照、居留證、健保卡、勞動契約等)。無法自己持有健保卡的移工人數無法統計,我的經驗是有的,只是可能並非多數(很多是被僱主扣留護照,但居留證、健保卡移工自己持有,但也有的這三種證件都完全被僱主扣留),如果部分移工連健保卡都無法自己持有,又如何能夠到藥房購買呢?

    3. 很多家庭看護工行動自由嚴重受限,並不大能自由進出僱主家,也缺乏固定假日,很難自己外出買到口罩。不管是因為實際的照顧工作所需,或者僱主的管理與監控方式,不少家庭看護工並不能隨時自由進出僱主家戶,而且大部分都沒有固定週休,又如何能夠自由到藥房購買口罩?

    4. 即使移工(特別是家庭看護工)可以暫時離開僱主家,到附近的藥局買口罩,也很可能因為排隊時間太久而無法等待(很多僱主無法容忍讓移工暫時離開太久)。

    5. 很多看護供與被照顧者對口罩的需求高於每週兩片。很多看護工需要時常帶被照顧者到醫院、診所、洗腎中心看診、復健或洗腎(復健甚至可能是每天)。我們都知道醫院感染風險較高,是被要求/建議要戴口罩的,故一週兩片的量,對不少移工和被照顧者而言很可能是不夠的。

    6. 移工不見得能配合單雙日購買。很多工廠都採不同的輪班方式,移工的休假和例假日常常都會每個月被機動調整,加上僱主常常會要求加班、挪移工時與假日,所以不見得能夠依據自己的居留證號碼在指定日期購買。當然,工作總有下班,但不少工廠限制移工在工作日外出的自由,所以能夠外出購買的日期就相對更受限了。漁工即使有健保,但漁業是看天吃飯,很難預測休息日的時間,通常是天候不佳、無法出海時才休息,而且就算不出海,也時常會被僱主派予各種工作,因此也不容易配合在指定的那幾天購買。

    7. 更重要的,在目前的移工管理制度下,移工的健保常常都會有少則一個月左右,多則數個月的健保空窗期,在這空窗期內,移工都是很難甚至根本無法及時擁有健保的。即使部分日後可以在重新納保後回溯、退費,但那只有醫療就診的費用。如果新政策是要求以當時有效的健保卡刷卡買口罩,那空窗期中的移工,就真的完全被排除在外了。移工的健保空窗期分成以下幾種:


    7a. 移工工作一段時間之後才能申請健保。每個移工的僱主,都必須要移工開始工作三天內向當地勞工局報備,之後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在取得了勞動部的聘僱許可函(如果沒有任何錯誤,一般會在申請的兩週內拿到)之後,才能以這份公文到當地移民署辦理居留證,兩週後,就拿到正式的居留證,之後才可以向健保署申請健保。也就是說,一個移工從開始在僱主處工作那天開始起算,就算完全沒拖到時間,按部就班一步一步的走程序,最快也要大約要一個月以後才可以申請健保(當然,幾乎都是由僱主或仲介代為申請)。健保會以工作起使日起算,所以申請後是會回溯的,但移工在這至少一個月內就是不可能有健保卡,因此當然不可能拿健保卡買口罩。而實際上,這段空窗期往往會更久,因為:

    7b. 健保署要求要有卡式居留證才能申請健保,因此這段空窗期會更長。事實上,從幾年前開始,不知道到底為了什麼,移民署對初入國第一次申請居留證的移工,一開始都只給一張A4大小的紙本臨時居留證。雖然這張效期半年的紙本臨時居留證,照理說法律效力是完全等同於日後正式辦理的卡式居留證的,但實際上,至少在我有限的經驗裡,如果只有紙本居留證,健保署是不會同意辦理健保的,一定要看到正式的卡式居留證,才願意幫移工辦理健保。這是移工在初次來台後的健保空窗期。所以這樣一來,一個移工剛來台灣的這第一段健保空窗期,完全取決於僱主或仲介何時在一個月後拿到紙本居留證後,何時再次到移民署幫他申請正式的卡式居留證;由於紙本居留證效期半年,因此這段空窗期最長有可能可以長達半年。雖然這段空窗期日後都可以憑勞動部的那張聘僱許可函回溯,中間有醫療花費,都可以申請退費,但移工在這段空窗期當中就是沒有健保卡啊!他那又如何可能到藥房憑健保卡購買口罩呢?

    7c. 移工轉換僱主當中,常會出現健保空窗期。移工常常碰到轉換僱主的狀況,不管是僱主或是移工因為各種相處、態度或工作要求的原因,不管是經過仲介私下協助申請,還是透過申訴。轉換可以跟勞動部先申請廢聘,也可以直接轉換。其中跟勞動部申請廢聘的,僱主在拿到廢聘函之後,都可以依法向健保署申請停保。這就是移工在轉換之間的健保空窗期。前述轉換間的空窗期,有以下兩種方式終止,也就是再度擁有健保,但也都會有一段空窗期:

    7c-1. 廢聘到轉換僱主之間的空窗期。移工一旦找到新僱主,新僱主就要依據前述6a、6b的程序,向勞工局通報、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並在約兩週後拿到勞動部的聘僱許可函,再拿這張函幫到移民署重新居留證變更地址(同時新僱主也會登記在新居留證上),兩週後拿到新居留證,才能重新申請納保。也就是說,與第一次來台時一樣,即使成功轉換僱主之後,也還要等一個月,健保卡才能重新有效。這期間,就會有一段暫時沒有有效健保卡的空窗期。如果移工在這段期間就醫,醫療院所拿他的健保卡刷卡,會顯示為無效。

    7c-2. 廢聘到仲介或安置機構重新為其申請加保的空窗期。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外國人在台灣居住六個月以上,就應該為其申請健保。原僱主聘僱許可被廢止之後,移工當時居住的安置機構或者仲介公司應該為其申請納保。但從廢聘到重新納保之間,也會有一段空窗期。

    7c-3. 居住未滿六個月的移工,轉換期間根本無法納保。更恐怖的在這裡:同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在台居住未滿六個月的外國人,必須要有工作才可以納保。也就是說,移工如果在來台未滿六個月就因故轉出、廢聘,在轉換到新僱主之前,根本完全不能納保。我們幾個月前才遇到一位移工在轉換期內居住在仲介宿舍,身體嚴重不適,仲介卻以「當時沒有僱主」為由,未協助就醫;我們協助申訴、安置之後,要幫他申請健保,健保署依據前述規定,完全拒絕。我們向衛生福利部發函陳情,但衛福部回答得完全沒有任何轉圜空間:來台未滿六個月的外國人若無僱主即無法加保,除非修改法令。因此,來台未滿六個月又在轉換期內、暫時無僱主的移工,也是無法以有效的健保卡到藥房購買口罩的。

    7c-4. 來台未滿六個月、沒有工作的外籍、陸籍配偶,同樣有健保空窗期。這與與7c-3的情況完全相同,除非受僱,否則他們也得等到來台滿六個月之後才能申請健保,因此這段空窗期內的外配、陸配,也同樣無法以健保卡購買口罩。

    關於以上這些我列出的問題,不能僅以「僱主、醫院、安置單位或仲介有責任為移工準備口罩」,或者「這些都是極端特殊的情況,這些情況的移工真的需要自己買口罩的不多」這樣的回應草草帶過。

    移工既然在台工作、居住,應當有在有需要時自由購買口罩的權利。但如果政府規定的實名制,指的是要憑當時有效的健保卡到藥房刷卡購買,那麼以上這些狀況的移工,都很可能被排除在外,就有可能成為防疫的漏洞。

    事實上,很多移工已經從各種管道知道了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的各種資訊,也瞭解在某些狀況下應該戴口罩。我們都知道口罩難以在短時間內完全滿足所有人的需求,也理解政府再分配口罩的用心,但前面這些問題,真的是政府必須考量的。

    每個人都應該勤洗手、需要時戴口罩、提高自己的免疫力,並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以防疫情擴散,而在台超過七十一萬的移工,當然該被放在全國的防疫體系當中,不能例外。

  • 僱主沒為勞工加勞保之責任 在 千錯萬錯,柯神不會有錯!爹親娘親,不如小英主席親!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4-27 12: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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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保年金的改革才是真正的大戲,現在你罵了退休軍公教,到時候那些話都迴向到自己身上,也就沒有資格再抗爭了!同時這一切的戲碼,都是要遮掩勞保基金在扁政府任內幾次怪異的重大鉅額虧損。

    陷入危機最大的是勞保年金,而不管怎樣改,受害最大的都是年輕人,不是已經退休的人。退休的人已經領了一部份,砍掉的只是未來的部份,年輕人是確定砍掉的部份全部領不到了。勞保年金要一路增加自己付出的部份一直到加倍,越是年輕的人,負擔增加的時間越長。

    年輕人看到砍老人的錢,不曉得在高興什麼?蔡英文推動年金改革了所以就不會破產?政府可沒說,只說延後破產,還是可能在你退休的時候破產。你繳得多了,還是領不到!

    要處理一件事情一定要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如果是人謀不臧,年金被拿去幫財團護航,然後放你們年輕人與老年人對立互鬥看不到問題所在呢?如果年金買股票高買低賣,而知情人士低買高賣呢?

    政府對軍公教來說是雇主,退休金是他原本承諾的薪資的一部份,這樣都可以惡搞。勞工退休的基金,政府只是代為管理,責任更輕,不會更加惡搞嗎?

    笨蛋!問題是牛肉為什麼不見了,不是剩下的牛肉怎麼分配!轉移焦點到分配上,他們還是可以繼續讓牛肉不見的。全世界的基金績效大好,新加坡的基金大賺錢到多發錢給民眾,怎麼同一個時間台灣的這些勞退基金績效差這麼多?在所謂年金改革之前,都不用檢討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24/910347.htm
    文/及時雨 (以下摘錄部分內容)

    前幾天,反對年金改革的軍公教民眾包圍了立法院,引發不少肢體甚至流血衝突。許多年輕的鄉民們紛紛在網路上譏笑他們,將這波行動稱之為「沒錢花」運動:他們不能出國,所以很痛苦。但是,我一直覺得有件事非常奇怪:明明這次年金改革,受害最大的是年輕族群(六、七、八年級生),為什麼大家還像沒事兒一樣,不但不緊張、還歡樂的嘲笑軍公教?

    一、勞保費率將會逐年調高,從現行2017年的9.5%,以每年增加0.5%的速度,逐年調高到12%;接下來看情況,再以每年增加1%的速度,增加費率到18%。

    二、勞保的破產時間,從2027年延後到2036年(民國125年)。

    三、是的,六年級、七年級、八年級生,輪到你的時候,勞保基金依然是「破產」。除此之外,你要負擔的勞保費用,卻會逐年增加,拿來支付現在退休勞工的退休金。

    四、換句話說,到2028年,你的勞保費用會「翻倍」,你的雇主要負擔的勞保費用也「翻倍」:僱主經營壓力更大,你也更別想加薪了。(負擔比例雇主占7成,勞工2成)

    五、雖然政府強調「2022年會重新審視一次財務狀況」,接下來將定期「滾動檢討」,但是少子化愈來愈嚴重的今天,狀況「不會更好,只會更壞」。換句話說,這個「滾動檢討」很有可能「繼續把費用往上加」、「繼續把所的替代率往下降」、「繼續延後退休年齡」(代價是:老人持續卡位,年輕人無法升官)。

    六、政府說,他們會扛起「最後支付責任」,並且每年挹注200億到基金。

    看懂了嗎?這一次的年金改革,乍看老一輩軍公教的18%要在6年內歸零看了很爽、乍看黨職併公職被追討看了很爽,乍看政府每年挹注200億到勞保基金、承擔最後支付責任,看了很爽,但別忘了,根據政府自己精算的結果,按照現在的規畫,勞保依然會在2036年破產。這是個什麼概念?

    「前面把話說得很好聽,但是最後的精算結論,依然一竿子打翻了一切!」更別提,政府負擔最後「支付責任」。這個「支付責任」的錢從哪裡來的?依然是你年輕人繳的稅啊!

    是的,台灣經濟起不來、環境糟糕,房價奇貴無比,年輕人不敢生小孩。於是,少子化更嚴重,老年人愈來愈多,年輕人的壓力愈來愈大。乍看年金改革讓一切出現一線曙光,結果卻只是「把定時炸彈的時間往後調整」而已,無論這次年金改不改革,六、七、八年級生所面臨到的,都一樣是「領不到、破產」的結果。

    一堆人把希望擺在未來每5到10年的「滾動檢討」,他們相信,這個「滾動檢討」不會讓年輕人吃虧。真是好傻好天真啊!只要少子化的問題10年內沒有好轉,所謂的「滾動檢討」,結果只會是:繳更多、領更少、更晚退休、加稅、增加舉債上限、賣掉國家財產⋯⋯

    身為一個7年級生,我忍不住想問問蔡政府:「我退休時勞保依舊破產、該怎麼辦?政府的『滾動檢討』,可有什麼真正可以做到永續的手段,而不是繼續要你繳更多、領更少、更晚退休?」

    其實年輕人今天並不是「仇富」,說實在的,老年人退休後有錢可以出國旅遊,明明是好事一件啊!但有個前提就是:它不該是藉由「超支年輕人的未來」來達成。今天上街抗議的軍公教,無論年金被砍了多少,至少都還是「領得到的一群」。台灣還有一群傻乎乎的年輕人,自己都要被賣了,還幫人數鈔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