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僑民役男申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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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僑民役男申請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488的網紅吳瓊華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吳瓊華議員認真團隊~關心您~【替代役申請】資訊分享 106年度第2次替代役申請期間:106年4月5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06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7時止。 替代役申請系統由役政署管理(http://www.nca.gov.tw/sugsys/),4/18 17時準時關閉,請各位協助...

  • 僑民役男申請 在 吳瓊華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4-03 07: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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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瓊華議員認真團隊~關心您~【替代役申請】資訊分享

    106年度第2次替代役申請期間:106年4月5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06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7時止。
    替代役申請系統由役政署管理(http://www.nca.gov.tw/sugsys/),4/18 17時準時關閉,請各位協助加強宣導,以維護役男權益。

    【勁報記者張亞痕/臺中報導】配合募兵制轉型,內政部106年第2次替代役申請自4月5日至4月18日開放受理,只要是民國70年至87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的役男,且未具限制條件所列情形,均得提出申請。

    民政局表示,一般替代役申請基本條件為民國70年至82年次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的役男,且未具限制條件所列情形者;如具僑民身分役男,居住尚未屆滿1年,於核定服一般替代役後,得填具「自願提前接受徵兵處理」切結書,待徵兵處理後,徵集服役。

    另外,申請一般資格服替代役的役男,可於公告受理期間持身分證及印章向戶籍地區公所(人文課)至戶籍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專長資格服替代役的役男,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完成個人基本資料登錄後,持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及掛號回郵信封至戶籍地區公所辦理資料查驗及列印申請書,役男須於4月18日截止申請日前,郵寄資料至內政部役政署始完成申請程序。詳情請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最新消息區」查閱。

  • 僑民役男申請 在 許修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3-12 14: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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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替代役 4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新竹市政府民政處今(9)日表示,105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自105年4月1日上午8時起至105年4月18日下午5時止受理,本梯次公告專長替代役錄取4,385名,一般替代役錄取21,000名,請役男們把握申請時間,確保自身權益,詳細資訊請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 查詢。

    民政處提醒,凡民國82年次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且無限制條件所列情形者,得提出申請服一般替代役;70年次(含)以前出生役男以專長資格限以第1時段入營之役別、機關提出申請;具僑民身分役男,居住尚未屆滿1年,於核定服一般替代役後,得填具「自願提前接受徵兵處理」切結書,俟徵兵處理後徵集服役;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仍得依規定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在特定條件方面,役男符合前揭基本條件,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依其條件分別申請宗教因素或家庭因素之替代役,其中因信仰宗教達2年以上,且心理狀態已不適服常備兵役者,得以「宗教因素」提出申請。申請家庭因素者:役男家屬均屬60歲以上、未滿18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罹患癌症第二期且經核定為重大傷病者,得比照認定為中度身心障礙);役男父、母或配偶患有重大傷病,或家屬2人以上患有輕度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傷殘,有撫卹事實。

    役男如具取得國家考試及格合於役別機關指定之專長證照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給合於役別機關指定之專長證照者、具備主管機關會商需用機關指定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者之相關專長資格條件之一者,得以專長資格提出申請,並依順序甄試。

    民政處指出,詳細報名及抽籤資訊請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 查詢及於「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或洽戶籍地公所役政主管單位:
    東區區公所:5223992 北區區公所:5329908
    香山區公所:5307105分機201 市府兵役科:5240626

    新聞資料提供:民政處兵役科 聯絡人: 林碧玉
    聯絡電話:03-5223064

  • 僑民役男申請 在 黃婉如愛您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3-12-13 0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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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年受理役男申請服103年一般替代役自12/10~12/24日止】

    內政部公告自12/10(二)上午08:00~12/24(二)下午17:00止,受理役男申請服103年一般替代役,歡迎68-82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且有意願役男,持相關證件向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
    ★對象條件★
    ※基本條件:凡民國68年次至82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且未具限制條件者,得提出申請服一般替代役;具僑民身分役男,居住尚未屆滿1年,於核定服一般替代役後徵集入營前,得填具「自願提前接受徵兵處理」切結書,矣徵兵處理後徵集服役。
    ※限制條件:申請役男須無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但役男切結緩徵原因能於103年3月1日前消滅者,得提出申請)。
    ※錄取員額:5,000名
    ※受理單位: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主管單位。
    ♥申請應備證明文件♥
    應備證明文件: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代理申請須委託成年家屬行之;代理人應帶國民身分證、印章、申請人委託書及戶口名簿。

    http://www.nc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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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議員 黃婉如 提醒您
    服務電話:03-3359701
    服務地址:桃園市中山北路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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