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近多個月的社會運動,我們經常聽到示威者被黑警嚴重性侵的傳言,通常都不是由正式的媒體及渠道公布,更是匿名發佈;
我雖然重視fact check 精神,但我對於這些當事人說出的一手指控深信不疑。
#BelieveWomen
隨著全球#metoo 普及化,更多倖存者勇敢站出來,#BelieveWom...
因為近多個月的社會運動,我們經常聽到示威者被黑警嚴重性侵的傳言,通常都不是由正式的媒體及渠道公布,更是匿名發佈;
我雖然重視fact check 精神,但我對於這些當事人說出的一手指控深信不疑。
#BelieveWomen
隨著全球#metoo 普及化,更多倖存者勇敢站出來,#BelieveWomen hashtag 也被發明,來呼籲大家相信女性。為什麼我們要相信向大家坦然曾被性侵犯的人呢?
不去報警的理由
要明白為什麼一定要相信,我們首先要明白為什麼倖存者們這麼害怕發聲。性暴力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心理後果,為我們帶來夢魘,甚至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有人多年以後聞到像施暴者的洗衣粉味,也會嘔心哭泣。
當有倖存者出來面對,他一定心裏經歷過掙扎,最後才不怕提起自己的痛苦,去換取正義。
誣告?誣你老味。
300IQ的網民經常對性侵案件,留言「誣告」「未審先判」。
根據統計,和任何其他案件一樣,誣告強姦機率只有2-8%。更重要的,是基於人道立場,不實強姦幾乎從不產生嚴重後果。
在英國警方收到自強姦報案中,216個誣告案件中,只有126單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只有39名受害人說出嫌棄犯名稱,只有6單令嫌棄犯被捕,只有2單被起訴,而最後,都是指控不成立。
由此可見,大部分男性如果被誣告強姦,也會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撤銷指控!
那麼,有什麼人會誣告他人呢?學術研究成果指出,通常誣告者都是青春期少女及他們的父母,堅持報警的亦往往是父母。身為家長應該正確學習性教育,及不應將女兒當成物品,覺得曾自願進行性行為的女兒價值受損。 #論性解放的重要性
另外一種會誣告的人,都毫無例外地,是擁有詐騙的犯罪紀錄的成年人。但同樣,最有可能是誣告者的群體,也是強姦犯最喜歡的目標,因為他們知道哪些受害者更難被信任。
#metoo 運動,正正是由於只有極少數人敢報案,更少於3% 強姦加害人會被拘捕,就是用作鼓勵受害者勇敢面對。
看到香港唯一一單 #metoo 案例,罪名不成立但法官讚揚事主無懼壓力挺身捍衛,可惜罪名不成立,被心懷不軌的人指責控方是誣告。「未審先判」是我最憎恨的成語,當任何事件受公眾關注,受指控者都無可避免地所謂名譽受損。同時,又有多少人是在裁判前就已經認定是誣告?
有時發聲的人「受害不夠深」,不應為其他受害人發聲?
精神醫學研究者一橋大學教授的著作將受到創傷的受害者比喻成環狀島。對於受到嚴重創傷的人來說,因為事情太過震撼,他們難以啟齒,別說報警,連求助也未必可以。
在島的中心有肢離四散、死狀淒慘的屍體,低層是勉強倖存一命但已經無力發聲的人。受傷害最深的人,對抗落井下石的能力越低。試想想,你最痛苦的事情被一而再再而三地質問,把詳細內容仔細的問「揸波定係插入」,還要面對外面的輿論誹謗中傷人格謀殺「你咁肥邊個會非禮你呀」。
作為正在爬上高海拔的受害者,如果發聲,這時候就會被質疑,「事過多年為什麼不早點求助?」「不是有更多人有更悲慘的經歷嗎?」甚至因為自己的無知「乜性侵唔係指強姦咩?!」而質疑當事人,但是,當倖存者被禁聲,只會中正加害者下懷。
歲月流逝,事到如今,我們應該可以說,集中營的歷史,是光憑那些沒有墜落地獄底層的人,包括我,寫出來的。那些墜落地獄底層的人,不是沒有再回來,就是因痛苦及周遭的不理解,導致觀察力完全痲痹。
——普利摩・李維(Primo Levi)《滅頂與生還》(I sommersi e i salvati)
PS:
同時請小心處理匿名的第三者在非正式平台披露的消息。我們應該努力找證據、矛盾之處,而非盲目信晒。並且尊重受害人意願,將他的心理健康放在第一位。他不是一個沒有感情的武器。
可能看到這裡你還是在想「快來強姦我吧」,不,加害者不會是那些白人性感女老師。想像那個你最害怕/ 討厭/ 沒有吸引力的人。在男性為受害人的強姦案中,93%的加害者同為男性。
又或者,你就是個強姦犯,攻擊倖存者就因為你曾經在灰色地帶強姦過你的女朋友或妻子。
定義
性暴力 sexual violence
性暴力= 性意味+不情願。是指施暴者透過暴力或脅迫等強迫手段,企圖強迫他人跟自身發生任何形式的性關係、性騷擾、性暗示、販運、偷拍、窺淫等行為,令對方產生恐懼、受威脅或者羞辱的感覺。而非某部份人所以為的SM。
性侵犯 sexual assault
泛指一切種類與性相關、且違反他人意願,對他人做出與性有關的行為。可包括強制性交(肛交或口交)、強迫親吻、色狼的性騷擾、非禮、性虐待等,露體、窺淫在司法判例上也可能被算是性侵犯,而非某部份人所以為的只有強姦才叫做性侵。
性騷擾
性騷擾是指違背他人意願,而與性或性別相關的行為。
強姦
未經對方同意(consent)的性關係。甚麼是consent? 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但香港性教育落後得隻字不提。按此學習甚麼是consent #SexEd🐹
強姦犯通常否認自己曾經強姦,儘管當被問及是否發生未經對方同意的性關係,他們都會説是。
傷害判例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太多國家體制的受害者,一直還在法律的漠視情況下遭受到很大的傷害。」 立委 #賴香伶 表示,蘇案在刑事上嚴謹的審理結果,卻沒有辦法改變行政裁量上的認定,但蘇父始終不放棄。而行政訴訟救濟時,卻發現法院都引用非常過時的判例(69年判字第736號判例),因公務員怕瀆職,或執著於法律穩定性而寧願守舊,所以人民權益才無法伸張。
#蘇詠盛 #行政程序法128條
公僕的良心 讓冤案的陰鬱處照見陽光|台灣新生報
https://user106399.psee.io/3n4s6k
傷害判例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提案的立法委員 賴香伶 表示,因「#行政程序法」的限制導致判決不當,而傷害人民的案例甚多,因而提出修法,她舉2010年軍人 #蘇詠盛 的自殺冤案,雖有新證據,卻不被行政法院受理,因此增修「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3項,明定新證據時間,不再只限於處分前就存在而未調查的,也包括了處分後才有的證據。行政程序法第128條修正後,國防部因而從善如流,依職權自行將蘇詠盛案原定的因病死亡撫卹,改為因公死亡撫卹,平反11年的冤案。
追求公平正義 沒有期限 |台灣新生報
https://user106399.psee.io/3mzrzp
回歸憲法精神 有權利就該有救濟|台灣新生報
https://user106399.psee.io/3key3h
法院是會判錯的 更應去除判例的拘束|台灣新生報
https://user106399.psee.io/3n3tbp
傷害判例 在 緒語の雜食性影劇觀後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法律是不完善的正義,但當你教導法律的時候,法律就必須完善,而當你學習的時候法律就必須是正義的,因為不公正的法律是最慘忍的暴力。」
⠀⠀⠀⠀
《Law School》拉抬了韓國律政劇的新高度,一開始以為走錯棚來到了《謀殺入門課》的場次,然而雖然《Law School》用了與《謀殺入門課》類似的炫技手法,他的內在卻是飽滿厚實的,那些插敘倒敘與誘導拍攝手法只是在本就扎實的劇本上增添了一些可有可無的裝飾,讓人看得胃口大開,咬下去才發現裡面是料多實在。
⠀⠀⠀⠀
劇情從一個發生在法學院的殺人案開始,隨著法學教授與學生們的追查下,漸漸的拉出一堆藏於幕後的人與事。這部的支線雖然意於襯托主線,卻沒有任何廉價感,精彩程度隱隱壓過主線一頭。
⠀⠀⠀⠀
⠀⠀⠀⠀
#無罪推定原則的意義
不管是公民課還是許多法律劇,「無罪推定」都是大家時常接觸的一個部份,而在《Law School》不斷的提醒了無罪推定有多麼重要,不管是楊教授被指控殺人,還是在未審先判的輿論風向下,大眾的怒火就像貼下無法撕下的標籤一樣,凌駕於法律之上,我們常常因為自身經歷或是大眾風向而把尚未定罪的人推入罪惡深淵,可想而知「無罪推定」僅僅是法律條文並沒有深植到每個人心中,對於一般人雖說是人之常情,但對法學院的那些準法律人來說,這就像拿著法典煽了自己一巴掌一樣,很痛但你也無法還手,看著他們載浮載沉於這些心裡和現實中的權衡博奕令人動容。
⠀⠀⠀⠀
「身為刑法教授的我,從未教導過學生法律是正義的,讓法律正義的是,法官基於無罪推定主意以及證據裁判主意,所做出的公正權衡,希望法庭可以讓這些準法律人,清楚明白什麼事根據公正的天枰所做出的判決」
⠀⠀⠀⠀
⠀⠀⠀⠀
#隱射現實的支線
在追查殺人案這條主線時,拉扯出許多旁枝,不管是類似韓國現實世界的「素媛案」還是「約會暴力」案件亦或是「偵查不公開」和「不支付贍養費問題」引出的輿論壓力,一場又一場透過楊教授與學生的努力而實現的正義,一幕幕法庭上的攻防對亦具備了高度可觀賞性和充實度。
⠀⠀⠀⠀
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全藝瑟的「約會暴力案件」
整個過程你不得不讚嘆全藝瑟這角色的轉變,演員高允貞在這段案件的過程中有大量的特寫鏡頭,可以看得出來她把該詮釋的部份都發揮到了定位,一開始的隱滿到中間的猶豫到最後的堅韌,眼神上的轉變到肢體上的步步爬起,全藝瑟的經歷觀眾都知道,那份加油掛在口中,想要喊出卻知道一切皆是沒用,好在她的同學們,那些準法律人的努力,讓如此艱難的情況得以化解。
⠀⠀⠀⠀
受到約會暴力之下,大部分的被害者都難以報案,一來是因為心中存在一絲憐憫與猶豫,曾經與另一伴的美好過往這時候都會像枷鎖一樣令被害者寸步難行,二來則是如同楊教授提到的,在約會暴力的審問過程中會不斷問出:「你確定要告你的情人嗎?」「你真的有遭受暴力嗎?」等等會觸發二次傷害的言論,這些隱藏在背後的因素是法律看不到的一面。
⠀⠀⠀⠀
這段約會暴力的法庭戲令人眼前為之一亮,因為有陪審團參與,楊教授一改以往的犀利作風,改用類似教導學生的方式一步步解釋那些艱澀的法律條文,我想不僅僅是陪審員們,就我的感覺,透過那些比喻方式解釋的法律條文確實有助於沒學過法律的人更簡單明瞭的理解那些法條。
⠀⠀⠀⠀
⠀⠀⠀⠀
#拼圖與大象
全劇時不時可以看到楊教授在擺弄他的拼圖,而完成那塊大型拼圖後呈現的是一個大象,後來才發現這個隱喻非常契合整個故事。
⠀⠀⠀⠀
「當拼圖完成的那一刻,將會排除合理的疑心,並顯現出實際的真相」當看完全劇後回頭看到第一集楊教授的獨白,才知道他這句話早已貫穿整個故事。
⠀⠀⠀⠀
一塊塊的拼圖象徵著一個個證據,而在拼圖過程中產生的思考與猜測都成為了合理懷疑,最後拼湊出的大象則代表著真相。在拼湊的過程中一步一步的排除合理懷疑又或者是加深那些合理懷疑,直到最後大象出現才代表著真相大白。
⠀⠀⠀⠀
要拼出大象需要非常多拼圖,代表著楊教授的這段路有多麼困難,同時大象也意指「房間裡的大象」的寓意,隱射有些東西明明就像是房間裡的大象一樣顯眼,明明誰都有發覺這件顯而易見的事情,卻因為某些原因之下被忽視了。這邊的某些原因可以是輿論也或者是一些背景龐大的人物施加的壓力,導致法律的規範被藐視甚至於被正面打破。
⠀⠀⠀⠀
看得出來不管是楊教授還是檢察官又或是那些學生們,努力著收集所有拼圖想要看到最終面貌,然而在看到完整當下的那一刻才知道藐視大象的並不是人,而是那些不完整乃至於被人所利用的法律。
⠀⠀⠀⠀
⠀⠀⠀⠀
《Law School》在大量的法律術語轟炸之下,不斷的開庭出庭,卻仍然僅守著最基礎的法條,他的核心始終扣在第一集的那段獨白,自始自終毫無偏移,炫技式的拍攝手法增加了更多可看性,結合社會議題的各種分枝襯托了主線的完整度與規模,楊教授與準法律人的互動,與其實說是老師與學生不如說是在背後溫暖守護的父親,那份厚實的嗓音與挺拔的背影是學生的一個避風港。
⠀⠀⠀⠀
不管是通過二輪司法考試的韓俊輝還是同名同性的姜率,又或者是那些法律學校的同學們,他們的互動建立在一起奮戰的刻苦與汗水茁壯的友情,日日夜夜埋首於判例上的時光,練習開庭的模擬,種種的互動無疑於給人一種青春熱血的氛圍。
⠀⠀⠀⠀
楊教授打破了許多律政劇的通病,也就是利用輿論打破常規的過時手法,他是真正的利用法律將了對手一軍,他相信唯有法律才能實現正義,而當你在學習法律時必須要是正義的,同時你在使用法律時也必須要是正義的。
⠀⠀⠀⠀
扎實的劇情、立體的人物、對於社會議題的關注、揭露法律的另一面,種種的元素之下,《Law School》算是樹立了韓國律政劇的一個新的天花板。
⠀⠀⠀⠀
#lawschool
#法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