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債權憑證轉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債權憑證轉讓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債權憑證轉讓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債權憑證轉讓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鬥陣來關心】證券交易所得稅與財產交易所得稅 作者:徐錫言律師 所得稅法第9條規定,所稱財產交易所得及財產交易損失,係指納稅義務人並非為經常買進、賣出之營利活動而持有之各種財產,因買賣或交換而發生之增益或損失。」行為時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以其全年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又依所得稅法第4條-1規...

  • 債權憑證轉讓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29 18:12:27
    有 89 人按讚

    【鬥陣來關心】證券交易所得稅與財產交易所得稅

    作者:徐錫言律師

    所得稅法第9條規定,所稱財產交易所得及財產交易損失,係指納稅義務人並非為經常買進、賣出之營利活動而持有之各種財產,因買賣或交換而發生之增益或損失。」行為時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以其全年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又依所得稅法第4條-1規定,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所得稅法停徵「證券交易所得」,其所稱之「證券」,已發行之有價證券。

    按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規定,證券交易稅課徵之對象,為有價證券之買賣交易行為。而所謂有價證券,係指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公司發行之股票、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有價證券,同條第2項著有法定解釋。倘公司既未發行股票,雖其股東有股權轉讓行為,依租稅法定原則,應不得類推適用,而課徵證券交易稅。實務上認為,公開發行公司或非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均應相關規定辦理簽證。倘買賣未簽證之股票,該股票即非屬有價證券,其買賣核非證券交易,不在證券交易稅之課稅範圍,而係轉讓其出資額,屬證券以外之財產交易。

    「新股權利證書」,其標的是未發行股票之公司股份。雖證券交易法第6條規定明定「新股權利證書」視為有價證券,但新股權利證書若未辦理簽證,實務判決認為其僅為股東間出資數額之證明文書,並非表彰一定價值之權利憑證,受讓該等書證者,屬債權憑據之一種,核非屬證券交易稅條例所稱「表明股票權利之證書或憑證」之有價證券,性質上自非所得稅法第4條之1所稱之證券交易,故不發生課徵證券交易稅之問題,而應屬同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1款所規範之財產交易範疇,其有財產交易所得,自應課徵所得稅。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 債權憑證轉讓 在 Fintech 金融科技趨勢分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14 18:34:14
    有 43 人按讚


    🗣台灣Fintech新創- Bznk必可企業募資平台專訪

    為維護應收帳款轉讓的品質及媒合率,BZNK 謹慎檢查每家公司的營運資料、合作廠商,同時爬梳網路上所有台灣中小企業的公開資訊,建置自家信評系統,讓每案貼現率的計算更精準,也剔除信用不穩定的企業。

    目前該公司 400 多個貼現案例,只有 5 起延遲付款的案例,且這 5 個都是企業主遇上客戶沒能即時付款,並非惡意逃避。如果對方惡意欠款,BZNK 也會拿債權憑證來追討,扣押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