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債權憑證時效計算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債權憑證時效計算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債權憑證時效計算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52的網紅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𓍝法律小知識 𝓠什麼是「#債權憑證」? 如果今天有人欠你錢又死不還錢, 我們就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去追討。 然後法院跟你說你贏了,你是對的,他應該給你錢! 𝔹𝕌𝕋!就是這個BUT! 對方沒有錢可以給你惹,沒錢還或是還不完( ´༎ຶㅂ༎ຶ`) 這時候法院就會發給你一張輕...
債權憑證時效計算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𓍝法律小知識
𝓠什麼是「#債權憑證」?
如果今天有人欠你錢又死不還錢,
我們就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去追討。
然後法院跟你說你贏了,你是對的,他應該給你錢!
𝔹𝕌𝕋!就是這個BUT!
對方沒有錢可以給你惹,沒錢還或是還不完( ´༎ຶㅂ༎ຶ`)
這時候法院就會發給你一張輕飄飄的紙aka債權憑證,
等到債務人又有錢(財產)的時候,再拿這張紙去要錢(aka聲請強制執行)。
你就可以一直要錢⇨沒錢⇨債權憑證⇨要錢⇨沒錢⇨債權憑證⇨要錢⇨沒錢⇨債權憑證♾🔄
沒錯,是不是覺得這是一張澳賽米kiānn(台語),
你的感覺94債權人的感覺無誤。
今天的小知識就這麼小這麼無言◡̈
小週末不煩大家囉~
-
看起來比較有學問的解釋⤵
債權憑證是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但未受清償或是未完全受償時,法院所核發記載原執行名義(不發還)、聲請執行對象、金額及執行受償情形的證明文件。
也是執行名義的一種。
-
✩小提醒
債權憑證是有效期限制的,
時效計算,跟原來的執行名義一樣喔!
-
#強制執行法 第27條
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時,執行法院應命債權人於一個月內查報債務人財產。債權人到期不為報告或查報無財產者,應發給憑證,交債權人收執,載明俟發見有財產時,再予強制執行。
債權人聲請執行,而陳明債務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執行法院得逕行發給憑證。
-
#老手 #辣手警探 #Veteran #베테랑 #劉亞仁 #유아인 #YooAhIn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小知識
-
FB🔎#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IG🔎@hugowulaw
債權憑證時效計算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法律一分鐘 】 債權憑證
作者:劉康身律師
債權憑證來自於強制執行法第27條,為法院製發一種證明債權存在的文件。簡單來說,由於債務人沒有財產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權,在強制執行程序經過後,由法院發給債權人一紙憑證,日後等到債務人有財產時,債權人可以拿著這張憑證再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拿到債權憑證後應該注意消滅時效的規定。民法第137條第3項規定,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5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5年。也就是說,在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下,原債權的消滅時效短於5年的,便改為5年;原債權的消滅時效多於5年的,仍依原來的時效;不符合前述法律規定的要件時,例如本票裁定與確定判決「無」同一效力,則消滅時效無法延長為5年。在前述各期間屆滿前,債權人應持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以重行計算時效期間。
對經過法定程序到最後卻只拿到一張紙的債權人來說,這種結果無疑是令人惆悵的。所以,為了確保日後債權受到清償,抵押、設質、保證、假扣押或其他安排,都該預先準備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