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setDebt (廢文 永無止境)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贈與房子+偽造文書的問題?
時間Thu Dec 24 19:44:54 2015
想請教贈與房子+偽造文書的問題?
我朋友的老婆拿了我朋友的印鑑並偽造我朋友的簽名
先辦了委任書和印鑑證明
之後就找代書把我朋友的幾間房子過戶到他老婆的名下
這些過程我朋友完全沒有參與也不知情
就告上法庭了
現在調查局的筆跡鑑定也證實那些文件的簽名都不是我朋友簽的
但是早在審判前他老婆已經脫產了
這樣他還有什麼管道追討呢?
此外
代書和承辦機關那邊沒有其他的確認程序嗎?
有可能申請賠償嗎?
像這樣要是小偷/同居人把我印鑑偷走再偽造簽名脫產
那不是完全沒有保障?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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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Kyosuke: 不然為什麼會有人在銀行租保險箱放這些東西呢... 12/24 19:48
→ v3su: 朋友的老婆?身為配偶,當然有說服力啊。代書跟承辦機關何責? 12/24 21:08
→ v3su: 既然擔心同居人會偷走這些,何不照樓上K大所說租保險箱 12/24 21:09
→ v3su: 另外贈與房子,既然已經確定是偽造文書,贈與當然不生效力, 12/24 21:11
→ v3su: 既然如此,脫產為何會討不回??不是很矛盾??不生效力的贈與雖 12/24 21:11
→ v3su: 然對善意第三人可取得房屋所有權,但也還是可以跟配偶走損害 12/24 21:12
→ v3su: 賠償訴訟。 12/24 21:13
→ v3su: 而既然都走了調查局,勢必偽造文書就是檢察官公訴了,那又何 12/24 21:14
→ v3su: 必朋友老婆擔心脫產?這些房屋檢察官應該會追查 12/24 21:15
→ taoist9999: 我曾經辦過一個夫妻贈與案件,過了好幾年之後,雙方離 12/24 22:21
→ taoist9999: 婚了,夫跑來我事務所鬧,說為什麼他的房子被過戶了? 12/24 22:22
→ taoist9999: 我說明明你當初就有委託我辦這件案件,起因就是這傢伙 12/24 22:22
→ taoist9999: 信用不良,得過戶不動產給他那時的太太才能貸款。 12/24 22:23
→ taoist9999: 後來我秀了證據給他看,他才不講話。 12/24 22:23
→ taoist9999: 因為碰過幾次這種親戚移轉不動產的鳥事,才發現親戚之 12/24 22:25
→ taoist9999: 間的案件才要小心。 12/24 22:25
推 v3su: 推t大一針見血、突破盲點!! 12/24 22:25
→ taoist9999: 其實男方可能要證明印鑑證明及印鑑章是怎麼來的? 12/24 22:26
→ taoist9999: 基本上那些東西的申請書在戶政事務所是留有資料的。 12/24 22:27
→ taoist9999: 而且現在地政事務所只接受原因發生日期一年以內的印鑑 12/24 22:28
→ taoist9999: 證明書。 12/24 22:28
推 KKyosuke: 可能討不回的原因很多 最簡單的就是把房地產都賣掉(買 12/25 00:26
→ KKyosuke: 方是善意 適用民法759-1 所以不能跟買方討) 然後現金 12/25 00:27
→ KKyosuke: 再想辦法轉移掉 12/25 00:27
→ KKyosuke: 就算告贏了也只剩下債權憑證能拿 12/25 00:28
→ KKyosuke: 以目前我國制度來講 要辦過印鑑證明的才能委託他人代辦 12/25 00:29
→ KKyosuke: 所以這個case還要先生有曾經拿那個章申請過印鑑證明... 12/25 00:30
→ KKyosuke: 那麼...印鑑章只要掉了本來就會出這些事 12/25 00:31
→ KKyosuke: 畢竟 印鑑證明就是證明那確實是本人的意思... 12/25 00:32
推 XP1: 是你朋友,還是你? 12/26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