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偵查終結多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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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偵查終結多久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如何重建司法信賴? 簡單四個字:#公開透明。 不過,#沒有具體的制度和行為,公開透明就只是一個口號。 所以在今天的司法法制委員會,我表示希望司法院能做到兩件事: 一、#修法延長法庭錄音保存期限。 二、#公開翁茂鍾案件調查報告和判斷標準。 一、修法延長法庭錄音保存期限 法院組織法第90...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涉嫌在一件犯罪金額超過5億的逃稅案件中,施壓檢察官必須與被告進行認罪協商的醜聞。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說成立調查小組、很快有結果。請問法務部還要拖延多久? 2. 昨日,法務部檢審會決議將彭坤業調陞「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涉及弊案遭調查竟然還升官,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 依法務...

  • 偵查終結多久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1 21: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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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重建司法信賴?
    簡單四個字:#公開透明。
     
    不過,#沒有具體的制度和行為,公開透明就只是一個口號。
     
    所以在今天的司法法制委員會,我表示希望司法院能做到兩件事:
    一、#修法延長法庭錄音保存期限。
    二、#公開翁茂鍾案件調查報告和判斷標準。
     
    一、修法延長法庭錄音保存期限
     
    法院組織法第90-2條:「法庭錄音、錄影內容,應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二年,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但經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確定之案件,其保存期限依檔案法之規定。」
    也就是說,法庭錄音、錄影,至少會保存到裁判確定後「2」年。
     
    問題來了。法官個案評鑑的請求期間多久呢?
    到裁判確定之日起算「3」年。
     
    3年內可以請求評鑑,但是法庭錄音錄影只規定保存2年???
     
    這樣的狀況當然不合理。所以,我早在去年10月,就提案要延長錄音錄影的法定保存期限。
     
    然而,時代力量的法案什麼時候能通過,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也在今天,建議司法院先修正「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避免讓不OK的法官,因為錄音錄影保存的時間太短,而無法被好好評鑑。
     
    二、公開翁茂鍾案件調查報告和判斷標準。
     
    今年1月,司法院公布翁茂鍾案的首波調查結果,然後被罵到爆,相信大家都還記憶猶新。
     
    而在4月7日,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又多認定14位有受行政懲處必要的法官(但是通通超過懲處權行使期間了),並將一位違反迴避義務的法官鄭小康移送監察院。
     
    同時,人審會認為還有23名法官,「並無積極證據足以認定有違失(包括資料記載不明、證據可信度不足;或雖曾受法院同事、親友邀約與會,但其後再無與翁茂鍾往來等,#屬於正常社交範圍,尚不致使一般人對司法或法官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產生質疑等情形),而無行政懲處之必要」。
     
    又為了「保護受調查但認定無違失行為人員之隱私權、名譽權」,人審會也決議不公開他們的姓名。
     
    我非常好奇,所謂的「證據可信度不足」,有多不可信?「致使一般人對司法或法官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產生質疑」的「正常社交範圍」,到底有多正常?又為什麼公開的話,會影響這些人的「隱私權、名譽權」?
     
    而在今天質詢時,司法院又多出一個不公開的理由:翁茂鍾案還在偵查中,偵查不公開。這依然不是不公開的藉口--#偵查也總會有結束的一天,現在不公開,偵查終結也該公開吧。
     
    奉勸司法院,要杜絕質疑,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公開透明。
     
    請司法院不要再遮遮掩掩,#公開翁茂鍾案件調查報告和判斷標準吧。

  • 偵查終結多久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22 06: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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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論

    「被豢養的家臣」何止這幾人?

    立委集體收賄案偵查終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起訴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廖國棟、無黨籍立委趙正宇以及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等12人。圖為立法院的大門。記者鄭超文/攝影

    蘇震清等跨朝野立委涉嫌收賄案,台北地檢署經過一個多月偵辦,昨天宣布起訴四名立委、助理及中間白手套等廿多人。北檢痛批,蘇震清等人淪為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等以金錢「豢養的家臣」,利用立委權勢鞭笞、恫嚇公務員使之屈從,危害國家公平正義及吏治廉潔,建議法官從重量刑。幾個李恆隆們,竟能搞倒四名立委和一個黨主席,可謂金權政治終不敵法網恢恢。然而,立法院內被豢養的家臣,難道只有這幾人?

    這次的立委收賄案分涉兩個不同事件,一是SOGO經營權案,一是陽明山變更土地案。兩案共同之處是,企業和財團利用錢財誘使立委為其關說,以軟硬兼施手段迫使行政官員更改執行認知,或鑽取法律漏洞供企業獲取暴利。立法委員號稱最高中央民意代表,卻為了數百或數千萬元不義之財,賤價出賣自己的名譽和權柄,除了可鄙,更是醜陋。尤其不堪的是,財團拋出金錢釣餌,包括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到無黨籍立委等不分藍綠黃白競相爭食;可見,立院歪風如何盛行。

    立法委員游走在錢與勢之間的穿梭遊戲,又有「言論免責權」護身,一向偵辦不易。這次,若非有人檢舉,檢調經過長達四年多的跟監取得多方明確跡證,並利用立院休會期間發動突襲搜索,否則難以畢其全功。試想,過去四年是由蘇嘉全擔任立法院長,而其姪蘇震清則是收賄案「最大咖」,計收取了兩千多萬元賄款,為其他立委的十倍之多。試想,如果不是蘇嘉全已離開立法院轉任總統府秘書長,檢調要發動搜索蘇震清及其他立委,其艱難可想而知。

    即使如此,這次檢調偵辦行動事前也已外洩,也因此,蘇震清等人皆已開始製造「假還款證明」以為自保,幾危及後來的起訴行動。檢調發動搜索後,若干綠媒名嘴並刻意帶風向影響判案,稱「一定不會起訴」、「什麼事都不會發生」,目的就是要破壞檢調的心理防線。至於是哪個環節洩漏檢調偵辦行動,我們認為,法務系統必須仔細清查。否則,留著這樣一個不明的黑洞,將是政府清廉永遠的膿瘡。

    觀察這次立委的收賄操作,都透過辦公室主任、助理、公關公司人員等白手套在隱密地點層層轉手,甚至用「借款」作為推託;可見,民代收賄避險及製造斷點的意識和技巧都較過去提高了許多。換言之,檢調越來越不容易取得「人贓俱獲」的破案,偵查的時間和人力成本也將越來越高。包括前時力主席徐永明家中搜出的三百萬現金,究竟用途是借款或賄款,前手是林佳龍或台數科,檢調迄今似乎仍未完全釐清,或者因有政治顧忌而不敢深查,都令人感到遺憾。包括同樣是收賄,為何前立委陳唐山能免於被起訴,徐永明則起訴卻未收押,標準不一,都讓人難解。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檢方起訴四名跨黨派立委,除譴責他們成為財團豢養的家臣,更從「依法行政」的觀點切入,指責他們以權勢對公務人員不斷騷擾恫嚇,迫使他們必須曲解法令以遂所願,這是對吏治廉潔的嚴重破壞,也是對公平正義的危害。這個切入點,確實比單純關注哪個立委收了多少錢財重要,也更深刻折射了台灣民主的沉淪。試想:一個企業家隨便撒點錢,就能叫得動多名立委幫他跑腿開公聽會修法案,幫他施壓政府官員更改地目;而當今的立法院,人們已有多久不曾看到立委幫受到冤屈的市井小民呼喊不平,或對抗地方惡霸?

    此案一口氣起訴了四名立委,這可視為對所有朝野立委的一記嚴峻警鐘。說來可悲,近年來立法院的表現堪稱頹廢,在民進黨席次優勢下,幾乎完全向行政部門臣服。莫非是因為失去了從政的理想與自主性,所以立委只好拚命以權謀私、以權斂財?

  • 偵查終結多久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27 1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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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關押逾兩百天後覃永沛終獲會見律師

    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關押近七個月的廣西律師秦永沛,周一(25日)首次和代表律師會面。家屬透露,雖然當局從網上言論入手把覃永沛入罪,但實際上事件源自一起家庭糾紛。

    被扣押超過兩百天後,覃永沛終於獲准見律師,李貴生周一在南寧市第一看守所成功會見當事人。

    李貴生:“身體狀況還可以,每天在裡面可以鍛煉身體,做一下深蹲,蹲起。身體沒什麼問題。偵查終結之後,受到疫情影響,看守所暫停了所有的律師會見。四月底有限度開放律師會見,預約了很久才預約到。”

    本月初,覃永沛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再度退回公安偵查。 李貴生拒絕評論當局是否已掌握充分罪證。

    李貴生:“就這個問題目前還不到我們發表意見,因為我沒有看完(閱卷完畢),起訴到法院起碼是兩個月以後的事了。它要退回補充偵查然後再回來審查起訴。時間一弄,兩個月是需要的。他(覃永沛)是認為自己沒罪的。他說人家是報復他。沒有證據也不能講呀。”

    覃永沛口中的報復源自廣西一起家庭暴力糾紛。負責處理事件的七星公安分局的公安胡凱被指偏幫一家之主,妻子報案也拒絕受理。而桂林市公安局長仇祖和不僅沒有懲處胡凱,還把他晉升至分局局長。

    覃永沛獲悉事件後決定舉報兩人,並把有關材料上載到互聯網,沒多久警方要求他刪除資料,甚至威脅要拘捕他。

    去年10月,覃永沛在自己的法律資訊服務公司被南寧市警方帶走,隨即被刑事拘留,兩個月後被正式逮捕。他認為自己遭受公安局高層打擊報復。據了解,當局在卷宗沒有提到這起風波,而是根據覃永沛在網上發布的數以萬計推文把他入罪。

    雖然案件已再次送回檢察院審查起訴,但覃永沛妻子鄧曉雲預計,當局在達到目的之前,還會再拖下去。

    鄧曉雲:“律師說,到6月3日滿一個月,估計還會退偵,他們就是要拖延時間,把你拖垮了,為了要你認罪,用盡手段。你認罪他們就好操辦,但是沒有用,他是不會認罪的。”

    覃永沛失去自由大半年以來一直與世隔絕。家屬質疑看守所把外界給覃永沛寫的信件都交給了國保支隊。

    鄧曉雲:“反正要舉報很多人,他說,我們給他寫的信,包括家書,或任何人給他寫的信,他在裡面從來沒收到過。他也不能寄信出來,把他的通信權卡得很死。”

    除了覃永沛,另一廣西維權律師陳家鴻同樣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已被羈押超過一年。有分析相信,當局抓捕覃永沛與他長期聲援陳家鴻有關。



    記者:高鋒 責編:胡力漢 嘉遠 網編:瑞哲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 偵查終結多久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3-28 17:11:41

    1.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涉嫌在一件犯罪金額超過5億的逃稅案件中,施壓檢察官必須與被告進行認罪協商的醜聞。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說成立調查小組、很快有結果。請問法務部還要拖延多久?

    2. 昨日,法務部檢審會決議將彭坤業調陞「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涉及弊案遭調查竟然還升官,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

    依法務部遴選要點規定,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應「操守風評均佳」。然而,彭坤業在2000年時參與股市富商招待的「鳳梨宴」,得知內線訊息後竟然參與炒股牟利,事後遭到監察院彈劾。這位早已顯露嚴重風紀問題的檢察官,當初沒撤職已經很離譜了,法務部在他再度涉及弊案後還幫他升官?

    3. 上週桃園地檢發了一個避重就輕的聲明,說檢察長是接受「陳情」。對此,我要求法務部具體回應基層檢察官質疑,法務部沒有回應。

    我今日公開請教法務部:當初到底是誰向檢察長陳情?有無通聯或書面紀錄?桃檢公訴檢察官負擔很重,請問本案哪裡重大特殊到需要找另一名公訴檢察官來「協助」協商程序?是這個案件「特殊」?還是被告「特殊」?還是辯護人「特殊」?

    4.根據司法院地方法院認罪協商案件終結件數統計,去年在所有涉及作假帳逃稅的犯罪案件中,達成認罪協商僅有3件、其中由法院審查庭自結件數更是0件!請問本案到底是如何「特殊」到檢察官竟然在審查庭中進行認罪協商?

    更何況本案在偵查階段,被告矢口否認犯罪,責任全部推給醫院財務與會計人員;犯罪期間長達9年、犯罪所得超過5億元,情節如此嚴重、惡性如此重大的案件,請問到底憑什麼給他特殊待遇?


    附註:

    2019-3-27 別讓司法成為「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司法
    https://reurl.cc/34znX

    2019-3-2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檢察長涉嫌關說施壓、檢察官也質疑法官涉入
    https://reurl.cc/vvMOl

    2019-3-23 這樣的司法、還能不改革嗎?
    https://reurl.cc/OrvLg

    2019-3-22 基層檢察官的控訴:請法務部徹查到底、切勿包庇
    https://reurl.cc/xvvvV

    2019-3-22 基層檢察官沈痛的控訴
    https://reurl.cc/rv5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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