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偵查庭可以帶手機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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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偵查庭可以帶手機嗎 在 不禮貌鄉民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2-07 14: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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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太扯
    《體育改革聯會》的成員因為進行手機錄音採訪,而被排球協會理事長提告,罪名是『妨礙秘密』

    到底這些中華體育協會有多怕被媒體知道真相?
    國體法通過以後,這陣子民間社團和許多熱心的立委都在積極推動體育改革,但各體協卻頻頻爆出灌水人頭戶,甚至有人可以免繳入會費就取得會籍,現在又因為拒絕公開會議內容而對民間監督團體提告

    到底我們體育署的官員到底還剩下什麼功能?
    只能坐看這些中華體協繼續囂張下去嗎?

    手機錄音採訪遭排協理事長王貴賢提告「妨礙秘密」經歷七小時移送三地點訊問 《體育改革聯會》成員張祐銓今晨一點獲釋返家
    |張祐銓:我人生中的第一個案底,罪名:體育改革

    《體育改革聯會》張祐銓昨日在採訪時,被排協以妨害秘密罪提告,並被依現行犯上手銬逮捕、查扣手機,在警局一路從晚間6點做筆錄至11點,之後遭上銬送往中山分局,之後被移送台北地檢署,由檢察官開偵查庭訊問,全程直到凌晨1點結束,張祐銓無保獲釋,但手機仍被扣押,檢察官未來會再開庭審理。

    體改聯昨(6)日接獲體育署採訪訊息,表示將要求排球協會三點給出前日截止繳費的會員報名資訊跟明細,如果排球協會不配合,三點半就會主動前往排協做行政調查。因此體改聯團隊與多家平面、電子媒體記者,下午三點半來到排球協會辦公室門口,但排協只讓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等官員進入,進行閉門協商,把所有媒體擋在門外。

    過程中,體改聯成員和眾媒體在門外試圖採訪,排協大門深鎖,始終不得其門而入,但大家仍想獲得更多消息,眾媒體便在排協門外的走廊上進行錄音、錄影,試圖掌握更多即時資訊。一個多小時後,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出面回答媒體問題,不料此時,排協辦公室隔壁的「體育運動舞蹈總會」會長葉榮裕,在一團混亂中將體改聯成員張祐銓遺留在排協門口的手機撿去,拒絕交還手機,並將手機拿至一樓保全,同時報警。

    排協主張,由於今日為閉門會議,並未邀請媒體前來採訪,因此認為體改聯此舉涉及妨害秘密,警方獲報後前來,試圖勸說雙方和解,但排協理事長王貴賢堅持對張祐銓提出告訴。

    隨後排協與體改聯兩方及雙方律師,便前往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進行案情訊問筆錄,警方先將張祐銓手機查扣,開始訊問,筆錄從晚間6點一直進行到深夜近11點,過程中《贏回排球》團隊監事參選人許家華律師也特地趕往現場,陪同進行筆錄。

    原本團隊成員以為做完筆錄後,張祐銓便可返家,但在律師確認沒事不需委任離開後,警方卻告知,由於張祐銓是被依現行犯逮捕,而且對方律師也正式提出刑事告訴,並返回現場要求重做筆錄,因此,張祐銓除了在做筆錄過程中被上銬外,還需上銬送往中山偵查隊。此時另一位關心體改的律師、詹晉鑒也到場關心,不過最終警方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2項規定,張祐銓仍被檢察官移送台北地檢署,開偵查庭訊問,許家華律師聞訊後也立刻返回趕往地檢署陪同。

    訊問移送過程地震不斷,體改團隊一邊處理法律救援行動、一邊擔心震央花蓮災情。一直到晚間1點,地檢署人員與張祐銓、許家華律師、詹晉鑒律師才結束偵訊,並將張祐銓無保釋放,但手機仍被扣押。警方表示,全案已備案處理,日後檢察官將再開偵查庭,今天僅是詢問基本案情。

    張祐銓今日凌晨返家後在臉書發文:「辦公室裡,代繳費的、胡亂作帳的,以及主張代投票沒有違法的秘書長;體育署樓下教唆收身分證和選票的、被送性平的,甚至還有破產的理監事們在開會。然後我被銬上手銬、沒收手機,在地檢署的大牢裡反省我人生中的第一個案底,罪名:體育改革。」

    排協各地樁腳到處以老闆、教練、老師等各種權勢不對等身分,施壓員工、選手、學生收取身分證,充當代繳費甚至不用繳費的人頭,在排協一手操控選務不公下,不法弊端事證歷歷。體改聯過去一週接獲來自各地的多件投訴,並提供相關簡訊截圖。如今,違法作弊操弄選務的排協安然無事,對抗這一切不公不義的體改年輕人,卻被排協提告上手銬帶走,我們這個國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體育改革聯會》再次沈痛呼籲體育署拿出態度積極主動,將排協移送檢調,同時主動查辦,要求日前剛成立的中立選務小組,徹底清查排協所有入會資料,揪出大筆代繳費的異常情況予以剔除,並追究相關涉案人員的法律責任。至於至今仍繼續推託,不願提供最後會員名單人數與詳細繳款的排球協會,我們也要問,為何害怕公布所有會員相關資料?反控體改聯成員,難道是做賊喊抓賊?

    另外,體改聯也在此提出,針對昨天的採訪「妨礙秘密」事件,北市警方對於將體改成員張祐銓上銬,並移送地檢署一事,是否有執法過當,不符合比例原則問題?

    體改聯重申,昨日發生在排協門口的採訪事件,是關乎社會大眾公共利益的重要議題,體改聯身為網路公民媒體,只是善盡媒體追求真相的責任。如果昨日媒體這樣的採訪企圖,竟可以被不願公開會員資訊的排協,扭曲為妨害秘密,台灣的新聞採訪自由在哪裡?

    體育改革聯會再次強調,我們不會因為排協提告就停下推動改革的腳步。體育改革,不是體改聯這一小群人的事,是全台灣關心體育發展所有人的事。請大家繼續給予這群因為「體育改革」而被協會視為眼中釘的年輕人,多些鼓勵與支持!

  • 偵查庭可以帶手機嗎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2-06 23: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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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訊》反改革的逆襲?體育改革聯會成員遭上銬!
     
    《體育改革聯會》成員張祐銓以手機錄音採訪,遭排協控告「妨害秘密」,上銬帶往中山偵查隊,恐將被拘留過夜!
     
    之前立委Kawlo Iyun質詢時,就曾質疑「我們的選手以後還能相信國家、體育署跟協會嗎?」,林德福則回應「你們應該可以信任體育署啦」。 報導回顧》https://musou.tw/focuses/1352
     
    萌編:現在回想...署長的意思是協會果真不可信嗎?
     
    Fair Game!TAIWAN!體育改革聯會

    《緊急訊息》

    《體育改革聯會》成員張祐銓以手機錄音採訪,遭排協控告「妨害秘密」,上銬帶往中山偵查隊,恐將被拘留過夜!

    今(6)日,由於體育署對媒體釋出訊息表示,要求排球協會三點給出會員報名資訊跟明細,如果排球協會不配合,三點半就會主動前往排協做行政調查。因此,《體育改革聯會》團隊與多家平面、電子媒體記者,下午三點半來到排球協會辦公室門口,但排協只讓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等官員進入,進行閉門協商,把所有媒體擋在門外。

    過程中,眾家媒體與體改聯成員皆在門外試圖採訪,始終不得其門而入,但媒體記者並沒有放棄採訪企圖,各家媒體都以麥克風收音以及手機在門外錄音,還有認真的媒體記者,透過被臨時封貼的窗戶縫隙進行拍攝採訪,並未試圖闖入排協辦公室,只在門外走廊的公共空間試圖獲得相關資訊。 一個多小時後,王水文出來回答媒體問題,不料此時,排協辦公室隔壁的「體育運動舞蹈總會」會長葉榮裕,在一團混亂中將體改聯成員張祐銓遺留在排協門口的手機撿去,而後拒絕交還手機,並將手機轉給排協。

    排協主張,今日會議為閉門會議,並未邀請媒體前來採訪,因此主張體改聯此舉涉及妨害秘密,警方獲報後前來,還試圖勸說雙方和解,但排協堅持對張祐銓提出告訴。隨後排協與體改聯兩方及雙方律師,便前往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進行案情訊問筆錄。

    訊問筆錄從晚間6點一直進行到深夜近11點,過程中因為是被依現行犯逮捕,做筆錄過程中,張祐銓還遭上銬,手機也被扣留,最後被上銬送往中山偵查隊,今晚恐將被拘留過夜,等待檢察官開偵查庭訊問!

    體育改革聯會作為一個網路發聲的新媒體,為了支持選手、向社會大眾揭露單項協會的各種弊端,盡心盡力進行各種採訪,所有的報導皆有憑有據而且經過查證。今日體改聯團隊與現場許多媒體記者一樣,在新聞事件現場盡所有的努力,只為向閱聽者呈現事實真相。

    根據刑法315條載明,有關妨害秘密罪相關條文如下: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
    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今日發生在排協門口的採訪事件,是關乎社會大眾公共利益的重要議題,因為就在昨日,排協繳費截止日爆出多件事證,顯示排協會員入會資料可能有嚴重弊端,而今日體育署官員帶隊前往排協主動調查,要求了解情況。前來採訪的媒體,光是有腳架的攝影機就有五台,還有其他平面媒體,體育改革聯會與現場所有媒體,絕非如上述條文所述,「無故」做錄音採訪,更無涉所謂妨害秘密。

    如果今天媒體這樣的採訪企圖,竟被不願公開會員資訊的排協扭曲為妨害秘密,台灣的媒體採訪自由在哪裡?台灣媒體與記者的尊嚴在哪裡? 體育改革聯會,不會因為排協提告就停下推動改革的腳步! 
    也請大家繼續關注事件後續發展,並給體育改革聯會鼓勵與支持!

  • 偵查庭可以帶手機嗎 在 賴佳微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5-08 02: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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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人云亦云。

    這篇故事,是兩年前寫的,收錄在噬罪人II「試煉」裡,現在來看,格外有意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白雪公主騷擾事件】

    看著電腦螢幕上的留言,我幾乎要崩潰了,這不是事實,這些不認識我的人,怎麼可以把我形容得如此不堪。

    「我是她的高中同學,那時候她就很喜歡勾引老師了。」

    「這種賤女人,破壞學校的名譽。」

    「小三就是小三,不知道自己的地位嗎?洗洗睡吧!」

    桌邊的一角,躺著一張民事庭的傳票,另外一張,則是地檢署的傳票。我趴在桌上,使盡力氣的哭,因為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笑。或許,以後都不會了。如果這是惡夢,為什麼我一直醒不過來?

    我沒有勾引他!為什麼他可以若無其事,我卻要獨自面對這一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年前,我進了這間學校。還記得剛進來的時候,我總覺得憂鬱,畢竟離開熟悉的台北,到了這個偏僻的鄉間。「連最近一家小七,都得騎車才找得到!」,我還記得室友是這麼說的。

    遇見他,應該是我喜歡上這個學校的開端。他是個溫文儒雅的老師,教學風格風趣幽默,系上許多同學都很喜歡他。想不到,從第二學期開始,我就被他挑選為教學助理,可以跟在他身邊做研究。

    他單身嗎?不,所有學生都知道,他非常保護自己的家人,也很少談到自己的太太與女兒。大概,就是只有在謝師宴時,遠遠的看過他的家人,師母氣質動人,如果真要形容,用個很俗氣的成語,「大家閨秀」應該差可比擬。

    每個星期我總是要到他的研究室開會,除了準備教材,就是要討論我的論文方向。剛好他在國科會接了計畫,所有的細節當然由我包辦,而且他告訴我,完稿後,其中的章節可以作為我的論文主軸。一切都很完美,我想,應該在三年內可以畢業吧。

    只要那件事情沒有發生,我想,都還是好好的。

    那天,我跟男友才在下午吵架,接著到研究室值班。我記得,那天整理教學資料到很晚,但是他突然進來,就這麼靜靜的看著我工作,我一點也沒察覺到異狀。

    當我要收拾東西回去,他竟然在我站起身來時,突然抱住我,雙手撫摸我的胸部,從雪白的頸脖,往臉頰與嘴唇吻了我幾下,「你的脖子好白淨,就像雪一樣,我真的很喜歡你。」

    我被嚇傻了,只能奪門而出。

    那天,我整夜沒睡。

    「他喜歡我?他是老師耶!更何況有老婆,怎麼可以這樣?」

    「聽說他跟她老婆最近婚姻出了點狀況,況且他是這麼好的男人,不值得等待嗎?」

    「他說他喜歡我耶,有這麼多同學暗戀他,為什麼是我?」

    「白癡嗎?師生戀,又是外遇!這很嚴重好嗎?」

    早上,帶著一堆胡思亂想的思緒,我還是去上課。但是,我真的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他打破整件事情的均衡,現在要怎麼收尾?

    強忍睡意,手機的鬧鈴提醒我要進去研究室開會,但是我開始緊張,因為不知道等等他會說什麼。

    打開門,他在裡面,好整以暇的在看論文。

    「你來了?」他頭也不抬。「你願意跟我在一起嗎?」

    「什麼?」我強忍住訝異,還有非常複雜的情緒。

    「我很快就會離婚,而且你現在的論文需要我協助,這一年多來的相處,我不知不覺的愛上你了。你難道沒有感覺嗎?」他頭還是沒抬起來。

    「老師,我有男朋友,而且你這樣講很奇怪。我一直把你當成老師一樣,可是現在?」我充滿疑惑。

    「我也還有婚姻。你放心,我很快就會恢復單身,這件事師母也不會知道。」他鎮定的說,就像是慣犯。

    「我不放心,我也不會願意。」我說。

    「難道你不喜歡我?」他有點訝異。

    「我是喜歡你,唉,可是不是那樣子的。」看著這個風度翩翩的才子,我亂了。

    「那麼,你就繼續在我這裡當助理,我會處理的。」他拍拍我的頭,就像是對他的女兒一樣。

    像是失了魂,我取消了晚上跟男友的約會。而他,傳了幾封訊息給我,我沒看,因為我好恐慌。

    我只好跟同學聊起這件事,她是我最要好的研究所同學。

    然而,她就像是聽到金城武與王力宏相戀一樣,大呼小叫的,「怎麼可能!他耶!系上的才子、顧家好男人!」

    我沒好氣的說,「男人,沒有才子,只有精子。沒有顧家,只讓我想出家。」

    「我覺得,你一定要去性平會檢舉他!這種披著羊皮的狼,不能讓他這樣!以後不知道還會有多少學妹受害!」她說。

    「可是,我覺得這樣不妥。」我很猶豫。

    「拜託!哪裡不妥?」她突然神秘兮兮的說,「該不會,你也愛上他了吧!」

    「神經!」我臉上一陣青、一陣白的回她,但心裡七上八下,不知道這件事情到底該如何收場。我的論文、我的感情,到底應該怎麼辦?「你不要對外說,這件事情我想要沈澱一下。」

    她聳聳肩,「我不懂,你到底要沈澱什麼?」

    是的,果然沒得沈澱。一個星期內,手機內不斷的收到他的簡訊,而我,不敢再去研究室,於此同時,我跟男友的關係急轉直下,竟然越來越差。

    事情還沒結束,我竟然接到師母的電話。

    「你這個狐狸精,不要破壞我們的家庭!我什麼都知道了,就是你勾引我老公!你要不要臉啊!虧你還是學生!」她破口大罵。

    不知道是氣憤還是害怕,我竟然全身發抖,說不出話來。

    「勾。引。老。公?」我喃喃自語的斷句,無意識的在紙上寫著勾引兩個字。

    同學間,竟然也已經傳開來八卦,學校的BBS版面,開始出現,「小三去死!」、「研究到床上?」、「五樓早就知道。」、「碧其就是碧其。」等等的留言,沒有指名道姓,但是呼之欲出。學校性平會,只能進入調查。

    我看著這些不認識我的人,寫著不認識的我,我懷疑是我得了精神病,還是他們真要置我於死地。

    性別平等委員會,很快的就約談我,大概希望這件事情趕快落幕。面對那些師長,我一句話也說不出口,因為我覺得我自己好像也有錯,為什麼沒有當下拒絕他、斥責他、舉發他?

    他倒是振振有詞,果然,是我在研究室的時候,因為感情不順向他傾訴,並且對他投懷送抱。我冷眼看著他,他不敢正視我。

    性平會,在幾週後做出了決定,認為他有「行為不檢」的情況,「有辱師道」,所以暫時停職接受調查。

    我並沒有勝利的感覺,因為系主任來找我了。那個「慈祥和藹」的系主任。

    「我說你啊,不要輕易毀掉一個教授的名譽。被親幾下,洗完澡、漱個口,也就沒事了,幹嘛這麼計較?」他嘻皮笑臉的說。

    「主任,我不是自願的。」我只能顫抖的說出這幾個字,文不對題、詞不達意,渾然忘了反駁他的騷擾言語。

    「我知道,我知道。」他說了好幾次,「我幫你換指導教授,好不好?但是前提是,你要翻供,替他說話,不要毀了人家家裡跟人家的一生。」

    「我不要。」我開始憤怒,「我的論文就要完成了,為什麼要用這種前提卡我?」

    「好,你不要也可以。那我看你怎麼畢業!」他氣沖沖的走了。

    我被孤立,完全的孤立。同學沒有人願意聽我說話,老師對我避之唯恐不及。

    而男友,只發了一封訊息給我,「我知道你為什麼對我冷淡了,賤!」

    這是最後一根稻草,我崩潰了。

    然而,崩潰不代表他們放過我。老師對我提起加重誹謗的告訴,而師母,主張我侵害她的配偶權,所以對我提起民事訴訟,要我賠償一百萬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個律師看起來很凶,我不知道他到底能不能知道我在想什麼,尤其,他也是男人。

    他聽完我的故事,問我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確實是他對我性騷擾。證據?我當然沒有證據,當下只有兩個人,哪裡來的錄音、錄影?

    「沒有證據?」他問,「不可能。至少,你們在事後沒有任何簡訊的往來?」

    我突然想起來,事發後那幾天所有的簡訊,我噙著淚點點頭。

    他看著我手機中的訊息,一條一條的看,然後,就像是算命先生一樣拍著桌子,「有救了!」

    有救了?難道這些事後的簡訊,可以作為證據?我不敢想,但是激動的心情,還是讓我的身體一直顫抖。「謝謝你,無論最後結果如何,謝謝你給我支持。」

    他很帥氣的說,「反擊的時候到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兩張傳票,雖然幾乎同時到達,但刑事偵查庭的時間還是比較早。我一直拖到最後一刻才到,因為不想面對他。不過,他帶了律師一起來,還有,他老婆。

    在偵查庭裡,他始終不敢看我一眼,囁嚅的陳述我如何在性平會上「說謊」,又用陳述理由書「毀滅他的人格」。他說,我應該是論文過不了,他又不肯讓我換指導教授,我才會攻擊他。

    我冷笑,因為事到如今,已經沒有任何情分可言,我只是同情他而已。我記得我問過律師,他究竟在想什麼,律師只是淡淡的回我一句話:「他只是被老婆逼上梁山的可憐蟲而已。」

    「為什麼?」我當時問。

    「沒為什麼,這是人性。他要保全這個家,就得要說謊,就得要犧牲你。」他冷冷的說,就像是他已經司空見慣一樣。

    「難道人就不能說實話嗎?我只是要一個公道而已!」我很憤怒,怎麼可以有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傷害別人這麼深。

    律師沒有回答我,而現在,檢察官正在問我問題。「請問被告對於告訴人的說詞,有沒有意見?」

    我正想說話,我的律師舉手了,「請檢察官命告訴人為剛剛的話具結,因為我們要提出一項書面證據,足以證明告訴人所言為謊言。」

    檢察官楞了一下,而他,似乎也沒想到會有什麼證據,臉上一陣錯愕。

    檢察官立刻詢問他,「你願意為剛剛的話作證嗎?我必須提醒你,證人一旦具結後,如果對於案情的重大情節陳述不實在,會有偽證罪的可能,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嗎?」

    他張大嘴巴,脫口而出,「七年!這麼重?」

    檢察官與他的律師,似乎都覺得不大對勁,畢竟一般人只會理直氣壯的說,「願意。」,哪裡會有猶豫?

    「我想想」,他又給了一個令人吃驚的答案。「剛剛講的話,有些可能記憶錯誤。」

    這下換檢察官不高興了,「沒要你具結,你都沒錯誤。要是我們根據你的錯誤記憶,起訴一個人,那麼你如何對一個無辜的人交代?我坦白說,就算你現在拒絕作證,一樣會有誣告罪的問題,一樣也是七年以下,你想清楚,要不要撤告?我可以考慮網開一面。」

    這番話把他們打成一團,他的律師緊急向檢察官陳述,要跟當事人討論後再行陳報,

    走出偵查庭,「連簡訊還沒拿出來,就投降了?」我的律師不屑的說。

    我沒有任何開心的感覺,反而很憐憫他,這就是才子?

    過了幾天,書記官打電話告訴我,他已經撤回告訴,而另外一個民事訴訟,在開庭前夕也接到通知,他的太太也已經撤告了。

    在網路上,對於這件事情,一樣議論紛紛。

    「這個教授實在很噁心,還號稱才子呢?我看是精子吧?」

    「我早就知道他會勾引女學生了,以前啊,我學妹就…」

    「爛教授,不意外。」

    「教授?會叫的野獸吧!」

    我看著螢幕前的文字,又哭又笑。只是,我永遠都不能畢業了,因為已經沒有教授願意收留我。

    這是說實話的代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