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onghouse (兵帥)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偵查庭未到是否藐視法庭?和拘提問題?
時間Thu Nov 23 11:27:26 2017
請益各位~
地檢署開偵查庭,被告兩次都未到
第一次
檢查官當庭打電話問被告為何沒來,
被告聲稱寄到總公司地址,沒人轉交,故未收到傳票…
故檢察官問要寄到何地,下次得來,被告告知寄到苗栗……
第二次開庭時間,被告又沒來,檢察官打電話問為何未到,被告又稱未收到傳票,所以不
知道何時要開偵查庭
(很確信幾個人告知他開庭時間地點了,有證據),並告知檢察官地址留錯了,要改寄彰化
……檢察官告知第三次若未到要拘提!
請問:
1.有證據被告知道開庭時間地點,故意藉口未收到不來偵查庭,這算藐視法庭嗎?
2.一般偵查庭幾次未到才要拘提?是2次還3次?
若2次的話,若檢察官給3次機會,是否是偏袒被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43.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1407649.A.EB9.html
→ maniaque: 就拘提了,藐視也是要在庭上才算藐視吧....11/23 11:30
若有證據已知要到而故意藉口不知未到,這算什麼?
→ hiimjack: 中華民國沒有藐視法庭 請去香港11/23 11:31
→ hiimjack: 被告找得到理由 3次很合理 沒有偏袒的問題11/23 11:31
有證據他知道應出庭的時間地點,故意謊稱未收到,這也算理由?
心想每個被告都這麼做就好了,原告不就很累得跑多次?
※ 編輯: pionghouse (180.217.196.178), 11/23/2017 11:47:59
推 hidog: 拘提沒到就通緝了 不用擔心 11/23 11:57
→ hiimjack: 訴訟本來就要負擔成本 11/23 12:07
噓 Lailungsheng: 我也遇過原告是訟棍都沒去啊 11/23 12:21
→ Jayferrari: 地檢署也是很無言 出庭通知都不用掛號的....... 11/23 12:48
→ alog: 根據刑事訴訟法 75、76 經認定故意不到場、無特定居所就會 11/23 12:54
→ alog: 直接拘提了啊 == 檢察官代你打官司還要被懷疑偏袒被告 11/23 12:54
→ hiimjack: 不掛號是因為沒錢… 11/23 13:18
→ kery1120: 國家省錢不寄掛號信阿~被告皮皮說沒收到信能怎樣 11/23 13:58
→ depravity: 若非掛號要先證明傳票有合法送達 XD 11/23 15:13
→ depravity: 不是掛號檢察官會心虛的被證明不合法他就..XD 11/23 15:14
推 jaannddyy: 藐視法庭有被判40小時法治教育的記錄喔 11/24 18:14
→ jaannddyy: 93-4ae2cfc27d65 11/24 18:17
推 jaannddyy: 不過是算在其他罪裡面XD 11/24 18:21
→ samnpc: 不爽你可以自訴或告民事啊 11/25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