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停止條件解除條件口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停止條件解除條件口訣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停止條件解除條件口訣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j791126x (請給我黃金)看板LAW標題[問題] 停止條件 解除條件時間Fri Jun 1...


王澤鑑老師的書

第七章 條件與期限

看到停止條件與解除條件就打住了

因為跟自己的邏輯好像有點不合

====================================================================

停止條件乃限制法律行為效力發生的條件 即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於條件不成就時不發生效力

解除條件乃行為笑力消滅的條件 即已發生的法律行為於條件不成就時保持其效力

於條件成就時 失其效力



書上寫的 民法第九九條一二項也是

例題第一題

甲向乙批發販賣時裝 約定月底結算貨款 未出售者退還

這樣應該是屬於停止條件抑或者是解除條件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194.129
j791126x:爬過文 可能是因為跟某版友一樣對"停止"的意思有所誤解 06/11 19:15
j791126x:有更好理解的方式嗎? 06/11 19:15
priorart:以後我打算出本民法 停止條件改稱開始條件 希望成為通說 06/11 19:35
belmontc:你可以這樣想 解除條件:條件解除了 行為就生效了 06/11 19:46
belmontc:而停止條件則是 條件停止了 行為就跟著停止生效了 06/11 19:46
belmontc:或是反面想成 解除條件中 條件生效了 那行為就解除了 06/11 19:49
belmontc:以及這樣想成 停止條件中 條件停止了 那行為就停止了 06/11 19:49
belmontc:所以這個約定結算的行為要解除 條件是未出售退還要生效 06/11 19:56

當事人所約定的 究為停止條件抑為解除條件 係屬解釋問題

例如甲經營服飾店 向乙批發時裝 約定於某日結算貨款 未出貨者退還

在此情形 解釋上得認係對時裝買賣付有條件 其所付的條件為"停止條件"

甲出售其所批發的時裝時 買賣契約因條件成就而生效力

甲負有支付價金之義務

王澤鑑老師對於這題的解釋


※ 編輯: j791126x 來自: 120.126.194.129 (06/11 20:08)
belmontc:至於停止條件我是比較希望稱為生效條件(生效要件)... 06/11 20:03
belmontc:王老師是說"約定於.."後面者整串是條件吧..當甲答應這些 06/11 20:12
belmontc:那甲乙之間的行為就生效 而我是就其內容解釋... 06/11 20:12
belmontc:至於後面那整串[約定....退還]是契約行成的停止條件沒錯 06/11 20:14
j791126x:可是他的題目就是如此 我一開始也以為是解除條件 故來此 06/11 20:14
j791126x:發問 06/11 20:14
priorart:停止條件中國民法稱延緩條件 半斤八兩一樣爛 06/11 20:24
hoboks:背口訣一定不會弄錯 停發解消 06/11 23:36
Eventis:這裡要避免兩種條件產生類似效果,而有更明顯的區分,應該要 06/12 14:47
Eventis:以沒有溯及效,向將來發生效力為原則來判斷. 06/12 14:51
Eventis:如果進一步看就會發現解除這兩字不好,特別是與契約解除相 06/12 14:54
Eventis:比較時,契約解除依判例見解(如23上3968(二),40台上1020,49 06/12 14:58
Eventis:台上1597)有溯及效,但解除條件則無.(參照曾世雄,民法總則 06/12 15:00
Eventis:之現在與未來,pp.309-310) 06/12 15:00
Eventis:王師的解釋即著眼於,甲乙共同主觀意思,在甲於結算日後,始 06/12 15:03
Eventis:有支付價金之義務,故應認屬停止條件,而非解除條件(此時甲 06/12 15:05
Eventis:乙於約定時,甲即負有支付價金之義務;以此解釋時,勢必需另 06/12 15:07
Eventis:為解釋清償期雖未定,但乙不得於結算前請求;由此可見解為停 06/12 15:08
Eventis:止條件似更趨近於當事人之意思) 06/12 15:08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