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做完筆錄一定會開偵查庭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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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做完筆錄一定會開偵查庭嗎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44的網紅蔡玉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走出新北地檢署,哪怕挑戰偵查不公開,我一定要很沒氣質的說一聲「幹!關掉中天吧!」 走進偵查庭,做完人別訊問,就被告知今天案子是新的,「告你的是神旺飯店,因為你在年代壹電視討論,提到神旺飯店是共諜據點」。 答:「喔!我以為原告是韓國瑜、李佳芬和南山人壽的案子,所以,我準備了一疊答辯狀」! 問:「...

  • 做完筆錄一定會開偵查庭嗎 在 蔡玉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17 0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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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新北地檢署,哪怕挑戰偵查不公開,我一定要很沒氣質的說一聲「幹!關掉中天吧!」

    走進偵查庭,做完人別訊問,就被告知今天案子是新的,「告你的是神旺飯店,因為你在年代壹電視討論,提到神旺飯店是共諜據點」。

    答:「喔!我以為原告是韓國瑜、李佳芬和南山人壽的案子,所以,我準備了一疊答辯狀」!

    問:「沒關係,這些答辯狀可以補上來,但是,新案妳要補答辯,還是⋯⋯」

    答:「請問旺董的親中需要做民調嗎?「反紅媒」假的嗎?中天電視要不要關?神旺飯店過去專門接待中國經貿人士,需要懷疑他和中共的關係嗎?⋯⋯」

    好,麻煩筆錄後方簽名!

    是的,今天告我的人是「旺董」,對我在年代壹電視討論諸多中共人士在台愛聚集的飯店,被視為「共諜據點」。我在節目中點了一堆,但是,唯獨點到神旺飯店,旺董不爽,告我誹謗!
    http://www.nexttv.com.tw/mnews_Details/m/index.php?id=84914這個內容有啥不對?

    在上海雙城論壇的晚宴上,當面威脅要「舉報」我,現在,又來告我!

    所以,繼原告韓國瑜、南山人壽尹衍樑、李佳芬之後,又出現第四個原告。

    你們這些人,給我好好記住!我會好好看你們的下場!

  • 做完筆錄一定會開偵查庭嗎 在 負能量宅肥窮魯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03 10:12:52
    有 119 人按讚

    哇,到底是誰在亂?看的我頭好暈啊,太詭異了,備份一下

    這篇從抱怨COPY來的,判決書在下面連結,跟內文寫的故事完全不同耶XD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HM,108%2c%e4%b8%8a%e8%a8%b4%2c2265%2c20200624%2c1
    ———

    台灣本土金控銀行是怎麼欺負我們母女,害得我們要入監坐牢?

    板橋有家在文化路上的本土金控,
    2017年9月,我的機車被那家本土金控的銀行員工拖到別處,
    導致我的機車龍頭壞掉,當下我和我媽媽說了這件事,
    便去質問那家銀行,
    當時那家本土銀行的員工異口同聲的說不是他們做的。
    我和我媽媽便去大樓調出監視器畫面,
    結果畫面清清楚楚地證實了,
    的確就是那家銀行的行員做的,
    我媽媽便陪我一同到那家位於文化路的銀行理論。
    那時是下午一點,銀行當天剛好沒什麼客戶,
    我跟我媽媽只是希望拖壞我機車龍頭的行員能道歉,
    並且詢問清楚為什麼要無故損毀我的機車,
    銀行不僅不認錯,還狡辯說因為我的車停在他們的停車格。
    可是,監視器的畫面卻也證明了我的機車並不是在他們的停車格裡。
    結果櫃台裡的沒在工作的行員全部跑了出來,
    一群人圍著我們母女,大聲說我們是來鬧事的,
    有些人還對我們嘻笑著調侃,
    並且有幾個銀行員工拿出手機來拍我和我媽媽。
    我們覺得受到了威脅,我媽媽當時便決定錄音。
    當時,我有點被嚇到了,
    我覺得我和媽媽只是想來問清楚,
    為什麼你們銀行的人可以擅自拖行我的機車,
    並且希望肇事的人能夠道歉,
    結果沒想到這家銀行的員工竟然把我們圍了起來。
    後來,有一個王○志的先生闖進來,
    當時沒人認識他,
    我跟我媽媽也是直到最後才知道他是商辦委員,
    王○志一進來就說:
    「來,所有事都跟我說,這件事我來處理就好了!」
    (王○志跟這家銀行是什麼關係?是不是專門幫這家本土金控喬事?)
    又咄咄逼人地對我媽和我說:「妳們不要太囂張!」
    更警告我們要「小心一點!」
    我媽媽氣不過就說:「請你不要耍流氓?」
    結果王○志不理會,繼續大聲咆哮並逼近我們。
    因為感到害怕,我和我媽媽就決定報警處理。
    警察來了並看過監視器後,就說銀行當然有錯應該負責,
    當時有個叫郭○明的行員,出來道歉並承認說是他拖的。
    我和我媽媽覺得既然有人終於願意負責,也就覺得沒事了。
    這位郭○明當天很有誠意的陪我和我媽到車行修車,
    很誠懇地道歉並表示願意賠償,我媽當時看他還這麼年輕,
    還安慰了他幾句,車行老闆當時還對我媽說必須讓他寫下證明,
    我媽說沒關係,願意道歉也願意賠償就好了。
    當時我和我媽也覺得事情過了已經沒事了,
    我媽就把錄音檔給刪掉了。
    沒想到後來隔一天,雖然這家銀行的行員郭○明願意賠償,
    那位商辦委員王○志卻告了我媽媽涉嫌「公然侮辱」,
    提告的理由就是那句「請你不要耍流氓?」
    我就陪我媽媽到警局寫筆錄,警察幫我們做完筆錄,
    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就跟我們說,
    王某既然說了妳們給我小心一點,也算是恐嚇啊
    「妳們也可以告他啊!」
    我和我媽不曉得該怎麼辦才好,
    我媽便和警察說,
    「可是我錄音檔已經刪掉了,怎麼提告?」
    警察說,現場不是有很多人都聽到了嗎?
    現場有這麼多的證人,當然可以提告啊。
    於是我媽媽便聽了員警的建議,對王○志提告恐嚇。
    法院可能是基於定紛止爭的目標,
    後來便決定雙方互告的部分(公然侮辱及恐嚇)都不起訴。
    本來以為事情到此也就告一段落,
    沒想到王○志接著竟然繼續告我媽誣告。
    後來我媽只能以被告的身分出庭,
    這時,我們手上已經沒有錄音檔,也沒有證據了。
    在庭上,王○志說得很清楚,是那家本土銀行要他提告的。
    當天在場的證人,全部都是那家本土銀行的行員,
    我便替我媽作證,我說王○志確實有說「妳們給我小心一點」
    可是法院傳喚的銀行行員們,
    所有人卻都異口同聲的說「沒聽到」。
    我和我媽媽真的是作夢都想不到,
    當初警察樂觀地和我們說「現場有很多人聽到了啊」
    但其實現場聽到的只有銀行的員工和王○志先生,
    最後,在庭上變成只有我一個人(除了我媽以外)聽到,
    更令人氣憤的是,我明明聽到的事,
    而且在法庭上一字一句說出的明明是真話實話,
    卻因為所有出庭作證的銀行行員們,
    每個人眾口一詞地個個都說「沒聽到」
    導致連我竟然也被捲入司法官司之中。
    於是,因為替媽媽作證,我自己也被告「偽證罪」。
    我只是把自己真的聽到的事情說出來,
    卻被法官和檢察官認為是當庭說謊!
    王○志每一次都明示暗示我們,只要給他錢,
    我們就沒事了,不然他就會讓我們都吃上官司被判有罪。
    可是我和我媽媽都堅持認為,我們明明沒有錯,
    我們沒有做錯任何事,為什麼還要道歉認錯還要賠錢?
    我媽媽現在也都五十幾歲了,她一輩子從小就教導我,
    只要我們心存善念,做人要說實話說真話,
    那麼在這個社會上,好心一定會有好報,
    後來,在法庭上我忍不住地哭了,我和我媽媽都哭了。
    我媽媽被告「誣告罪」,今年年中打到二審時,
    法官在偵查庭分明很清楚地和我們說銀行提供的監視器有問題,
    當時審理的法官也問我媽想不想要當庭看看,
    我媽以為法官終然發現了問題,又怕給法官惹麻煩,
    就說不用了沒關係。
    為什麼我媽媽堅信並主張那家本土銀行的監視器畫面有問題?
    因為當時我們手上已經沒有錄音檔了,
    我們沒有其他的證據足以證明我們的清白,
    唯一能仰仗地就是銀行內部的監視器。
    可是,銀行只提供大廳出入口的一支監視器畫面,
    卻不提供銀行大廳內完整的其他幾十支監視器的影像。
    那家本土銀行跟法院提出的解釋是,
    其他支監視器畫面全部都因為過了影像保存期限而刪除了,
    並且在法庭上,一口認定王○志是在警察到來後才抵達,
    可是真相分明是王○志在警察抵達前早就已經到了!
    如果王○志沒到,我和我媽沒有被那家本土金控的員工圍起來,
    王○志和我媽之間沒有發生衝突,我們又怎麼可能會報警?
    可是,銀行提供的監視器畫面,
    卻偏偏有王○志在警察抵達後從大廳出入口進入的畫面。
    加上出庭作證的銀行行員們和王○志本人都一口咬定,
    既然王○志是在警察抵達後才到,怎麼可能出言恐嚇我和我媽?
    結果,我們沒有銀行大廳內任何一支監視器的畫面,
    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我們的清白。
    在我母親「誣告」一審的時候,大樓總幹事張○華曾經因為同情我們,
    而為我們出庭作證。張○華當時也在場,知道王○志很早就到了,
    並且為那家本土金控銀行「喬事」,所以知道真相。
    總幹事張○華很明確地在庭上表示,他是先看到王○志,
    然後才看到警察進入這家銀行。
    結果離開法院的時候,我和我爸還有張○華一起離開法院,
    王○志從後面追了上來,非常大聲的吼:
    「張○華你給我過來!」由於吼得很兇很大聲,
    我還記得當時嚇了一大跳。
    後來總幹事也就默默地走過去,之後再開庭,
    我和我媽媽唯一的證人張○華,便改口說時間太久了,
    他已經全部都忘記了,記不清楚了。
    這個王○志先生因為在法庭上表明自己是教授,
    他說他是景文科技大學的助理教授,別人都稱他為教授。
    因為有著教授的身分,
    所以審理的法官們都認為他說得話值得採信。
    而認為我和我媽說得並不可信,
    加上我和我媽既沒有錄音檔,也沒有監視器畫面來為自己作證。
    而王○志當時竟然也錄音,而且只提供法院一小段的錄音檔,
    截去了錄音檔前面的爭執,也截去了後面,
    就只呈給法官那句錄音:「你不要耍流氓」
    據此來指控我媽罵他是流氓!
    我媽在一審時被判有罪,我們打官司上訴到二審,
    結果在二審審判時,法官依然判我媽媽有期徒刑半年,
    並且不得緩刑,不可易科罰金,就是必須要坐牢半年。
    我媽媽目前如果不上訴到三審,就必須去監獄坐牢。
    而我因為替媽媽作證,被告偽證,起訴七年。
    我想問的是,今天的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是非?
    司法到底有沒有正義?這世間到底還有沒有公平?
    是不是有權有勢的財團和知法玩法的人就能隻手遮天?
    我和我媽媽明明沒有做錯任何事,
    我們明明是受害者,卻要吃上誣告和偽證的官司,
    媽媽被判有期徒刑半年,
    而我只因為說出實話,卻被起訴做「偽證罪」要入監七年!?
    從2017年到現在2020年,
    為什麼這家本土金控銀行可以指使
    景文科大的助理教授王○志來告我們?
    銀行明明是服務業,銀行行員明明就拖行並損壞了我的機車,
    為什麼我和我媽媽一個被告誣告,一個被告偽證?
    為什麼這家本土金控銀行的氣焰可以這麼囂張?
    司法有沒有被關說?
    為什麼法官在我母親二審時明明說監視器有問題,
    私下和我母親坦白有發現監視器畫面被銀行變造,
    (當時因為武漢肺炎,出開庭都比較緊張,
    法官那個時候透過書記官打電話和我們說。)
    卻在最後審判時仍然判我媽媽有罪,必須入監坐牢半年?
    我從大學生的時候機車被銀行行員拖行損壞,
    吃上官司,打官司打到現在都畢業了,
    本來我從小的夢想是成為一名空姐,
    希望能等畢業後去應徵空姐的職務,
    為什麼我的機車明明被拖壞了龍頭,卻被銀行惡整,
    導致我畢業後沒辦法取得良民證,
    別說我不能去應徵任何空姐的職務,
    更是連一般公司的正職都不能應徵,
    直到現在我都只能四處打工?
    那家本土金控銀行的信用卡吉祥物是熊,表面上看起來很可愛,
    但是我和我媽萬萬沒想到,
    這家財團揭開來的真面目,竟然如此猙獰,
    竟然能如此窮凶極惡!竟然能如此欺負小老百姓!!
    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是非?司法還有沒有正義?
    為什麼無辜善良的人,反而要去監獄坐牢!!?
    我不甘心!

    Tina Mei

  • 做完筆錄一定會開偵查庭嗎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1-07 20:21:53
    有 80 人按讚


    在昨天〈從總統政見會,看庶民對司法濫權的「期待」〉➡️ http://bit.ly/36EOxNi 這篇文章刊出後,
    令我們感到意外(?)的是,雖然 鳴人堂 專欄文章下方有引來一些韓粉出征,但我們粉專這邊非常平靜😅
    所以小編們要謝謝本粉專讀者們的理性,讓我們這回不必清掃仇恨言論與垃圾訊息。
    當然,這有可能跟本粉專讀者大多是年輕族群、職業或專業大多與法律也關、以及法律圈外但長期關注法普議題的朋友有關。

    收到兩位讀者來訊對於文中這段提問,但不是法律問題,而是「饒富興味地看熱鬧」的口氣提問:
    「美座發現有人散佈地檢署唯一一位女檢察官謠言時,有沒有罵人?」(這位很期待罵人?)
    「書記官是不是太冤枉了?」
    「會寫進小說裡嗎?」

    📣這段故事確實會是小說中一段很重要的情節喔!

    作者( Hsin-Yin Wu )在此先行以被告為第一人稱的小說體方式,預告一段以被告角度出發的番外篇,來讓大家開心一下!

    更詳細、爆笑的內容,會收錄進我們的小說,敬請期待!

    ---〔以下改編自真實案例與對話〕---

    後來,詐騙行為人找到了。
    偏鄉地區的詐騙模式,不一定向都會區那種擁有分工複雜的集團組織,而是自導自演自己打電話自己收錢,一人兼任機房與車手。

    我,張子瑋,今年二十六歲,無業。之前做過幾份工作,但時機歹歹,錢賺得慢又辛苦,不如去賣毒,但倒楣被抓到,進了監獄蹲了一陣子,剛出來。

    後來路過隔壁村廟口,看到幾位大叔大嬸、阿公阿嬤常常看著電視機新聞,也不知道有沒有看懂,就一起罵司法「這一定是檢察官收了人家什麼好處才不起訴啦!」「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啦!」
    所以,「賺錢」的靈感就產生了!
    既然我有跟地檢署、法院、獄友交手的經驗,這是我的「專業」,別人花錢也學不來的經驗,不如來假扮書記官,找好騙的人來騙錢。

    事實證明,我真的太聰明了,還真的有人相信把錢交給我就可以銷案保平安。我本來還在想要怎麼偽造傳票,沒想到完全不用,出一張嘴,他們就相信了。

    比較聰明的是住在馬公的阿芳姊,她有稍微懷疑我一下,問我說:「我連檢察官是男是女、是圓是扁都不知道。」我在網路上搜尋「澎湖地檢署檢察官」的照片,剛好當時新聞在追一件大案,記者拍了一位女檢察官的大量正面照片,還有影片,所以我就傳送新聞照片問她:「妳竟然不知道我們檢察官?不要傻傻的省錢,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中間劇情略,敬請期待小說!〕

    後來我被抓到了。偵查隊帶著通知書和傳票來通知我,我知道在劫難逃,跟警察承認全部都是我做的。小隊長跟我說,警局做完筆錄後馬上要去地檢署,指揮這件案件的就是那位女檢察官,要乖乖去報到,不然會被拘提。

    我一進偵查庭,就看到法台上坐著的檢察官,就是那位女檢察官,她似笑非笑的看著我走進偵查庭,那個表情看得我心裡有點發毛,坐在她隔壁的書記官好像對我很好奇,一邊打字一邊不斷探頭看我。
    偵查庭裡還有阿芳姊和她的律師,應該是檢察官傳來要指認我的。阿芳姊一直哭,她的律師眼神像是要殺死我一樣。

    太尷尬了,我低著頭,不敢看他們。我把證件交給法警,然後唸自己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和地址。

    檢察官進行權利告知後,突然沉默了半分鐘,這半分鐘就像一個世紀這麼長,偵查庭裡只有阿芳姊的哭聲,還有檢察官翻閱卷宗、書記官挪動鍵盤調整電腦螢幕的聲音。
    突然,檢察官開口:「你為什麼不把頭抬起來?這樣我怎麼看清楚你?」
    我不知道檢察官到底要幹嘛,抬起頭來看她,她笑著繼續問我:「聽說你跟我很熟,但可能是我記憶力不好,完全不記得你。抱歉,我們見過面嗎?」

    我感覺到站在我旁邊的法警在憋笑。

    然後,檢察官轉頭問書記官:「你認識他嗎?你有叫他去跟被害人收錢嗎?錢在哪?為什麼我的戶頭還是這麼窮?」

    法警和阿芳姊的律師都忍不住了,笑出聲來。連本來在哭的阿芳姊都邊哭邊笑。

    如果偵查庭裡有洞,我一定會鑽進去躲起來。

    🤪後續更多爆笑的偵查庭內容,請期待小說問世!

    圖片擷取自專欄文章:
    〈從總統政見會,看庶民對司法濫權的「期待」〉全文看這裡➡️ http://bit.ly/36EOxNi
    ↑文中還有另一段「真檢察官和真警察反而被當成騙子」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