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假承攬真僱傭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假承攬真僱傭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ert889 (展翅高飛)看板PttLifeLaw標題[勞資] 假承攬真僱傭時間Sun Oct...
假承攬真僱傭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0:32:12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現在求職的管道真的比以前多上許多,不少人嚮往自由的工作模式,會選擇自行接案,以前米編學生時期也自己接過案,那時候覺得蠻酷的,可以發揮自己的小小專長掙取一點收入,不過那已經是遠古時代的事情了(笑)。不過接案雖然時間彈性,但其實有些細節與風險是大家要事先留意的,今天Workfo...
事實經過:
家兄去年求職時,雇主說必須先付費六萬元培訓兩個月,因課程原價十萬元,公
司補助四萬元,結訓後需跟公司簽立兩年合約,如不簽合約,需賠償四萬元學費補助,
因有保證結訓後底薪五萬元,家兄便與其簽訂契約,但培訓期間無薪資,規定要穿制
服,遲到要罰款,並且以實習為名要求提供接待及打掃等工作(無人在旁監督指導)。
結訓後,雇主要求簽立按件計酬的勞務契約及六萬元本票,如不簽便要賠償四萬
元學費補助,並要求每日工作時間至少十小時,例假日至少十二小時等,但後來才知
道根本沒有保證底薪,公司平時又動輒稽核扣款,我哥每個月實領薪資約三萬多元,
但有同事甚至月工時三百小時,實領八千元,但因本票在公司手上,所以大家不敢離
職,我二哥則是後來因長期超時加班工作,身體不適,便提前跟公司告知要離職,結
果公司扣住他最後一個月薪資至今未發。
另外當時公司說該合約屬承攬契約,所以沒有勞健保、勞退及加班費等,要求自
行去公會投保。
日前勞資調解結果不成立,我們主張雙方屬僱傭關係,公司應給付積欠工資、保
證底薪差額並賠償勞退、加班費及失業給付等,公司律師主張到職時雙方即約定承攬
關係,無給付義務拒絕賠償,且任職時便約定加班費內含於工資等。
調解委員認為雙方勞務關係應屬僱傭關係,任職期間不應計入學員期間,另如資
方所言屬實,加班費計算基準應以是否低於基本工資為參考依據。
問題:
一、學員期間亦有提供勞務,為何學員期間不算入任職期間?
二、當時因不簽合約就要賠償四萬元,所以雖然有告知工作時間平常至少十小時
等但這能算雙方約定加班費內含於工資中嗎?
三、公司主張勞務契約就是按件計酬,沒有保證底薪一事(合約上沒寫),但公
司徵人啟示上有寫啊,請問這樣用五萬為計算基準計算加班費有問題嗎?
四、因此次是我二哥和同事等數十人,一同申請勞資調解,總計金額跟資方求償
近三千萬,我們也認為資方不會賠償,調解委員建議資方賠償一人三十萬,
但資方卻僅同意一人賠一萬且要求放棄所有追訴權力,故我們覺得資方應是
打算脫產,但如要假扣押,大家都窮的要被鬼抓走了,實在無力負擔擔保金
額,請問我們可以怎樣保障我們的權利?
五、因調解不成立,請問我們可以申請勞資爭議仲裁嗎?他會比跟法扶申請和公
司打民事訴訟來的好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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