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ylanliu (dylan)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有關土地借名登記繼承問題
時間Sun Jan 13 20:14:18 2019
請問大家一個借名登記問題
最近家父過逝
有一筆土地登記家父名字,
實際上確是與另外兩位叔伯共同出資購買
(有立借名登記協議書)
已持有30多年 稅金實際上也是三人分攤繳納
想趁這次 遺產繼承 將實際持分 過戶還給兩位叔伯
請問繳完遺產稅後 可否依實際持分用繼承直接過戶給他們二人
這樣還需繳納 贈與稅與增值稅嗎?
還會有其他稅產稅 或是法律問題嗎?
謝謝各位的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37.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47381660.A.33C.html
推 taoist9999: 除非配偶、第一、二順位繼承人通通拋棄繼承,否則第三 01/14 10:17
→ taoist9999: 順位沒有繼承人。 01/14 10:17
→ taoist9999: 順位繼承人沒有繼承權(更正)。 01/14 10:18
推 taoist9999: 贈與或買賣登記,一樣有土增稅、契稅及贈與稅問題。 01/14 10:20
→ taoist9999: 主要是因為並沒有借名登記返還登記。 01/14 10:21
→ taoist9999: 不然就去法院,契稅及贈與稅能省下來,但應該更麻煩。 01/14 10:22
推 taoist9999: 三親等買賣沒有視同贈與,但所得稅、契稅及土增稅躲 01/14 10:24
→ taoist9999: 不掉。 01/14 10:24
推 taoist9999: 你家這種問題可以在被繼承人生前好好規劃,現在規劃只 01/14 10:26
→ taoist9999: 能亡羊補牢而已,找專業人士分析處理唄。 01/14 10:26
→ taoist9999: 將來再賣出的房地合一稅的問題最麻煩了。 01/14 10:28
→ taoist9999: 現在要補救還可以,但要動用的錢就多了。 01/14 10:29
推 taoist9999: 本件的土增稅的前次移轉是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公告土地 01/14 10:31
→ taoist9999: 現值為準,趕快過戶吧!今年被繼承人死亡的話,今年過 01/14 10:31
→ taoist9999: 戶應該不必繳納。 01/14 10:31
→ dylanliu: 所以可以直接過戶給叔伯沒有贈與稅問題嗎? 01/14 15:53
→ lovekangin: 借名登記好像要看法院判決的樣子 不確定 01/14 18:13
推 Jeffery71: 借名登記契約,在出名人或借名人死亡,借名關係就消滅。 01/14 22:34
→ Jeffery71: 這應該不屬於遺產,而應該返還。也不是贈與。 不過要能 01/14 22:40
→ Jeffery71: 說服國稅局這是終止借名。 或許可由借名人提終止借名 01/14 22:40
→ Jeffery71: 關係的訴訟。 01/14 22:41
→ dylanliu: 謝謝各位 我大概有概念可以跟代書討論了 01/14 22:43
推 taoist9999: 一說:繼承人依民法第1148條第1項,繼承借名登記債權 01/15 13:48
→ taoist9999: 契約。借名人得類推適用民法第541條第2項,請求終止 01/15 13:48
→ taoist9999: 借名登記契約,返還不動產而為移轉登記。 01/15 13:48
推 taoist9999: 另一說:依民法第550條本文,出名人死亡時,借名登記 01/15 13:58
→ taoist9999: 契約已因委任關係消滅而消滅,此時借名人得依民法第17 01/15 13:58
→ taoist9999: 9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請求返還不動產而為移轉登記 01/15 13:58
→ taoist9999: 。 01/15 13:58
推 taoist9999: 民法、不動產登記及稅法通通都要考量,來想一個最省 01/15 14:01
→ taoist9999: 時省錢又能圓滿的方案。 01/15 14:01
推 taoist9999: 最正統的方案是上法院,因為目前不動產登記並無借名登 01/15 14:04
→ taoist9999: 記返還登記,但這個方案是最花時間也未必省錢的方案。 01/15 14:04
推 taoist9999: 剩下的,就是繼承+買賣或繼承+贈與,要如何規劃了? 01/15 14:06
→ taoist9999: 01/15 16:07
→ taoist9999: 如果是回復所有權判決、調解或和解的話,將來再賣出的 01/15 16:07
→ taoist9999: 話,本件比較有機會能夠爭取舊制而非新制的房地合一稅 01/15 16:08
→ taoist9999: 。 01/15 16:08
→ taoist9999: 如果是判決、調解或和解移轉的話,就死馬當活馬醫,當 01/15 16:09
→ taoist9999: 初購買不動產的金流、借名登記契約及判決、調解或和解 01/15 16:09
→ taoist9999: 等文件附上去,讓國稅局依個案來判斷,但機會較小。 01/15 16:09
→ taoist9999: 01/15 16:10
→ taoist9999: 借名人出錢,但不動產登記給出名人,比較可能是判決、 01/15 16:10
→ taoist9999: 調解或和解移轉。 01/15 16:11
→ taoist9999: 如果不動產原本登記於借名人,借名人再移轉登記給出名 01/15 16:11
→ taoist9999: 人的這種借名登記,取得回復所有權判決、調解或和解就 01/15 16:12
→ taoist9999: 比較有機會了。 01/15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