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個資法規範對象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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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個資法規範對象產品中有56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小芋圓辦公室公告🔔🔔🔔 【10月7大新制上路】 新政策、新規定要來了! 快把重點整理記起來! 【民生】 #電子支付機構可相互轉帳 台灣現行8家電支專營業者, 包括悠遊付(悠遊卡)、Line Pay Money(一卡通)、 icash Pay(愛金卡)、歐付寶、橘子支、 簡單付、國際連、...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

個資法規範對象 在 一六 · 台北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7 17:50:44

《釋字807》:「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憲 編輯|曾子薰 司法院大法官於8月20日召開第一五二一次會議,針對「限制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此一爭點,作成釋字第807號解釋,認為相關法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註一),自該解釋公布之日起...

個資法規範對象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0 21:14:04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08/28-09/03一周大事〕 ⁡ #政時事 ⁡ ❶菅義偉放棄爭取連任 日本首相將換人 ⁡ 日本作為內閣制國家,首相依例皆由執政黨總裁擔任,執政黨自民黨將於本月底舉行總裁改選,不料今日卻迎來震撼彈。 ⁡ 在上午的黨高層會議上,現任首相菅義偉無預警宣布將不參與總裁選舉,會後接...

個資法規範對象 在 4Gamers編輯部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03 17:51:58

近期遊戲社群最大的新聞,自然是中國政府限制未成年玩家只能在週五六日和假日只能玩一小時的新聞,不僅對當地的玩家生態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這些無處可去的難民玩家將會流向何方,格外引發關注。⁣ ⁣ 以下摘錄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部分原文內容。⁣ ⁣ 一、網路遊戲企業僅可在周五、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 20 ...

  • 個資法規範對象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30 1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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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芋圓辦公室公告🔔🔔🔔

    【10月7大新制上路】
    新政策、新規定要來了!
    快把重點整理記起來!

    【民生】
    #電子支付機構可相互轉帳
    台灣現行8家電支專營業者,
    包括悠遊付(悠遊卡)、Line Pay Money(一卡通)、
    icash Pay(愛金卡)、歐付寶、橘子支、
    簡單付、國際連、街口支付,
    已加入電子支付跨機構共用平台,
    開放互相轉帳功能,
    繳費、繳稅功能則預計今年第四季可上線。
    #公費流感疫苗開打
    11類族群可優先於第一階段10月1日起開打,
    包含: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65歲以上長者,
    安養、養護、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孕婦,
    具有潛在疾病之高風險慢性病人,
    BMI≧30者與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
    國小至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第二階段於11月15日開打,
    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雙北開放公園兒童遊具
    台北市與新北市宣布,
    10月1日起公園兒童遊戲場與遊具開放使用,
    要求民眾落實實名制、
    全程配戴口罩並保持1公尺以上安全社交距離。

    【交通】
    #「超音照相」取締汽機車噪音
    環保署修正「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
    結合測音機資訊及車牌辨識,
    預計10月推行「超音照相」科技執法,
    對噪音車輛開罰1800元至3600元。
    #汽車載貨違規加重罰鍰
    為避免汽車超載導致重大死亡交通事故,
    10月起汽車有超載、超高或超寬等違規情形,
    罰鍰由最高90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

    【產業】
    #小規模豬場禁廚餘
    防範非洲豬瘟,
    10月起199頭(含)以下的小型養豬場禁止使用廚餘、
    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進入及餵養,
    違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飼料管理法規定,
    首罰新台幣8萬元,再犯罰40萬元。
    #內用紙餐具回收設施
    10月起自助餐及便當店如有提供消費者內用,
    並以紙餐具盛裝餐點者,
    必須於店內設置具有堆疊功能之紙餐具回收設施,
    未設置最高可罰30萬。

    #勤洗手 #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離 #臺灣加油
    #守護族人健康 #誰雨蓁鋒

  • 個資法規範對象 在 衝浪·旅遊部落客強尼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3 13:21:28
    有 17 人按讚

    請大家閱讀看看,如果認同可以進去註冊點選附議😊
    管理比禁止更重要,當然大家下水不論是溪、湖、海都應該秤秤自己的能力跟安全設備,浮具狀況以及救生衣,就像國外一樣大家應該要自行評估能力跟狀況,但是政府也是得要開放一定的空間。
    #認同請分享 #認同請點入連結附議 #避免用禁止取代管理
    ✔️ 廢除發展觀光條例36條、60條,避免地方管理機關怠惰,任意限制水域遊憩活動、用禁止取代管理!
    ✔️ 發展觀光條例36條、60條得以廢除之前,觀光局應即刻修正其子法“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新增條文:“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單位發布公告之前,應報由中央主管機關(觀光局)核定” 。
    由此避免為數眾多的地方管理單位誤用、濫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草率蠻橫發布水域禁令。同時避免資訊混亂,現有43個管理單位(含縣市政府、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發布的上百則水禁公告新舊雜陳,人民無所適從。
    ✔ 水域是大家的!遊憩活動與動力船隻如有互相干擾,應該互相避讓(參考“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而非濫用發展觀光條例36條,限縮水域遊憩活動範圍,讓動力船隻獨佔水域。
    ✔️ 全力支持環境保育!請水域主管機關確實利用保育相關法規,平等規範所有對象。不是只有水域遊憩活動可能干擾環境,其他觀光用或漁業用的動力船更不能免受規範!

    海島台灣應該促進水域遊憩活動發展,成為全民休閒/體育,結果海島政府居然禁止/限制人民下水

  • 個資法規範對象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3 11:50:31
    有 240 人按讚

    上週四(9/9)是國民體育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當天舉行「體育改革不能停 國體法要2.0」記者會,指出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後未落實之處,呼籲體育署落實執法、保障選手權益、盤點現行問題並提出新國體法2.0的修法來解決。
     
    先前舉行的東京奧運,台灣選手的奪牌數創新高。選手們的好表現也引起國人的高度關注。然而,奪牌數創新高,真的就代表我國的體育改革完成了嗎?
     
    經過時代力量的盤點,我們認為臺灣的體育環境還有許多問題需要改善:
     
    🔷選手待遇待改進,無契約保障
    國訓中心目前提供全職的國手待遇每個月30000元,至於非全職的選手,補助更只有15500元。而這些微薄的補助,在賽事結束後也可能馬上中止,讓這些為國家榮耀而戰的選手們馬上陷入經濟困境。
     
    除了津貼政策,選手和協會也鮮少簽訂雙向的書面契約,無論是培訓或出賽期間,幾乎都只有切結書以規定選手的義務責任,因此一旦雙方在遴選或培訓中出現爭議,選手往往無法受到明確保障。
     
    因此,時代力量認為體育署應重新檢討國手的津貼政策,並且擬定相關契約範本,以提供完善的爭端解決機制,給予選手更多保障。
     
    🔷單項協會亂象多,體育署擺爛不管,還持續發補助
    去年2月,棒球、網球、羽球、游泳等四個單項協會高層涉嫌以灌人頭會員、操控協會選舉的案件,法院均已做出判決。此外,冰球、網球、羽球等協會秘書長也因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遭到判刑。然而,《國民體育法》第39條卻無法禁止舞弊的高層持續擔任協會要職。
     
    此外,《國體法》第35條規範協會財務資訊應公開,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教育部體育署一年發出 35 億給全國 71 個體育協會,卻僅有17 個協會在期限內完成核備財務報表。其中,網球協會交給體育署的財務報表,更被發現缺少附註的項目的檢視訪評報告。
     
    無論是涉及舞弊亂象,還是未依法公開財務的協會,體育署非但沒有對此採取任何動作,還持續給予這些協會補助,放任協會亂象,實在令人憤怒。
     
    🔷《國體法》再修法,促進協會人事新陳代謝、落實利益迴避
    針對單項協會的會務亂象,特別是單項協會因人事制度的不週全,使協會淪為被單一勢力把持,時代力量先前提出《國民體育法》第36條修法,規定各協會理事長及秘書長等要職的任期,讓人事得以新陳代謝。
     
    另一方面,先前《國體法》修法後,雖增加對特定體育團體理事長、理監事及秘書長等的利益迴避條款,但過於空泛的後果,讓弊案依舊叢生。例如2019年,壘球協會透過辦理女壘國家隊赴美移訓,與運佳旅行社勾結浮報價金的弊案遭檢調偵辦。經過檢調追查,發現運佳旅行社當時的負責人,正是長期擔任中華奧會副主席蔡賜爵的兒子。
     
    因此,時代力量提出《國體法》第39條修法,主張主管機關除了明訂利益迴避的範圍和違反時的處置準則之外,更應該要修法明定特定體育團體禁止買買、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與對象,以杜絕利益輸送。
     
    時代力量希望在東京奧運的熱潮過後,透過提出「新國體法2.0」,延續2017年國體法的未竟之業,持續推動體育改革,提升國內體育環境,讓運動成為國人的生活習慣,更能發展成台灣社會文化的一部分。

  • 個資法規範對象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5-28 18:41:56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 個資法規範對象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3-20 20:00:11

    【智翔的議會質詢-勞動局(3/20)】

    #因疫情造成的無薪假

    防疫期間,許多企業與勞工開始受到居家隔離、檢疫,以及減班休息的衝擊,相關的申請補助辦法與權益,資訊量龐大,目前勞動部也放寬了「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每個月最多可申請120小時的規定,提高到150小時,讓受影響勞工可以獲得補助。

    所以今天智翔質詢時提醒,特別是受到「減班休息」影響的勞工,請勞動局一定要加強宣導力度,協助勞工知曉其權益,無論是反映企業實施減班休息以及可申請補助的部分。

    再者,雖然因疫情影響而實施「減班休息」與經常性因景氣申請「無薪假」的企業,都源自於勞動部《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及「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的規定,但為避免有企業趁機「共體時艱」,也請勞動局應主動分類兩者,將資源投入更需要協助的對象。

    #疫期失聯移工防疫保護

    失聯移工或非法受僱的移工是否成為防疫破口,是自32例出現後,民眾相當關心的問題,而昨天在新聞中,雙北地區又出現一位發燒就醫,就在等轉診期間跑掉的移工,今天智翔關心到這題時,勞動局長也說,移民署擬放寬失聯移工的罰則,那後續勞動局該如何配合,會後希望能夠請勞動局提供詳細的說明。

    #疫期婚假規定如何適用

    最後則是非常攸關新婚族群的一題,近日智翔接獲陳情,因為疫情導致新婚民眾想延長婚假的申請,但礙於現行法規,婚假的申請期間自結婚之日往前10天起三個月內必須請休,現在由於疫情正在升溫,出國蜜月的地點以歐洲為例,已成為高度警戒的區域,要申請婚假請休的期限延長(得延長至一年內),則必須雇主同意,因此想請教勞動局是否有建議的做法?

    勞動局則說,若有出現上述的案例,都非常願意幫助勞工與雇主進行協調,歡迎民眾詢問,或是議員這邊轉介,那我們就麻煩勞動局多多留意了。

  • 個資法規範對象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12-01 22:00:05

    有個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向澳洲媒體自爆說,他透過『中國創新投資公司』滲入台灣,介入去年九合一大選,而且每天都有新進展,像是在追劇一樣。




    但這起案件也有很多疑點還沒被釐清,光是最基本的如何生產內容?如何配合指揮?這些都是可以被驗證的關鍵,但卻都交代不清。




    反而台灣現在是在第一線去面對中國的威脅,現在當下更適合討論台灣目前『中共代理人法案』。 




    為什麼會有這種法案出現呢?其實呢,主要是近年來有部分國家積極擴張影響力來影響各國相關政策,其中又以中國的作法和影響最受關注,像是常見的買媒體、社群媒體資訊戰、投資企業等手段,來滲透、分化民主社會,所以我們也希望透過法制規範,來管制在台灣的外國代理人。」




    雖然聽起來很合理,可是仔細想想卻有超多問題的欸!因為怎麼判定是中國代理人?這不僅舉證不容易,事實認定也有一定難度!光是『代理』的定義怎麼界定?台美友好算嗎?中天說中國好棒棒,柯 P 説兩岸一家親算嗎?退伍將領去中國聽習近平演説是代理行為嗎?有拿錢就算嗎?變成網紅算嗎?沒拿錢但心甘情願擁抱中國宣傳中國好棒棒就可以嗎?




    台灣有言論結社自由,對兩岸主張有表達自由,但如果威脅到國安,甚至動搖主權,就要謹慎以對。不過代理人的對象跟行為如果定義不清楚,很容易有思想犯的爭議。這也是國民黨、親民黨反對的理由,他們認為,已修正的《國安五法》對維護國家安全相關問題已經有完整規範,代理人法推出後,是不是只要被政府懷疑是中共代理人,就可以通知到場說明,這是不是把兩岸往來交流的人都當成賊了?到底是在補國安漏洞?還是政治迫害?




    今年在立法院通過的《國安五法》,包含《刑法》的修法,把中國、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列入《外患罪》的適用範圍,還有《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中,也補齊過去無法重懲共諜的法規缺漏,可以說是已經完成最後一塊國防拼圖。但現在也卡在說,中國對台滲透嚴重,修法應該『事前預防』?還是『事後懲處』?或者要怎麼樣才能同時做到『事前預防』跟『事後懲處』的效果。」




    或許我們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代理人法》不是台灣獨有,美國也有,像是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就要求其他政界勢力有關的個人與機構,必須向美國司法部登記,公開跟外國方面包含活動、款項關係。2017 年,美國司法部依此法要求《今日俄羅斯》與《俄羅斯衛星網》等媒體註冊為外國代理人;2018 年 9 月也命令中共兩大官媒《新華社》與《中國環球電視網》,將在美國的分支機構登記為外國代理人;澳洲在去年實施《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畫法》,也要求公布外國勢力對澳洲的政治影響,包括外國人有義務登記政治遊說,把活動種類、目的這些內容透明化。




    『事前預防』也不是一開始就全部『禁止』,如果想要一次到位,這樣爭議性會很大,我國遊說法裡面已經有不允許中共聘請代理人進行遊說行為的規範,這不是新的法律,是現行法,但荒謬的地方在於沒有法律制裁效果,只是寫好玩而已,因此針對『事後懲處』要有更明確規範。




    國際化就是你要跟外國來往,但這個外國的影響有可能是好的也有可能是壞的,現在這些法律就是希望把這些壞的擋住,但大家要小心不要把好的也全殺光了,你對民進黨新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有什麼想法嗎?快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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