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個案委任書用途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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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案委任書用途 在 852郵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1-11 14: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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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淑莊回應鄭若驊在任初期仍處理私人仲裁個案
    全文:http://www.post852.com/?p=239966

    直接去YouTube 睇片!我哋就多少少錢!
    去片:https://youtu.be/FbwqcqbwaYc

    特首林鄭月娥在今早的答問大會上,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短時間內答應接任,手頭仍有私人執業的工作未完成,故經她批准後,會完成6宗仲裁個案,如有收入則作慈善用途。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鄭若驊的做法對各方都欠理想,應考慮是否仍要處理這些案件。

    根據特首辦的《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當中,第5章的「防止利益衝突」就列明,「在任期內,除非獲得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政治委任官員不可作為主管、代理、董事或幕後董事、僱員或以其他身分,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其他行業、商業、職業、商行、公司(私營或公營)、商會或其他類似組織、公共機構或私營專業服務機構的工作;或涉及上述有關職務。」另,如政治委任官員之投資或利益,與其公職有或似乎有利益衝突時,特首可要求該官員放棄所有或部分投資/利益。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接受《852郵報》查詢時質疑,政府是否有審批程序,容許問責官員有兼職,以及過往會否有類似先例,如政府已批准鄭若驊繼續處理該6宗仲裁案,則應讓公眾得知審批的過程為何。

    陳淑莊續指,要客戶在短時間內轉換仲裁員未必容易,但鄭若驊亦理應在上任前處理好所有私人執業的委託事宜。她相信前任的黃仁龍和袁國強上任前,都仍有委託個案,但全都可妥善處理,認為鄭若驊現時的「兼職」做法實對各方都有欠理想,質疑「究竟係袁國強好趕住走,定係鄭若驊好趕住上任?」她認為,鄭若驊應認真考慮是否仍繼續這6宗仲裁工作,指仲裁的工作本身都很沉重,再加上律政司司長的工作,會令公眾質疑認為「你係咪好得閒呢?點解可以身兼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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