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沙龍誌Vol.1】車禍發生後您不可不知的大小事🚘
這週諮詢了兩件車禍事件委任,大多人問的重點是:律師我受傷了,要怎麼請求民事賠償?金額要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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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件車禍有刑事過失傷害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民事程序很長,先簡單講民事賠償有哪些項目可以請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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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用:
記得收據要開要留好,出...
【法律沙龍誌Vol.1】車禍發生後您不可不知的大小事🚘
這週諮詢了兩件車禍事件委任,大多人問的重點是:律師我受傷了,要怎麼請求民事賠償?金額要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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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件車禍有刑事過失傷害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民事程序很長,先簡單講民事賠償有哪些項目可以請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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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用:
記得收據要開要留好,出院後的輔具、拐杖都可以列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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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醫院的交通費用:
通常受傷出院後,有些還要跑醫院回診、復健、換藥,這些搭計程車的費用記得留收據。若是家人載你,費用也是可以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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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工作的損失怎麼算?
通常以醫生診斷證明書上寫的「宜休養X個月」為主,有的需要回診手術,就再開立新證明,那再看上面寫休養幾個月這樣往後算,確認月數後,乘以當時薪資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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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護費的損失怎麼算?
通常以醫生診斷證明書上寫的「住院期間須專人照護」、「需專人照護X日」來計算日數,再乘以看護ㄧ天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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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那家人照顧算嗎?
算!沒請看護,但媽媽在家照顧你,ㄧ樣可以比照請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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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減損的損害
因為車禍的發生,或多或少因骨折或開刀有些復建不好的後遺症,勢必不會像原本健健康康的身體的勞動力ㄧ樣,但是我們ㄧ般工作到65歲才退休,那這段期間因爲受過傷,不能再從事原本的工作,或是做ㄧ樣的工作但更容易累,這就是勞動能力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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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減損,會有個減損比例,這個%數就需要醫院鑑定了。
所以就是看你離法定退休年齡65歲有多久,乘以車禍當時薪資,乘以減損%數,則就是勞動能力減損的賠償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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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則是大家都知道的「精神慰撫金」:這個部分沒有固定的計算標準,就是由法官看受傷嚴重程度,以及雙方學經歷背景去做「認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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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眉眉角角很多,隨著來回攻防而有不同的變化,也因不同個案會有不同的主張,這裡簡單告訴大家如何初估車禍賠償金額,讓你談判時心裡有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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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第一篇文章,盡量用很白話的告訴大家,我也還在練習用非法律用語去解釋XD,如果看完覺得對你有所幫助或長知識,請幫我分享,以及告訴你身邊有在騎車開車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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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一切平安順利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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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要車禍咧 #民事賠償 #醫藥費 #創刊號首po #實用好文 #有看有幫助 #有看有保佑
#法律沙龍誌 #黃靖芸律師
個案委任書怎麼寫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行走江湖務必小心
去年著作權事件中,除了強運少女粉絲詆毀我名譽的法律案件進度報告之外,有件事我認為也必須公開寫出來分享,先謝謝大家願意花時間閱讀長文🙇♀️
去年八月有位女律師用相當誠摯語氣寫了封私訊給我。主要重點如下:
她說她是中古小姐粉絲,剛從日本回來且對KOL行業非常了解知道我深受著作權困擾,若有任何需要都可以找她幫忙,當然她也傳了任職的律師事務所資料來。
其實我自己就有律師朋友,只是我的律師朋友很忙都在處理大型案件,非不得已不太好意思拿這種鳥事去煩他(殺雞焉用牛刀)想說有個懂KOL行業的律師更好。
女律師請我把手邊所有資料都交給她,她說會先請所內律師調查。熟悉該事件的讀者朋友應該還記得去年其實有其他住日本的台灣youtuber提供證據給我,但我從來沒有在檯面上公開過他們身份,可以的話不希望他們受到任何攻擊,所有事由我來代為發言即可。
混江湖混這麼久的我,不疑有他將手邊所有資料(也就是所謂的證據)全部提供給女律師(當然其他youtuber的身分也就曝光在律師那邊了)她乍看之下很熱心,還給了我一份過去告成功的判決案例說很值得參考。
從「她給的」案例來看,我的案子似乎可以告成。
我要求跟女律師通電話,除了詢問價格之外也想藉由通話確定對方是否真靠譜。前篇我已經寫過律師交手流程,要求律師看資料、要求諮詢,其實都是要付費的(一小時一萬元),女律師已經拿走我所有資料且依照她的說法是她也花不少時間看完。都做到這地步且和我通了幾十分鐘電話,可是當我詢問如何付費時,她竟然堅持說不用,這點很奇怪吧。
又,通話中我問對方「請問妳怎麼知道我的粉絲頁,怎麼知道我正在困擾呢」
對方聽完停頓了一下
「喔,是朋友介紹的」
「妳朋友是哪位?說不定我認識」
因為我是一個很頻繁跟讀者在交流的人,我想搞不好是認識的讀者。
女律師說不出是誰,她只淡淡表示「就是一位朋友」咦?女律師私訊一開始不是表明是粉絲嗎?通話時又說朋友介紹給她看的,而且講不出是哪位朋友,連稍微描述的意願都沒有。
更妙的,就在同時,私下提供證據的某位youtuber來問
「小羊有在哪裡公開過我們的身分嗎」
「沒有,從來沒有,我只有交給律師」
「可是強運少女本來有追蹤我ig,這兩天她就退追蹤了,所以我想是不是洩漏了什麼?」
哇,時機這麼剛好!到此為止我終於開始有警覺。而很快地,女律師就傳LINE輕描淡寫告知「這個案件不建議走法律程序喔」。
老實說一般律師給出結論通常會花時間花篇幅解釋理由,但她就是三言兩語,和一開始的態度相比我個人認為有很大的「溫度差」
過了幾週剛好有機會跟我那位很忙的律師朋友聊天,我提到有女律師主動私訊我,並且把過程描述了一遍。朋友聽完只是哇賽了一聲。
「小羊,這件事可能有鬼喔,我們身為有職業道德的律師不太可能做這種事,不太可能向陌生人主動招攬業務」
後來朋友傳了律師公會條約給我看
「第六條、律師不得親自或利用他人主動撥電話或拜訪原不認識之不特定人,以招攬業務」
所以呢?女律師主動來跟我招攬業務已經夠奇怪,她堅持不收錢的原因是什麼?是害怕收錢之後我變成正式委託人吧?!反正這在我心裡變成2020年最消化不良的一件事😒
2021年驚悚的事來了
有位讀者朋友私訊我「妳知道這個女生嗎,她是強運少女的好朋友,她做了什麼什麼」
我隨意看了一下讀者給的臉書,心想對方只要不犯到我其實都不關我屁事,畢竟有些讀者朋友就是過度熱心但其實沒有惡意。
可是呢,隨手滑了兩篇,我竟然發現之前主動找我的女律師照片出現在上面,對方某篇發文寫到她們是超級好朋友關係。
看到這裡看出端倪了嗎?
主動私訊我且怎樣都不收錢的女律師,其實就是強運少女好朋友的好朋友。世界這麼大,為什麼偏偏有這層關係的女律師要來找我呢?
所以對方是刻意來套話?是利用職位之便來跟我要所有證據?當律師真的可以這樣嗎😒
當天我在限時動態抱怨了一下,這個當天已經是2021年5月,著作權爭議是2020年8月,照理說心裡沒鬼的人不會隔年還繼續監看我動態吧?可是呢當我抱怨完之後,那篇「好朋友」文立刻被刪掉,女律師也立刻把她個人臉書甚至Linkedin全都關掉了。
我個人覺得行事如果夠坦蕩,沒有關掉的必要吧?請問「妳們」在害怕什麼?
當我把這件事跟熟悉的律師朋友說明後,他又傳了律師公會條文過來
「律師不得受任下列事件:依信賴關係或法律顧問關係接受諮詢,與該諮詢事件利害相衝突之同一或有實質關連之事件。律師對於受任事件內容應嚴守秘密,非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不得洩漏」
翻成白話就是假設今天律師接受了甲方委託,或是甲方關係人,就必須懂得避嫌,不能接觸乙方。而且在沒有我允許下不得洩漏我提供的任何資料。
這整件事發展至此,強運少女的好友A張小姐來我粉絲頁團購文留言「照片拍的好老喔」我就已經覺得對方很有心了,假設女律師真是對方好友B派來跟我套話,拿走所有的資料及證據的話,不覺得很恐怖嗎?混江湖混這麼久我都不知道可以來這招??
我常跟讀者朋友說判斷一個人一個網紅不是看她說出來的話寫出來的字多麼正能量(每天在那邊感謝天感謝地都可能是假的)而要看對方的行為!我很希望是我誤會了女律師,女律師若覺得自己清白歡迎來本篇留言澄清,我願意讓妳順便打廣告喔!否則我就會覺得此刻雖然是鬼月,但更恐怖的永遠是人。
至於這件事有沒有留下心理陰影?
當然有!現在寫訊息來第一句就強調自己是粉絲的人我都會覺得有點恐怖,會忍不住懷疑對方是否有其他動機。某個程度來說我其實很對不起真正的粉絲真正的讀者,現在我已經不會像以前那麼親切了,因為牛鬼蛇神都可能會假冒你們名義來接近我,請問這種精神損害該跟誰求償呢?
#再寫一次歡迎律師公開留言澄清若有任何誤會我願意免費提供妳一個版面打廣告
感謝住在韓國的讀者朋友提供我新的鬼圖配這篇鬼文章😏
個案委任書怎麼寫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收到 法律圈 LawChain 的邀請
為現代婦女基金會的公益活動撰文
我負責的部份是提供離婚協議書的範本
一直以來接到不少諮詢或是委任,起因都是因為離婚的時候,離婚協議書自己隨便寫寫就簽了。
裡面很多包括小孩的監護權、財產分配、小孩的探視方式、扶養費怎麼分攤都沒有寫清楚,或是簽了明顯不利自己的條款事後衍生非常多糾紛。有時候問當事人怎麼會簽這種協議 ? 不外乎「我就想說趕快離婚就趕快簽一簽」「我不知道這麼嚴重」。
其實在簽離婚協議書之前,找律師把相關的契約內容跟離婚條件都討論過,甚至請律師陪同你去跟對方協商再簽約,都會比事後還要找律師來訴訟或是調解便宜許多,而且事後要去改定監護權或是更改協議內容,其實都比當初好好把條款寫好難上許多(改定監護權真的是很難成功的訴訟)。
去找律師諮詢不過幾個小時,你要離婚真的不差那幾天甚至幾個小時,為何不事先把準備工作做好,而是事後再來哭訴契約不公平,再怎樣不公平,不都是你當初自己簽的嗎?
另外再次提醒
雖然提供了範本
但每個個案因為細節不同都有很多要調整的地方
建議大家在簽名之前
還是要找律師看過比較保險喔
https://pse.is/3j8ptg
個案委任書怎麼寫 在 軍公教網路之聲直播電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垃圾不分顏色 政治臭不可聞】
#一個引發社會譁然的貪瀆案件,迄今不收押涉案立委!
立法院6位立委共同涉入貪瀆事件,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批評,這些國會議員為了蠅頭小利出賣靈魂,毀壞國家法律機制,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涉貪,黨內沒人敢出來譴責,而民進黨立委趙正宇交保,助理卻被收押,顯示在台灣「有權判生,無權判死就是今天的司法機制。」
李來希套用台北市長柯文哲說過的話:「垃圾不分藍綠」,他說很多事件不單是人出了問題,防弊機制也出了問題,所以才讓這些擁有權力的人從中漁利,國民黨、民進黨、時代力量、無黨籍皆無不如此。
李來希指出,台灣政權現在是國會獨大,國會議員在行使職權時,司法行政機關能不能制約,銓敍機關能不能干預,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現任和卸任的立委圖利涉貪,為了私利可以胡搞瞎搞,反正出了事,會有團體或政黨出來圓場,還有人代替背黑鍋,民進黨立委趙正宇涉案可以1百萬元交保,跑腿的助理卻被收押,「好奇怪,白狗偷吃,黑狗受罰」。
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涉貪被約談,李來希狠批,「時代力量究竟代表的是前進的力量,還是啃蝕國家法治基礎的老鼠。」一個標榜代表年輕人前衛的力量爆出這樣的事,包括黃國昌等黨內人士都不出來譴責,倒是時力秘書長護航説2百萬是徐永明去「借錢」來發薪水,「這是騙小孩子嗎?怎麼可以向法案利益當事人去拿錢,簡直匪夷所思,這個黨大概已經頭殼壞掉了 。」這不就跟陳水扁污了錢卻說是建國基金一樣。
李來希更犀利表示,一個要不要收押的貪瀆案件,「坦白說是一翻兩瞪眼,我們的法官問這個案需要好幾天,再來喬嗎?回去請示誰?」如果交保當事人回去可以再運作案子,有關政治人物涉案通常會一審二審三審,再發回更審,可以搞一二十年搞不完,搞到他立委任期結束,或者是再任,都不會被判刑或執行,像傅崐萁案件搞了二十三年才判刑確定入監服刑,反觀趙正宇交保後,是不是也可在外面利用人脈網絡運作。
對於蘇嘉全請辭總統府秘書長卻在臉書發文表態,李來希說,「寫得讓我們雞皮疙瘩,雞皮掃滿地」,「如果自己不黑,誰能把你抹黑」,若非今天民進黨人犯錯罪證確鑿,誰有能力和膽量抹黑民進黨和其附庸政黨。
李來希更揶揄我們國家出了蘇貞昌、蘇嘉全、蘇震清這「三蘇」,「你們口袋滿滿沒有輸,誰輸了,國家的財政輸掉了。」而且「好厲害」,都輸給來自屏東的蘇家人,「你們這一賊窩子,什麼好處都要,就是不要責任」。
#執政黨壞掉了,在野黨也跟著配合?
民進黨要修憲降低投票年齡,好處誰得到?年輕人被洗腦荼毒是非不分,竟說「貪一點錢有什麼闗係」😱。
關心你我的事,關心國家大小事,歡迎收看「與來希早餐的約會」